《预言之子Ⅱ:流浪沙漠》作者:兰波·罗威   文案:   赛门·雪诺的故事应该结束了才对。   他做了所有该做的事,击败反派、打赢战争,甚至坠入爱河,   然而所谓的幸福快乐结局并没有随之降临……   赛门发现自己不知该何去何从,根本不懂如何恋爱、如何生活。   为此,前·英雄小队智囊潘妮提出的解方竟然是──   一辆中古敞篷车+横越美国西部的魔法公路旅行??   当然,他们遇到了麻烦。   然后,他们迷了路。   当属于英雄的预言故事结束以后,   真正的考验才正要开始──   尾声   赛门·雪诺完成了他的使命。   所有人都说,那就是他的宿命。他找到大坏蛋──找到了「两个」大坏蛋──并且解决了他们。   他没想过自己能生还。最后,他也「确实」没能完好无缺地回来。   贝茨曾说过,这一切都是个故事,而赛门就是故事中的英雄。说这些话的当下他们正在共舞,两人触碰着彼此,贝茨注视着赛门,那眼神彷佛在说:现在他们拥有无限的可能性了,而爱情便是故事结局中的理所当然。   这一切「确实」是一则故事,赛门也「确实」是故事中的英雄,拯救了世界。大部分的故事说到这里就会结束了,人们都满怀期待地望向往后「幸福美满的生活」。   而这,就是你在结局过后坚持要留下来的结果。当你的时代来了又走了,当你已经完成此生的使命,却流连不去……   剧场熄了灯,纸页一片空白。   这一切都是故事,而赛门·雪诺的故事已经结束了。 第1章 贝茨   赛门·雪诺躺在沙发上。   最近赛门·雪诺几乎随时都躺在沙发上,那对皮革触感的红翅膀垫在身后当枕头,一罐廉价苹果酒不离指尖。   他以前都是用这种姿势握剑,彷佛剑是他手臂的一部分。   伦敦的夏季终于来临,我一整天都在读书──下周就是期末考了,我和班思都埋在书堆之中,同时假装雪诺也在为期末考做准备。我猜他已经好几个星期没去大学上课了,他成天瘫在沙发上,只有要去路口买薯条和苹果酒时才会起身。外出时,他会把尾巴缠在腰间,翅膀藏在一件丑得要命的驼色风衣下,整个人看上去就像《钟楼怪人》里的加西莫多,或是像变态暴露狂。他看上去就像三个小孩子挤在同一件大外套里,扮成一个大笨蛋。   上次看到没有翅膀和尾巴的雪诺,是在班思刚下课回家的时候。她想也不想就往他身上施了句隐藏法术──没想到雪诺就这么发飙了。「他妈的,潘妮,我如果想要你的魔法会自己讲好吗!」   她的魔法。   我的魔法。   在不久前,魔法还全是「他的」。   他曾经是天选之子,是最为强大、拥有最多魔法的人。   现在,我和班思都尽量不让他独处。我们会去上课和读书(我和班思就是会做这种事,我们就是这种人),但总会留一个人待在雪诺身边,帮他泡他不喝的茶、分他吃他不吃的蔬菜、问他一些他不回答的问题……   大部分时候,他应该是看到我们就讨厌。   他应该是看到「我」就讨厌。也许我该识相一点,别等他说出口……   但是,赛门·雪诺从以前就痛恨我──只有近期几次苦甜苦甜的例外。某方面而言,我走进同一个空间时,他脸上浮现的表情(一副刚想起某件惨事的模样)才是现在唯一能带来熟悉感的事物。   即使在更糟糕的情况下,我还是爱过他。即使在无望之时,我仍然爱他爱得无可救药……   无望之时我都爱过他了,只是少一点希望又如何?   「我想去买咖哩,」我说道,「你有想吃什么吗?」   他的视线一次也没离开电视萤幕。   我又试了一次。「雪诺,你有想吃什么吗?」   一个月前,我还会走到沙发旁,轻碰他的肩膀。三个月前,我还会在他的脸颊落下一吻。去年九月,他和班思刚搬进这间公寓时,我还得从他唇上把自己的嘴拔开,才有办法问问题,而且问题可能还没问完又会被他打断。   他摇了摇头。 第2章 赛门   马雅·安杰洛说过,当一个人把真实的自己展现给你看,你就该相信他。   这是我在一部励志电视节目上听到的,节目是接在《法网游龙》之后开播。我没有转台。   当一个人把真实的自己展现给你看,你就该相信他。   我跟贝茨分手的时候,就打算这么说。   之所以要跟他分手,是为了帮他省下跟我提分手的功夫。   我看得出他想结束这种关系了,从他看我的方式就看得出来了──或者说,是从他「不」看我的方式。如果正眼看我,他就得面对现实,承认自己在跟一个大混蛋交往,承认自己在跟一个废物交往。   贝茨现在读大学了。他活得很好呢。   他也和以前一样帅。(比以前更帅了。他比以前高、比以前有自信,还随时长得出好看的胡子,彷佛青少年时期命运给他的好康到现在还没发完。)   去年发生的一切……   大法师和凡庸的那一切,让贝茨成了自己命中注定的样子。他替母亲报了仇,解开了从五岁时就一直困扰着他的未解之谜,也证实了自己的男子气概与身为魔法师的实力。   他证明自己说对了:大法师真的很邪恶!他也证明我真的是假货了──我就像贝茨以前说的那样,是「有史以来最废的天选之子」。他打从一开始就说对了。   当一个人把真实的自己展现给你看,你就该相信他。   当一个人他妈的做什么都能搞砸──就表示那个人是他妈的大废物。   我已经不知道该怎么做才能让他搞清楚状况了。我整天躺在这张沙发上,脑子里没有任何计画,也没有任何未来。这就是真实的「我」。   贝茨爱上的是「过去」的我──当时的我强大无比,有着无限潜能。原子弹不就等同无限的潜能吗?   现在呢,我就是原子弹爆炸以后的东西。   我就是那个长了三颗头的畸形青蛙,我就是那个辐射原子尘。   要不是可怜我,贝茨应该早就跟我分手了。(还有,他当初答应要爱我。魔法师就是这样重信誉,死要面子。)   既然这样,那就由我来吧。我可以的。还记得有一次,一只豪猪妖一针插进了我的肩膀,我是自己咬着那根刺把它拔出来的──疼痛我是受得了的。   我只是……   只是想要再多几晚而已。想要他在同一个空间里陪着我,至少表面上还属于我。   我再也得不到贝茨这样的人了。世界上「没有」第二个像贝茨这样的人了,我彷佛在和传说中的人物交往。他是英勇的吸血鬼、才华洋溢的魔法师,还帅到没朋友。(我也曾经是传说中的人物,还有人说过关于我的预言喔。我以前也是人人口耳相传的预言之子呢。)   我只是想要再这样几晚而已……   但是我最讨厌看贝茨受苦,也最讨厌害他受苦了。   「贝茨。」我坐起来,放下手里的苹果酒罐。(贝茨痛恨苹果酒,连它的气味也受不了。)   他站在门口,正准备外出。「怎么了?」   我吞一口口水。「当一个人把真实的自己展现给你看──」   这时候,潘妮突然冲了进来,被她用力推开的前门撞在贝茨肩膀上。   「克劳利的,班思!」   「我知道了!」潘妮丢下背包。她穿着宽宽松松的紫色T恤,深棕色头发乱七八糟地在头顶扎成了包包头。   「知道什么了?」贝茨皱起眉头。   「我们──」她指着我跟贝茨,「──度假去!」   我用手掌揉了揉眼睛,明明已经醒来好几个小时了,还是有种刚睡醒眼屎很多的感觉。「我不要度假。」我咕哝。   「去美国!」她硬是说了下去。她把我的脚推下沙发,面对我坐在扶手上。「去找阿嘉莎!」   贝茨发出狗吠般的笑声。「哈!那阿嘉莎知道我们要去吗?」   「这是给她的惊喜!」潘妮说。   「惊喜喔!」贝茨用唱歌般的语调讽刺地说,「你前男友跟他男朋友还有你不怎么喜欢的那个女生,全都来找你了!」   「阿嘉莎明明就很喜欢我!」潘妮一副被冒犯了的样子,「她只是没有表现得很热情而已。」   贝茨嗤之以鼻。「但是说到离开英国、远离魔法,她倒是非常热情。」   「好嘛,那我老实跟你说,我是在担心她。她最近都没回我的简讯。」   「班思,那是因为她『不喜欢』你。」   我抬头看潘妮洛普。「你上次收到阿嘉莎的消息是什么时候?」   「那是几个星期以前的事了,通常她早就回我的简讯了,就算只是叫我别再烦她,她还是会回应一下啊。而且啊,她最近在Instagram上没贴那么多张露西──」露西是阿嘉莎养的小狗,「──的照片了,我觉得她可能是很孤单,甚至是忧郁了。」   「忧郁了。」我重复道。   「所以呢,我们这是去度假吗?」贝茨问道,「还是去治疗她的忧郁症?」他双手抱胸靠在门边,袖子卷到了手肘。贝茨总是一副在拍奢华手表广告的样子,就算没戴手表也一样。   「为什么不能边度假边帮她,一箭双雕?」潘妮说,「我们不是从以前就一直想去美国公路旅行吗?」   贝茨歪过头。「我们有吗?」   潘妮看着我,露出了笑容。「我和赛门有。」   她说得没错,我们真的有这个梦想。在那一瞬间,我可以想象我们三人开着老旧的敞篷车,飞驰在无人的高速公路上──是『美国』的高速公路喔。在我的幻想中,我在开车,我们都戴着墨镜,在听门户合唱团1的歌。贝茨在抱怨歌不好听,可是他肚脐以上的扣子都没扣,所以我没什么好抱怨的。辽阔的蓝天在镜头上闪过光晕。   美国啊……   我翅膀一抖,现在我只要觉得不自在就会这样。「我们不能去美国。」   潘妮踢我一脚。「为什么?」   「我过不了机场安检的。」我的尾巴现在几乎完全被压在身下,但我还是把尾巴尖端从大腿下面探出来动一动,提醒潘妮。   「我会用法术盖满你全身。」她说。   「我不要全身盖满法术。」   「赛门,我最近在研究新的法术,这次的法术真的很棒──」   「在飞机上八个小时,翅膀都要一直缩起来……」   「这个新法术可以让它们消失喔。」她笑嘻嘻地说。   我错愕地抬头看她。「我不想让它们消失。」   这是骗人的。我希望它们消失,我想变回原本的自己,想要自由。可是我……不行。还不行。至于为什么不行,我也说不上来。(就算是对自己也解释不出个所以然来。)   「暂时而已。」潘妮说,「这个法术应该只会让它们暂时不见,等失效以后翅膀又会出现了。」   「那这个呢?」我又动了动尾巴。   「尾巴就必须用别的法术处理了,不然就是你自己把它收起来。」   美国啊……   我从没想过自己真的有机会去美国──除非是为了追杀凡庸,但是那不算。   「那个,其实……」潘妮咬住下唇,皱起了鼻子,一副又愧疚又兴奋的样子。「我已经买好机票了!」   「潘妮洛普!」这个想法真的很糟糕。我有「翅膀」耶,而且我没钱,也不想在自由女神像旁边被男朋友甩掉。既然要被甩,那我宁可在这里被甩喔谢谢。而且,我不会开车。「我们总不能──」   她开始高唱《相信下去2》,这当然称不上美国国歌,不过它是我们三年级那年最爱的一首歌。我们就是在三年级第一次提到美国公路之旅的,那时候我们就说,等哪天打赢了战争,我们就要去美国好好玩个够。   嗯……我们这不是打赢战争了吗?(我从没想过要在过程中杀死大法师、牺牲自己的魔法,但至少技术上来说依然算是赢了。)   潘妮叫我要「抓住那种感──觉──啊啊啊」,贝茨站在门边看我们。   「既然机票都已经买了……」我说。   潘妮整个人跳起来,站在沙发上。「好耶!我们去度假!」她暂停一下,望向贝茨。「你要来吗?」   贝茨还在看我。「别以为我会让你们两个自己去外国乱闯,尤其在当前的政治局势之下──」   潘妮洛普又开始跳上跳下了。「美国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门户合唱团(The Doors),美国六○年代迷幻摇滚的代表乐团之一。   2 《相信下去》(Don't Stop Believin'),美国摇滚乐团旅程乐团(Journey)的代表作之一。 第3章 潘妮洛普   嗯,好吧,最近的状况一直不太好。我早该看出事情会演变成这样的。   难道要赛门预见这种状况吗?那怎么可能!他就连突然发现今天是星期二都会吓一跳了,怎么可能预料到这种事情?   难道要贝茨预见这种状况吗?过去一年来,贝茨所有的心思都放在赛门身上,除了眼睛里巨大的爱心以外什么都看不到。   所以说,我早该看出来的。   但是我们好不容易通过了种种难关,高兴都来不及了,哪还有时间想这些?我们消灭了凡庸、揭发了大法师,大多数人也都还活着……赛门也是,他居然还好手好脚的!好吧,赛门是多了一些部位没错,可是他至少还好端端的,还拥有未来!   赛门·雪诺不用再面对致命危险了──我最深切的愿望终于实现了。   我就只是想好好「享受」这种日子嘛。   我只想租房子、上大学,在青少年岁月离我们远去之前难得地当个寻常的青少年。我也不想做什么太激进的事──举个例子好了,我并没有千里迢迢逃去加州,还把自己的魔杖丢在英国。我就只是想放松休息一下嘛。   结果,我学到了教训:放松休息才是最鬼祟的凡庸。   我们去年都搬来伦敦,开始读大学了,装作世界没被彻底颠覆、大力震荡过,装作赛门没被狠狠地震撼过……   他毕竟杀了「大法师」,杀了他生命中最近似父亲的存在。那虽然是意外,但……   至于大法师呢,他杀了厄本。厄本不能算是赛门生命中近似母亲的角色,不过绝对算是个稀奇古怪的阿姨。厄本爱死赛门了,根本就把他当成她养的小山羊。   总之,我知道赛门受了不少苦──可是,我还以为我们获胜就足以弥补一切了。我还以为获胜就够了,事后的安心就能填补所有的空洞。   至于贝茨呢,我猜他是相信爱情能弥补一切……   他们两个最后能在一起,还真的是天大的奇迹。(注定不幸的恋人。「命中注定,从这两家仇人的肚里3」,就是莎士比亚写过的那一套。)   我错了,我不该把那个想成结局的,才没有结局这种东西。坏事发生后总有结束的时候,然而在人们心中造成的破坏却不会停息。   我当然很清楚,度假并不能把所有问题变不见。(如果有办法用「魔法」解决问题,那我对史蒂薇发誓,我早就找到解决办法了。)话虽如此,换换环境、看看不同的风景,对我们来说还是有好处吧。   让赛门换个环境看看自己,说不定对他会有帮助。美国没有什么不好的回忆等着突袭他──那里当然也没有什么好的回忆,不过只要能让他离开沙发,我就很知足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原文为From forth the fatal loins of these two foes,出自《罗密欧与茱丽叶》,译文取自梁实秋译《莎士比亚全集》。 第4章 阿嘉莎   我从不回潘妮洛普的电话。   这年头哪有人「打电话」给别人的?哪有人会用语音留言?   就是有。那个人就叫潘妮洛普·班思。   我告诉过她了,叫她像正常人一样传简讯给我。(这是我传简讯告诉她的。)   可是你都不回我的简讯啊!她回道。   是没错,但我至少会读啊,潘妮。你留语音讯息给我,我就只会很惊恐而已。   那阿嘉莎你告诉我,我到底要怎么做你才会回我。   我没有回那封简讯。   因为,我无论说什么都没办法满足她。   更何况,我已经离开那个世界了!包括潘妮洛普在内的那个世界,都被我抛在身后了!   我不可能离开魔法世界,却同时和潘妮洛普·班思保持联系──她可是全世界最法师的法师,成天生活在魔法之中,就连呼吸也是在吐纳魔法。就连吃片吐司,潘妮洛普也会用魔法让奶油融化。   有一次我终于忍无可忍,为了逃避她而直接关了手机电源,结果她传简讯时手机「还是」叫了。   不准再传魔法简讯过来!我传简讯对她说。   阿嘉莎!你圣诞节有要回家吗? 她回道。   我没有回复。也没有回家。   我父母似乎松了一口气。   赛门杀了大法师后,魔法世界彻底陷入混乱。(还是那是潘妮洛普杀的?还是贝茨?我到现在还是不知道当时发生了什么。)   那天我自己也险些遇害──而且,那并不是我第一次遭遇生命危险。我父母应该是觉得这有一部分是他们的责任(他们「确实」该为此负责),当初就是他们邀请「天选之子」赛门·雪诺进入我们的人生。   假如我没有从小像手足那样和赛门一起长大,没有成为替他卡位的女朋友,那我今天是不是会过上完全不同的生活?   我还是会去读华特福,还是会学法术,但至少不会年复一年地在危机原爆点求生存。   你什么时候要回家?潘妮洛普传简讯问我。   我不会回去。我回不回家,到底关你什么事? 我很想这么回答。   我和她一直算不上好朋友,在潘妮眼中,我太过奢侈了──她嫌我太肤浅、太轻浮。她现在要我留在她的生活中,纯粹是因为我从以前就一直在那里;她想死命抓着过去不放,而我则是拚命想逃离自己的过去。   在一切崩解之前,我就在那里了。   但即使我回家了,也没办法让一切拼回原样。   「不会吧,你竟然要喝那个?」金洁说道。   我们才刚坐下来准备吃午餐,我点了菜单上唯一的红茶。「我自己也不敢相信。」我说道,「『香草薄荷』伯爵红茶呢,我父亲要是知道了,肯定会大惊失色。」   「你这是在喝兴奋剂。」金洁摇着头说。   我往红茶里加了点低脂牛奶。在美国,你去哪都买不到全脂牛奶。   「还有『乳制品』!」金洁哀叫道。   她整天只喝甜菜汁,那东西看起来和血液一模一样、闻起来像土,有时候(例如现在)会在她上唇留下鲜红色的小胡印。   「你看起来像吸血鬼一样。」我说道。其实她和我见过的唯一一个吸血鬼完全不像:金洁生了一头弹簧般的棕发和一身长满雀斑的褐色肌肤,她妈妈是泰国和巴西混血儿,爸爸来自巴贝多,金洁自己则拥有我看过最明亮的双眸、最红嫩的脸颊。嗯,可能是甜菜汁的效果吧。   「我觉得我活化了。」她边说边在空中张开十指。   「有多活化?」   「至少百分之八十。那你呢?」   「还在百分之十五。」我说。女服务生把金洁的藜麦餐和我的酪梨吐司端了过来。   「阿嘉莎,」金洁说道,「你从之前就一直说是十五趴耶。我们从开始施行计画到现在已经三个月了,至少该有百分之十六活化了吧。」   我倒是没什么特别不一样的感觉。「说不定有些人天生就是不活化啊。」   她对我啧啧几声。「别这样说嘛!我怎么可能跟一个没活性的生物当朋友?」   我对金洁微微一笑,但实际上在我们刚认识时,我们两个都有种缺乏活性的感觉。我们可能就是因此当了朋友──我们处在相同的社交圈,同样游走在圈子边缘,每次参加派对时我和金洁都会同时出现在厨房,或者在篝火晚会上同时坐到海滩的暗处。   和华特福魔法学校相比,圣地牙哥再适合我不过了。我不想念我的魔杖,不想念魔法世界的战争,不想念每天装出在乎自己能不能当个好法师的样子。   但是,我永远不可能「归属于」这个地方。   我和这边的同学不一样,和邻居不一样,和我在派对上认识的人也都不一样。我从以前就一直有几个凡人朋友,却从没注意过他们无意识表现出来的平凡之处,现在才发现那些小东西实在太难以察觉了。   举例而言,我来到这里才赫然发现自己不会绑鞋带。我从没学过怎么绑鞋带,而是直接学会用「法术」把鞋带绑好。结果现在魔杖被我丢在了家里,我就算想用魔法系鞋带也没办法。   应该说,这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反正我只要穿凉鞋出门,或者没事不要把鞋带解开就好了──不过诸如此类的事情多得不胜枚举。我必须随时注意自己说出口的话,无论是对陌生人或对朋友,我都可能在无意间说出奇怪的话,或是显露出自己的无知。(幸好人们通常会把这些当成英国人的特异之处,不太会多问。)   金洁似乎不介意我说出口的怪话,可能是因为她自己也时常说些奇奇怪怪的话。金洁喜欢神经回馈、拔罐和情绪指压按摩这类事物,而且是远远超出「我是加州人」的程度──她可是对这些深信不疑。   「我在这里真的是格格不入耶。」一天晚上,她这么对我说。当时我们又一同出现在了派对边缘,两人坐在沙滩上,脚趾探进了碎浪。金洁穿着蜜桃色小背心,手里握着红色塑胶杯。「可是我在别的地方也没有比较融入。」   她彷佛从我心底抽出了这份感受,我感动到几乎想一口吻在她嘴上。(到现在,我还是有点希望自己当时产生了吻她的欲望。)(如此一来,我就能回答……自己这个问题了。如此一来,我就能说:「喔,原来我就是『这样』啊。原来我多年来的困惑,都是因为这个啊。」)   「我也是。」我说道。   到了下一次,派对在离我们一段距离之外热闹进行时,我和金洁离开了会场,吃塔可饼去了。   下下次,我们干脆跳过派对,直接去吃塔可饼了。   现在想来,我们还是感到迷惘,还是感到和周遭格格不入。不过,如果有个伴,两个人一起迷惘、一起格格不入,这样好像也不错。   能和朋友一起迷失方向,也是不错。   金洁的手机响了,我这才想到她已不再迷惘。   她拿起手机粲然一笑,意思是「乔许」,然后开始回简讯。我默默吃我的酪梨吐司。   我的手机也震动一下,刚从包包拿出手机我就呻吟一声。看来潘妮终于找到让我回简讯的方法了:   阿嘉莎!我们要去度假啰!去找你!   什么?我回道。什么时候?然后──不对,我该先回这句的──不行。   两周后!潘妮传简讯说。行。   潘妮洛普,不行,我到时不会在家。这是真的,我和金洁打算去火人祭。   你骗人。潘妮回道。   「啊啊啊!」金洁喊着喊着就变成:「啊啊啊阿──嘉莎!」   我抬起头。金洁举着手机在我面前晃来晃去,彷佛手里拿的是中奖彩券。   「怎么了?」   「乔许帮我们弄到将新会度假村的入场资格了!」   「不不不金洁……」   「他说会帮我们出住宿费跟其他费用喔。」乔许三十二岁,发明了某种让人把手机当温度计用的应用程式之类的,不然就是这东西的开发团队成员。总之,他总是在帮忙出钱,出房钱、出饭钱、出钱买演唱会的票,金洁到现在还沉浸在那份新鲜感之中。   「金洁,我们那周要去火人祭耶!」   「我们可以明年再去火人祭啊,反正沙漠一直都会在。」   「那乔许不会吗?」   她对我蹙眉。「这个度假村很难进的,你又不是不知道。」   我搅拌着红茶。「这个嘛……」   「只有正式会员可以带客人进去,而且通常只能带一个人。是我拜托乔许帮你弄到一个名额的。」   「金洁……」   「阿嘉莎──」她顿了顿,咬住下唇、皱起鼻子,像是准备对我透露什么重大消息。「──我好像快升级了,等到去度假村的时候。我真的很希望我升级的时候,你可以在我身边。」   克劳利的,原来如此。是「升级」啊。乔许和他朋友们都对「升级」与「潜力最大化」十分着迷,你如果提议吃早午餐,他们可能会说:「别吃什么早午餐了,我们来改变世界吧!」   「我们去爬山吧!」   「我们买U2乐团4演唱会的VIP入场票吧!」   将新会就是他们的社交具乐部,有点像有钱男人版的慧优体减重具乐部5,他们都会在活动上轮流分享自己的「活化」程度。我陪金洁参加过几场活动,大部分时间都无聊得要命。(不过他们每次都会提供顶级的小点心。)每一次活动结束时,正式会员都会一起进入上锁的房间,可能是在做什么秘密握手仪式之类的吧。   金洁不敢相信自己的运气好到和乔许在一起了,他是个事业有成、野心勃勃、身材又很好的男人。   (「阿嘉莎,我的上一任男友可是在咖啡厅打工的耶!」   「金洁,你自己也是在咖啡厅打工的啊,你们不就是在咖啡厅认识的吗?」)   她不知道乔许是看上了她哪里,我则是担心他就是看上了她「哪里」,反正就只是看上了肉眼看得到的部分。金洁年轻、漂亮,适合陪衬在他身边。   话虽如此,我又懂什么了?也许他们就是适合彼此啊。他们似乎都爱聊植物养分,还有什么穴位情绪舒解法之类的,而且最近金洁似乎是真的有至少百分之八十被活化了。   至于我呢,我可能永远都不会升级吧。   但如果这是金洁的愿望,那我也不是不能配合她。她是我在这边最好的朋友,即使我永远只有百分之十五活化(至于魔法程度,可能还不到百分之十五),她仍愿意当我的朋友。我叹息一声,「好啦,我去就是了。」   金洁尖声欢呼。「好耶!一定会超好玩的!」   我的手机又震动一次,我低头一看。又是潘妮洛普。   我打电话跟你讨论细节喔。   我没有回复,默默将手机收入包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U2乐团(U2),爱尔兰摇滚乐团,是爱尔兰重要的国家象征之一。   5 慧优体(WeightWatchers),来自美国的体重管理品牌。倡导不吃药、不打针、不借助外力,通过科学、健康、有效、可持续的方法达成减重目标。 第5章 贝茨   我们约好在机场集合,我到场时,雪诺已经在那里等着了。起初我甚至没认出他──或者说,我认出了另一个时期的他。他穿着牛仔裤和阿嘉莎以前的华特福袋棍球队运动衫(我得找机会若无其事地把旧足球队服「忘」在他的公寓,只要是在地上捡到的东西他都会拿起来穿),运动衫的背面划了两条缝让翅膀伸出来,那里却什么都没有。是真的什么都没有。其他法术只能隐藏赛门的翅膀,我还是能看见空气闪烁或翅膀的影子,今天却「什么都没有」。我伸手想触碰他肩胛之间的位置,但是还没碰到,他便转了过来。   「嗨。」看见我时,他开口说道。他紧张兮兮地拉着自己的头发。   我的手仍朝他的方向伸了过去,改成拍拍他的肩。「嗨。」   「潘妮在帮我们登记。之类的。我没有护照。」他倾身过来,悄声说道:「她偷了别人的护照,用魔法改造过了。」   班思已经深深踩进泥淖了──我们都知道,她那几张机票是用魔法买来的。这是我们魔法世界少数的几条律法之一:不许用魔法伪造货币。若把魔法当钱花,我们会毁了世界经济。大家都偶尔会小违规一下,但班思的母亲可是巫师集会的成员。「她可要知道,她母亲会很乐意把她交出去认罪的。」   雪诺焦虑不已。「你觉得我们会被抓吗?怎么办,这个计画真的太蠢了啦。」   「不会的。」我仍然搭着他的上臂,手握得紧了些。「不会的,不会有事的。如果有人用怀疑的眼神看我们,我就当我的吸血鬼,让他们分心。」   他没有试图远离我,也许是因为离开了平时的生活环境,远离了平时的坏习惯。班思说要换换风景、转换心情,也许还真有几分道理……   「说到这个,」赛门说,「你搭飞机不会有事吗?」   「你是说,我会不会在大西洋上空突然嗜血症发作?」   他耸了耸肩。   「雪诺,我不会有事的。才八个小时而已,我还不是每天都撑下来了,哪一次大开杀戒过?」事实上,我已经熬过了十五年,一次都没发生过(吸血鬼相关的)人员伤亡。   「那我们到了以后呢?」   「别担心,我听说美国有鼠患,其他动物也多得令人困扰──棕熊也是,表演狗也是。」   他听了微微一笑,难得的笑容令我忍不住勾住他的肩,还考虑拥抱他。附近有个女人在排队,朝我们摆了个最委屈、最愤慨的「不要搞基」脸,但我不在乎──我和赛门之间轻松自在的时刻实在少得可怜。   可是赛门在乎。他一注意到那个女人,马上就弯腰开始在背包里翻来翻去──他以前在华特福也都是用那个圆筒包。他直起身时,和我之间多了一段距离。   他拍了拍大腿,紧张地检查尾巴是否已藏妥。   时至今日,我还是不确定雪诺为什么要让自己长出一条尾巴……   翅膀的部分我能理解,那是他逃跑所需的工具,但尾巴又是为了什么?它像一条长长的红色粗绳,有着黑色的黑桃状尖端,我到现在还不晓得它有什么功能。总之,他没有用这条尾巴来做什么。   班思认为,在那个当下,赛门不只是希望自己长出翅膀,而是真的想「变身」成龙。   但即使如此,我也不懂为什么过了一年多,他的翅膀和尾巴都还在。雪诺为了击败鬼祟的凡庸而放弃了魔法──所有的魔法──所以他并不是用魔法维持龙部位的存在,而大部分法术应该在这一年间就会失效了。   「但那不是法术啊,」上回讨论此事时,班思如此说道。「他是让自己『变化』了。」   赛门还在摸大腿,把牛仔裤的后面抚平。我试着安慰他,「没有人看得到的。」   「我只是紧张而已。我都没飞过。」   我笑了。(拜托,他可是有「翅膀」耶。)   「我没有『搭过飞机』。」他说。   「没事的。如果有事──假设引擎停转了──你会救我吗?你会带我从最近的逃生口飞出去吗?」   他的脸垮了下来。「引擎会这样吗?飞到一半突然停转?」   我用肩膀撞撞他。「你要答应我,就算旁边有女人和小孩,你也要先救我。」   「如果引擎停转了,」他说,「你跟潘妮最好赶快把它们修好。你们有练那些法术吗?」   「我又不会修理飞机引擎的法术。班思,你会吗?」   班思刚拿着我们的登机证走过来。「修理飞机引擎的法术?」她重复道。   「以免引擎严重故障。」   「赛门可以救我啊。」她说。   「他已经说好要救『我』了。」   「我要救女人跟小孩啦!」雪诺说。   「技术上而言,」我说道,「你到时候也不会有翅膀。」 第6章 赛门   我还以为自己过扫描安检的时候会被拦下来。「先生,等一下,我们得先搜一下你的尾巴,看看里面有没有藏东西。」结果还真的像贝茨和潘妮说的那样,没发生什么事,我都怀疑是潘妮洛普把机器搞坏了。我们一通过安检,潘妮就帮我买了一包软糖宝宝和一瓶可乐。(我现在是穷光蛋,这一路上的花费都是潘妮跟贝茨负责。)   这是我第一次进机场,我花了一个小时来回踱步跟转肩膀。肩膀感觉太轻了,后面真的没有东西耶,我还一直用背去靠墙壁来检查是不是真的没有。我进厕所、撩起上衣,转头看着镜子,可是背上除了雀斑以外什么都没有。   我出厕所时,贝茨和潘妮已经在排队准备登机了,潘妮洛普对我招手,要我动作快。我挤到她身后,都没有用翅膀撞到人。我开始思考自己没了翅膀以后可以做的各种事:搭地铁、看电影,就算和别人并肩用厕所小便斗也不会把隔壁撞倒。   背上长着这对翅膀的话,我是不可能挤上飞机的。光是要穿过走道,我就会撞到已经在座位上的人了。   我们找到座位时,贝茨哀叹一声──我们的位置是在飞机最后面,而且是在一排座位的中间。「我的魔蛇啊,班思,你在偷机票的时候就不能帮我们弄几张头等舱机票吗?」   「我们要保持低调。」她说道。   「我可以在头等舱保持低调。」   我拉着他坐下,他挤在我和另一边的女乘客之间。(她有戴十字架。那就方便了──这样贝茨就不会想咬她了。)   能在座位上往后靠,让肩膀直接碰到椅背,感觉真好。我的脊椎舒服地发出「喀喀」几声。能坐得离贝茨这么近,感觉真好,戴十字架的女士也不能生我们的气,因为我们是「不得已」才坐得这么近的。没错,是经济舱让我们变同性恋的。   好啦,她也「不一定」会生我们的气啦……可是有时候,就是会有人让你觉得自己很糟糕。我和贝茨上次在公共场所牵手时,一个戴鼻环的女生就一副被冒犯到的样子──连戴鼻环的人想法都这么不开放了,那还有谁能怀着开放的心胸看我们?   贝茨说那个女生没有用奇怪的眼神看我们──他说她天生就长那个样子。「那个女人天生苦相,往鼻中隔穿环只是为了让人分心、别太注意她那张脸而已。」他还说,我不能认定每个对我皱眉的人都是嫌我和男生在一起。「赛门,有些人就是会讨厌你嘛。像我,我也讨厌你讨厌了『好几年』呢。」   那已经是……好几个月前的事了。遇到戴鼻环的女生。我们在外面牵着手。我记得当时在下雪。   我现在就想握住贝茨的手──我伸出手,他却拿起一本杂志开始翻阅。   飞行时间是八个小时,潘妮说我们可以看电影,还会有人一直送食物过来。她说,过几分钟以后我们就会忘了我们飞在海上,在那之后就会觉得无聊了。   我们要飞去芝加哥,让潘妮先去找麦卡。她希望麦卡会决定加入我们的公路之旅。「他说他要工作,可是说不定之后就会改变主意了。」   贝茨的膝盖顶在前方的椅背上(他虽然比我高,不过是腿比较长,我们上半身的高度差不多,我甚至可能比他高一点),前面的乘客把椅背往后推,贝茨痛呼了一声。   「你可以用魔法帮自己多弄一点空间啊。」我说。   「没办法,我在节省魔法。」他把膝盖往我的方向靠来,「以免真的得对整架飞机施『翩翩如蝶』。」 第7章 潘妮洛普   从我们四年级那年,麦卡作为交换生从美国来华特福读书开始,我就和麦卡在一起了。   美国并没有自己的魔法学校,其实大部分国家都没有,所以有些外国家庭会把孩子送来华特福读一年书,当作一种文化体验。「也是因为没有任何一间学校提供如我们这般完善的魔法基础教育。」我妈老是爱这么说。「没有任何一间。」(她现在是华特福的校长了,她为此骄傲不已。)美国孩子读的是凡人学校,魔法则是在自己家里学。「只能学自己父母能教你的法术,没有演说学、没有语言学、没有辩论学,你能想象那样的魔法教育吗?」   麦卡的演说能力很强──而且他会双语,除了英语以外还能用西班牙语施咒。(只有在有人使用西班牙语的地区才有效,但西班牙文的使用人数越来越多了!)   我知道多年来华特福全体学生一直把麦卡当成我的幻想男友,不过对我们而言,这是十分真实的一段感情。我们会透过书信与电子邮件联系,还有用Skype,后来用FaceTime,甚至偶尔会讲电话。   我们之前有三年都没见面,然后两年前的夏天,我家和麦卡一家在芝加哥共度了暑假,我们过去真实的感情在那之后变得「更」真实了。   我本来打算在从华特福毕业后就回芝加哥看他,但当时凡庸才刚消失、大法师刚死,我们都还处于某种受到惊吓后正等待恢复的状态。(我甚至没回华特福读完最后一学期,波西贝夫老师还特地来伦敦让我考毕业考。)赛门深受打击,我总不能独自跑去芝加哥,留他一个人待在英国吧?他已经够孤单了,我怎么能抛下他?   无论如何,麦卡一直都能理解这些,他也认为我还是留在伦敦比较好,那是目前为止最好的选择。我预计要在事情安定下来、情况有起色之后去找他,这是我们双方的共识。   但如果情况恶化呢……我们就没有考虑到情况恶化该怎么办了。 第8章 阿嘉莎   本来以为度假村的地点会是饭店,没想到乔许开车载着我们进到一片设有铁闸门的社区,接着进到一幢设有铁闸门的宅院。他开的是跑车,这辆车不发出任何噪音、不用任何燃料,后座没什么空间。   「这个社区住的几乎全是将新会的会员。」他说道,「创办人大部分都住这里。」   金洁一脸钦佩,我努力摆出礼貌的表情。   前来迎接我们的是名干练的年轻女性,只见她全身上下都是刺青,还穿了好几个环。她是这幢屋子里最具装饰性的东西了──所有的将新会聚会都是办在这种宽敞却少有装饰的屋子里。这栋是目前为止最宽敞、装饰得最少的一间,彷佛有某个人想让全世界知道自己能用空气填满多少空间。我妈妈若是看到这个缺乏家具摆饰与墙面装潢的地方,可能会吓到直接瞎掉。   我个人宁可住饭店,也不想待在这间空空的大宅里。我和金洁来到我们的房间,我发现房门上没有装锁。   「你没必要把行李都拿出来吧,」我对她说,「反正你会和乔许睡一间。」   「没有。」她说,「屋子的那一区只有会员可以进去,你只能每天晚上跟我干瞪眼啦。」   金洁不想错过度假村的任何一场活动,马上就拖着我到露台上参加欢迎会了。我们拿了香槟调酒就喝,也没人问我满二十一岁没。(我还差四个月。)与会者大多是男人,只有少少几个女人,所有正式会员都别着金别针,别针是小小的「8」字形。(看到他们的别针,我联想到父母放在我们家浴室的一件文物,那是条正在吞食自己尾巴的银蛇,据说可以防止蛇怪沿着水管爬上来。)   欢迎会结束后,他们在一间房间办冥想活动,另一间房间则是办投资研讨会。我、金洁和乔许选择冥想;我喜欢冥想,这至少是安静的活动。   冥想结束后,我们所有人移驾到有一间舞厅大小的客厅,一起听接下来的主题演讲──「死亡的迷思」。不晓得这地方住的是什么人,他们竟然有五十多张沙发,全都是黑色、白色或不抢眼的奶油色,而且看起来是新买的,即使有人坐在上面,沙发垫也不会变形。   我花了二十分钟在那里坐立难安地听讲,体验近似上教堂的感觉。演讲者表示,凡人──呃,人类──诞生在这个世界上就是为了永生,阻挠我们的就只有罪恶、羞耻与环境因子而已了。他一说到「环境因子」,金洁就上钩了。   在我听来,这就是一堆干话。即使是有数千句法术能用的魔法师也无法长生不死,更不用说是毫无法力的凡人了。我父亲常说:「活着就是在死亡。」   他是全英格兰最优秀的魔法医师,只要是能治愈的病症他都能治,但他没办法治愈死亡。或者套句他的话:「我没办法治愈生命。」   我试着对这场演讲感到无聊,却只产生了满腔的烦躁,看到其他人听到这番胡说八道还连连点头,我感到更烦躁了。他们真的以为自己能用热带果汁和正念躲过死亡吗?简直和大法师一样。   想到大法师,我便想到塔楼上的那一夜。   还有厄本。   我霍然起身,对金洁说我要去找厕所,实际上就只是想离开会场而已。最后,我来到大厅另一侧的一间无人房间,这是间图书室,大大的窗户外是一片高尔夫球场。   我这周本该参加「火人祭」的,我还买了人体彩绘颜料,在比基尼上缝了羽毛。这本该是荒唐又欢乐的一周,怎么会变成这样──怎么会变得如此莫名其妙、如此可悲?   我在包包里翻来找去,寻找我的应急用香烟。我在英国其实几乎不抽烟,因为赛门和潘妮痛恨烟味,我爸爸又是医师。但后来,搬到几乎没有人抽烟的加州之后,偶尔抽根烟就感觉像在对我们的女王敬一杯。   我敢打赌,无论这幢宅第的主人是谁,看到我抽烟一定会暴气。   我用手指夹着香烟,施一句:「火焰燃烧,锅釜冒泡!」──这是我不用魔杖也能施的三句咒语之一,也是我唯一能低声施出来的咒语。(这份能力十分罕见,不过看到母亲对我这份天赋的喜欢之后,我就一直避免培养自己的能力。)烟头亮了起来,我吸入一口烟,直接吹在满柜子的书上。   「可以跟你要一根吗?」   我回头看向门口。有个男人站在那里,身上别着那个愚蠢的「8」字形别针。   「抱歉,」我说道,「这是最后一根了。」   男人踏进图书室。他稍微比我年长──以将新会的标准而言稍嫌年轻,但还是和其他人同样整洁体面、练了一身漂亮的肌肉。污染他们其中一个人似乎也不错,他只要抽烟,这一周的保健计画就毁了,他到时候大概得认罪、净化,甚至还得斋戒。   「你可以吸一口。」我说道。   他没有关门,这倒是不错。(干,男人总是想把你困住、和你独处。)他走过来,靠着我身旁的书架。我把烟递给他,他深深吸了一口。   「这下你永远不可能长生了。」我说。   他笑了,然后被一点烟呛到,几缕烟烟从他鼻孔溢了出来。「可恶啊,」他说道,「我都已经计画好长生不死之后要做什么了。」   「你有什么计画?跟我说一个吧。」   「用基因疗法根治癌症。」他似乎是认真的。   「抱歉了,亲爱的,你走错房间了,你们的研讨会在隔壁。」   「你不信吗?」他问道。   「不信。」   「那为什么要来?」   「因为我听说这边有提供淋巴按摩和纯素杯子蛋糕。」   「是有没错。」他微笑着说。   我叹息一声,往他的脸边吹了口烟。「我是陪朋友来的。」   他点点头,双眼注视着我。他在欣赏我的头发──这种事情经常遇到,毕竟我留了一头浅金色长发,赛门说是「奶油黄」。我在这边认识了那么多人,似乎没有任何一个人会吃奶油。   「『你』显然买账了。」我看着男人的别针说,「或者说,你『已经』买账了。」   「不只是买账,还创办了这东西呢。」他说道。   「真的吗?」他看上去顶多二十五岁而已,「竟然。你是年纪轻轻就成名了吗?」   「算是吧。」   我环顾周遭的书架,架上摆的都是现代出版的书籍,多是平装书,没有展示用的皮革装帧书。   「你好像很不以为然。」他说道。   我耸耸肩。「这种人我见过不少。」   烟烧到只剩尾端的滤嘴了,我环视四周,找寻能把烟捻熄的东西。他从书桌上拿起一面铜盘,那看上去像某种奖杯。「来。」   「我是有些失礼没错,」我说道,「但还不到粗野的程度。」   他笑了。他笑起来有那么一点好看。「不要紧,这是我的。」   我捻熄香烟。「这是你的房子?」   「是啊。这下你还不以为然吗?」   「摩根勒菲的,那怎么可能。你这个年纪的人怎么会需要高尔夫球场?」   「我喜欢打高尔夫,」他说道,「也喜欢拥有大房子。有大房子才能办这样的周末活动啊。」   「嗯,一样米养百样人吧。」   「你想愤世嫉俗也无所谓。」   「我是愤世嫉俗没错。」   「但这么悲观的态度是没办法达成任何成就的。」   「错,」我说道,「悲观态度能拯救人命。」   「不可能。」   「有很多事情我打死都不做,所以我永远都不会有机会被它们害死。」   「例如?」   我拍掉洋装上的烟灰。「登山。」   「那样算悲观还是胆小?」   「老实说──」我顿了顿,「你叫什么名字?」   「布雷登。」   「还真是人如其名……」我一面嘀咕,一面上下打量他。「老实说啊,布雷登,我已经愤世嫉俗到懒得管这些了。」   他走近一步。「我想改变你的想法。」   「谢谢,但我才刚脱离一个邪教,还不忙着马上加入新的邪教。」   他微微一笑,开始和我调情了。「我们不是邪教。」   「我觉得你们是。」我「不算是」在和他调情。   「天主教算是邪教吗?」   「算。你该不会在拿天主教和自己做比较吧?」   他的头颈往后一缩。「等等,你觉得天主教会是『邪教』?」   我们注视着彼此的眼眸,他想必在想:我的眼睛是相当不寻常的一种褐色。还好他没说出口。   「我们只是想帮助人而已。」他说道。   「你们只是想帮助自己而已。」我纠正他。   「第一,我们也是人;第二,为什么『不能』帮助自己?我们可是世界的影响者呢。」   「那听起来像是你随便创的词呢,布雷登。」布雷登也是个随便创出来的名字。   「我不介意创新词。」他说,「我想重建这个世界。隔壁的那些人呢,他们『已经』在改变世界了,我的目的是扶助他们、鼓励他们,将他们的影响力最大化。」   「我会离开隔壁房间,就是因为这个。」我说道,「我就是不想影响世界。」 第9章 贝茨   我们在飞机上都没睡。班思写了几道逻辑题,雪诺看了几部电影,片中角色从头到尾都在踢来踢去。每过两个钟头,他就说:「嗯,这部也超难看的。」接着开始看下一部。我自己很想睡,却怎么也无法调整成舒服的姿势──我的膝盖被前方的椅背挤着,附近有至少三个戴十字架的乘客,而且其中一个人应该是戴了银质十字架,害我鼻水流不停。   我挤在雪诺身边,以窄小的座位为借口凑到他身旁。我都忘了他是多么温热,我们从肩膀到膝盖紧紧相贴,我彷佛沐浴在阳光下,只少了阳光所带来的刺痛。   从离开学校后赛门就变了,身体发生了变化。他比从前柔软一些、饱满一些,彷佛过去吃了那么多奶油,现在终于付出代价了(实际上应该是苹果酒的作用)。当天选之子应该是不错的心肺运动吧,而且过去的他简直是魔法反应炉,代谢速率想必比常人高得多……   雪诺看起来像好一阵子没充电了,他皮肤苍白,太妃糖色的头发失去了光泽。他的头发留长了──应该是懒得剪吧──现在满头都是蓬松的鬈发,在他走路时随着脚步弹动,他也时时拉扯着自己的头发。   「废物。」雪诺对着前方椅背上的迷你萤幕说道,「太废了。那家伙应该这辈子都没拿过剑吧。」他摇了摇头,满头鬈发跟着摇晃。   他好美。有点颓废、有点凄惨,苍白、灰败又不修边幅,但还是好美。   我阖上双眼,靠着他的肩膀装睡。   赛门   我们花了一个小时排队入关。   美国的移民官超可怕的,还好我的翅膀没突然冒出来,他们也没看出护照有什么问题。潘妮说,比起我这个长了翅膀的人,她身为褐皮肤人种更该担心被移民官拦下来。(她是印度人和白人混血儿,爸妈都是英国公民。)   话虽这么说,我们还是通关了。   我们来到美国了。「我」来到美国了。飘洋过海,来到美国了。「我」耶。要是儿童之家的其他小孩能看到现在的我……   嗯,老实说我不想让他们看到现在的我,因为我现在可不想看到他们。我对华特福以外的童年时光都没有什么太好的回忆。   我的咨商师(去年夏天帮我咨商的那个)老是要我谈那些──我小时候的生活啊、以前有什么感受啊、谁负责照顾我啊,都是这类的问题。我跟她说我不记得了──我是真的不记得了,那些记忆都片片断断的。我隐隐记得自己在魔法跑出来前住的是什么地方、读的是什么学校、看的是什么电视节目……我只记得那时候状况很差,但确切是「怎么」个差法,我已经不记得了。咨商师说,创伤会影响记忆,大脑会封锁通往痛苦的走廊。   「我觉得听起来很棒啊。」我对她说。「谢啦,脑袋。」   我为什么没事要去把童年的痛苦和麻烦挖出来?我的脑袋都已经把那些东西封印起来了,现在要处理的痛苦和麻烦也够多了,我干嘛没事找事做?   咨商师说,我必须先整理完过去的回忆,别让它们对现在造成损害。然后我就说──   嗯,我什么都没说。下一次的咨商时间被我翘掉了,那之后我也没再预约了。   潘妮帮我们租了车,但我们得先走半英里路去取车地点。贝茨明明在飞机上的大部分时间都靠着我的肩膀睡觉,现在却看起来半死不活的。(我在飞机上的最后四个小时一直很想去尿尿,可是又不想吵醒他。)   我们走到车子前,我一看到它就猛然停下脚步,贝茨走着走着就直接撞在我身上。   「潘妮洛普……」我竟然双手抱着头。DIY电视节目上,那些看到自家客厅被改造完的人都是这种动作。「你在跟我开玩笑吧!」   潘妮笑了。「是认真的喔。」   克劳利啊,它好美──它是优美的海蓝色,车头像杜宾犬的鼻子一样。「经典的野马跑车耶!你在跟我开玩笑吧?!就跟史提夫·麦昆一样耶!」   「我们总不能开福特Fiesta横跨美国吧。」   贝茨皱眉看着车头。「一九六八年……太浩湖蓝绿色。」   明明不会开车,我还是爬上了驾驶座──唉,如果我会开车就好了。车子装的是天蓝色塑胶坐椅,我还没坐过椅背这么矮的车。   「有空间放你的翅膀。」贝茨评论道。   「喔,说到这个。」潘妮说,「我帮你更新一下法术。」她举起戴着戒指的手,中指挂着一枚铃铛。「铃响之时,天使便获得双翅!」她念道。然后她翻过手掌,摇着铃铛用气音说:「我放下它,翻转它、颠倒它6! 」   魔法击中我的同时,我听到贝茨猛抽一口气──和在公寓里第一次被潘妮试用法术那次比起来,这次的效果强得多,一股冷冰冰的感觉在肩膀之间绽放。   「我的魔蛇啊,班思,你当真是天才。」贝茨的两边眉毛分别移到了最高和最低的位置。   潘妮甩了甩手。「刚刚那下比之前在家里强很多耶。」她兴奋地说,「会不会是因为这几句话的发源地是美国?这可能会影响我们的用字遣词呢!」   「第二句咒语是什么?不管什么法术都能反转吗?」贝茨问道。   「我还不确定。」她说,「它是流行歌,所以效果还不稳定。」   「不会吧,你居然拿最好的朋友来测试不稳定的法术……」   「赛门同意了嘛!」   「……而且法术还生效了!他居然也算得上『天使』!」   「对这句法术来说,他已经是很合格的天使了。」潘妮说,「魔法是可以容许譬喻的。」   「谢谢你啊,班思,我一年级也修过魔法理论。」   他们还在你一来我一往的,我忙着假装自己是史提夫·麦昆,没空理他们。我平常不太会思考自己长得多酷(我可不是贝茨),不过现在的我看起来应该「超级」酷。   潘妮不知道在对挡风玻璃做什么。「你看!」她从我前面伸手,按下仪表板上的某个开关,引擎响了一下之后车顶就折起来消失了。「像不像魔法啊?」她笑嘻嘻地说。   我也忍不住对她露出大大的笑容。这个「超棒的」,要不是旁边有人,我早就开始发出「轰──轰──」的引擎声了。   贝茨把我们的行李放进后车箱,然后走到驾驶座旁边,我们三人中就只有他会开车。「我要副驾驶座。」我边说边移过去。要是坐后面,我一定很快就晕车了。   潘妮几乎是从我身上爬过去坐上后座的,贝茨也坐定位、系好安全带。   「走吧,雪诺。我们去欣赏美国风光吧。」   我坐驾驶座的样子再怎么酷,也比不上贝茨开车的模样。   要不是附近有太多东西要看,我可能会一直盯着他不放。车子开往麦卡住的芝加哥近郊,我从没看过这样的风景。   这地方的马路大得惊人──五线道满满都是巨大的汽车,在美国好像所有人都开军用大车。路边到处都是巨型广告看板,各种东西都可以打广告,从披萨到律师到增发剂,真的是无奇不有。   贝茨一副习以为常的样子,轻松自在地把一只修长、苍白的手搭在方向盘上,另一只手稳稳地握着排档杆。他今天穿浅灰色长裤、七分袖白衬衫,还有一副我没看过的墨镜。从我们毕业到现在,他的头发长长了,被风吹得栩栩如生。   下了飞机以后我到现在还是感觉很邋遢,T恤被身上的汗浸湿了(而且是坐着不动的那种酸臭汗水),牛仔裤对六月的芝加哥来说也太厚了。最近我的头发也长长了,但纯粹是因为我懒得去剪──贝茨最讨厌的就是我这种废人。   潘妮爬到我们两个的座位之间,对着收音机戳来戳去。「接孔在哪里啊?」   贝茨用手肘顶她,想把她顶回位子上。「安全带绑好!」   「可是我准备了公路旅行的歌单耶!」   「你想在我们有机会听歌之前先害死我们吗?」   我开了音响,它似乎是车子内建的。「它好像只能连收音机耶。」我边调频道边说。它像电影里的收音机一样,发出那种「哇──哇──」的杂音。说不定美国的一切都跟电影里一模一样。   「不能连手机吗?」潘妮还挤在我们两个中间。   「好像不行。我来找找看有没有音乐。」我花了一点时间──你必须很慢很慢地转调节器,去找电台的讯号。我转了转,听到一些人在讨论政治跟棒球,终于找到播放经典摇滚的电台。「应该没有更好的东西可以听了。」   潘妮叹一口气,倒回后座上。   「安全带绑好!」贝茨高喊。他在换车道──转头看后面、换档、踩下踏板──动作复杂得像在跳舞。还好我们还没分手,不然我就没机会看到这一幕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 原文为I put my thing down, flip it and reverse it,出自美国饶舌歌手梅西·埃利奥特(Missy Elliott)的歌曲《Work It》。 第10章 潘妮洛普   我们很快就会到麦卡家了。   我对他说过要来找他。   我是上周打给他的──我说阿嘉莎的状况令人担心,赛门又需要出门散心。我也对他说我想他。「我们会顺道过去,」我说道,「先去一趟芝加哥。」   结果麦卡说这不太好,我们应该再讨论一下。   「没时间讨论了──阿嘉莎可能已经惹麻烦上身了!」我原本没打算这么说的,但话还是出口了。这也不算是谎话,她真的有可能惹上了麻烦,以前麻烦总是如影随形地跟着她。   然后,麦卡说:「这就是你们的日常吧?」   「你那是什么意思?你不相信阿嘉莎有危险吗?」   「我信。阿嘉莎有危险,赛门遇到了困难,贝茨藏了什么黑暗的秘密,说不定还有什么你不能告诉我的阴谋。整个魔法世界可能都岌岌可危了!」   我决定假装麦卡没发脾气,这样他就随时可以消气,我也可以装作什么事都没发生过。我对他说:「这个嘛,我没办法肯定现在『没有』大阴谋啊……」   然后他说:「随便啦,潘妮洛普。你爱做什么就去做吧,反正我也劝不了你。」   「如果是我『必须』做的事,我就会做。」我说道,「才不是爱做什么就做什么。」   那之后,麦卡什么都没说。   「麦卡?麦卡,你还在吗?」   「我在。」   「你觉得这都是我编造出来的吗?」(在我看来,编造故事和夸大其词是两回事。)   「没有。」   「麦卡……」我试着说得细柔一些,「你说不定可以和我们一起去加州啊,有你来帮忙的话,事情一定可以顺利解决的。」   「我还得实习。」   「总之,我们会先飞去芝加哥。如果你之后改变心意──」   「阿嘉莎不是有危险吗?你们还是直接飞过去找她吧。」   「是没错啦……」   「那等你回国以后我们再谈。」他说,「等你那边都安定下来以后。」   那之后,他就挂了电话。   由此可见,我规画这趟美国之旅是对的。我和麦卡已经太久没见面了,不管我们有什么该谈的事情,还是面对面讨论比较好。 第11章 贝茨   班思的男友住在都市近郊的社区。   「这边的房子都隔好远喔。」雪诺说。下了高速公路以后,我们终于能听见彼此说话的声音了。「他们能占多少空间就直接占下去,是不是有点贪心啊?」   「也没有隔『那么』远啊。」我说道。   「对你来说当然不远,你是在豪宅长大的嘛。」   「我是在塔里长大的。」我说道,「和你住同一间寝室。」   「那栋!」班思指着一幢房屋说。   我在屋前车道停好车,正要下车就被班思按回座位上,她从我身上爬下车。「你们两个在这里等着。」   「我也想看看麦卡啊!」雪诺说,「你是觉得我们很丢脸吗?」   「没错,」她说道,「我等等再来叫你们。我想先和他独处一下下。」   她抚平了T恤,但还是一副搭了一晚飞机的模样──而且即使是刚睡饱、刚换上新衣服时的班思,看上去还是有那么「一点」荒唐。到现在,她还是打扮得像在穿华特福制服,或者是一副很希望能重新穿上制服的模样:彩格短裙、及膝袜、玛丽珍鞋或布罗克鞋。毕业后,她在穿着上的唯一变化就是改穿过大的T恤,她可能完全没注意到自己的服装配色还是以紫色与绿色为基调。   班思跑到车道中间,又转回来,无声地对我们比手画脚说:不要跟来!   「我们知道了啦!」雪诺喊道,「你觉得我们很丢脸就是了啦!」   她双手往空中一抛,转身往屋子跑去。   我和雪诺两人坐在车上,他伸手触碰排档杆。「还是热的耶。」   我点头。   「感觉会不一样吗?」他问道,「跟你在家的那台车比?」   「比较笨重一点。」我答道,「比较不好控制……你想开开看吗?」   雪诺还握着排档杆。「我连自排车都不会开耶。」   「我──」我耸耸肩,「我可以教你?」   「在这里吗?」   「在这里又有何不可?附近没有车,也不会有人发现。」   雪诺紧紧皱着眉头,露出小孩子似的表情,彷佛不确定别人会不会允许他尝试开车。我推开我这边的车门。「来吧。」   我下了车,他爬到驾驶座上,双手在牛仔裤上摩擦几下。(美国版的赛门·雪诺:白T恤与牛仔裤,皮肤已经晒得微红。)   我坐上副驾驶座。「好,」说话时,我感觉自己的语气和麦克教练有点像,「现在手煞车没放下来,所以车子不能开。」   「好喔。」   「好,你踩离合器,是左边那个踏板──」   「我知道,我玩过《跑车浪漫旅》。」   「嗯。在发动和换档时都要踩离合器,你先熟悉一下。」   他踩踏板的力度大了些,但我没有纠正他,毕竟雪诺的行为字典里并没有「收敛」这回事。   「握住排档杆。」   雪诺紧紧抓住握杆,我搭着他的手,试图让他的手腕放松。「放轻松,我们只是在练习而已。车子现在没有发动,煞车也还没放开,我们只是在熟悉操作方式而已……」我前后拉动排档杆,「这是空档。」我带着他的手横向一扳,接着往下拉。「这是倒车档。」   上、侧、上。「一档。」下,「二档。」   上、侧、上。「三档。」下,「四档。」   雪诺低头看着我们交迭的手,点点头。「把手上有图示。」   「对,但你在开车时没办法看图示,所以要凭感觉……」我再次带他一次次换档。   「我会了。」他说。   我移开手。「好,回到空档……」   雪诺抬手偷瞄图示,接着扳动排档杆。   「要一次把全部的动作做对并不容易──一开始会很难,先别气馁。」   「是谁教你开车的啊?」他问道。   「我继母。」   「她很气馁喔?」   「不是,」我回道,「她非常有耐心,是『我』很气馁。来,你放下手煞车吧──它在那边。」我左手搭着他的肩,右手指向他大腿另一侧。   「她有用魔法吗?」   「用魔法教我开车?」   雪诺摆弄着手煞车。「嗯啊。」   「没有。你又不是不认识黛芙妮,她几乎从不用魔法的。」   「可是你『可以』用魔法开车吧?」   「也许可以,但这么一来你就什么都学不到了。」我用手肘碰碰他,「来吧,詹姆斯·狄恩,发动引擎。」   「转车钥匙就好了吗?」   「对,同时轻轻踩油门。」   他转动钥匙,车子往前一倾,随即熄了火。我撑着仪表板,以免撞上前方玻璃。「很好。」   「贝茨,我一点也不好。」   「没事的,」我说道,「这很正常。我应该先检查车子有没有换到空档的。再试一次:离合器、空档、引擎、油门。」   这回汽车顺利发动了,赛门空转了下引擎,转头看我,他乐得合不拢嘴。   我让他享受片刻。「那现在,我们要开始动了。这部分比较有挑战性。」   「已经很有挑战性了好不好。」   「你踩着离合器换到一档,然后轻轻踩油门,同时放开离合器。」   他摇摇头,彷佛听到一串胡言乱语。   「离合器是让你换档用的,」我又说,「换档以后你才有办法前进。油门踩下去以后,我们就会往前开。」   「所以是先踩离合器,然后一档──」他的手抖了抖,但还是换对档位了。「──然后踩油门。」我们猛地往前。   「非常好。」   「是吗?」   「是……但我们快撞上前面的信箱了。」   原本盯着排档杆的赛门愕然抬头。「那我怎么办?!」   「转方向盘避开它。」   「喔,对吼。」他猛转方向盘,「啊啊。抱歉。」   「没关系,你做得很好。」   「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我以前真的很擅长做其他事情的时候,你都没夸过我,可是现在开车开得乱七八糟──」   「你只是还在学习而已。继续控制方向。」   「好喔,好喔。继续走这条街吗?」   「走这条街。」   「你把魔杖拿出来。」他说。   「为什么?」   「以防万一。」   「没这个必要。」我一手搭在他肩头,他上半身每一条肌肉都紧绷到了极点。「你现在开得有点快──」   「抱歉。」   「不,不要紧──你感觉到了吗?它想换档。」   「谁想?」   「引擎。它现在很吃力。」   「喔,对。嗯。那我──」   他顺顺地换到二档。   「克劳利的,刚刚那下非常优秀喔,雪诺。」   「我试试看──」他接着换到了三档。住宅区不该开这么快的,不过他表现得非常好。   「做得好喔,赛门,很有天分。」   「刚刚那样还行吗?」   「嗯,非常好。」   「我不去思考的时候比较简单。」   「我常听你这么说。」   「贝茨?」   「嗯。」   「有车──有车!我不会停啊啊!」 第12章 潘妮洛普   麦卡的母亲前来应门,看见我出现在她家门口,她露出了困惑的神情。这也是情有可原,毕竟我平时都住在伦敦。   「寇德洛太太,」我说道,「你好。」   「潘妮洛普……很高兴见到你呢。麦卡怎么没跟我说你要来?」   「喔,我算是来给他惊喜的。」我说,「这次的行程安排得很仓促。他在家吗?」   「在喔,请进吧。」   我踏进他们的家。我很爱这个家,两年前的暑假来找麦卡时,我就是借宿他们家的客房。他们的每一间房间都十分宽敞,只有卧室和浴室有门(他们家竟然有「四间」浴室),屋内所有的墙壁、家具和二十几个厨房橱柜都漆成了令人心安的奶油色和奶茶色。   屋子里摆了至少「三张」奶茶色的皮革沙发。   有「两间」米色的客厅。   地板上铺了固定式的地毯,颜色和燕麦粥一模一样。   啧,真的太令人心安了。我家里五颜六色都有,全都不是我们设计的,家具也都是我父亲从别人家的二手拍卖会买回来的,原本是什么颜色就是什么颜色。而且,我们家里到处都是杂物;麦卡家不可能「没有」杂物,但我不知道他们把东西都藏到哪里去了。茶几上只有少少几件物品而已:奶油色花瓶、奶油色花朵,以及奶茶色的大理石台灯。(茶几倒是至少有九张。)   「我去──」寇德洛太太似乎有点紧张,想必是知道我和麦卡刚吵过架。「我去叫麦卡。」   我在其中一张皮沙发上坐下来,一只奶油色博美犬好奇地晃了过来。   麦卡的父母都是魔法师,不过美国的魔法师家庭不见得父母都会魔法──他们这边都没有行事准则的,有些魔法师终其一生都不会遇到亲戚以外的法师。魔法师和凡人生的小孩通常也会有魔法,但是不一定,而且多数人认为血统受稀释的法师力量较弱。那也可能是因为他们受到的训练较少,我妈说这方面的学术研究少得可怜。   麦卡认为英国魔法师太过注重魔法了。「我们家是会『用』魔法,」他说过,「但这只是我们的一部分而已。」   胡说八道,如果你有用言语施法的能力,那你就是魔法师──这就是你最主要的身分,其他都不重要。   麦卡的父母都在医疗保险公司上班,基本上只有在家才会用到魔法,主要也是用来做家事。   博美犬还在努力跳到我腿上,但是它太小了,怎么也跳不上来。我抱起它,不是因为我想抱狗,只是觉得它有点可怜而已。   只要能和麦卡面对面把话说开来,我是真心相信我们能跨过这道坎的。上次来这里的时候,一切都归位了,我们是第一次产生「我们真的是一对情侣」的感觉。   「潘妮洛普?」   「麦卡!」我抱着狗一跃而起。麦卡!   「潘妮,你怎么会来这里?」他没有笑。好想看到他笑喔。   「我说过我要来啊。」   「我也说过,你不该来。」   「反正我都要来的──」   「这里又不是加州。」   「麦卡,你不是说我们需要谈谈吗?我同意。我们的确该谈谈。」   「潘妮,我从六个月前就说我们该谈谈了,是你一直要我再等一等的。」   「我又没有──」   麦卡双手抱胸。他和我上次见到的模样差好多,还留了那种很难看的小胡子加下巴胡。我们上次用Skype聊天是什么时候的事了?   「麦卡?我不懂,你为什么不要我来?我是你女朋友啊。」   他用看怪人的表情看我,彷佛我刚把荒谬至极的话说出了口。(例如:「我打算留小胡子加山羊胡,你觉得如何?」)「潘妮洛普……我们已经有一年没好好说过话了。」   「那是因为我们都很忙啊。」   「更之前那一年,我们甚至聊得更少。」   「那是极端情况嘛,你又不是不知道。」   「你已经躲着我两年了,怎么还会以为我们在交往?」   「麦卡,我什么时候躲过你了?你怎么会说出这种话来?」   「你没有躲着我,你对我『什么』都没有!这两年来,『我们』根本什么关系都没有,就连我奶奶和我聊天的次数都比你多。」   「我现在是在跟你奶奶竞争吗?」   「重点是我和赛门·雪诺的竞争吧。」   小博美吠了一声。   「你明明就知道我跟赛门不是那种关系。」   他翻了个白眼。「我知道,真的。可是我也知道他对你来说很重要──你从来没这样在乎过我。」   「你有这种感觉,那怎么都不告诉我?」   「哈。」麦卡说,彷佛听我开了糟糕至极的玩笑。「我试过了。结果呢,我还不如去对龙卷风说话。『你』就跟龙卷风一样。」   我听得一头雾水。「我们英国其实很少有龙卷风……」   「那好,潘妮洛普·班思,你就像强风一样,想做什么就全力去做,其他什么都不在乎。这件事我已经试着对你说过太多次了,你却每次都当耳边风。」   「你这样讲也太不公平了吧!」我越说越焦躁。   他依然冷静。「我说的话不只公平,还是『实话』。你、都、没、在、听、我、说、话。」   「我明明就有。」   「是吗?我告诉过你了,我觉得这样远距离交往很累──」   「我不是说了吗,我也这么觉得啊!」我回道。   「我告诉过你,我觉得我们渐行渐远了──」   「我就跟你说,这是正常的!」我几乎是用喊的。   他注视着我,似乎怎么也弄不懂我这个人。「潘妮,我问你,你觉得和一个人交往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意思是我们爱着对方,我们已经把人生中这个部分想清楚了,也知道自己最后会和谁在一起。」   「不对。」他说道。从对话开始到现在,他的语气首次从不耐变为哀伤。「交往的重点不是最后结局,而是一路上的陪伴。」   「麦卡?」一个女孩子踏进客厅,「我听到有人在大声说话,你妈说没事,可是──」   「没事的。」麦卡轻声说,「我过几分钟就回去。」   那名少女盯着我猛瞧。她留了一头深色长发,臀部比一般人宽,身上穿着碎花洋装。「你是潘妮洛普。」她说。   「我是。」   「我是艾琳,很高兴认识你。」她伸手朝我走来,想和我握手,我摆出一副用尽了全身力气抱住那只小狗的模样。   「给我几分钟就好,」麦卡说道,「我等等会再解释──」   「很好。」我说。   他转头看我,像在看智商低得出奇的傻子。「老天啊,潘妮,我不是在对你说话。」   「麦卡,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你要跟我分手了吗?」   「不是。」他回道,「我已经跟你分手好几次了,你就是没听进去!」   「我百分之百确定你从来没说过『潘妮,我要跟你分手』这句话。」   「除了这句以外,我想得到的说法都说过了!我们之前整整两个月没联络,结果你根本就没发现!」   「我那时候应该是在处理一些非常重要的事啊!」   「是啊!你想必是有什么比我重要得多的事情嘛!」   吵到这里,我恨不得对他说:「不对。麦卡,你错了。这全都是场错误,我可不接受这种事情。」   若不是那个名叫艾琳的人站在旁边,我可能已经把话说出口了。她貌似是凡人,不然就是把魔杖插在了洋装后面──她身上穿戴的廉价手环和拖鞋都不可能是魔法容器。若不是她在一旁,我可能会大声宣布:「我要走了,等你想理性对话再打给我。」   然而,我说出口的却是:「我母亲三年级时看到我父亲,就立刻知道他们未来会结婚成家了。」   「我们不是那种关系。」麦卡说,「世界上没几个人是那种关系。」   他说得对……   ……   ……好丢脸。   我霍然起身,走出这栋房子,没对他或艾琳或寇德洛太太说再见就这么走了。我走到他们家门前步道时,麦卡追了过来。   「潘妮洛普!」   「我不想再跟你说话了!」   「不是,你──你把我妈的狗抱走了。」他从我怀里抱过小博美,小狗吠叫一声,彷佛想回到我怀中。麦卡小跑步回屋里去了。   我泣不成声。不会吧,现在还得面对赛门和贝茨,对他们解释这一切……   奇怪,车子不见了。   他们不见了。 第13章 赛门   我在开车耶,是真的在开车耶。好啦,这里不是高速公路,就只是一片叫哈芬布克的住宅区而已,可是我是真的坐在驾驶座、真的在踩这几个踏板喔。太用力去思考的话,我可能本来要踩离合器就会不小心踩到煞车,整辆车都会震动一下然后熄火──不过这种事情只发生了两次而已,贝茨还在旁边不停夸我,一副我天生就是神车手的样子。他一直说:「很完美喔,雪诺。」我很希望他说:「很完美喔,赛门。」可是现在有这句「完美」就很棒了。他一只手搭在我肩膀上,我感觉自己现在表现得很好,不会让他失望。   「你应该可以开上大街了。」贝茨说。   「我还没办法跟其他车子开在一起。」   「只有做了才有机会学习,交通和车流是练习不来的。」   我们正在经过哈芬布克庄园社区的入口,我可以看到外面的大马路。「我要试试看吗?」   「好,试试看吧,雪诺。活着就该活在刀锋上。」正在教我开车的吸血鬼对我说。   「那潘妮怎么办?」我是在找借口拖时间。   「她多半还处在甜蜜的两人世界,但以防万一,我们先回去看看好了。」   「你还记得地址吗?」   我们一同抬起头来。哈芬布克庄园社区里每一栋房子都长得一样,只不过稍微换过方位、漆上不同的颜色而已,而且这边说「不同的颜色」其实也就是那五种低调的色调。   「印象中它是浅褐色的房子。」贝茨说。   「是这个浅褐色吗?」我指着一栋屋子说,「还是那个很浅的浅褐色?」我指向另一栋。   「那不是浅褐色,是暖灰色。」   「它们都有点像暖灰色好不好,」我说,「连那边那栋绿色房子也灰灰的。」   「哪有绿色的?」   「在那边啊。」   「那是棕褐色吧。」   要不是潘妮坐在屋子前面的人行道边缘,我们可能一辈子都找不到麦卡的家。看到我们开回来,她马上就站起来,没等我们停车或开门就直接爬上车,然后瘫倒在后座。   「抱歉了,班思,雪诺刚才绕了好几圈。」   「这个社区的马路都嘛是圆圈!」   潘妮捂着脸。「我们走。」   我在座位上转过去看她。「可是我也想去看麦卡啊!」   「你早就看过麦卡了。」   「而且我要上厕所。」   「赛门,快开啦!」   「还是让我来开吧。」贝茨说。   他下车换到驾驶座,我爬到副驾驶座上,低头看着倒在后座的潘妮。「你还好吗?」   她翻身趴着。   「对不起啦,让你在外面等了这么久。」我说,「他不在家吗?」   她的声音闷闷的。「赛门,我不想讨论这个。」   贝茨开着车驶出死胡同。「那我们来讨论之后要去哪里吧。」   「去厕所。」我说。   「圣地牙哥。」潘妮说。   贝茨载我去星巴克用厕所,等我带着一杯超大的彩虹条纹星冰乐出来,就看到他在对潘妮大喊:「去圣地牙哥要三十一小时?!」   「不会吧,」潘妮说,「那简直就像是从伦敦开去莫斯科的车程。给我看。」贝茨刚刚在看她的手机,她把手机拿了回去。「不是都在同一个国家吗?」她说。   「我们来这里不就是要公路旅行吗?」我边说边上车。   「公路旅行顶多三个小时吧,」贝茨说,「中间再下车野餐休息一下。现在是要开三『天』的车──而且我们必须在七天后坐上回程的班机。」他对潘妮冷笑一声,「你还说什么『去圣地牙哥的路上顺道经过芝加哥』。」   潘妮还在看手机。「我哪知道美国中间这些州一个个都和法国一样大?『内布拉斯加』这个地方我连听都没听过啊。」   「我们可是要在那地方开一整天的车,」贝茨说,「到时你就会和它很熟了。」   三天的公路旅行听起来不错啊,电影里的旅行不是都要花很长一段时间吗?这样才有时间在路上冒险啊,不然三个小时是要怎么冒险?(好吧,『我』是有在三小时内完成冒险过啦,可我是极端案例嘛。)   贝茨不再瞪着潘妮洛普,转过来开始瞪我了。「雪诺,你喝的是什么鬼东西?」   「独角兽星冰乐。」   他皱起眉头。「为什么取这个名字──是不是喝起来像熏衣草?」   「喝起来像草莓口味的Dip Dab糖果。」我说。   潘妮一脸恶心地看着贝茨。「我的魔蛇啊,贝茨顿,你怎么会知道独角兽喝起来是什么味道?」   「闭嘴啦,班思,那是永续农场养殖的独角兽。」   「独角兽会『说话』耶!」   「它们只会闲话家常而已。我又不是吃海豚。」   贝茨把我的星冰乐拿过去,喝下一大口。「恶心。」他把饮料还给我,「根本就不像独角兽。」   他把墨镜往上推,揉了揉眼睛。他的黑眼圈好重,看起来像是眼睛凹陷了下去。   「你口渴吗?」我问他。   「嗯。」他说,「我进去买杯茶好了。」   「我不是那个意思啦。」   「我知道你的意思,但我可不打算大白天在近郊狩猎。」   「我们可以买三明治啊。」我说。   「雪诺,我没事。」   「好吧,可是我还是想吃三明治。」   贝茨说我可以在高速公路上开车,很安全的。「比在市区开车还要简单。」他说得没错──不过我开到时速五十英里,汇入车流的时候真的颇可怕,我还不知道自己干了什么,引擎就发出那种有点像狗叫的呜咽声。   上高速公路以后,我们就一路顺风了。开着车顶行驶感觉就像在飞一样,暖风吹过我们的头发和皮肤,我的T恤被吹得啪答啪答乱飞,贝茨的黑发像火焰一样,在他脸边飞来飞去。   潘妮洛普还瘫在后座,看得出来是发生了什么不好的事,也看得出来她不想谈这件事。她的三明治连一口都没吃。应该是跟麦卡吵架了吧。 第14章 贝茨   班思似乎出了很严重的问题,像死兔般瘫在后座,但我无法将注意力放在她身上,因为太阳很烈、风很强,也因为我忙着在脑中列清单。   我厌恶的事物清单:   1. 太阳。   2. 风。   3. 没了主意的潘妮洛普·班思。   4. 美国的三明治。   5. 美国。   6. 美国(乐团)。一个小时前的我可还不知道有这东西。   7. 堪萨斯。又是个我近期认识的乐团。   8. 堪萨斯(州)。这地方离伊利诺州不远,想必也同样可悲。   9. 干他妈的伊利诺州。   10. 太阳。照在我「眼睛」里的太阳。   11. 吹在我「头发」上的风。   12. 敞篷车。   13. 最讨厌的就是我自己。   14. 我这颗柔软得过分的心。   15. 我愚蠢的乐观想法。   16. 被人兴奋地连着说出口的「公路」和「旅行」四个字。   17. 老实说,我讨厌当吸血鬼。   18. 我讨厌当坐在敞篷车上的吸血鬼。   19. 我讨厌当正午坐在敞篷车上,渴到快疯掉的吸血鬼。而且还是在伊利诺州──这个鬼地方应该是地球上阳光最毒辣之地了吧。   20. 太阳。它在天佑的英国伦敦可没有这么热,怎么感觉它和伊利诺州明努卡村之间的距离近了好几英里,直接晒在了我身上?   21. 伊利诺州明努卡村。这地方感觉糟透了。   22. 这副垃圾墨镜。   23. 他妈的太阳!我们都知道你很亮,你可以收敛一点了吧!   24. 当初想到要来这地方的潘妮洛普·班思。她只想了个开头,就没有后续计画了──为什么呢,当然是因为她满脑子想着要见她男友,而搞砸这一切的想必就是那个垃圾男友。好吧,我们怎么能对一个来自伊利诺州的人抱有什么期待呢──这地方可是「又」热「又」潮湿的诅咒之地喔。当你想象地狱时,也许会预期那地方炎热无比,但你绝不会想到它同时「也」很潮湿。没错,这份出人意料的小惊喜,就是地狱该有的样子!魔鬼还真是聪明机智啊!   25. 「天才少女」潘妮洛普·班思。   26. 以及她所有愚蠢的想法。「对我们都有好处。」她是这么说的,但我只听见「对赛门好」这一部分。克劳利啊……也许她说得没错……瞧瞧赛门的样子,他简直像在泥地里打滚的猪一样开心,像中了「在泥地里打滚的猪」法术一样开心。过去六个月来,我「多次」考虑对他施这句法术,我是真的好累,也不晓得该如何──应该说,我没办法──没办法把他「修好」。   27. 大法师。祝他永远无法安息。   28. 潘妮洛普──谁叫她可能说对了。赛门的部分,美国的部分,这辆可恶的敞篷车的部分。你看看他现在的模样……   他下了沙发,出了公寓,飞过了大海,来到了阳光下。   赛门·雪诺,在你如此喜悦之时,我光是看着你都会心疼。   在你忧郁之时,我看着你也会心疼。   我无论在何时都不能安心看着你,你的一切都能将我的心从胸中掏出来,让我脆弱的心离开这具身躯。   赛门转头看我。「怎么了?」   「没事。」我说道。   「什么?!」他喊道。在风声、引擎声与经典摇滚的掩盖下,他完全听不见我说的话。   「我真他妈恨这辆他妈的车!」我大声回答,「我快被太阳烤焦了!我随时可能会着火!」   风吹直了赛门的头发,他眯着眼睛──除了被晒到不得不眯眼之外,也是因为他笑得无比灿烂。「什么!」他又对我大喊。   「你好美!」我大声回应。   他将收音机的音量调低,现在只剩风声与引擎的噪音。「你刚刚说什么?!」   「没什么!」   「你还好吗?怎么一脸病恹恹的!」   「雪诺,我没事──你专心看路!」   「要我把车顶弄起来吗?!」   「不用!」   「我把车顶拉起来喔!」他伸向控制杆。   「等一下!」   金属吱呀一响,我回头望去──敞篷车顶上升了约六英寸,然后就卡住了。   「我们用手拉它好了!」赛门高喊,「等下停车的时候再拉它!」   车顶彻彻底底卡死了。   赛门跪在后座拉扯车顶,它却纹风不动。   「应该是不能在汽车行进时把它拉上来。」我说道。   「可是MV里都这么演啊──」他改而用力拉扯另一边,「──○○七电影也都是这么演的。」   我又累又饿又被晒得头晕目眩,还准备踏入一间满是潜在捐血者的购物中心。坐敞篷车的唯一好处就是,我在汽车行驶期间闻不太到赛门或潘妮的气味……   话虽如此,我已经非常熟悉他们的气味了,也能清清楚楚地回忆起自己在饥渴时嗅到他们的感受。赛门闻起来像是刚爆完爆米花、把奶油加热到溶化后的厨房,他的味道带有某种焦味,还有种圆润、肥美的油黄色气味,会一直黏在你的上颚。班思的气味较鲜明也较甜,像是混了糖蜜的醋。有一次她膝盖擦破皮,害我的鼻窦连续灼痛了好几个钟头。   他们若是知道我幻想过他们的滋味,想必不会太高兴,不过我真心相信自己没把他们吸干就已经很了不起了。我没有把「任何人」吸干,这样还不够慈悲吗?我渴得要命,却必须等天黑才能狩猎,那现在也只能进购物中心吃晚餐了,在场所有人都能活着见到明天的太阳。   「雪诺,走啦。」我说道,「起司蛋糕正等着你呢。」班思已经在餐厅里了。我们才刚停好车,她就直接下车进了餐厅。   「我们不能这样开着车顶吧。」赛门说,「你可以用魔法把它拉起来吗?」   「那当然,我可是记了十几种敞篷车维修法术。」   「太好了。」   「我在『开玩笑』好吗。并不是每一件事都能用法术完成──你在华特福读书时,没听到他们每天重复这句话吗?」   赛门爬下了车。「是啊,我还真希望自己以前在魔法学校有乖乖听课──说不定我只要认真读书,就可以当个『有用』的人了。」我听见他语音中的怨恨,然而他转身面对我时却笑了起来。   「干嘛。」   他别过了头,捂着嘴。   「你在笑什么。」   他垂下头,却对我挥了挥手。「你──你的──」   我绝对不会低头看自己的身体。「雪诺你告诉我,我的什么?」   「你的头发。」   我绝对不会摸自己的头发。   「你看起来像那个戴假发的人──」他做了个弹钢琴的动作,「登登登、登──」   「贝多芬?」   「我不知道他叫什么,就是那个戴一大顶假发的人。之前不是有人拍他的电影吗?」   「莫札特。你觉得我像莫札特。」   「贝茨你快看,真的很好笑喔。」   我绝对不会看。我转身走向购物中心,让雪诺自己跟上来。   我看上去还真的像莫札特。我看上去像是那种长发金属乐团的团员。(此外,我还严重晒伤了,被晒黑的皮肤呈一种诡异的颜色,但我不想冒险对自己施法,以免晒伤的情形恶化。)我用魔杖指着头发,施了句:「打理整齐!」见法术效果不佳,我干脆将整颗头凑到水龙头下。   幸好芝乐坊餐馆的男厕没有别人。   我本来想找一间货真价实的餐厅用晚餐,爱荷华州迪蒙恩市总该有几间像样的餐厅吧?问题是,赛门想去他听过的餐厅,特别是「有名的美式餐厅」,在他望见芝乐坊招牌的瞬间,我再怎么争论都没有用了。   我走出洗手间时还是顶着八○年代乐团团员的发型,只不过现在没那么金属了,倒像是「野性呼唤乐团7」或「轰!合唱团8」的造型。(我妈在世时酷爱「轰!合唱团」。)   我找到坐在巨大塑胶皮椅雅座的雪诺与班思,只见赛门抱着面包篮,忙着翻阅一本厚到用螺旋边条装订的菜单。潘妮坐在他对面,我还是头一次见到她这副比殭尸还要无精打采的模样。   「这个菜单超厉害的,」赛门说道,「有满满一页的塔可沙拉,还有一般的起司通心面跟炸起司通心面,还有各种鸡喔──你看,有『橘鸡』耶。」   我在他身旁坐下。「『橘鸡』是什么?」   「应该就是它写的那样吧。」   服务生来帮我们点餐时,我点了一份『越生越好』的牛排,雪诺点了「美式汉堡」,班思则说要加一份「跟他们一样的」。   「是要加一份汉堡还是牛排?」女服务生问道。   「潘妮,」赛门说道,「你不吃牛肉啦。」   「喔。」她说,「那我点……大家平常都点什么,我也来一份。」   「有很多客人都喜欢我们的水牛炸鸡。」服务生说道。   「水牛不也是牛吗?」赛门问我。   我耸耸肩。我和水牛非常不熟。   「是炸鸡。」服务生又说,「炸鸡搭配水牛酱。」   「好喔。」潘妮同意道。   「不然她不要沾酱好了……」服务生走远之后,赛门喃喃自语。   我知道班思目前还在紧张性抑郁状态,但我们真的必须讨论接下来的计画了。我需要从前那个爱用黑板、爱画图解的班思。「那么,今晚有什么打算呢?」我说道,「我们是不是没有住宿地点?」   我和雪诺等着她回答,她却盯着面包篮与赛门肩膀之间的某个位置。   「好喔。」我接着说,「班思,你把手机给我,我来找饭店……班思?……潘妮洛普。」她抬起头,「你的手机呢?」   「它在车上就没电了。」她说道,「我在车上没办法充电。」   「那『你』的手机呢?」赛门问我。   「它在美国不能用。」   「你怎么没办国际漫游?」   因为我的电信方案是父母办的,我可不想让他们知道我要出国,但我也不想将这些告诉赛门。「你呢?你有办国际漫游吗?」我问他。   「没。我想说你跟潘妮都会办。」   班思现在默默盯着自己的大腿。   「潘妮洛普?」赛门问道,「你还好吗?」   「很显然不好。」我悄声说。   「潘妮洛普?」   「我想回家。」她陡然开口说。   赛门愕然地往椅背一靠。「什么?」   「这全都是个大错误。」她显得比较像平时直来直往的她了,却多了一种我看不惯的躁狂。「是我之前没想清楚。对不起。」   「可以直接回去吗?」我问道,「我们的机票──」   「应该可以用法术把机票改一改吧。」她说。   「不是每一件事都能用魔法完成。」赛门用令人不快的语气说道。   班思耸耸肩。「那就买新的机票。」   我气得呼出一口气。「现在的机票已经是偷来的了!」   班思不愿退让。「那不然『你』帮我们买新的机票啊,贝茨──你不是很有钱吗?」   平时的她可不会这样拿我的钱攻击我。「我还在领父母发的生活费,」我说道,「而且我不能用Visa卡,我父母根本连我来了美国都不晓得。」   「那我呢?」她回道,「『我』父母也不知道『我』来了啊。」   赛门一脸受伤。「你们怎么都没跟你们爸妈讲?」   「因为这个主意太糟糕了啊,赛门──」潘妮说到破音了,「──他们要是知道了,一定不会让我们来的!」   赛门把手肘撑在桌上,双手抵着额头。「我们该不会连晚餐钱都付不起吧?」   「晚餐钱我来出,」我说道,「但是我没办法买机票,我们也不可能一直偷钱。年轻人行为失检是一回事──巫师集会若是知道了,可能还愿意原谅我们──不过我们现在可说是踏上了疯狂犯罪之旅。」   「这才不是疯狂犯罪之旅!」潘妮反驳道,「我们没有抢银行,也没有杀人放火。」   「是『还没』!」我回道。   「我只是──」她的下巴开始颤抖,「我是真的以为这次可以成功的。我还以为──」她闭上双眼,张口深深吸气,然后咬着嘴唇用鼻子呼出一口气。过了片刻,我才发觉她是在拚命忍住泪水。「我以为我和他面对面谈过以后,情况就会有所改变了。结果情况还『真的』变了,变得好不一样。」   「你是说麦卡吗?」雪诺问道。   「她当然是在说麦卡了。」我说道。   赛门又追问下去。「他是跟你分手了吗?」   「呃,不算是。」班思的声音细若蚊鸣,「根据他的说法,他已经跟我分手了,我只是没听进去而已。」   「干。」赛门轻声说。我们同时往后靠着雅座椅背,彷佛想远离这份骇人的消息,彷佛担心被班思传染。   我当然知道这个想法糟糕至极,不过我脑中浮现的第一个念头是:我和赛门暂时逃过了一劫。感情死神彷佛不小心认错人,误把潘妮洛普与麦卡带走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 野性呼唤乐团(Bucks Fizz),八○年代的当红英国流行乐团。   8 轰!合唱团(Wham!),八○年代的当红英国男子双人乐团。 第15章 赛门   潘妮洛普跟麦卡以后会结婚,到时候潘妮就会搬去美国,留我一个人在英国──从华特福的六年级开始,我就做好心理准备了。   潘妮洛普跟麦卡很确定他们以后要一起度过一辈子。   我都没听潘妮担心过麦卡是不是还爱她、对她的爱是不是正确的那种爱,我也从来没看过她在走廊上对女生朋友哭诉麦卡的事。(潘妮其实没有女生朋友。她算是有阿嘉莎这个朋友,还有她妈妈,还有我……)潘妮洛普跟麦卡从不吵架,麦卡也从不会忘记他们的交往纪念日是哪一天──老实说,潘妮好像不怎么关心纪念日这种东西。   潘妮洛普谈到麦卡时,总是显得比较坚强、比较踏实,她不会眨眼,也不会怀疑自己。我都没听过她为了无关痛痒的小事情跟麦卡拌嘴,也没听过她像其他人那样说:「你那是什么意思?」或是:「你怎么可以用那种语气对我说话?」我从没看过她在麦卡说话时翻白眼,或是用那种不耐烦的方式呼吸──那种像在说「我真的受够你了喔,快闭嘴闭嘴闭嘴」的呼吸。   这么想来,从四年级过后,我好像就没看到他们两个在一起的样子了。他们四年级的时候也不算是真的相爱,那时候他们还只是小孩子嘛。以前的麦卡完全是个书呆子,整天只想读书和聊电玩,潘妮洛普马上就喜欢上他了。这可是前所未有的事情,潘妮当初可没有马上就喜欢「我」,倒像是马上就开始对我管东管西,把我当软柿子捏。说不定麦卡也是软柿子,他以前都跟着潘妮在华特福乱晃,整天练习施法、抓宝可梦,还有吃他妈妈从波多黎各买来、大老远从伊利诺寄到英国的芝麻糖。(其实不难吃喔,很有嚼劲。)   华特福没有网路,所以在学期间潘妮和麦卡是真的用纸笔写信联络。我记得潘妮洛普常常拿着麦卡寄来的信跑上大草坪──类似的记忆实在太多,后来全部融合在一起了──我记得潘妮每次都穿着褶裙和及膝袜,笑嘻嘻地拿着白色信封。   潘妮洛普跟麦卡本来是要「结婚」的。   而现在……梅林啊,他们现在怎么了?   我跟贝茨都没有说话,潘妮却像在听我们说话似地连连点头。   「你确定──」我开口问。   「非常确定。」她说。   「你们两个要不要先睡一觉再来讨论啊?」   「不行。」   「说不定──」   「就说不行了!赛门!他现在在和别人交往。」   「混蛋。」贝茨嘶声骂道。   「不是。」潘妮笑了,「他不是混蛋,就只是──」她抬头看我,「──不爱我而已。」她的肩膀开始发抖,一秒过去后,她哭了起来。「我们的感情好像从头到尾都是我自己幻想出来的。」   「水牛炸鸡?」另一个服务生来到我们餐桌边,贝茨接过餐盘,男服务生还没问完我们要番茄酱还是田园沙拉酱,就被贝茨挥手赶走了。克劳利啊,这个汉堡也太美了吧,上面还有薯饼耶!贝茨的牛排几乎是全生的,看起来有点像草莓果冻。   「哪是你幻想出来的,」我说,「他不是有写信给你吗?」我们要开吃吗?我暗想。还是现在的情况太悲惨了,不能边吃边讨论?   「我们就只是笔友而已。」潘妮说。   「你们有用Skype啊,我还有听到他说他爱你。」   她听了反而哭得更厉害。「那他显然是在骗我嘛!」她拿起一块水牛炸鸡,泪流满面地咬了一大口。(可以开吃了──万岁!)   「他说都是我的错,」潘妮满嘴炸鸡地说,「说我不是真的想和他谈恋爱,只是想交个男朋友,把这件事从清单上划掉,把时间用来为更重要的事情操心。」   贝茨拿起刀叉,开始小心翼翼地切牛排。   「贝茨顿,你的想法我都看到了,我知道你认同他的说法。」   「班思,我并不认同他的说法。」   「可是?」   「我不认同他,而且我对感情的事一无所知。」   「但我是『真的』把他从清单上划掉了。」她说,「我还以为我们以后会结婚。」她整个人泣不成声。   贝茨放下餐具,坐到潘妮那一边,拉着她放下炸鸡。他揽着潘妮。「班思,拜托你别噎死。你能想象自己在芝乐坊餐厅暴毙吗?那多丢人。」   潘妮把脸埋在他肩头,继续哭泣。「麦卡说得没错。」她抽抽噎噎地说,「我真的把他当成了理所当然的存在。」   「也许是这样没错,」贝茨说,「但这不是劈腿的借口。他是个懦夫。」   「他说只要是我不想听的话,他再怎么说我都听不进去!」   贝茨对上我的视线,我们同时皱起了脸,因为这句话说得太贴切了。   「我喜欢你这一点啊。」我安慰她。   「我们都很喜欢。」贝茨说,「若不是你这么固执,大法师和凡庸到现在都还会活着,继续在魔法世界兴风作浪。」   「可是你们都不会想跟我交往。」潘妮说。   「我绝对不会想和你交往的,」贝茨无比认真地回答,「但这不是因为你冥顽不灵。冥顽不灵的人根本就是我的菜。」   「贝茨,我是大笨蛋!」   贝茨揉着她的背,让潘妮的眼泪把他的上衣浸湿。我真的好爱他,也好想告诉他,可是我一直没办法说出口,现在也绝对不是说这种话的时候。   他突然一脸十万火急地抬头看我。「雪诺,快和我换位子,我快忍不住把她吸干了。」   潘妮洛普坐了起来──我觉得她的动作可以再快一点──贝茨赶紧远离她的手、她的头发与整个雅座。   他甩着头想让自己清醒。「我先出去一下。马上回来。」他脸色惨白,脸颊和鼻子却有点发黑。贝茨旋身往出口走去,出去的路上还稍微往带位的服务生那个方向走了几步,最后才倒退着走出餐厅。   我在潘妮身边坐下,把自己的餐盘拉过来。「我知道你不吃牛肉,」我说,「可是这个汉堡真的是美国的味道喔。」   她拿了我的一根薯条。   我揽住她的肩膀。「对不起。」   「你不用说对不起。」她说。   「我总觉得这都是我的错。」   「是你把那个叫艾琳的女孩子介绍给麦卡的吗?」   「不是,可是我──」我压低声音,实在不好意思说出口。「──我知道你是为了我才留在英国读大学的。」   「别傻了。」她说。   「我才不傻。」我注视着她的棕色眼睛。「潘妮,我不傻。」   她直直对上我的视线。「赛门,我要是真的想来美国读大学,应该就会来了。我可以带着你一起来啊。」   「真的吗?」   「也不是。贝茨怎么可能让我把你带走。」她低头看着自己的餐盘,「无论如何,我之前一直很满意。对我和麦卡的关系──那种远距离的关系──很满意。对之前的我而言,这样的关系就很够了。」 第16章 贝茨   现在仍是大白天,但我实在忍无可忍了──我得找些什么杀来吃,否则就得找到已经死了的动物……   我绕到购物中心后方,到了几个大型垃圾桶后面。我完全不晓得西狄蒙市有哪些野生动物,应该多半是老鼠吧……不过我忍了这么久的饥渴,可能得一次吃一整船的老鼠才够。   山丘另一头有几幢房屋。若不是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我也不想用这句法术,但我是真的别无选择了。我蹲了下来,将魔杖举在地面上方,将体内所有的魔法都倾倒下去。   「猫猫过来!」   我回到雅座时,女服务生正好回来了,她将三块大得吓人的起司蛋糕摆到桌上。   赛门坐在潘妮身边,见到他们两人,我心中盈满了暖洋洋的情感。(大概是因为我刚喝了九只猫,这是无可避免的副作用。)我坐到他们两个那一侧──「过去点。」──拿起叉子。   赛门指向三盘起司蛋糕。「这个蛋糕叫『浮夸』,这个是『终极』,这个是『极端』。」   「才不是,『这个』才是极端。」班思一面说一面吃下一大口蛋糕,「极端是有加奥利奥饼干的。」   我跟着吃了一口,捂着嘴说:「唔,好好吃。」   「这里是芝乐坊嘛,」赛门说道,「起司蛋糕当然好吃了。」   晚餐结束后,我们所有人都累坏了。我们本来打算继续上路,早早离开爱荷华州,然而三人都饱受时差折磨,腹中满是奶油起司,班思仍像是脑子里的小灯泡被打碎了的模样。   最后,我们来到了高速公路附近的一间旅社,这地方十分廉价,但至少房间非常宽敞,还有两张大床。班思直接瘫倒在一张床上,我碰了碰她的脚。「快帮手机充电。」   我和雪诺仍提着行囊。我们是可以同睡另一张床,我们也不是没有睡过同一张床,睡过了几次。我们……   和赛门在一起的生活,和我想象中迥然不同。   起初,我还以为自己所有的美梦都成真了,他终于成为我的人了。我可以爱他,可以和他同住──和他散步──可以拥有他。在此之前,我没和任何人交往过。「我想当你糟糕的男朋友。」雪诺如此说过,我也迫不及待地接受了。   也许我该认真听他说出口的话。   在当男朋友这方面,我们双方都糟糕至极。   倒是现在「这样」──尴尬地站在同一个房间里,双方都不将想法说出口,被没说出口的话语闷到窒息──这可是我们的拿手强项,世上没有任何人赢得了我们。   「我睡沙发。」雪诺和我擦肩而过,将行李丢在一张棕色小沙发旁。「我的翅膀会在半夜张开来。」   我走向另一张床。   三人当中只有我冲澡,不过三人当中也只有我花了半个小时在大型垃圾桶后面和虎斑猫角力。我胸口被抓出一道狰狞的伤口,鼻子到现在还带有被阳光烤过的焦色。(我以前没遇过这种事,也不确定晒伤的皮肤能不能痊愈……也许「这」就是让吸血鬼毁容的方法。)旅馆的香皂竟然飘着棉花糖的甜味,还好我自己从家里带了盥洗用品。   我走出浴室时,房里已经熄了灯,我看不出另外两人是否入睡了。   我在床上躺了一段时间,在黑暗中看着天花板上的电扇旋转。班思似乎在哭。   我也不怪她。我所拥有的生活远不如她稳定,但一想到自己可能会失去这少少的安稳,我就痛苦得生不如死。 第17章 赛门   旅馆房间冷死了。   潘妮在哭。   贝茨洗好澡了,他打开浴室门那一瞬间,蒸气、杉木和佛手柑的香味都涌了出来,我一时间像是回到了华特福的宿舍。想当年,我每天早上都会看到刚冲完澡的他走出浴室,每天都会假装自己不在乎──不对,那也不算是在假装,那时候的我只是还不晓得而已。   那时候的我是真心不懂自己的感情。   我以为我恨他。我从早到晚一直想着他,暑假还会想念他。(我以为自己只是太孤单。我以为自己只是饿了。我以为自己只是太无聊。)   踏出浴室时头发往后梳的贝茨,对着镜子系制服领带的贝茨──以前我的目光怎么也离不开他。   我们以前每天晚上都睡在同一间寝室里,每天早上都在同一间寝室里醒过来。   上次听着他的呼吸声睡着,不知道是多久以前的事了?   如果我今晚默默等着,有没有机会坐起来看他睡觉的样子?(没错,我以前就是这么厚颜无耻。)   我们不该变成这样的──我和贝茨本来应该互相厮杀的。   那之后呢,我们也不该变成这样的──我们不是该「在一起」吗?   是我把事情搞砸了(我现在正在把事情搞砸),谁叫我从一开始就坏掉了。是我不想跟他说话,不想要他在我们的公寓留宿,不想要他看我。(不想要他看到我,其实就是不想让他「看到」我的意思。)   「你怎么可以期待我做这种事?」我在某天晚上说。那天他──我们──   「我以为你也想要。」他说。   我是想要没错,可是我也「不想要」啊。   「这样真的太多了。」我说。「你不要给我压力。」   「我没有在对你施压,也不会对你施压。你想要什么就告诉我。」   「我不知道。」我说。「我已经变了。」   「那是什么意思?」   「我不知道──不要一直给我压力啦。」   「你说的是性爱的部分吗?」   「不是!」   「好喔。」   「嗯,可能是吧。」   「好喔。赛门,我不知道你要什么。」   「这样真的太多了。」   那之后,我就没再试着解释自己的感受,他也没再问我了。我到现在还是不知道答案……我到底想要什么?   我这辈子想要过的人就「只有」贝茨一个,我这样爱过的人也就只有他。   可是每次想到要被他碰,我就好想逃走。每次想到要吻他──   在和别人亲吻的时候,就算你闭上了眼睛,也没办法把自己藏起来不让对方发现。   我听到贝茨下床在黑暗中走动,不知道是不是觉得冷,或是口渴了。突然间,温暖和杉木香和佛手柑的气味涌了过来,他亲了我的脸颊一下。「晚安,雪诺。」他说。   我听见他再次爬回床上。 第18章 阿嘉莎   金洁悄悄溜进我的房间,像是不想吵醒我。   我数个小时前就回到房间了。为什么呢?因为我没兴趣参加晚间的冷冻治疗,也没兴趣到露台上和其他人合唱。(即使在我们的房间里,我还是能听见外头的歌声,来来回回就只有《大家都想统治世界9》和皇后乐团那首说是想长生不老的歌,这些人是不是只会唱这两首啊?真是的,怎么感觉像是在搭我爸爸的车一样。)   「我还没睡。」我说道。   「怎么还不睡!」金洁轻声说,「明天是很重要的日子耶。」   「明明就是你这么晚了还不睡,在别人的豪宅里瞎搞。」   她咯咯笑了起来,没有出言反驳。   「明天是什么重要的日子吗?」我问道,「你要升级了吗?」   「没有,升级是最后一天晚上的事,他们好像会办一场仪式。」   「金,『升级』到底是什么鬼?你是会拿到别针,还有拿到具乐部的钥匙吗?」   「升级就表示我会变成他们的一员,和他们一起带领人类『进步』,带领人类走向光明。」   「金洁,拜托别跟着别人飘进黑暗尽头的光明。」   「阿嘉莎,我没在开玩笑。他们好像看到我的本质,看见我的灵魂了。」   「我只是……你告诉我,这到底是什么意思?他们其他人可是发明了网际网路,不然就是在制药业工作耶。」   「你是说我不够有成就,没资格升级吗?」她用受伤的语气说。我也不能怪她,毕竟我基本上就是这个意思。   「我只是有点担心而已。」我说道,「你应该想想看,他们想从你这里得到什么?」   「那我是不是也该想想看,『你』想从我这里得到什么?」   「金洁,我想要你做的事,你应该很清楚才对啊。我想和你一起参加火人祭,我想去你的公寓,和你一起看没营养的电视节目。」   「等我升级以后,我们还是可以做这些啊!」   「那还用说吗。和我一起看电视绝对是引领人类进步的关键步骤。」   金洁用一只手肘撑起上半身,注视着我。「你是在嫉妒吗?是这样吗?阿嘉莎,你明明就知道我很想带你一起升级。」   「嗯。」我语调平板地应道。   「而且不只是我,你今晚还给布雷登留下了很好的印象喔。」   「真是枉费了我的一番努力。」   「我是认真的啦。他说你有种『独一无二的能量』。」   「金洁,他想表达的是他喜欢我的金发。」   「不只是这样吼,他明天还要邀请你进他的办公室耶。」   「我才不要第一次约会就随便进男人的办公室。」   「阿嘉莎!」金洁完全坐起身了,「我是很认真的!这可能是你的大好机会耶,布雷登可是前途无量的人──我告诉你,他的灵气是『金色』的喔。」   「你看得见?」   「我明明就告诉过你了,我可以感应到别人的气场……」   「你不是也说过我有金色的灵气吗?」   「你的比较像是姜汁汽水,有一些气泡。」   「喔。」我翻身远离她。   「你给他一次机会嘛。就算他只是想追你,人家也是『名人』耶。他跟欧巴马家去度假过,爱马仕有一款包包就是用他的名字起名──你能想象跟这种传说级别的人物交往是什么感觉吗?」   这就是问题所在了。   我不必想象,也说得出那是什么感觉。   布雷登在摆满杯子蛋糕的桌子前找到了我。   仔细想想,我早该预料到他会找上门的。   我翘了今天的将新会活动。我本来硬着头皮去听关于基改谷物的讨论会,却听不出讲者究竟是支持还是反对基改作物,而且我真的累坏了。自从四年级那年,凡庸派一只「仇狳」闯进我们宿舍之后,我就再也无法在没上锁的房间入睡了。(仇狳根本就不是英国原生种,潘妮对凡庸派入侵种攻击我们这件事怒不可遏。「它现在哪都入侵不了啦。」赛门一面说,一面将尸体丢了出去。)   「嗨。」布雷登说。他穿着卡其长裤与深蓝色西装外套,看上去有点像学生制服。他确实有点可爱,是那种对称、乏味、打扮得整整齐齐且手头非常、非常阔绰的可爱。   「嗨。」我说。   「我就说我们会提供杯子蛋糕吧。」   「那是『我』对『你』说的……」我挑了个粉红色的杯子蛋糕。   他对我粲然一笑。「阿嘉莎──」   「我可没把我的名字告诉你……」   「是金洁告诉我的。」他说道,即使被逮个正着也丝毫不以为忤。「我想说今天或许会有机会和你说说话。」   我试图在情况恶化之前打断他:「你听着。金洁也告诉过『我』,你认为我有某种特殊的能量。我知道这都是你在胡扯,你还是把这招拿去撩别人,饶过我吧。」   布雷登双眼放光。「这不是撩妹的话术,你是真的很特别。」   我嗤之以鼻,但还是咬了一口杯子蛋糕。「你们具乐部所有人都是某个领域的超专业怪咖,我刚才还遇到两个『去过外太空』的人。是真的外太空喔。你以为我没发现吗?这里大部分的男人都像你,像乔许,女人却少得可怜,而且大多是我和金洁这样的人。我可不傻,我知道我们『特别』在哪里。」   「你朋友金洁是真的非常特别。」他说道,「你看不出来吗?真令人讶异。」   「哪有,我看得出来,我不是──」   「你知道她看得到灵气吗?」   「那比较像是一种感应。」我咕哝道。   「她还替我看了手相,真是太了不起了。她说我的生命线完全没有断。」   「这我知道。」莫名其妙,我怎么会在这边和他争论金洁特不特别?这根本就不是我的重点。   「另外,我还是头一次见到她这样高程度有机活化的人。」   「我知道啦!」过于激动的话语脱口而出,「金洁是独一无二的存在,也是我最好的朋友。」   布雷登又笑吟吟地注视着我。「你说得也对,」他说道,「我们的男生成员确实多了一些,但我们已经在努力改变这一点了。」   「我其实不在乎,我甚至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和你吵这个。」   他踏近一步。我们几乎身高相当,有些男孩子会很在意,不过他似乎不甚介意。   「那是因为你不相信我,我是真的在你身上看见了极为罕见的特质。」他说道,「你认为我对你感兴趣是因为你貌美,这也没错──我确实对你感兴趣,你也确实很美。可是阿嘉莎,美丽是非常廉价的东西,不仅廉价,美丽的东西多得很,一点也不特别。对我这种身分地位的人而言,美丽就像是自来水,永远不会流干……」   他紧锁着我的视线。我将手里的杯子蛋糕吃完,尽量表现出若无其事的模样,却越吃越觉得口干舌燥。   「『你』呢,则是特别的东西。」他说道。   我用餐巾擦拭双手。   「能让我带你参观我们的园区吗?」   我叹息一声。「好啦,随便你。既然我这么特别,你想带我参观就带吧。」   「说得没错,你就是这么特别。」他彬彬有礼地将手肘伸来,邀我搭他的手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 《大家都想统治世界》(Everybody Wants to Rule the World),英国乐团惊惧之泪(Tears for Fears)的代表作之一。 第19章 潘妮洛普   我在空无一人的旅馆房间里醒了过来。已经中午了,有人在外面敲门。   「客房清洁!」一名娇小的女人用钥匙开门走了进来。   「等一下!」我说道,「能给我几分钟吗?」   「十分钟!」她高喊一声之后关上门走了。   我双眼都肿到无法完全撑开,昨晚还穿着沾了全北美洲尘土的衣服就睡了,裙子下、耳朵里都是沙尘。我脱下及膝袜,只见袜子与肌肤的边界多了一条明显的沙痕。更要命的是,我的手到现在还沾着水牛炸鸡的味道。   我决定洗个快澡。房里还真的空无一人,贝茨和赛门应该是已经把行李搬上车了。我往窗外望去,野马跑车还停在停车场,贝茨站在车边不怎么低调地对着故障的车顶施咒。赛门坐在汽车前座,可能在玩开车游戏吧。   好喔,总之先冲个澡,再来决定接下来往哪去……等冲完澡再来决定下半辈子该何去何从。   现在想来,我的状况也没发生太大的变化:我本以为自己出去闯荡时,麦卡会在家等我,其实我现在还是可以出去闯荡,只是不会有人在家等我罢了。   「理性」想想,事情其实完全没变。我已经一年没见麦卡了,若不是这次来美国,谁知道我们何时才会再见面呢?若不是我感觉到我们之间的隔阂,还会坚持要展开这趟疯狂旅程吗?   (以廉价旅馆而言,这家的淋浴间还真是大得可怕。)   理性想想,「老实」想想,我其实从头到尾都没有真心想搬来美国。我不想来这边读大学,也无法想象自己在这边生活──或者说,我无法想象自己居住在英国以外的地方。   那么,我「究竟」想象了什么?   我以为麦卡最终会妥协,并且认同我的看法……   这样的想法错了吗?这难道是什么致命的缺点吗?赛门从没说过这句话,贝茨倒是直言不讳:「班思,你总是认为自己没有错。」   是又如何?我通常都没有错啊,既然如此,我难道不该假定自己每次都是对的吗?这是平均律嘛。我宁可假设自己每次都对然后偶尔猜错,也不该成天质疑自己,对所有人说:「那你怎么看?」   我就是很擅长思考嘛!   麦卡如果乖乖采用我制定的计画,难道就不会过上好生活吗?   我妈说什么我爸都会照做,他还不是过得很幸福?他们两个都很幸福啊!所有的决策都由我妈负责,而她大部分时候做的都是正确的选择,在她的领导下,我们全家人都能过着非常有效率的生活。   麦卡原本能和我过上好生活的。我很聪明,我很有趣,外表也「至少」和麦卡在同一个层级。他原本能和我生下聪明绝顶的小孩!在许多方面我的基因都十分优良:我的父母都是天才,我的牙齿也很整齐──   和我在一起,他永远不会感到「无聊」。   我自己倒是可能对他感到无聊,这我也不是没考虑过,但我可以忙工作的事啊!我身边还会有赛门,我是不可能对赛门感到无聊的。   麦卡本该是这条方程式中的稳定因子,本该是我的常数。   他说得没错。我以为自己早早解决了交男友的问题,就这么把清单上的「男朋友」这一项划掉了。我身边的人都浪费了好几年努力爱上别人,我可是完全没有浪费!我的清单上少了一项烦恼。   现在看来,我似乎浪费了一切。而最惨的部分是──   最惨的部分是……   最惨的部分是。   他不要我。   我一手撑着浴室墙壁,冷冰冰的感觉再次充斥腹部。   不行,这样不理性。   「客房清洁!」   我走向敞篷车时,两个男孩子都倚靠车身站着,赛门在吃香蕉,贝茨戴着巨大的墨镜、身穿漂亮的印花衬衫。(白色、蓝色、紫色花朵与肥嘟嘟的大黄蜂。那件上衣应该和我的大学学费差不多贵吧。)他正在用浅蓝色丝巾裹住头发。   「你不能包那个啦。」赛门笑嘻嘻地说。   「雪诺,闭嘴。」   「那东西到底是哪里来的啊?你平常都会带着女生的丝巾到处跑吗?」   「这是我母亲的遗物。」贝茨说道。   「喔。」赛门说,「对不起。等一下──所以你平常都会带着你母亲的丝巾到处跑喔?」   「我出门旅游时会用它裹着墨镜。」   「那这也是你母亲的墨镜吗?」   贝茨翻了个白眼,看见我时表情突然变得柔和。我真的很受不了他这种表情。「班思,早安。」   「嗨,潘妮。」赛门同样温和地说,「你还好吗?」   「还好。」我回道,「好得不得了。」   贝茨露出疑惑的神情,但他没有说什么,而是动手往鼻梁抹防晒乳。   「你错过早餐了,」赛门说,「可是没关系,反正早餐超难吃的。」   「雪诺原本非常期待旅馆附的欧式早餐。」贝茨说道。   「它跟我想象中的欧式早餐不一样,」赛门皱着眉头说,「没有法式料理,就只有一些可怜兮兮的面包跟难喝的茶而已。喔对了,你还错过了贝茨吃松鼠的好戏喔。」   「我并没有吃松鼠。」   「喔抱歉,你是把它『喝』光以后,把它小小的身体丢进了水沟。潘妮,你觉得这边有任何的魔法生物或是魔法师吗?怎么感觉美国的东西都好平凡?」   贝茨转向我。「你得帮雪诺施天使法术。我们吃早餐前我帮他藏了翅膀,不过翅膀现在还在,只是看不见而已。」   「呃,」我说,「我们现在要做什么?」   「什么意思?」赛门问我,「我们不是要去圣地牙哥坐飞机吗?那就继续前进啊。」   「是没错,可是──」我不想继续前进了,只想待在原地不动。「阿嘉莎不知道我们会去,她见了我们可能不会太高兴。我不该瞒着麦卡的,早知道就不要给他什么惊喜了……」   「不会那么惨啦,」赛门说,「阿嘉莎又不打算甩了我们。」   贝茨用手肘撞他一下,一脸「你别对她提这件事」。你以为我会忘记自己昨天被甩了吗?   「我是说,」赛门苦恼地说,「我们都来了,就干脆在这个国家好好玩个够吧,去看看山啊、海啊,说不定还可以去大峡谷,还有那个上面有几张脸的岩石。」   我只感到不知所措。当初拉他们加入美国之旅计画时,我根本就没想清楚,现在也依然没想清楚。「贝茨,『你』觉得呢?」   贝茨正在往双手涂防晒乳,裹着丝巾的样子和我奶奶有几分相像。他看向赛门。「是啊,」他说道,「既然来了,干脆就完成此次的公路之旅吧。」 第20章 赛门   爱荷华州好美喔,到处都是和缓的绿色丘陵和玉米田,和英国有点像,只不过人比较少。   贝茨   爱荷华州和伊利诺州长得一模一样,没事干什么把它们分成两州?它就只是一片一望无际的高速公路与养猪场罢了。(好吧,这就是两州之间的区别:和伊利诺州相比,爱荷华的空气中猪屎味较浓。)   太阳毫不留情。   收音机震耳欲聋。   我从早上就没喝到茶。连一滴都没喝到。   而且我下定了决心不让鼻子被太阳烤熟,只能像防晒乳成瘾般一直补防晒。   而且,我的魔法似乎出了点问题。我对车顶施了几句法术,将全身的法力都倾注进「整整齐齐」这一句──结果车顶根本没有要被修好的意思。我的魔杖竟然喷出了『火花』。   赛门   今天贝茨指导我开进车流,然后让我开上高速公路。我感觉自己真的在开车了,现在只差没有墨镜。嗯,Wayfarers墨镜还满适合的。   贝茨那双墨镜和整颗脑袋一样大,而且他还包着丝巾,理论上应该看起来像疯婆子才对,结果却有那么一点时尚,简直像男版玛莉莲·梦露……   我的脑子卡在「男版玛莉莲·梦露」这个想法,停了好一阵子。   然后收音机又开始放我最爱的歌了。   贝茨   怀旧金曲显然不够多,我们在离开芝加哥后分明没有转台,这首歌却已经听第四次了。怎么会有人骑着无名的马儿走在沙漠里?你这一路上都不帮那匹该死的马取个名字吗?   雪诺想将音响的音量调高,但高龄六十岁的音量旋钮已经转到底了。   我从口袋抽出魔杖,指着收音机。「静悄悄!」   完全没反应!   赛门   「在沙漠里,你可以记住自己的名字,不会有人带给你痛苦……」   贝茨   「『欢迎来到内布拉斯加州……好生活』──不知道这句是不是咒语……」   这是我们离开迪蒙恩市后班思首度发言。她之前一直用手臂遮着脸躺在后座,令我好生羡慕。   我们飞驰经过那块路牌,进入这两个小时内看到的第一座城市。美国人也是很识时务,大部分的人显然都发现这块地区不能住人,选择到别处落地生根了。   「我饿了!」潘妮喊道。雪诺没听到,她挤到我和雪诺之间,将收音机音量调小。   「嗨!」雪诺笑嘻嘻地对她说,「你醒了!会饿吗?!我超饿的!」   潘妮挂在我们两个中间,对他竖起拇指。   「系好安全带!」我对她高喊。她竟然死不要脸地让整个臀部离座,故意扭屁股给我看。我用魔杖指着她,语带魔法地重复一次──「系好安全带,安静坐稳!」这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还是没反应!这句咒语本该让她坐下、闭嘴,还会帮她系好安全带的──为什么没反应!   大人都叫你别用魔杖指着自己的脸,但我还是将它举到面前比划几次。它是不是出了什么问题?   「内布拉斯加人都吃什么啊?!」雪诺问道。   「他们的梦想!」我对他喊道。   「喂,你们看那个──」他指向路边一块看板,全中美地区都是用看板糊成的。脱衣舞!全麦面包!冰啤酒!   至于这块看板呢,上头写的是:奥玛哈文艺复兴节&园游会!复兴起来啦。   「不不不不不。」我说道。   「是这个周末耶!」雪诺高呼,「我们运气也太好了吧?!」   「好得要命。」我回道。   「潘妮洛普?!」他对着后照镜里的班思喊道。她应该什么都没听见。「要不要去?!是园游会耶!」   她又竖起了拇指。   我们循着一面面看板开往文艺复兴节会场,最后来到一片停了数百辆汽车的长形碎石地,野马跑车一开上去便激起了大片大片的尘土(尘土全落在了我们身上)。雪诺找了个车位,将车子停妥之后露出自得意满的表情。「等我们回家以后,我也要买车。」他说道。   「你要把车停哪里?」   「你帮我用魔法弄个停车位就好了。」   他平时不是这样说话的──他不会谈到魔法,或是我们,或是未来。我忍不住对他露出笑容。我深深痛恨这趟公路之旅的一切,但如果能让赛门走出内心的阴影,那要我一路开去夏威夷也行。   班思从车上爬了出来,她似乎忘了怎么开关车门。我解开丝巾,甩了甩头发,将后照镜转过来检查发型。丝巾果然效果非凡。   我的视线从镜子上移开,就看见赛门站在车边微微歪着头看我,舌尖稍微从唇角探了出来。   我狐疑地皱起眉头,然后才缓缓地扬起左眉。也许内布拉斯加州还真的是个过好生活的所在……   他抬起下巴──「走吧,园游会耶!」──开始倒退行走。   我匆匆下车,跟了上去。「等等──班思!」   潘妮转回来看我。   「你施咒用雨伞遮住车子吧,免得等等下雨。我的魔杖有点毛病。」   她走了回来。「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我从一早就在到处施咒,却全都没有效果。」   「你确定是魔杖的问题吗?」她伸出手,「借我看看。」   我交出魔杖。「你该不会想说是『我』有毛病吧?」   「也不是不可能。」她嗅了嗅魔杖,「我用用看喔?」   我耸了耸肩。你不见得要用自己的魔杖,但别人的魔杖用起来可能效果较差。班思摘下自己的魔法器具──她的是一枚浮夸的紫色戒指──交给了我,接着用我的魔杖指着地面低声说:「光天化日!」光线从魔杖射了出来,只是有些微弱而已。   「可恶。」我边说边取回魔杖,接着转头四下张望。有几个凡人从旁经过,不知为何打扮成了妖精的模样。(我说的不是真正的妖精,妖精穿的可是蜘蛛网;这些人是打扮成凡人奇幻故事里的妖精,脸上黏了亮片,背上装着戏服店买来的廉价假翅膀。)等他们经过以后,我指向地上的空宝特瓶。「鲜奶一杯半!」这是连小孩子都会的小法术,宝特瓶理应瞬间装满牛奶才对──怎么还是没反应!   班思咯咯笑了起来,她昨晚哭了一整夜、严重睡眠不足,现在笑起来的模样实在恐怖。   「笑什么?」我不悦地问。我真的受够了在外国被这两个家伙嘲笑。   「贝茨顿,你今天还施了哪几句咒语?」   「我哪知道──『整整齐齐』、『静悄悄』、『绝赞蛋糕』之类的吧。」   她笑得更厉害了。雪诺皱起眉头瞅着她,似乎也不懂她在笑什么。   「贝茨,」班思说道,「那些是我们英国人的惯用语──在这边是没有用的。」   喔。克劳利的。有道理。   「等一下,」赛门说道,「为什么不能用?」   「因为使用这些惯用语的美国凡人太少了,」我回答道,「毕竟为词句赋予魔法的其实是凡人──」   赛门翻了个白眼,开始背诵波西贝夫老师从前教过我们的话:「『人们以特定且固定的组合书写或说出语句……』好啦,我知道了。所以你的魔法没问题啰?」   「对。」我收起魔杖,只觉得自己傻到了家。「是我的语法出了问题。走吧。」   我们走向园游会入口时,一名身穿中世纪农民服装的男子站起身来,摇了摇铃铛,赛门的翅膀猛地从背后爆了出来、完全撑开,全世界都能看见那对皮革触感的红翅膀。   赛门全身一僵,班思举起戴着戒指的手准备施咒,然而前方排队的人们丝毫不以为意──甚至有几个人开始鼓掌。   「好棒的服装喔。」一名青少女踏上前仔细欣赏那双翅膀,「这是你自己做的吗?」   「是?」赛门回道。   「酷喔──它们会动吗?」   他有些犹豫地将翅膀往后折。   「哇!」少女说道,「我都听不到马达声耶,你是用绳子控制的吗?」   「天机不可泄露。」我说道。(这句也是咒语,但天晓得在美国能不能用。)   潘妮拉着赛门的手肘,硬将他拖到队伍尾端。   「这是什么地方?」我喃喃自语。排在我们前方的人打扮成了维京人,我还看见神灯精灵、海盗与三个打扮成迪士尼公主的女人。「这些奇装异服是怎么回事?」   「角色扮演折五元喔。」售票员对赛门说道,「你也是。」她转头对我说。   我低头看着自己的打扮。「这件上衣可是很贵的。」   「走啦。」赛门拉着我的手,哈哈大笑着说。他转向我,拉着我进入会场──在那一瞬间,一切都显得近乎魔幻。赛门撑开了翅膀,他身后挂着一排灯笼,空气中飘着熏肉的香味,附近某处还有人在弹德西马琴。(我阿姨也会弹德西马琴,这是我们家族所有女性的必修技能。)   然后赛门晃到我身旁,我终于将整个园游会场收入眼底。   「这他妈是什么鬼?」我说道。   班思与雪诺也同样看得目瞪口呆。   园游会乍看下宛如小村庄,到处都是草草搭建的小屋与手绘挂牌。在场几乎所有人都打扮得像……克劳利啊,我也不晓得怎么形容,也许算是《圣杯传奇》、《公主新娘》与《彼得潘》的大杂烩吧……   不仅如此,在场所有女人都穿着爆乳内衣与超低胸洋装,无论是少女或妇女都穿着紧得夸张的马甲,胸部从领口挤了出来。我这辈子还是头一次见到这么多胸部的这么多部分──老天,我们还在会场入口附近呢。   「不得了耶。」赛门说道。   一个几乎没穿上衣的女人对上他的视线,旋身转向他。「阁下,日安啊。」   我挥手赶她走。「好了好了,走啦。」   「来日再会!」女人对赛门高喊道。   「他们的主题到底是什么啊?」班思双手叉腰,显然在努力思索。   「文艺复兴?」赛门提出。   「那是伽利略和达文西的时代,」她说道,「才没有……」   佛罗多·巴金斯摇摇摆摆地从旁经过。   「你们看!」赛门说道,「火鸡腿耶!」   我本以为他是看见了打扮成火鸡腿的人,转头才发现是一间小屋,窗前挂着火鸡腿形状的大招牌:「烟熏家禽」。   我和班思跟着赛门走向小屋。「好怪喔,」赛门笑吟吟地说,「都没有人看我耶。」   两个小孩子愕然停下脚步盯着他,孩子的母亲举起手机拍了张照。   「全世界都在看你。」我说道。   「是没错,可是他们都没在大惊小怪,大家都以为这是我的角色服装。」他将翅膀撑到最开,排队买火鸡腿的所有人都「喔喔喔」了起来,有更多人拿出手机对着他。   班思捂住双眼。「我妈会宰了我。」   柜台后面又是个上身波涛汹涌的女人。「阁下幸会,这真是美好的午后呢。汝有何吩咐啊?」   「呃,嗯。」赛门说,「来一份火鸡腿跟……」他看向菜单,「……一大杯麦芽酒。」   「少爷,汝有个人证明吗?」   「个人证明?」   班思也加入了对话。「你是指护照吗?」   侍女向前倾身,胸部几乎掉进了赛门怀里。「几位少爷小姐似乎年纪尚轻呢。」「克劳利的,雪诺,」我说道,「她说话的方式怎么和厄本一模一样。」   「我二十岁,」赛门对她说,「可以喝酒了。」   「小女子十分欣赏公子的口音与勇气,但还是得遵守国王的律法。汝不若改为品尝一杯可口可乐可好?」   「好喔……」赛门说。   「我是说真的,」女人压低声音说道,「你们的英国腔装得超棒的。」   我们拿到食物后离开小屋,结果直接被游行的人龙卷走了。「诸位听真!」一个身穿锁子甲的男人高呼道,「为女王陛下让路!」我正要颔首致意,班思也准备行屈膝礼(虽然很荒唐,但我们就是这种人),这时一匹马驼着装扮成伊莉莎白一世的女人从旁走过。   「借过啦,小伙子。」一名打扮成福尔摩斯的女人推开我们走过。   班思挥着火鸡腿示意这整个荒谬至极的场面。「这东西的主题该不会是『英国』吧?」她气鼓鼓地问道,「主题是英国的怪东西吗?」   「倘若真的是英国怪东西,那班思你的服装还真是无人能敌。」   「可是这里还有维京人耶,」赛门说道,「还有穿毛茸茸动物装的人耶。」   「还有顶着一双龙翅膀到处走的小鲜肉。」我补充道,惹得他再次露出罕见的微笑。   「那边的店铺在卖魔杖耶!」潘妮说道,「他们根本就是在针对『我们』!」   「他们只是玩玩而已嘛。」赛门说道,「我们去找桌子吧。」   「这位少爷所言甚是。」我说道,「汝当真是位英俊聪慧的人物。」   「你是怎么做到的?」赛门问道,「你有开关吗?」   「我不过是假装自己在演莎剧罢了。我的男孩啊,应战吧!」   「我不是你的男孩吼。」他笑着说,但还真的应战了。   「『他已然消失,』」我哀叹道,「『我饱受折磨,除怨恨他之外别无选择。』」   「《奥赛罗》啊。」班思说道,「很不错喔,贝茨顿。」   我挥着火鸡腿,华丽丽地一鞠躬。   「你玩得很开心吼。」赛门指控道。   「呸!」 第21章 赛门   文艺复兴节超棒的。   我吃了火鸡腿,喝了一大杯黏答答的可乐,然后还吃了某种叫「漏斗糕」的东西(基本上就是撒了糖粉的炸面团),我帮它打满分。卖漏斗糕的女人还免费帮我淋上巧克力酱。「天使吃的东西当然得是升级版。」她说。   这边所有人都好友善喔,不知道是内布拉斯加州的特色还是他们的中世纪英国人设。   潘妮洛普对大家学得很糟糕的英国腔很有意见(还有很糟糕的苏格兰腔跟爱尔兰腔,我还听到一些人讲话像在学很诡异的澳洲腔),贝茨却完全融入这个文艺复兴节了,如鱼得水地在那边学他们文诌诌说话。   是我求贝茨跟潘妮在园游会多逛一下的。「就算是公路旅行也不能一路上都待在车上啊。」我说,「我们应该要出来到处看看,认识一些怪人嘛──莲花食者啊、海妖之类的。」   「那又不是公路旅行,」贝茨说,「那是《奥德赛》。雪诺,你什么时候看《奥德赛》了?」   「是大法师叫我看的──他好像想让我受到一些潜移默化的影响──还有,那明明就是公路旅行!」   贝茨对着我笑,我好久没看到他露出这样的笑容了──他几乎从来不在公共场合这样笑,笑得轻松自在。「你说得对呢,雪诺,不如把你绑在船桅吧。」   他的上衣印了一整片花田的花。不必每天穿学校制服以后,我就不知道要怎么穿衣服了,可是贝茨显然是期待了很久,我几乎没看过他用同样的穿搭方式重复穿同一件衣服。   他越来越能展现出自己的个性了。至于我呢,我越来越颓废了。   但是今天不一样,今天的我根本是别人,今天的我就只是个背上装了红色假翅膀的家伙。   这条通道上有一家店在卖水晶和魔法物品,潘妮想过去看看,确认他们没有不小心卖到什么真正的魔法物品。通道对面有一家卖剑的小摊位──这里有好多人卖剑喔!   贝茨跟着我走进卖剑的帐篷(招牌写着「长与阔」)。「雪诺,你不能每一把剑都拿起来玩。」   「我听不到听不到。」我边说边拿起一把重量分配得很差的军刀。   「呜呼,阁下啊,吾生命之光──汝莫能试使王国境内所有刀剑。」   我听了哈哈大笑,他也笑了起来。我把军刀抛给他,他接住了。   「我完全不懂剑的用法。」他说。   「太可惜啦。」我说,「不然我们就可以对练了。」我回头看展示架,「应该说,要不是我没有剑,我们就可以对练了。」我现在应该不算是有自己的佩剑。以前法师之剑都会挂在我腰间,让我任意召唤使用,可是我现在没办法召唤它了,我没办法念法师之剑的召唤咒──不对,念是念得出来,但不会有效果。   贝茨帮我试过一次,一只手举在我左腰旁边念出召唤咒:「为正义,为勇气,为守护弱小,为面对强者。以魔法与智慧与善良之名。」   剑没有出现。   「可能只有大法师的继承人能用这句咒语吧。」他对我说。   「现在没有大法师的继承人了。」我对他说。   贝茨拿了另一把剑抛给我,我赶紧接住。剑比我想象中轻,是保丽龙做的,他自己也握着一把同款的剑。「这比较符合我的风格。」他说。   「这个是大师之剑。」我说。   「那不就是为我量身打造的吗?」   「《萨尔达传说》的梗啦。」   贝茨还是没听懂,他不怎么喜欢打电动。他举起宝丽龙剑。「粗鄙之人啊,准备接招!等着受死吧,无赖!」   我用我的剑碰了他的剑一下,他试着把我挡开。他技术超差的。   除了剑术以外,我还真的想不到贝茨有什么不擅长的事。来到这个地方,连他也变得和平常的自己不一样了。   「汝等弄坏了就要买!」一个男人对我们大喊。   我们不理他,两把剑撞来撞去,脚步往店外面的通道移去。我对贝茨放水了,就只有用剑把他拍回去而已。他试着摆出凶狠的表情,却一直笑场。   他只有一次突破我的防御,一剑拍在我腿上。「雪诺,你退步了!就凭你这种技术也能击退小淘气鬼大军?」   「你比小淘气鬼更让我分心嘛。」我说,「你的头发比较闪亮。」   「『你的唇齿诉说着巫法。』」贝茨说。   「这也是莎士比亚写的吗?」   「是啊,抱歉了,我知道你偏爱荷马。」   他挥剑逼我退到一根木桩前面,是我让他的。我把保丽龙剑举到胸前,他和我两剑相抵。「将、军。」他说。   「全错了好吗。」我说。   「我赢了。」   「明明就是我让你赢的。」   「那还是我赢啊,雪诺,这甚至可能是更具决定性的一场胜利呢。」   贝茨那双灰眼睛闪闪发亮,身上都是防晒乳的香味。我在努力思考要怎么回呛。我在努力想,是不是可以亲他?今天,和平常不一样的我,可以亲和平常不一样的他吗?这在内布拉斯加州是合法的吗?我们会不会被赶出园游会?   贝茨突然嘶声吐出一口气,一副闻到鲜血的样子转过头和身体。   我跟着转过去看。「怎么……」   他直勾勾地盯着一群朝我们走来的人──他们有六七个人打扮成吸血鬼,还有几个是随处可见的巨乳马甲女。(我到现在都不确定自己还喜不喜欢女生,也不确定自己到底有没有喜欢过女生。还是说,我根本就不是什么异性恋同性恋,就只是「贝茨恋」而已。这地方有不少胸部可以看,总之我是看得挺开心的。)   「好啦,」我尽量不让他把注意力放在那几个假吸血鬼身上,「我知道这个是潘妮说的『盗用』──可是你不要那么生气嘛。」   吸血鬼们大摇大摆地走近,贝茨看得龇牙咧嘴。那群人穿着各式各样的吸血鬼装,两个人披了披风,还有一个是打扮得像虎克船长的女生。他们每个人的服装都喷满了假血,只可惜大家都戴了镜面墨镜,感觉有点不伦不类。   不知道他们有什么魅力,巨乳马甲女们都被迷得神魂颠倒了。我看到一个吸血鬼怀里抱着一个女生,女生的腿缠着他的腰,他这样还能走路也是很厉害,也太强壮了吧。贝茨转头不去看他们,这时候离我们最近的男生把墨镜往下拉,看了看我。他的皮肤和灰烬一样苍白,脸颊看上去有点太饱满了。他对我抛了个媚眼。   我全身一抖。「贝茨。」   「我知道。」贝茨的尖牙伸出来了,他又转回去盯着那群人。   「他们是──」   「赛门,我知道。」   「潘妮去哪里了?」   「等我们这边结束了再去找她。」   「结束什么?」   他果断地吸一口气。「斩杀吸血鬼。」   「我们又不能随便杀他们。」我说。(至少我自己不行。我现在已经不是那种会随便找怪物战斗的人了。)   「当然该死的可以了,先发制人就行。」   「可是他们没做坏事啊!」(你看看我,现在居然会努力去看人家吸血鬼好的一面。)   「是『还没』做坏事,雪诺。我们继续在这边争论,那几个浪女就会被他们当啤酒喝干了。」   「那我们去找潘妮洛普比较好吧。」我说,「他们人比较多耶。」   「占数量优势的是我们,我们有两个魔法师,他们一个都没有。」   「所以说──我们应该去找潘妮洛普啦。」   「他们去哪了?」   我东张西望,吸血鬼还真的消失了。   「可恶。」贝茨已经循着他们的气味追了上去。   「贝茨──」   「赛门,那几个女孩子会被他们弄死!」   「不会马上就死啊,现在是大白天耶。」   「你以为吸血鬼会有行事准则吗?」   卖剑的摊贩对贝茨大喊:「喂!回来啊!汝还未结账!」   「我们马上回来。」我边说边把手里的大师之剑放到桌上,然后随手抓起一把阔剑。「真的是马上喔!」   我追上贝茨,看到他躲到两栋棚屋之间。「看到他们了吗?」   「闻到了。」他小声说,「安静。」   这一区的摊贩都设在一排大树旁边,小屋和帐棚后面都没有人在做生意,有种到了后台的感觉。   我听到咯咯笑声,过了一秒钟才看到藏在几棵树后面的他们:那几个女人被吸血鬼包围了,他们好像都在……热吻。   「天啊,你们也太变态了吧。」   「他们才不是我的同类。」贝茨说,「安静点,吸血鬼听力很好。」   「他们还是没做坏事啊,我们总不能看到他们跟女生乱搞就杀了他们吧。」   这时候,其中一个女人尖叫了起来,而且不是那种「乱搞」的叫法,而是那种「我要死了」的叫法。另一个女人也加入尖叫的行列。   贝茨咆哮一声──与此同时,潘妮大声喊道:「燃烧吧,火鸟!」   一只吸血鬼的腿突然烧了起来,他试图把火踩熄,结果……嗯,吸血鬼果然是易燃物。另外六只吸血鬼吓得往后跳,然后不约而同地往潘妮冲去,我跟贝茨也朝他们冲了过去。   吸血鬼的动作快得不可思议,贝茨也很快,我追着他们跑了一分钟以后才想到自己会飞。我拍拍翅膀飞到帐棚上方,到处找潘妮。吸血鬼们追着她在人群里横冲直撞,她举着戴戒指的手,却没机会瞄准他们。   我在潘妮附近降落,大家纷纷鼓掌让位给我──结果才刚空出空间,吸血鬼也都跑过来了。潘妮瞄准他们,「人头落地!」她对其中一个吸血鬼大叫,法术就这么生效了。(潘妮洛普从来不放水的。)吸血鬼的脑袋整个往后一滚,身体往前倒──他那几个朋友火冒三丈地朝我们扑了过来。   我往其中一只吸血鬼冲去,同时举剑一挥。嗯,不愧是粗制滥造的剑,整个被那家伙的肩膀撞弯了。   我快步后退,直接退进一家卖剑的小摊位。(真的不是我运气好,园游会有一半的摊贩都在卖这种武器。)我抓起一把大砍刀就往吸血鬼挥去,刀身敲在吸血鬼身上,接着就和刀柄分家了。   这只吸血鬼留了一头蓬乱的金发,身上穿着巧古拉麦片男爵10的高领披风。我又抓起一把剑稍微架开他,然后他就抓着剑身把整支剑从我手里扯出去了。我用尾巴勾住他的腿,拉得他摔倒在地──然后趁机用左手抓起一把短弯刀,右手抄起一把战斧。   吸血鬼马上就重新跳起来。我往后退到会场主干道上,附近的人群全都站到了泥土路两边,像在看游行表演一样。我没看到潘妮,她的魔法应该没有多到能再砍一颗头了。我告诉自己:潘妮很聪明,还有贝茨,他一个人就能打三个变态吸血鬼,不会有问题的……吧?   吸血鬼朝我扑过来──我把弯刀重重砸在他胸口,刀就像火柴棒一样断成两截,吸血鬼顺势抓住我的手。不太妙啊,他这样可以咬我,甚至是把我整个人掰成两半。我要是还有魔法,现在就会绞尽脑汁思考要用什么法术对付吸血鬼,然后怎么也想不出来。(我以前如果真的精通魔法,现在没了魔法一定会超痛苦的。)   我试着往天上飞,想要远离吸血鬼,可是他紧抓着我不放。我右手还握着战斧,于是我最后拚了老命往他身上砍去──   斧头砍在他脖子上,然后从斧柄上掉了下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 原文为Count Chocula,是美国早餐谷物经典品牌「怪物麦片(Monster Cereals)」的巧克力口味,包装盒上的代表人物是名为「巧古拉」的吸血鬼男爵。 第22章 贝茨   潘妮洛普·班思斩了一只吸血鬼,然后又烧了两只,简直可以当我母亲的传人了。   赛门在哪里?   我不停找寻制伏这群吸血鬼的方法。(制伏他们有什么用?制伏了以后要交给谁?给官方吗?美国有魔法公务机关吗?)   雪诺,你到底去哪了?   他不在班思身边,班思还在和一只吸血鬼战斗。   我一次压制住两只吸血鬼,一个是身穿聚酯纤维披风的男人,另一个是女人,打扮成汤姆·克鲁斯饰演的黎斯特。(我当然读过安·莱丝的作品了,十五岁的我可是个深柜吸血鬼,父母甚至会假装没注意到家里养的狗离奇失踪。)   在战斗的同时,我也在寻找赛门的踪影。一般在战斗中,他可是不容忽视的存在。   我对吸血鬼施的法术都没造成太多伤害,「抽筋剥皮」似乎只达到了惹怒他们的效果。我试了句「滚蛋!」,他们理应被我往后推个几英尺,给我一些思考的时间才对,结果他们纹风不动,法术「完全」无效,一定是太英式了。可恶,早知道就在电视上重播《六人行》时多看几次了。   「闪边!」我徒劳无功地喊着,同时闪到一棵树后。「走人!滚开!」无效,无效,全部都无效。(我也很想试试「干他妈滚」,不过脏话的魔法效果往往难以预料,完全取决于观众的组成。)   「闪人!」人丛中某人对我高呼道──那是个戴着老奶奶眼镜的黑人青年。我跳到了树上,穿斗篷的吸血鬼正在撕扯我下方的树枝。「闪人!」人群中的青年再次高喊。   我用魔杖指着吸血鬼。「闪人!」   成功了,吸血鬼触电似地向后跳。   我对黎斯特·德·莱昂柯特施下相同的法术:「请闪人!」「请」字并没有加强法术的效力,但对方还是受到了影响,后退一步。   我从树上跳下。我到底该怎么办……(赛门到底去哪了?)   为何手下留情?面对这几个冷血无情的杀人犯──「无」血无情的杀人犯──我为什么只施了小孩子打闹用的法术?   最初发现他们的身分时,我告诉自己:你非得行动不可。不能袖手旁观。杀害我母亲的犯人虽然死了,这份血海深仇却仍然存在,我阿姨现在就是在猎杀吸血鬼,让他们一只一只为我母亲之死付出代价。   我们「亲眼目睹」了这些吸血鬼攻击女孩子,倘若今天放跑他们,往后只会有更多人遇害。这就是吸血鬼的本性。   没必要保持低调了。   他们已经把我们追赶到了人群之中,我们都将在网路上一炮而红,即使大法师复生也不可能挽回局面了。   我也没必要对他们仁慈──潘妮做的是正确的选择,毕竟我们无法将吸血鬼关进大牢,也不可能放他们逍遥法外,我也没机会劝他们改吸老鼠血。「各位听过小型哺乳动物的福音吗?」   我不能仅仅压制这两只吸血鬼,一直和他们保持距离、用法术代替肢体攻击。(我无法在肉搏战中一次打两个。)问题是,黎斯特的目光锁定了我的象牙魔杖──她一旦欺近我,就会来抢夺魔杖。   我听见熟悉的一声呐喊,旋身望去。   他就在广场另一头,像印第安纳琼斯与罗宾汉的私生孙子般大摇大摆走出剑铺。   找到你了,赛门·雪诺。   他双手各握着一把武器,一只金发吸血鬼紧追在身后。   战斗中的赛门美得惊心动魄,片刻也不停下动作。你没机会看到他为下一招铺垫,他这个人从不做计画,而是让身体行云流水般「行动」。   然而,他已经没有退路了。他的剑断成了两截,另一只手里的斧头劈向吸血鬼──结果被吸血鬼坚硬的颈子撞断了。克劳利的,不行啊。现在的赛门没有魔法,敌不过吸血鬼了。   「雪诺!」我呼唤道,完全忘了我的两名对手──   而就在此时,赛门举起战斧的断柄,一把插进了吸血鬼的心脏。   赛门   我听到贝茨喊我的名字,抬头就看到两只吸血鬼分别抓住他的两只手臂。   被我用斧柄刺穿的吸血鬼已经开始干枯了,彷佛原本就只有他心脏里的魔法在支撑身体。我把斧柄拔出来,他就这么倒在地上,变成一堆人形的血液、靴子和灰烬。   我已经飞到空中全速往贝茨那边飞去了。两只吸血鬼把他推倒在地上──干!他的魔杖被抢走了!   我用斧柄猛敲女吸血鬼的背,这个角度不方便刺她心脏。她转过来对我乱挥贝茨的象牙魔杖,可能是以为法术会从里头飞出来。   贝茨趁我让吸血鬼分心时爬起来,一拳往旁边的男吸血鬼身上招呼,可是动作乱七八糟。贝茨明明身体跟钢铁一样坚固,却从来没学过用身体战斗的方法,但还好和他对战的吸血鬼也空有一身巨力,没什么战斗技巧,他们两个像笨拙的蒸汽机般你一拳、我一拳乱打。   我用尾巴勾女吸血鬼的腿,可是这次没有效。她稳稳站在地上,还用力把腿往后一扯,扯得我整个人摔进她怀里。她举着魔杖往我的脸猛戳──看来她已经放弃施咒了,只想用魔杖刺死我──我用翅膀裹着她全身,我们两个距离近到她没办法动弹。   啊,我忘记她有尖牙了。她大大张开嘴巴。   我大力撑开翅膀,把她甩得老远。   我趁这个空档一拳打在贝茨对手的下颚。(他被打了也几乎没反应──吸血鬼根本就是金刚不坏之身──不过我打了他一拳还是很爽。)   女吸血鬼比我想象中更快扑回来,我一回神就发现她趴在我背上,早知道就不要背对她了。我用力拍翅膀,她却死命抓着我不放。   「赛门!」贝茨大喊,我很想叫他不要分心。   我用脑袋往后撞她,尽量不让她用尖牙攻击我。我的翅膀还在拍个不停,双脚离开地面几英尺了,但还是没办法飞上天。   贝茨踉跄地退离对手,接着挺胸站直,双手都在腰间握成了拳头,眼睛陷入深深的阴影。哇,好好看的死法喔。我心想。然后我就看到贝茨张开手,手里多了两颗火球。   他把一颗火球往男吸血鬼脸上塞,另一颗朝我背上这只怪物丢来──她整个人烧了起来。   我也跟着烧了起来。   我滚倒在地上──四周的群众开始欢呼鼓掌。   贝茨伸手要拉我起来,我握住他的手,然后从地上抄起他的魔杖塞给他。「潘妮。」我说。   我们同时转向广场另一边,看到潘妮让最后一只吸血鬼灰飞烟灭的画面:前一秒吸血鬼还在,下一秒他就不见了。吸血鬼消失以后,潘妮看到我们,有点犹豫地对我竖起拇指,绕过吸血鬼那一小堆残灰朝我们走来。   我们像是事先说好了一样,迈开脚步走了起来,很慢很慢地往出口走去。   旁边的凡人都还在欢呼,贝茨转身对观众挥手。我被他用手肘撞了一下,也跟着挥手。   潘妮追上我们,拉住我们的手臂。「我们得赶快离开这地方。」   「我们如果用跑的,」贝茨微笑着从牙缝挤出这句话,「他们会跟过来。」他开始鞠躬,双手都对观众挥了起来。   我和潘妮努力模仿他。   「多谢捧场!」贝茨大喊,「我们六点和九点还有表演,各位敬请期待!」   我们缓慢地倒退着穿过人群边缘,有好多人都在拍我们的照片,还有人伸手来摸我的翅膀。   「继续走。」贝茨说。   伊莉莎白女王和她的臣子们看着我们经过,每个人都文雅地拍着手。   贝茨深深一鞠躬。   然后,我们都加快了脚步,用走路能达到的最快速度前进,尽量不要被逐渐散去的人群追上。走到园游会出口的瞬间,我们都跑了起来──跑下阶梯、经过购票的队伍、经过妖精和农夫和吸着电子烟的军阀。我忍不住自己的笑声。哇,我已经有一年没玩得这么过瘾了。   贝茨   我们在碎石地上奔向野马跑车,潘妮居然纵身一跃,跳上了后座。   赛门赶了上来,将我压在车身上,毫无预警地吻了过来,我被他压得半躺在后车箱盖上。「你刚刚超酷的。」他一面喘息一面说,「根本连魔杖都不用。」   我攀着他的双肩。「猎杀吸血鬼竟然让你如此兴奋,这是不是有哪里不对劲?」   他用力吻着我,吻到我的头颈都往后仰了。   「你们两个!」班思尖喊道,「我们不是要逃离犯罪现场吗?这里还是中美耶!」   她说得没错。我轻推赛门一把。   「好性感喔。」赛门说道,「我不用自己找你打架,就可以看到你战斗的样子了。」   班思拿宝特瓶往我肩后扔来,砸到赛门的翅膀。「你们再不走,我对史蒂薇发誓我真的要自己走了!」   我望向赛门身后,只见十多人朝我们的方向走来。   「我保证晚点会再性感给你看,」我说道,「在美国中西部各处纵火。」   赛门终于和我分开了,眼中仍闪烁着那丝异光,然后乖乖跳上副驾驶座。   他们两个都没用车门,我可不打算自己浪费时间开关门──我跳上驾驶座、发动了汽车。我们在隆隆引擎声中冲出停车场,激起了雷云般的大朵尘土。 第23章 潘妮洛普   我母亲会宰了我。她甚至不会召开巫师集会会议,而是会直接将我扔进巫洞。魔法世界的规则其实不多,我们今天却把所有能违反的规定都违反了一遍,规定全都荡然无存了──   别骚扰凡人。   别干涉凡人的生活。   别偷凡人的东西。   最重要的一条:别让凡人发现魔法的存在。   最最重要的一条:别让凡人发现「我们」的存在。   魔法师必须与凡人共同生活,因为我们的魔法是奠基在凡人的语言之上,但倘若他们发现了我们的存在……倘若凡人得知了魔法的存在,更发现这份力量被别人握在手里……   我们就再也不可能过上自由的生活了。   母亲会没收我的戒指,把我关进塔牢。   在旧时代,魔法师若在公共场合使用魔法、被凡人看见了,就会用魔法改变自己的样貌。我们没办法一口气抹消所有目击者的记忆,只能一个一个来(而且这之中还有一些道德问题)。   在发生无可挽救的公开事件之后,你只有两个选择:一是从此消声匿迹,二是干脆把事情闹大,穿上披风、戴上礼帽到处表演去。只要对凡人说这是你的「戏法」,那你在他们面前做什么都无所谓了,甚至可以让自由女神像凭空消失。   贝茨这招很聪明,装作这一切都是某种表演就行了。   我没有他那种聪明机智,要我装也装不来。   我在数百个凡人面前杀了好几只吸血鬼。杀吸血鬼这件事没有问题,我妈也不会在乎──有时候你杀了吸血鬼还能领奖章。重点是,我在大庭广众下用了太多魔法。   天晓得赛门和贝茨那边发生了什么事,他们可是有翅膀、有尖牙、有巨力,贝茨甚至还有魔杖。   我只希望这一切都太过浮夸、太过直接,不会有人相信这是真的。你想想看,「真正的」魔法师怎么可能如此随便地使用魔法?   大魔女摩根勒菲啊,「全世界」都会看到今天发生的事,我们所有的朋友、以前教过我们的老师,全世界都会看到。   麦卡会以为我被他甩了以后脑子就坏掉了。   现在想来,我还真的是疯了。 第24章 贝茨   我应该大发雷霆才对。   班思在后座崩溃了,我几乎能用肉眼看见她的一波波罪恶感与恐惧与震惊。她就是该崩溃!等我们回到家,家长一定会割了我们的舌头,我们也逃不过被巫师集会审讯的命运了。逃不过了。我们一踏上英国国土,就得为这边发生的一切付出代价。   不过话说回来,我们此刻可不在英国国土上呢。   赛门·雪诺也没有家长。   我被他的狂喜传染了──不只是传染,还被他深深迷住了。   即使到现在,我似乎还能感觉到他嘴唇的触感、他拥抱我的感觉,久违的亲昵深深印在我心头。从我们在一起至今,或许还是第一次那般任性无虑地相吻。   想当初,我们在华特福大草坪将巨龙逐走的那一天,我也是这种感受──只不过在那天,我不得不掩饰内心的狂喜。想当初,他的魔法与对我的注意令我宛如腾云驾雾。   我们早在半个小时前便离开奥玛哈市了,赛门仍然灿笑着,任由风将头发吹到眼睛前。潘妮终于施法让他的翅膀消失了,他才能够系安全带。(我们在高速公路上惹来不少异样的眼光。)   他不时伸手过来捏捏我的肩膀或手臂,动作丝毫不带疑问或犹豫,就只是因为高兴、因为兴奋而想要触碰我。我也是方才那些事件的一部分,也是令他兴高采烈的事物一部分。   他一手搭在我后颈捏了捏,轻轻拉着我前后摇晃。我看向他,他乐不可支地大笑着。   等我们回到家,铁定会被乱石砸死。我们会被从魔法之书中除名。   不过,那是回到家以后的事了。   「如果」我们回到家。   美国的疆土辽阔无边,无尽的道路也许一生都开不完。   行驶好一段时间后,我们在高速公路旁的服务站暂停上厕所,也买了几块难吃的三明治。   我和班思先回到车边。「油应该快用完了吧?」我说道,「我们从出发到现在都还没加过油。」   「我有定期对油箱施咒。」班思皱眉看着自己的晚餐,开口回道。「美国人到底是有什么毛病,怎么连『三明治』也做不好?」   「它『又』干硬『又』湿软。」我咬了一口说,「究竟是怎么做到的?」   「问你喔,你觉得我们惹了多少麻烦?」她抬头看向我,在斜阳下闭上一边眼睛。   「能惹的麻烦都被我们惹上了。」我回道。   「也许不会有人看到啊。」   「刚才有在录影的人比没录影的人更多。」   「我在想,有没有办法用法术……」   「用法术做什么?抹消整个网路吗?」我将三明治放在引擎盖上,动手用丝巾裹住头发。「你可能得牺牲七头龙,施一整本圣书的咒语吧。」   「也不是不可能嘛……」   「放弃吧,班思,我们都他妈死定了。」   「那你怎么还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   赛门提着一袋东西,大摇大摆地走出商店。「我找到解决三明治问题的办法了。」他说道,「牛肉干!这地方有至少三十种牛肉干给我们挑耶。」   他一手伸进我的牛仔裤口袋,想取车钥匙。「换我开车啦。」   我旋身抽离他的手。「是吗?」   他将我的下身按在车身上,把钥匙挖了出来,我们都笑个不停。   班思凝视着我们。   赛门坐上驾驶座,潘妮走到我身旁。我还没缠好丝巾。「再过不到一周我们就得回家了,」她说道,「一定要赶快想想办法。」   汽车引擎发动了,收音机的音乐从音响爆了出来。   「我们今天晚上要睡哪里?」赛门问道。   我横着从潘妮身旁走过,上了车。「等到在路上看到合适的地方,我们就会知道了。」   先前说美国疆土「辽阔无边」是诗意的夸饰法,不过内布拉斯加州还当真辽阔无边,不仅和英格兰地区同样大片,还和月球同样空无一物。我从没见过这般漆黑的夜空。   玉米田变成了贫瘠的草地与岩石地,我们在薄暮时分瞥见了长草中一闪一闪的亮光,还以为是小精灵──停车近看时,我们才发现那些是会散发萤光的小甲虫。「好像是萤火虫。」赛门说道。   我和他踏入长草地,观察这些小虫子缓缓闪烁飞行,它们飞行的动作相当迟缓,似乎随手一捞就能抓到──雪诺还真的抓了一只。他捧着那只小虫举到我面前,我握着他的双手,凑近一看。   「它们是魔法生物吗?」我问道。   赛门摇了摇头。「好像不是。」   萤火虫在赛门的掌心爬腻了,忽然飞到低头看它的我们两人之间,吓了我们一跳。我们试图再抓一只,时而追逐一闪一闪的光点,时而追着彼此乱跑。   就连班思也暂时将万般烦恼放到一旁,和我们一起抓虫,抓到一只甲虫时兴奋得像小马般又跑又跳。「哇啦啦啦!我抓到了!它的翅膀在动耶!」   「别把它压扁了!」赛门说道,「我也要看!」他摊开班思的拳头,萤火虫飞了出来,停在他的头发上。赛门全身静止不动,唇角挂着灿烂的笑容,微光在他耳朵上方缓缓地一闪一闪。   我倾身想吻他,尽量不去惊动萤火虫。我是来无影去无踪的吸血鬼,这不成问题。雪诺见我凑近便保持静止,但在我和他嘴唇相擦时,他别过了脸,萤火虫飞了起来。   又回到这种状态了。他先前那股莫名其妙的放肆已然消耗殆尽。   「走吧。」他说。至少他脸上仍挂着笑容。   我好想握住他的手让他留下来,让他陪我站在杂草之中。「你还是我的人吗?」我好想问他。「你还想要我们这种关系吗?」   但是,我并没有握住他的手。   我不想听到他拒绝的话语。   一小时过后,我们看见真正的小精灵了,十多只小精灵围成一圈在长草中旋转,成群的萤火虫在他们发梢飞舞。「『那些』才是魔法生物啊。」我说道。   赛门却只看得见长草中的点点微光。 第25章 赛门   真正「注意到」那辆银色卡车的一个小时前,我就注意到它了。   后照镜中那对车灯一直没变,银色水箱护罩不停对我露齿微笑,卡车一次也没超过我们,也一直没有下交流道。不过话说回来,这附近没什么地方好去,就算下了交流道也只有荒郊野外嘛。   刚才我们停车抓萤火虫的时候,那辆卡车就该越过我们继续往前开了。那之后,我们不是还停下来看小精灵绕圈跳舞吗?(我看不太到小精灵。这当然是因为我变回凡人了,不过贝茨跟潘妮都不肯直说。)   可是,那辆卡车还是跟在我们后面。   好啦,它也「可能」是别的银色卡车。或者说,它是同一辆卡车,只是刚刚也停下来休息,现在只是凑巧跟在我们后面而已。   可能啦。   我在下一个出口下交流道,贝茨扬起眉毛看我,却没说什么。   「不能再停下来看小精灵了啦!」潘妮高呼,「除非你跟我说这里有小精灵开的旅馆。我快累死了,膀胱也快炸裂了!」   我盯着后照镜。没过多久,同一对宽间距车头灯又出现在镜子里了。我把音响的音量调低。「有人在跟踪我们。」   「什么?」潘妮大声问,「是谁?!」   「不要往后看!」我说。   她马上转身往后看,贝茨则看向后照镜。「多久了?」他问我。   「至少一个小时了,可能快要两个小时。从我们看萤火虫之前就在跟踪我们了。」   他抽出魔杖。   我以前也被跟踪过,也被伏击过,哥布林啊、狼人啊、和大法师有仇的魔法师都跟踪过我。重点是,以前的我有对付他们的武器,不但有一把魔法剑,还有满肚子的魔法可以用。我一直都不太擅长用魔杖,不过每次快被敌人弄死时,我的魔法就会自动消灭他们。   我现在什么都没有了。   却有两个非常强大的朋友。   潘妮解开安全带,凑到我跟贝茨中间。「不然我对他们施咒!」   贝茨按住她戴戒指的那条手臂。「别伤害他们!」   「我比较怕『他们』来伤害『我们』!」我大喊。风很大,我们每个人都在大声喊叫。   贝茨还是按着潘妮的手臂。「不能每次遇到不顺眼的凡人就对他们施咒啊!」   她耸肩抖掉贝茨的手。「反正我们已经违规很多次了,再多几次也不可能变得『更』惨!」   「你们两个是雌雄大盗吗?这不是重点好不好!」   潘妮已经转过去跪在后座,短裙在风中飞扬。她举起右手,高喊一声:「滚远点!」   对方的车灯坚毅不摇地照着我们。   「别急,等魔法生效。」贝茨说。   我们默默等着卡车停下或转弯,就这么开过了两个十字路口,然后是第三个。到了第四个路口,我突然从两线道的公路转上一条砂石路,轮胎吱吱嘎嘎地辗过碎石,我们甚至感觉到小石子敲在车底盘上。   贝茨和潘妮盯着我们后方的黑暗,我紧紧盯着后照镜。   车灯又出现了。   「干。」贝茨说。   潘妮又吐出一句法术──「不准动!」──却没有效果。她张开戴戒指的手──   「不行!」贝茨说,「你这样会累死自己。」   「他们可能是吸血鬼耶!」潘妮说。   「他们还可能是其他的怪物耶!」我跟着说。可能是幽灵、滤蛭或是食尸鬼。也可能是美国特有种,枪魔、草原缓鼠,或是那种住在井里的水妖。不知道郊狼会不会开车?我听说它们会打扑克牌──是大法师告诉我的。   「在敌人认识你之前,先去了解对方。」这是大法师最爱跟我说的几句话之一。不管是我多么不可能遇到的威胁,他都会叫我把它们的各种特征记下来,还叫我无论如何都别来美国:「形形色色的魔法师与魔法生物都去了那地方,新旧魔法混而共居,还有无可预测的混种与变异种。那是全世界最危险的所在。」那时候我才十三岁,听了觉得美国好像超级酷,各式各样的魔法和法术都集中在同个地方。   「开到下一座城镇就停车。」贝茨说,「我们去有人的地方会安全一些。」   问题是,没有下一座城镇。   我在一条条砂石路上弯来弯去,那对车灯一直紧跟在后。   贝茨一刻也没放下魔杖,潘妮盯着后面的车灯观察了一阵子,然后压低身体瘫在后座上,免得她观察的东西反过来观察她。碎石不停敲在车子的各个金属零件上。   我们就这样过了三十分钟。   我回头对潘妮大喊:「你还想尿尿吗?」   「想!」她说。   「那我要停车吗?」   「不要!」   前方没有下一座城镇也没有灯光,我只看得到前方几英尺和后方几英尺的路面,贝茨和潘妮成了车上两道黑压压的人影。   跟踪我们的卡车有时进到我的视线范围,有时隐没在后面的黑暗中。   我叫潘妮上网查查看附近哪里有城镇,可是她收不到讯号。   后照镜中的车灯关了又开。   「那是什么意思?!」潘妮大喊。   「他叫我们停车。」我回答。   贝茨转向我。「你想都别想!」   车灯开了又关,闪得很慢、很刻意。   「这是摩斯密码吗?」潘妮缩着身体挤在我跟贝茨中间问。   「应该是基本的交通信号,叫我们停车吧。」我说。   「你别想!」贝茨又说。   「我不会停啦!」   「我们得制定计画。」潘妮说。   「我们已经有计画了!」贝茨的语气很坚定,「计画就是开到下一座城镇。」   「这里『没有』城镇啊!」我说。   潘妮:「我们需要战斗计画!」   我:「同上!」   「你们在说什么傻话!」贝茨几乎无声地喊道。(风声太大了,我们甚至连自己的声音都听不清楚。)「我们不能冒险战斗!」   「我们有三个人啊。」潘妮反驳。   「他们可能也有三个人啊!」他说,「而且就算我们战力胜过对方,也不能再像先前那样引人侧目了!」   「你自己看看这地方──」潘妮对着周遭的黑漆漆的荒郊野外一挥手,「根本就没有目击证人啊!」   「他们可能现在就在录影啊,班思!」   「我们总不能一直这样开车吧。」我说。我等对方动手等到快疯了,以前每次都是三言两语就打起来,哪有这样干耗着。   「这样才安全!」贝茨说,「我们这是在减低冲突,双方都没有伤亡。」   卡车比之前逼得更近了,头灯照得贝茨苍白的皮肤一片惨白,他抬手遮住光线。对方又关闭车灯,暗了几秒之后再开灯。   「干,你去死。」我干脆换档,油门一路踩到底。   车子发出怪吼,潘妮和贝茨都用双手紧抓着座椅。   贝茨   想当年,我还佩服这两个家伙一次又一次死里逃生。   现在我亲自体验了他们的生活,才发现他们之所以能一再华丽地死里逃生,完全是因为他们一再跳进别人设下的陷阱!维彼罗就是看不惯他们这种行径,才会飘洋过海逃到加州。   野马跑车发出蝙蝠奋力从地狱飞出来的怪响,而赛门就是那个负责载它跑路的司机,居然在碎石路上开到四档,蓝眼眸眯成了两条细缝。我母亲的丝巾被风卷起,从我头上滑脱,雪诺猛地探出一只手将它救了回来。他斜睨我一眼,丝巾如同高举在空中的旗帜。   赛门   银色卡车又被我们抛在后头,但还是没跟丢。   我又转了个九十度的弯,车子开回柏油路上,越开越快──可能有点太快了。现在要我煞车我可能也煞不住了,前面的马路不停朝我们冲来,我根本没时间做什么准备。   贝茨握着魔杖,潘妮举着右手。   「开慢一点!」贝茨尖叫。   可是我没有放慢速度,也不想减速。我已经受够了这种僵持的感觉,受够了被「追赶」的感觉。   突然间,我的翅膀从背后爆了出来──怎么会这样,我没听到铃铛的声音啊?我被那股力往前推去撞方向盘,敞篷车开始左右摇晃。   贝茨在施咒,但是我听不到他说什么。他对潘妮喊了一句,潘妮也试着施咒。   「没有魔法了!」贝茨高喊。   「这里是死角!」潘妮拍了我的肩膀一下,「不能在这里停车!」   「我没有要停啊!」不过在我说话的同时,引擎突然开始劈啪作响。「你做了什么?」我对贝茨大喊。   「我什么都没做啊!」他说,「这不是我弄的!」   引擎越来越没力了。我猛踩油门,试着换档,可是都没用。后方的卡车迅速逼近,我看到右手边突然冒出一条车道,赶紧在最后一刻一扯方向盘,车子突兀地转弯开上一片铺了碎石的空地。   野马跑车又往前滑了一段路,最后在巨石阵前停了下来。   潘妮洛普   车子驶离道路时,我紧紧闭上眼睛、双手抱头。我试过的每一句法术都失败了,现在只能后悔自己没租一辆附安全气囊的现代汽车……然后咬紧牙关等着撞击的瞬间──   撞击的瞬间一直没来。   汽车终于停止前进时,我睁开眼睛,赫然发现巨石阵就在前方数英尺处。我满脑子想着:感谢摩根勒菲,我们不知怎么回到家了。   但这并不是巨石阵,也不可能是巨石阵。首先,这地方没有魔法──它是魔法大气中的死角。(凡庸莫非来过内布拉斯加州西部?难道还有美国版凡庸?这个死角也是赛门弄出来的吗?)   还有,前方立着的巨石并不是「巨石」,而是……汽车。一辆又一辆巨大的旧车,每一台都漆成了灰色,排得和威尔特郡的巨石阵一模一样。有几辆用车尾立着、稍微陷进了地面,还有几辆横着迭在其他车子上。这是什么地方啊?   我们没有魔法。   手机也没有讯号。   我们得制定「计画」。   赛门从前座转过来看我,碰了碰我的手臂。「你还好吗?」   「我们还有贝茨,」我说道,「还有你的翅膀。必要时,我们还能学半兽人的方式战斗。」   贝茨跳下车,站在后车灯前打头阵。我挺起胸膛站到他身旁,我已经习惯和比自己强大得多的人并肩作战了。「先毁了他们的手机。」我说道。   赛门站到贝茨的另一边,撑开了翅膀。   卡车驶入停车场。既然我们已无路可逃,对方放慢了速度,在我们面前停车。卡车引擎熄了火,接着关了车灯。   一个人下了车,他是个和我们年龄相仿的黑人男生,戴着金属框眼镜,穿了件牛仔外套。   他空着双手。片刻后,他挥了挥手。「嗨。」 第26章 赛门   「嗨。」我回道。   潘妮洛普可不吃这一套。「你想干什么?!」   那个男的搔了搔脖子,一脸害羞。「我没想干什么。我在奥玛哈看到你们的……呃……『表演』,想找你们说说话。」   「你追着我们横跨了整个内布拉斯加州,就是为了找我们说话?」   他摇摇头。「我本来没有要追你们的意思。」   「感觉很像是高速追车啊。」我说。   「我们很明显没有和你说话的意愿。」潘妮说。   贝茨的态度冷若冰霜,魔杖直指着那个男的。「你是什么东西?」   「我什么都不是。」男生说,「我发誓,我真的是凡人。」   我瞬间觉得背脊发凉。   凡人怎么可能知道自己是凡人?   「你究竟想干什么。」贝茨踏上前说。这不是问句,而是威胁。   那个男生笑笑的,两只手都在我们看得到的地方,没有乱动。「对不起,你们别太介意,我真的只是想找你们说说话而已,后来不小心玩上瘾了。」   贝茨冷笑一声。「这可不是什么游戏。」   「对不起,你说得对,是我错了。我只是从来没见过──」   「你什么都没看见。」   「──会猎杀吸血鬼的吸血鬼。」   我感觉自己的心脏和贝茨、和潘妮洛普连在了一起,感觉到我们三个同时屏住一口气。   「你在说什么,我们都听不懂。」潘妮说,「更何况你一路上追赶我们、威吓我们,我们才不要和你说话。」   「请听我说──」他还在努力表现出友善的样子,「──我有时候会不小心做得太超过,但我知道如果跟丢了,以后就再也遇不到你们了。这可是千载难逢的──」   「你的确再也不会遇到我们了。」贝茨说,「给我回自己车上──等一下。」贝茨顿住了,握着魔杖的手微微垂下来。「我看过你。」   「我是雪帕德。」男生伸出手来。   贝茨没有要跟他握手的意思。「之前在文艺复兴节,就是你喊出那句咒语的。」   「闪人。」男生笑吟吟地说。   「既然你真的相信我们是吸血鬼,」我说,「为什么要跟着我们来荒郊野外?你就不怕我们吗?」   「我是雪帕德。」他又试了一次,对我伸出手来。   我握住他的手,潘妮哀叹一声。   「『你』不是吸血鬼……」雪帕德说。他用哈里逊·福特11看法柜的眼神看着我。「你是某种新的东西,不然就是很古老的东西。要不要跟我喝杯热咖啡,聊聊你的来历?」   「喝你个头。」潘妮说,「凡人先生,你现在给我离开。」   「雪帕德。」他边说边向潘妮伸出手。   「不要!」她指着马路,「给我滚!我们不报警抓你,你就该偷笑了!」   「好啦。」他双手插进口袋,「是我不好,给你们留下了坏印象。」他往自己的卡车走去,「你们想要的话,我可以打电话请人帮你们送汽油过来。你们是不是对油箱施了法术,结果后来魔法失效,车子就开不动了?」   「谁说我们魔法失效了?」我拍了拍翅膀。呃,我不是故意的。   「这地方没有魔法。」他说,「言者是用不了法术的。」   「为什么?」潘妮问他。比起保守秘密,她显然更想知道答案。「魔法都去哪了?」   「这里的凡人不够多,」他说,「所以你们没办法从凡人的语言汲取魔法。对你们这种人来说,内布拉斯加州是全美国魔法最匮乏的几个地区之一──你们为什么要离开州际公路啊?」   潘妮气坏了。「还不是为了离你远一点!」   我转向贝茨。「有这种事情吗?」   他扬起眉毛,像是在说:我哪知道?   「所以说,我们困在这里了。」潘妮说。   「我可以载你们一程。」凡人男生提议。   「你在开什么玩笑!」潘妮直接骂了下去。   「你是从哪得知这些──」贝茨恶狠狠地瞪着他,「──你以为你知道的情报?关于我们、关于魔法的这些?」   雪帕德对他微笑。(我要是他,我可不会在这种情况下露出笑容。)「我听人──听其他魔法言者──说的。」   「哼。」潘妮说,「他们也是被你追到荒郊野外、逼到了绝境吗?」   「是我问他们的。」他说,「他们都知道我没有恶意。」他又转回去看贝茨,「我还是第一次遇到吸血鬼。」   「我只能祝你继续维持好运气了。」贝茨回道。   凡人站在他的卡车旁边,车门开着。他把眼镜往上推了推。「我可以帮助你们──」   「我们现在会需要帮助,就是你害的!」潘妮怒吼。   「怎么帮?」我问他,「你能怎么帮助我们?」   他往我这边走一步。「你们迷路了,而且你们很明显完全不了解美国──你们用的法术有一半都没效,刚才还开进了静区。我是不晓得你们要去哪里,但我可以像萨卡加维亚12那样,当你们的向导。」   潘妮双手抱胸。「你想协助我们入侵美国,夺走你们的土地?」   「喔,干,这是你们的阴谋吗?」   「是啊。」贝茨讽刺地说,「我们的计谋进行得好顺利啊。」   凡人男生不肯放弃。「你们是来猎杀吸血鬼的吗?这是你们的任务吗?」   「才不是!」潘妮说。   「我们是来玩的。」我说,「来度假的。」   他又把眼镜往上推一下。「你们来『内布拉斯加』度假?」   「只是路过罢了。」贝茨说,「雪帕德……能不能容我和两位魔法朋友商谈片刻?」   雪帕德那句「好啊」都还没说完,贝茨就抓着我和潘妮的手臂,把我们拉回那圈汽车巨石阵旁边。(竟然有人用「汽车」盖了「巨石阵」耶,这绝对是我看过最棒的东西了。)   「我们该接受他的帮助。」贝茨说。   「贝茨你脑子进水了吗?」   「班思,我们困在这里动弹不得了。」   「对啊,还不都是『他』害的。」   「所以说,我们先接受他的帮助,」贝茨又说,「然后送他一句记忆法术。他承担的风险比我们高得多。我们人多势众,而且一旦到达有人烟的地区,我们就会恢复法力了。」   「要是他有枪怎么办?」我问他。   「我会坐在他后面,必要时把他的脖子折断。」   我皱着眉头看贝茨。「你知道要怎么把别人的脖子折断吗?不然上车前我先教你──」   这时,我们听见轮胎压过碎石的声音,一瞬间以为是雪帕德自己开车走了。我们一起转过身。   新的车灯从马路转入停车场,然后是第二辆、第三辆。   「那是谁啊?」潘妮问道。   贝茨摇摇头。「不会是什么善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 哈里逊·福特(Harrison Ford),电影《法柜奇兵(Raiders of the Lost Ark)》中饰演主角印第安那琼斯的演员。   12 萨卡加维亚(Sacagawea),为开拓美国西部的远征队担任向导及翻译的原住民妇女。 第27章 贝茨   一辆、两辆、三辆卡车驶离道路,缓缓朝我们驶来,三对车灯将我们定在了雪帕德的卡车前。   我们没有试图逃跑。赛门还可以逃,他方才有很多机会能逃跑。   我用手肘撞了他一下。「雪诺,快飞走。快点。」   「不行。」   「你可以去求援。」   「找谁求援?」   车门开了又关上,有人向我们走来,但我被车灯照得什么都看不见。   那是某个类似男人的东西……「类似」。   喀擦声响起,紧接着是一声枪响。那东西终于走得够近,我们看见对方的样貌了──   那是只成年男人大小的貂,手里还握着一把散弹枪。   黑白条纹,小珠子般的眼睛,蓝色牛仔裤。他嘴角微开,一口褐色液体吐在我脚边,闻起来像烟草。   「原来传闻是真的啊,」他说道,「有人擅自闯进了我们的地盘。」   另一个东西飘在貂的斜后方,那是一团浓浓的灰雾──长了手臂的灰雾。它嘶嘶作响地卷着潘妮。「言者。」它的手擦过我的脸颊,我却没感觉到。「还有吸血鬼。」   「你们有带武器吗?」貂回头望去,「把他们都搜一遍。」   第三个东西走出了明亮的车灯光束,又是个似人非人的生物。这一只身材魁梧,穿着迷彩长裤与法兰绒衬衫,头部形似山羊──不像厄本养的山羊,而是较凶悍的羊,一对大角往耳朵的方向卷去后又转向前方。他胖胖的人类手指朝我伸来。   「别想碰我。」我警告道。   黑白相间的貂歪了歪散弹枪。「小子,你给我听着,我们可不会让你来这边撒野。我不晓得你们是哪里来的,那边的人可能愿意接受你们这些异常的家伙,但这里可是内布拉斯加。」(他所谓「异常的家伙」究竟涵盖了什么范围?魔法师、吸血鬼、鸟男,还是同性恋……)「你们进到静区,就是给自己找麻烦。」   山羊男在搜班思的身,想必是在找魔杖。她是运气好继承了魔法戒指,凡人与魔法生物一般都不会发现那是魔法物品。至于我自己的魔杖,它目前也没有被摸走的危险──它被赛门用尾巴卷着藏到了背后。   班思抬头盯着山羊男的脸,彷佛认出了某位影星。「你是『弗摩尔族』吗?」   他对着班思冷笑。   「你是吧。」她居然好奇到忘了要害怕,「他是制造混乱的恶魔,」她兴奋地对我和赛门说,「会带来干旱、粮荒与海难。」她又转向山羊男,他忙着摸班思的及膝袜──幸好他的动作还挺规矩。「你们不是住在爱尔兰吗?」   「我是『美国人』。」山羊男说道,「我的家族四代前就移民过来了,之所以来这边,就是为了远离你们这种人。」   「魔法师吗?」班思问道。   「还是印度人?」雪诺说道。   「他妈的英国人。」山羊男回道。   我清了清喉咙。「不好意思,」我对貂男说道,「我们并没有要擅闯任何地区的意思。我们不懂这里的规则。」   山羊男开始搜我的身,动作比方才恶心许多。我或许能折断他的脖颈──甚至可能可以趁貂男开枪前制伏他,毕竟我的动作十分迅速──不过他们后方还有蠢蠢欲动的影子,不知是何种生物。这地方究竟是什么扭曲的动物园?究竟有多少佩带散弹枪的类人生物?   「总之,」我无视山羊男带有浓浓羊骚味的口臭,接着说道,「我们真的非常抱歉。我们这就离开你们的地盘。」   「我们这儿可没有『不知者无罪』这种事情。」貂男说道,「我们的法律非常清楚:不管是在印第安保留区外或是下了州际公路,只要是言者就不准进静区。这地方的凡人已经够少了,他们是我们的东西。」   「我们干嘛和你们抢凡人?」班思说道。   「你们这些人每个都贪得无厌,」貂男边说边吐了口唾沫,「要是随便放你们离开,其他人会怎么想?他们会觉得我们没遵守协约。」他举枪瞄准赛门,「比起他们,你长得更像是我们的人啊。你是什么东西?红恶魔吗?怨仙子?还是翼手龙人?」   赛门咬牙切齿,即使在明亮的车灯下脸颊也被阴影笼罩着。他死死盯着山羊男,看着羊男检查我裤子后面的口袋──那两个口袋他已经搜过一次了吧?   貂男看向山羊男的手。「真是的,泰瑞,你一定要现在玩性骚扰吗?」   然后,赛门「暴走」了。   他的爆发力虽不如从前,暴走的场面却同样壮观。   他用尾巴将我的魔杖抛到身前,右手接住魔杖后一把刺入山羊男的颈子。山羊像一堆砖块似地瘫倒在我身上,我推开他,满脑子想着貂男手里的枪。   班思和我想法一致,她立刻就扑向那只貂,两人在地上扭打,双方都死命抓着散弹枪的枪管。我将貂男从她身上拉开,枪声一响──随即成了绝响。我一把抓住散弹枪,抵着膝盖折成两半。(这个不会痛。)   「别被他咬到!」有人喊道,「不然你也会被传染,变成他那样!」   「你以为我要你这种东西加入我的族群吗!」貂男恶吼道。他个子比我矮一英尺,双手又长又利的爪子扒抓着我胸口。我抛开断枪,抓住他那双毛茸茸的手腕。我没了主意,只隐隐觉得自己似乎在尽量不杀他。   我从眼角余光看见赛门在和某个人形的东西战斗,但对方的双手散发出诡异的红光。赛门飞在她上方,一次次踢向她后背,尽量避开她的红色魔法。   「喂,吸血鬼!」有人喊道。我没理他。   然后我听见潘妮的呼喊:「贝茨!」   我转身就看见方才的凡人坐在卡车驾驶座,潘妮则在副驾驶座上,上半身探到窗外呼叫我:「快过来!」   我再次低头看那只貂,只见他露出不怀好意的灿笑。我嗅到某种恶心的臭味,接着全身都被那股恶臭缠住了。我放开手,一把推开他。   「贝茨!」潘妮又大喊一声。她的车窗还开着,某个毛绒绒的小东西不停扒抓她的车门,卡车开始驶离这里了。我追了过去,边跑边呼唤赛门。   追上卡车并不难,我轻轻松松地将抓着车门的生物扯下来,纵身跳上车斗。我站在车上,扯开喉咙喊赛门。   他仍在战斗,飞在空中用双腿攻击对方。   枪声响起,接着又传来三声枪响,然后──   「赛门!」 第28章 赛门   就算我下地狱被五马分尸,也不可能让一只魔鬼眼山羊男在我面前对我男朋友上下其手。   贝茨想用话术解决这次的大灾难,但他是不可能成功的──这些生物自己也说了,他们是来弄死我们的。而且我跟他们这种调调的魔法生物很熟,他们会把我们所有的东西都抢走,把我们知道的情报都逼问出来,然后再砍了我们的脑袋示众。   他们现在占上风。我们三个状况都很差,潘妮跟贝茨不能用魔法的时候像是残废了一样。贝茨应该是在场最强的生物了,不过他不是像吸血鬼那样战斗,而是用魔法师的脑子在思考,没了魔杖就不想战斗,只想跟对方「谈判」。我告诉你,我们是不可能靠谈判脱身的。   我们连对方是什么状况都不清楚,他们这是治安队还是军队?我们都对美国的魔法生物一无所知,我甚至不确定那只拿来福枪的动物是什么──他是貛吗?   大法师老爱说美国时时刻刻威胁着魔法世界,这地方没有中央管理,大家都乱成一团,也没什么魔法律法可言。这里的魔法师甚至不会互相联系,顶多和自己的魔法师亲戚往来而已,每个法师都只能自求多福。   「都是群特立独行的家伙与恐怖分子。」大法师这么说过,「没有社群的共识,没有共同的目标,半数人都只用魔法洗碗做家事,另外半数人过着纵情声色的荒唐生活。   「这是美国用语的问题!它太不稳定了!太多变动因素了!他们的方言有如少了自然弯道与浅滩的河流──早在他们熟习法术之前,法术就失效了。   「赛门,无论在何种斗争之中,我的心都是向着革命军,但美国根本是失败的实验品。那是个混乱当道的国家,法师都失去了自我,像寄生虫──像黑魔物──那般靠凡人为生。」   他要是还活着,要是知道我来了,肯定会气疯。   山羊魔的手插在贝茨的屁股口袋里。貛男从我身上移开视线的瞬间,我就用贝茨的魔杖解决了那只山羊。(我以前如果这样用自己的魔杖,搞不好会比施咒更有效。)呃,我「应该」是解决他了啦,我其实不确定山羊魔有没有气管可以插爆。   贝茨扑向抓着潘妮的貛男,貛男本该就这么死翘翘的──贝茨完全可以把他像巧克力棒一样掰成两半啊,怎么还不动手?   我正打算过去帮他把貛男掰成两半,突然有东西跳到我的背上,是个手很烫的女怪物。我们全面开打了,这也是脱身的唯一方法。我飞在那个红手女人上方,用尾巴抽打她。可惜我没有球棒或剑之类的武器,没办法挥过去砸她。   我没看到潘妮──她去哪了?   还有,怎么到现在还没有东西朝我们开枪?美国不是连小婴儿都拿得到枪吗?这些黑魔物怎么可能只有一把枪?   我听到引擎发动声,回头看了一眼──是那辆银色卡车,看来凡人想落跑了。贝茨跑去追他。让他走啦,贝茨,我们这边有更棘手的问题要解决。   我一脚踢在烫手女脸上,唉,如果我穿的是钢头靴就好了。我转身想找潘妮──   喔。我就说他们不可能只有一把枪嘛。 第29章 潘妮洛普   「喂!小女巫!」   贝茨刚把臭鼬从我身上拉开,我还倒在地上。我可能在流血──刚才摔倒时身体在碎石地面重重撞了一下。   「褶裙女巫!就是你!」   我抬头看见凡人男生蹲在一颗石头后方,用气音对我说话。「快过来!」   我回头望向仍在和臭鼬扭打的贝茨,以及忙着和某种火妖战斗的赛门。我爬到凡人身旁。   他一手搭在我肩头,悄声说:「我们赶快上我的卡车,听懂没?」   「不行,」我说道,「我的朋友──」   「他们都很强,等等就会跟上来了。我们现在唯一的任务就是别被子弹打中。」   「我怎么知道这是不是你设下的陷阱?」   「不管你要不要跟我来,我都要走了。」   他矮身跑向卡车,我跟了上去。(因为在场至少六个敌人当中,他是最不具威胁性的那个。)幸好魔法生物们没注意到我们──这也是理所当然,毕竟在几乎所有情况下,贝茨与赛门都是现场最引人注目的存在。   凡人发动了卡车,我们一起喊贝茨,他似乎马上就了解状况了。有一只动物想开我这边的车门,结果被贝茨一把扯了下来──他竟然边跑在卡车旁边把那只动物拔掉,真是太了不起了。贝茨没在假装自己不是吸血鬼时,真的很吓人。   他现在站在卡车的车斗里,喊着赛门的名字,呼喊声和枪响混在了一起──对方是什么时候开始开枪的?凡人缩着肩膀握住方向盘,我几乎整个人蹲在脚踏垫上。我爬到窗边找赛门,他还在刚才的巨车阵旁边,飞在那几只魔法生物上方,下方有六七只生物拿着枪对他挥来挥去。   我摇下车窗,用全力尖叫:「赛门!」原本担心他听不到,但他立刻就转过头往我们这边飞来,在空中越飞越高。   「快、快、快!」我对凡人大喊,但他已经很快了。卡车在吱嘎声中开回碎石道路上,猛往前冲。   「他们会跟过来。」我说道。   「他们跟不上的。」凡人笑吟吟的。   「你做了什么?」   「把他们的轮胎割破了。」   「不会吧!」   「会喔。对他们来说,我的气味太无聊了,他们刚刚把注意力都放在你们身上了。」   「那……也不错。」我承认道。   「应该说,他们还是有机会跟来,」凡人说,「他们还是有魔法的。不过协约是双向的,一旦你们回到言者地盘,他们就不能动你们了。美国大部分地区都是魔法师的地盘,魔法生物奈何不了你们。」   「那我们什么时候会恢复魔法?」   「到内布拉斯加州另一边就可以了。开车大概一个钟头。」   贝茨敲着后车窗,我对上他的视线,看到他扬起一边眉毛。我点点头,让他知道我没事。   凡人拉开插栓,滑开后车窗。   我伸手出去。「赛门呢?」   贝茨握住我的手。「有跟来。」   「后面要坐稳喔。」凡人说。   贝茨看向凡人,又看看我,似乎在问我:我们能信任他吗?我也答不上来,但我们现在需要这个凡人,需要他带我们远离后面的混战──就算他准备带着我们迎向新的危险,我们也只能拚了。   贝茨   我向后靠着卡车头,仰头望天。   赛门飞在云层上方。我真希望他降落下来,待在我看得见的地方。   希望他没受伤。   我好像……受伤了。   我不想从赛门身上移开视线,于是用指尖抚过胸前一处处凹痕。伤口不住刺痛,但似乎不再流血了。时至今日,我还是不知道杀死吸血鬼的所有方法──不过现在看来,被散弹打中胸口也不会死。   后方仍未出现车头灯,也许黑魔物不需要开车灯,也许他们根本不需要汽车。   班思的脸又出现在后车窗中。「我们要尽量和他们拉开距离!」她喊道,「他把他们的轮胎都割破了!」   谁把轮胎割破了?那个凡人吗?很聪明嘛,但这不代表他就是可信的对象。当初是不是他故意将我们赶下高速公路,逼得我们自投罗网?他现在又有什么阴谋?   沉沉的「砰」一声响起。   雪诺降落在车斗里,他指尖撑地蹲着,翅膀半收在颈后。他抬头看我,「贝茨。」   赛门。我伸手将他拉到我面前、到我身边、到我身上,检查他身上是否有弹孔或湿痕。「你有没有受伤?」   「我没事。」他说道,「潘妮──」   「她没事。」   「还有你──」他拉着我的双肩,嘴唇覆住我的唇。   「我没事。」他亲吻我的同时,我说道。   克劳利啊,如果非得遭枪击、闯静区、和敌人高速追车才能让赛门留在我怀里──那我毫无怨言。我愿意以此立誓,我愿意将这样的冒险当作正职。   他稍微后退,开始摸我的头发。「贝茨……」   「赛门?」   「你闻起来像死掉的狼鱼耶。」   赛门   比死掉的狼鱼更臭。   「像哥布林的肠子。」我说。   「你怎么会知道哥布林的肠子是──」   「而且是『大肠』喔。」我捂住鼻子,「我的魔蛇啊,贝茨!」   「好啦,我知道啦。」贝茨推了我的肩膀一下,「我的嗅觉可是比你更灵敏。」   「你臭到让我想哭耶。」我说,「我都吃得到那种味道了。」   「那你不用黏着我啊,雪诺,你可以离我远一点。」   「没事,不用啦。」   就算是野马也别想把我从贝茨身上拖走。 第30章 潘妮洛普   一个小时过后,我的魔法回来了。自从卡车开回马路上,我就不停低声念咒,用戒指轻拍自己的腿。忽然间,我呢喃的一句「一尘不染」生效了,法术刮过我的皮肤与头皮,将我彻底刷洗干净。   法术还没施完,我的手就伸到了凡人喉头。   他微微一缩,却没有多余的反应,想必是早就预料到我会这么做了。「看来我们离开静区了。」他说道。   我用拇指按着他的喉咙。「我眼前这不正是一把匕首吗13!」   一把折迭小刀从他外套口袋掉了出来,凡人男生却没有抽搐或发光。   我又试了一句法术,试图让他显露出真正的意图:「真相大白!」   凡人发出一点点紫光,我看了不禁失望。蓝色表示他很安全,红色表示他对我们怀有恶意,但最常见的结果是紫色──几乎「所有人」都会想从你身上得到些什么。   我听见贝茨在车斗施咒,用高深的魔法隐藏我们的踪迹,让敌人难以追踪我们。才施这几句法术,他应该就已经累瘫了。   「我没有要伤害你们的意思,」凡人说,「我也不想揭发你们。」   「你光是看着我们、知道我们的真实身分,就是在揭发我们了!」   「我可以『帮助』你们。」他镇定得出奇,「可以帮你们介绍──」   「是你把我们赶到没有魔法的地方,害我们掉进陷阱的!」   「那是意外啊!」   「是吗?」我龇牙咧嘴,「你明明知道我们的魔法会用尽。」   凡人男生一脸惭愧。我的手仍握着他的脖子,他的肤色比我深一些,脖子上戴着一条细细的金炼。「我只是跟着你们而已。」他的语气比刚才急促。(很好,他的确该着急。)「我还以为你们是想『带』我下州际公路,谁知道你们会迷路?」   「你明知前面的车上有三个怪物,还乖乖跟着他们远离文明世界?」   他耸耸肩。「因为我好奇啊。」   我从齿缝嘶声吐气,抓着他喉咙的手紧了紧。「假设这全都是场意外好了,那些黑魔物怎么会知道我们在那里?」   「你们又没有保持低调。」凡人看了我一眼,说道,「你们在文艺复兴节施了十几个法术,还在众目睽睽下杀了七只吸血鬼耶!那种地方通常到处都是魔法生物。」   「有魔法的生物怎么会想去那种地方?」我厉声问道,「那东西根本是场闹剧──简直就是对我们的侮辱!」   凡人笑了起来,我感觉到拇指下的震动。   太荒唐了,这整件事都荒唐至极,整个国家都莫名其妙。我放开他,坐回副驾驶座。   赛门的脸出现在后车窗,他紧紧抱着贝茨不放。「我们要去哪里啊?」   「前面有一座城镇。」凡人说道,「斯科茨布拉夫。」   「他们一定会猜到我们要去那里。」赛门说。   凡人看着后照镜里的赛门,提高音量让赛门听见。「有可能,不过我们在大马路上、在镇上人多的地方比较安全。」   「好吧,」赛门说道,「可是我们得先找地方停一下。」他转向我,「贝茨……」   「停车。」我命令道。   「再五分钟就有休息站了。」凡人说道,「那是避难所。」   赛门   卡车后面太吵了,没办法对话。   我窝在贝茨身边,半躺在他腿上,等着「我还活着」的震惊感消失。他抱着我,抱得有点紧。我常常忘记贝茨比我强壮这么多,毕竟他平常表现得不像个有巨力的人,摸我的时候也都不会用力。他从来不拉我、推我,就算稍微用力也是和我自己的力度相当。   我凑得近一点。   他的声音有点含糊、有点勉强。「你该戴十字架的。」   「我们不是讨论过了吗──我宁可被咬。」   他抱着我的手臂收紧了点,我有点呼吸困难。   「我绝不会咬你的。」他说。   「我知道。」   几分钟过后,我们在路边服务站停车,贝茨狩猎去了,我则是去尿尿。潘妮对贩卖机施了符咒──她试了几次才成功──我抓起大把大把的洋芋片和起司饼干。   她的头靠在贩卖机玻璃上。「我的魔法都用完了,现在连一句俗话都施不出来。」   我点点头。「贝茨也是,他刚刚把所有的魔法都用来遮蔽我们了。雪帕德那家伙可信吗?」   潘妮推着贩卖机撑起身体,摇摇头。「我的魔法说他可信,可是我的直觉叫我别信任他。赛门,他知道得太多了──他是怎么知道『这么多』的?不如把他丢在这里,偷了他的卡车就跑。」   这样是不是有点坏啊?「他救了我们耶,而且我们就算偷了卡车,也不知道要往哪里去啊。」   「好吧。」潘妮说,「可是我们下一次停车就要把他甩掉。到时候我们偷别人的车,再把各种记忆法术死命往他身上施。」   我舔过嘴唇,点了点头。   爬回卡车上时,贝茨的动作平稳一点了,但他依旧一副狼狈的样子。我还是第一次看到他的头发这么狂乱,那件女款高档衬衫也破破烂烂的、沾了血迹。乍看之下,他有点像是堕落的天使。(堕落的天使就等于恶魔吗?)   他在我身边重重坐下,我用指关节敲敲后车窗。卡车动了起来,引擎刚才一直没熄火。   我把一包洋芋片塞给贝茨。「你还好吗?」   「这绝不是我最愉快的一次假期,雪诺。」   我偷偷揽住他──气氛好像变了,我不确定自己还可不可以这样抱他。「你确定吗?」   贝茨垂下眼帘,微微一笑──硬要说的话,这个动作可能有点像女孩子,可是他做出来就不会太女性化,反倒是有种……嗯……「娇弱」的感觉。他靠过来,在我耳边对我说:「班思想到计画了吗?」   我点点头。「去科罗拉多州,把凡人甩掉,然后再来想新的计画。」   「我们需要休息。」他说。   「我们可以先休息啊。」   「也许我们该回家了。」   我感觉到贝茨的背靠着我的手臂,他的肩膀就在我手心。「嗯,」我说,「也许吧。」   潘妮洛普   「去丹佛要几个小时?」   凡人瞥了我一眼。从我们离开休息站之后,他便一直目不斜视地看着前方道路,没有开口说话。「三个小时。」   「我们真的离开那个……静区了?」   「对啊。静区其实没有很大,就算是在这个地区,没有人住的地方也已经很少了。」   「是谁……」我思索片刻,想了想自己要问他的问题,也暗暗思考自己究竟想不想鼓励他继续和我交谈。「是谁订下这些规则的?」   他又看我一眼,露出了笑容。不算是善良无害的笑容,但也没有明显的恶意。我又想了几个能施在他身上的防御法术,不过我的魔法已经耗完了。赛门从前常问我,魔法用尽是什么感觉?从前赛门还有魔法时,从不会遇到法力枯竭的问题。   我告诉过他,这就像喉咙失声的感觉,你知道自己再说几个字,喉咙就会完全哑掉。这时候你只能默默休息,等着声带恢复状态。   有些法师只有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使用强力法术,大法师也教我们要把魔法省着用,用于自保。   不过,我母亲的说法和大法师截然相反,她教我要天天使用强力法术,大胆地使用魔法。「训练自己的肺活量,」她都这么对我说,「帮自己掘一口深一点的井,你才能贮存更多的法力。训练自己的身体,让自己存放与使用更多魔法。」   经过这一天下来的折磨,即使是强大的法师也会筋疲力尽。我先前对吸血鬼用上了自己所有的魔法,后来为了逃离巨车阵,把自己没有的魔法也都用尽了。(我对凡人问起了巨车阵的事,他说那是民间艺术,也算是当地小有名气的景点。)   总之,我现在能对这个凡人做到的,也就只有稍微干扰他而已。   「不然这样吧,」他面带不邪恶但也丝毫没令我产生好感的笑容,对我说道,「我们来交换吧──我回答你的问题,你也要回答我的问题。」   「不然这样吧。」我说道,「你乖乖回答我的问题,我就不把你变成蝾螈。」   「呃,也可以。」他在座位上挪动身体,找个更舒服的姿势。脱离立即性的危险之后,我才意识到自己还没仔细看过这个凡人。他个子很高,至少和贝茨一样高,而且身材瘦长。华特福的黑人男生都把头发剃得很短,不过他的头发较长、较蓬松,黑发紧密地卷在了头顶。   他的打扮有点怪,不知道这是不是文艺复兴节的服装。他穿着绿色灯芯绒宽裤,膝盖处的布料磨到只剩几条线,上半身则穿着牛仔外套,外套上别了十几枚各不相同的亮漆别针和胸章。他的脸也瘦瘦长长的──脸也可以用瘦长来形容吗?──带着约翰蓝侬风格的金框眼镜。他到现在还满身是尘土。   「我也不是万事通,」他说道,「不过就我所知,静区都是自然出现的。既然没有住人,那就没有法术可以用。有些魔法生物其实是那些地区的第一批移民──他们在故乡不是遇到了各种问题,想要逃走吗?于是他们来到了北美大平原。那里当然也有原住民言者和原生物种,但是空间也大很多。后来爱尔兰和德国言者来了,他们才真的闹起来。那边吵吵闹闹一阵子以后,大家基本上达成了互不干扰的共识,把静区留给魔法生物用。反正言者也不想要住在静区,他们都尽量待在语者的附近。」   「『语者』是什么?」我问道。   「就是你们说的凡人。我这种人。」   「好喔。所以……我们必须待在人多的地区?」   「基本上没错。其实现在到处都有魔法生物了,因为静区实在太少,他们不可能一直待在那几个地方,不过这对你们来说也是好事。洛矶山脉东边就只有内布拉斯加州西部这一个静区,这里和加州之间还有几块静区。」他瞅了我一眼,「你们是要去西边对吧?」   我没有回答。   「我知道你们不是真的来度假的。这是某种任务──是某种『大冒险』吗?」   「我们如果真的是来执行任务的,怎么可能什么都没准备就来了?」   「你们是在逃亡吗?」   「现在是了。」我骂道。   他握着方向盘,上半身向前倾。「我可以『帮助』你们啊。除了静区以外,你们还会遇到不少问题。静区其实不多,可是这地方大概每走五英里就要换一套魔法规则。除此之外,还要考虑到各个地盘的老大,到时候惹到比杰夫·阿诺还要难缠的家伙,你们就麻烦大了。」   「杰夫·阿诺是谁?」   「那个臭鼬人。」   「他的名字叫『杰夫』?」   「不然你以为他叫什么?小花吗?」   「你怎么会这么了解魔法生物?」我再次举起戴着戒指的手,「你真的是凡人吗?」   他举双手投降,完全放开了方向盘。「真的,我是彻头彻尾的平凡人。」   不知为何,我忍不住笑了。应该是累坏了吧。   他也笑了,也许是松了口气。凡人,你可别急着放下戒心。我如果认为你是危险人物,还是会毫不留情地让你的心脏停止跳动。   「那你『到底』是怎么知道这些的?」我又问道。   他又看了我一眼,一副正经八百的模样──一副希望我相信他是正经八百的模样。「因为我会追着女巫跟吸血鬼去荒郊野外啊。」   「你这样真的很蠢。」我说道。   「我知道。」   「你刚才完全有可能被我们弄死。」   「是,我知道。」   「我们还是随时可以弄死你。」   「我知道。」他说,「真的。」   「那为什么要跟着我们?你是在替谁办事吗?」   「迪克·布利克。」   「那是谁?他也是臭鼬吗?是什么帮派的人?」   「不是,是一间店。我们卖高级颜料和铅笔等美术用品。」   「烦死了──你什么都没告诉我嘛!」   贝茨听到我提高音量,从后车窗探头看过来,我对他摇了摇头。贝茨撞了撞赛门,赛门也跟着看了过来,我对他竖起拇指──这是我们自己的暗号,意思是「一切安好」。(我知道这个暗号很明显,但你也只有在不安好的时候才需要别人看不出来的暗号嘛。)   「我已经把事情『全部』都告诉你了。」凡人说,「你问的每一个问题我都回答了耶。」   「那你说,你为什么这么了解女巫和吸血鬼?」   「全世界都嘛了解女巫和吸血鬼!」   「那你为什么这么了解『我们』?」   「我不了解你啊,小女巫,可是我很想多多认识你们。老实说,我现在好奇到快疯了──竟然一次有三个新的魔体出现在『我家附近』,还在萨皮郡半数居民面前像魔法奇兵那样杀吸血鬼……天啊,你们该不会是『魔法奇兵』吧?」   「并不是。你刚刚叫我们……『摩铁』?」   「『魔体』。魔法生命体。我们这种人都是这么称呼你们这种人的。」   我按着额头,以免脑子炸裂。「美国凡人居然还有对我们的『称呼』?」格蕾丝·斯里克啊,这还真的是一场前所未见的大灾难。   「不是所有凡人都会这样叫你们,就只有我这种凡人而已。」   「你这种人……」我抿起唇,「你是指恼人的部分,还是有勇无谋的部分?」   「认识『魔法』的凡人。我加入了网路上的一个社群──」   「干──杀──小。」我颓丧地瘫软在座位上。   「那个,」他看向我,「你还好吗?怎么了?」   「这一切都是个大错误。我妈说对了──美国的部分也是,网路的部分也是,她全都说中了。」   「你们以为能永远把我们蒙在鼓里吗?」凡人越说越激动,这也许是他的肺腑之言,也可能是他城府极深。「这世界充满了魔法!你看看四周,这些草原满满都是小精灵耶!你们难道要我们无视这一切吗?」   「没错!这攸关我们的安危!」   「那你愿意无视这一切吗?如果你是凡人的话?」   「我不可能成为凡人。」   「你可以──」   我直起身。「不可能。我若是变得平凡,就不会是我了。」   「你就不能『想象』──」   「怎么可能想象得了!你这就像是在问我:『你想象自己变成青蛙,那会是什么感受?』我如果变成青蛙就不会是『我』了,我会是『青蛙』啊!我连青蛙有没有感情都不晓得。」   他摇了摇头,彷佛连连吐出荒谬话语的人不是他,而是我。「我可以跟你保证,凡人是有感情的。我们可能和你们不太一样,可是我们也有眼睛耳朵,还是会注意到一些事情。」   「从我过去的经验看来,凡人一般是什么都注意不到的。」   「『我』会注意到一些事情。」他边说边指着自己胸口,双眼从眼镜上方直视着我。他显然忘了要注意前方道路。「好,我不了解你这个人,因为你完全没回答我的问题。但是你假设自己不知道魔法的存在,假设你一出生就是凡人,或者根本没听过这些,然后某天看到了什么魔法现象──你亲眼目睹了奇迹──这时候,你会愿意放着不管吗?假如你窥见了这个秘密世界,你能假装自己什么都没看到吗?还是说,你会花一辈子努力寻找进入这个世界的门路?」   我实在无法消化他说的这些,只能满脑子想着我们此时此刻的危险。「所以你整天都在寻找进入我们世界的门路?」   「没错,而且我还找到了好几条。」   轮到我摇头了。   「你不高兴吗?」他问道。   「对!」   「为什么?」   「因为……因为这跟你一点关系都没有。这不是你的世界──是我们的世界!你无权探究我们的秘密!」   「那你说,这为什么是你们的世界?」   「什么意思?这不是很明显吗?」   「我不觉得明显啊。为什么魔法就一定是你们的东西,我就不能碰?」   我笑了。「因为我们有魔法,你没有。」   他转头正视我。「我们是魔法『做』成的,要是没了我们的魔法,你们就会比凡人还不如。没了我们的魔法,你们就什么都做不到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原文为Is this a dagger which I see before me,出自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之一《马克白》。 第31章 雪帕德   唉,我搞砸了。   我应该要用自身魅力吸引她才对。说了你可能不信,不过有些人是认真觉得我很有魅力喔。在十八岁那年,我和一个住在溪边的森林仙女畅聊了好一阵子,她把自己一生所有的故事都告诉了我,还拿桑葚蛋糕和蒲公英酒招待我。那是我第一次喝醉。   你问我是怎么学到这么多关于魔法的小知识?   我的策略很简单:说实话就好了。   我每次都会说出自己的真实姓名(虽然你不管是看哪一则童话故事,它都会告诉你没事别把自己的真名告诉别人),不论遇到什么样的情境,我都会告诉对方我要什么东西,也会把自己想表达的意思说得一清二楚。   这些魔法生命体总是满口谎言……他们已经低调生活太久,都只会用小把戏和谜语跟人说话了。   你带着自己真正的脸和真正的名字出现在他们面前,把自己的真心话说出来,他们就会错愕到忘了要对你使诈。   好啦,你的诚实「偶尔」会换来对方的魔法诈术(我大概这辈子都不用生小孩了,因为我已经答应要把长子或长女送给至少三只小邪灵了),不过大部分时候他们反而会觉得耳目一新。我妈有个鬼火同事,她常常偏头痛发作,也常常对我抱怨这件事。   除了我之外,哪会有人认真听他们抱怨?   哪会有人认真听他们的故事?   我认识好几只山怪,他们已经孤孤单单地在桥下蹲了两百年。一旦适应了他们的叫嚣与棍棒,再带一些大骨汤去慰问他们,他们看到有人同情他们的遭遇、愿意听他们诉说,就会感激涕零了。   你只要对他们说你没有恶意,然后不要做出任何伤害他们的行为……   他们会渐渐喜欢上你的,还会期待你的下一次来访。   这种方法当然不适用于所有人,我也不能跟你说这种方法「绝对」安全……   比如说,在面对真正黑暗邪恶的生物时,你再怎么讨喜也没有用。还有,有时候你就是看不出对方是不是「真正」黑暗又邪恶的生物。有时你将自己的真名交给对方,他们就再也不还你了。   有时候,他们会直接无视你……   在这方面,魔法师最恼人了。   他们自称「魔法师」,其他人都称他们为「言者」。   我听一只鹿角兔解释过这个议题:「技术上来说,我们大家都是魔法师啊,对不对?我们都有魔法嘛。可是呢,他们把『魔法师』拿去当自己的名字了。你想想看,这就像是假装全世界只有自己会喝水,或是只有自己会呼吸空气而已嘛!『你看看我们!我们是空气呼吸师喔!』」   魔法师认为只有他们能控制魔法,所以只有他们真正拥有魔法。其他灵类和生物都有他们非得遵守的规则──这些是真正的限制──但魔法师只要找到相对应的用语,就什么都做得到了。   我这些关于魔法师的知识,大多是从其他魔体那里听来的。你很难找到言者,毕竟他们不是你在水塘附近等一阵子就会出现的生物,你也不可能种下蓍草和缬草,等着他们自己送上门来。   很多时候,就算真的遇到言者了,你也不会知道他们「就是」言者。他们往往会竭尽所能表现得像凡人一样──但这其实非常诡异,因为在他们眼里,「真正」的凡人就和家畜没两样,不过是生产各式用语的兽类。   即使你真的找到了言者,认出了他们,愿意和你谈天的言者也是少之又少。他们不希望自己的力量被分散给他人,不希望任何人学走他们的招数。   我还以为这三个人和其他言者不一样……他们「确实」很不一样。那个吸血鬼怎么会用魔杖?那个叫赛门的人是某种魔鬼吗?(他是魔鬼吗?还是我从没看过的新品种斯芬克斯?我没看过的生物实在太多了……)   问题是,我的开诚布公计画对他们不管用。   一旦我失去利用价值,他们就会抛下我扬长而去,我一辈子都听不到他们的故事了……   我们在丹佛市近郊一间汽车旅馆休息。我本来还在烦恼,到底该派谁进去订房呢──黑人男生、白人魔鬼、中东女生,还是散发恶臭的吸血鬼?(这时候应该要选白人魔鬼吧?)   没想到这间汽车旅馆每一间客房都有对外的门,小女巫挑了间房间,一只手举到门把前,说了声:「芝麻开门!」就这样,房门简简单单地开了。   接着,小女巫试着用魔法消除两个朋友身上的臭鼬味。他们两个下车时,身上都沾了浓浓的恶臭。   我站在一旁观看。「你会用法术煮番茄汤吗?被臭鼬喷到的话,就只能用番茄汤消臭了。」   「臭鼬啊……」名叫赛门的男生说道,「难怪,我还想说他不太像貛。」   进房以后,女孩子和吸血鬼不约而同地瘫倒在同一张床上。(好喔,我没料到是这种组合。)长了翅膀的胜利女神男靠着门直接在地毯上坐下。(说不定他这种生物不需要睡眠。)这时,我才发现我是他们的俘虏。这……也不意外,我也不是没遇过这种情形,我还是可以凭三寸不烂之舌脱身。   问题是,我并不想脱身,而是想凭三寸不烂之舌「卷进」他们的冒险。   我在坐垫塌陷的咖啡色沙发上坐下。   「我可以第一个守夜。」过了一小段时间,我猜小女巫和吸血鬼睡着之后,开口对那个赛门说。(我从来没这么接近过吸血鬼,也不知道他们到底需不需要睡眠。说不定这只是混血儿。有半吸血鬼这种东西吗?有吸血鬼轻症案例吗?他搞不好是新血会的人。高地平原地区所有的魔体都担心新血会哪天会捅出大乱子。)   赛门没有回应我。   「让我第一个守夜吧,」我又尝试一次,「反正我现在还太紧张,不可能睡着。」   他叹了口气。「你打算怎么守着自己?」   「我就说了──你们可以放心相信我的。」   「为什么?」   「因为我是好人,我也乐于助人。」   「因为你是好人……」他说道。在黑暗中,我看不见他的眼睛。「那如果『我们』不是好人呢?」   这倒是个很好的问题。我也不是没猜错过。   「再试一次吧。」他说,「你告诉我,你想从我们这里得到什么?」   「我想认识魔法。」我说道。   「你看起来已经跟魔法很熟了。」   「我想知道和魔法有关的『一切』。」   「和魔法有关的一切,连『我们』都不知道啊……」   我坐起来面对他。「只要是我能知道的事情,我都想知道。你们为什么来这里?你们是朋友吗?是某种团队吗?还是家庭?『你』又是什么?我这辈子都没见过你这种东西。」   赛门笑了,笑声却不带笑意。「你都把我当成一种『东西』了,你以为我会把自己所有的秘密全部告诉你吗?」   「啊,糟糕。」我说道,「对不起,你说得很有道理,是我说错话了。我是真的可以帮助你们,我有车,很熟悉这附近的环境──而且我很了解『美国』的情势。我之前不是帮你们逃出巨车阵了吗?当初如果有我帮忙引路,你们根本就不会遇到那些麻烦。」   「明明就是你把我们追过去的!」   「那是意外啊!」   「那要是让你跟着我们来度假,你会干什么?是不是要把我们拍成纪录片,放到你的YouTube频道上?」   「我不会的。」   他又叹一口气。「快睡吧,雪帕德。我们不会伤害你的。」   我再次躺下,绞尽脑汁寻找新的策略。明早天亮时,他们肯定就消失无踪了,而我醒来时肯定会头痛欲裂。   「我们是好人。」赛门说道。 第32章 贝茨   班思对那家伙施了天衣无缝的法术。(她做得有点过火了──无论用在何种情况下,「天衣无缝」几乎都稍嫌过火,他可能一觉醒来连自己叫什么名字都不记得了。)她接着把那家伙的手机纪录全部清空。   我无法帮忙施咒,昨晚的枪伤让我到现在还感到不太……对劲。我的表皮基本上是愈合了,乍看之下不像是二十小时前受了伤,倒像是二十年前遭到了枪击,不过胸口还是隐隐作痛。除此之外,我也感到无精打采,彷佛这具不死之躯做了某些重大的牺牲,才勉强没从「不死」变成「死」。   我们昨夜只睡了短短数小时,赛门则是完全没睡。   班思施了另一句法术偷车。赛门本来想再找一辆敞篷车,但潘妮坚持这次要低调──在美国,所谓「低调」就是一辆巨大的白色怪兽,名叫雪佛兰Silverado。(Silverado、Tahoe、Tundra……好啦,美国,我们都知道你很美国了。)   和这辆Silverado相比,凡人青年的卡车简直像是还没发育的小屁孩。这辆车高到自带阶梯,除了宽敞无比的后座之外,放饮料的地方比我家客厅还多。   (我们全英国也就只有三种「小货车」而已,美国却遍地尽是小货车。美国人到底是有多少货要载?)   今天由我负责开车,以免接下来又遇到危险,班思则是从置物箱找出一张地图,正试图帮我导航。她的手机还在之前的野马跑车上,我的还是没有讯号。   我们现在的主要目标是销声匿迹。那个凡人青年太聪明了,他可能在追踪我们,甚至可能用魔法追踪我们。雪诺已经完全切换至战斗模式了;自从大法师死去之后,我就没看过他这副模样。   我很羡慕他和班思的默契,他们驾轻就熟的态度彷佛是第十次并肩出征。现在我才意识到,赛门过去在学校拥有着我不了解的另一种生活──即使在他仍是小孩子时(赛门从以前就一直都是个小孩子),大法师也会利用他作战。而现在,即使是失去了魔法的赛门,还是能泰然自若地扮演少年兵的角色。   不过仔细一想,他已经不是少年了……   我们两个都不再是少年了。   我们刻意在山区乱转乱绕了一阵。班思说附近到处都是城镇,不必担心魔法突然消失──话虽如此,我们两个施了这么多法术,法力也所剩无几了。你也许会好奇,面对其他魔法生物,占尽了优势的魔法师怎么可能落败?答案就是:疲劳。   洛矶山区阳光明媚,在坐过卡车车斗逃出内布拉斯加州后,我只要头上有车顶遮着就很高兴了。尽管如此,我还是感到疲惫不堪,感觉车子越往山上开就越接近太阳。   赛门   我应该是这辈子第一次来这么美的地方。   这边的山脉五颜六色,有灰色、蓝色和蓝紫色,还有一片一片的深绿色树林,石头则是橘色和红色。   我们驶离马路来到一条溪边,贝茨走过去清洗上衣和头发沾到的血渍。(他应该是把那只臭鼬的心脏整颗拔出来了,才会喷得满身是血。)我们今早没冲澡就直接离开汽车旅馆了。   「我们把行李召唤过来吧。」贝茨说。他赤裸着上半身背对着我们,背部苍白耀眼,水珠从黑发滴落后颈。   「要是他们跟着行李来找我们怎么办?」潘妮问他。   「我不怎么在乎。」他说,「我要我的衣服,还有我的墨镜,还有我母亲的丝巾。」   「我也满想把手机拿回来的。」潘妮说。   我很想叫他们把整台经典敞篷车召唤过来,可是他们应该不会太乐意。   我跟潘妮洛普坐在地上,啃着在Silverado里找到的火鸡肉干(我颇爱吃肉干的耶)。贝茨朝我们走过来,边走边扣起破烂的湿上衣。   「你想用什么法术?」潘妮一面问,一面把几块肉干往他那边递去。「『失物招领』?」   「那是什么效果啊?」我问道,「你们的行李会从内布拉斯加飞过来吗?」   「可能吧。」她说,「我只对离我不远的东西施过『失物招领』,比如说钥匙放错地方的时候,就可以用这句法术召唤出来。」   「贝茨,」我说,「要是你的行李箱在飞过来的路上把人砸死了怎么办?」   「我们可能没办法召唤那么遥远的东西,」潘妮叹一口气说,「尤其是现在,我都快累瘫了。」   贝茨在我们之间的地面坐了下来。「我想到更有用的咒语了。」他把魔杖举到潘妮面前。(看来魔杖也被他洗干净了,那东西昨晚可是沾满了山羊血。)「手搭上来。」   潘妮扬起一边眉毛,但还是用戴着戒指的手握住他的手腕。   「班思,你跟着我施咒。」贝茨闭上眼睛,他的眼皮呈深灰色。他深深吸一口气,接着……唱起歌来了?「奇异──恩典──」   潘妮用力把自己的手扯了回来。「贝茨顿,你想施『圣歌』?」   贝茨叹了口气。   「我们怎么可以施圣歌!」她说。   「你这种态度当然施不出来了……」   「这是对圣歌的亵渎啊!」   「潘妮洛普,别迷信了。」   她摇了摇头。「而且它太笼统了,比起法术更像是一种氛围。」   「它非常『古老』,」贝茨说,「又十分强大,而且还是美国人也会唱的歌曲。」   我用肩膀撞撞他。「你们是要召唤耶稣吗?」   潘妮指着贝茨的鼻头。「你明明就知道我是音痴,还叫我唱歌。」   「我们不必唱得好,」贝茨拉着她的前臂说,「只要同时唱出来就够了。我们的祖先可都是以『合唱』的方式施咒的。」   听他这么一说,潘妮就有了兴趣──她超爱魔法史的。「可是贝茨,我们两个都累坏了……」   「和声就是力量。」他说。   潘妮叹了口气,再次握住贝茨的手腕。「假如我们成功了,我妈一定会佩服得要命,甚至可能让我在受死前吃最后一顿饭。」   「唱得卖力些,」贝茨说,「记得特别强调『寻回』两个字。施法的意图是非常重要的,这你也明白吧。」   贝茨又闭上眼睛。「奇异恩典,乐声何等甜美!」他的歌声好美喔,比说话的声音低沉。我上次看到别人用歌曲施咒,也是我「唯一」一次看到别人用歌曲施咒……就是在那天。施咒的人是大法师。对象是厄本。   厄本……   大法师他──   他都没教过我们音乐。他接管华特福的时候,到底淘汰了多少学识?我知道华特福以前有戏剧社,以前也比较重视历史,不知道在大法师当上校长以前有没有合唱团?我好像一直都没机会认识魔法世界,因为我还没加入这个世界它就被我的监护人重新整顿过,连它的妈妈都认不出来了。   算了,这也不重要。反正我已经不是那个世界的一部分了。   潘妮也跟着唱了起来……呃,这样应该也算在唱歌吧?她用像是在说话的声音,硬是把扁平的歌声挤了出来:「我曾迷失,如今已被寻回。」   贝茨唱得比刚才更大声了,像是要填补潘妮歌声的漏洞。「曾经盲目,如今又能看见。班思,再来一次。奇异恩典……」   贝茨之前在丹佛市近郊狩猎过,但他的皮肤还是灰灰的,前几天被太阳晒伤的鼻头还是黑黑的。(他晒伤以后没有变红,而是变黑了。)潘妮试着用法术消除臭鼬的臭味了,但他还是一身硫磺味,而且他的衣服不是弄丢了就是破破烂烂……贝茨简直像是被美国蚕食鲸吞了,美国一有机会就要欺负他。   他逼潘妮把这首歌的第一节重复唱了三遍(她越唱越放松,嗓音也开了),唱完以后,他们张开眼睛看着对方。潘妮微微一笑。「好啦,算你赢。就算法术失败了,还是有点酷……」她左顾右盼,「我们要等东西出现吗?」   「我也不晓得,不然等一下好了。」贝茨也东张西望,「行李,快来『找』我们啊。」   这座森林很安静。应该说,它就跟其他森林一样吵,到处都是风声、枝叶窸窣声和流水声。这地方应该满满都是森林仙子吧。   这时候,我们听到声音了──有东西越飞越近了。   潘妮洛普的手机从天而降,落到我们之间。她笑了起来。「成功了!」   她快速用手盖住手机,施一句「无影无踪!」之后才捡起手机,「希望这么一来,其他东西就没办法追踪我们了。」   贝茨站在原地,往潘妮手机刚刚飞来的方向望去。   潘妮在查看简讯和漏接来电。「它似乎没被动过……它说不定从昨晚就一直躺在野马跑车里,不然就是被他们用魔法骇过了。喔──阿嘉莎终于回我了。」潘妮把手机举到耳朵旁。   贝茨一脸烦躁。「这也太不公平了吧。」他叉腰对森林说,「是『我』提议唱圣歌施咒的耶。」   「糟了。赛门──」   我和贝茨一起转向潘妮,她的手垂到了地上,脸就跟贝茨一样毫无血色。   「怎么了?」贝茨才刚问完,就被自己的行李箱重重砸在了背上。   潘妮将手机调成扩音模式,把语音留言放出来给我们听:   「潘妮洛普?是我。阿嘉莎。」   她是压低了声音在说话。   「我一直没回你,真是抱歉。我知道你打了……很多通电话。应该说,我其实不怎么抱歉,我『早就』叫你别一直打过来了,我也说过我不爱讲电话。不过……」   阿嘉莎的声音有种被困住的感觉,像是躲在衣柜或浴室里打电话,或是躲在车上求救。   「我只是想跟你确认一下状况而已。我现在在某个豪华度假村。我应该跟你说过我朋友金洁的事吧?是她带我来的。这是某个团体──不知道是团体还是什么计画──这些人自称『将新会』。   「我还以为这些都是那种毫无用处的自励活动……它可能真的只是普通的自励活动吧……   「但也可能不是。」   她凑得离手机很近,彷佛在我们身边轻声细语。   「有一个男的……   「克劳利的,我怎么会为了『男生』的事打给你?算了啦,潘妮,我没事。   「我只是……有时候,我还真希望自己有把魔杖带在身边,就像小孩子带着安全毯那样。我今天也有点希望魔杖就在手边。   「你该不会正在去圣地牙哥的路上吧?我『早就』说过我不会在家了。   「总之──」   她被某个男人的声音打断了,男人没有像她那样刻意压低声音。「阿嘉莎?准备好了吗?」   「布雷登。」阿嘉莎也恢复平常说话的音量,「等我一下……」   布料摩擦的窸窣声过后,男人的声音变得有点模糊。「你刚刚在讲手机吗?」   「没有啊。当然没有了。」   「你也知道我们这里的规矩。」男人的声音越来越远,「不可以被手机分心。」   阿嘉莎的声音也变远了。「我只是需要一点独处的时间而已。」   「我好像听到你说话的声音──」   「我是在练习念真言。」   一扇门开了又关上,接着是一段寂静。   「就这样。」潘妮说,「后面还有五分钟都没声音──我是真心觉得阿嘉莎遇到麻烦了!」   「听她的说法,那似乎是高级瑜珈度假村。」贝茨说。他转回去看行李箱了,箱子里什么东西都没有。   潘妮洛普皱起眉头。「哪有度假村不让人用手机的?」   「这叫『社群媒体净化』活动。」   「才不是。」潘妮的语气十分坚定,「我很了解阿嘉莎,她是宁可和山怪接吻也绝对不肯打电话给我的。」   「那班思,你既然知道她不肯和你讲电话,为什么还要一直打给她?」贝茨把行李箱倒过来抖了好几下,可是没有任何东西掉出来。   「因为我担心她啊!因为她就跟离群迷路的小羊没两样啊!」   「你说的『群』是指英国吗?」我问她。   「『群』就是『魔法』啦!」她说,「如果是你或贝茨离开了魔法,我也不可能就这么放你们离开啊。」   「潘妮洛普,我已经不是魔法师了。」   「你现在还是魔法师的,赛门。即使停在地面上,飞机也仍旧是飞机,不会变成别的东西。」   贝茨一脸嫌恶地把行李箱丢到地上。   「阿嘉莎会打电话给我,绝对不会是没事来找我聊天。」潘妮又说,「她一定是因为『害怕』才会打给我。」   潘妮的手机突然发出声音,应该是语音留言还没放完。听那个声音,应该是有人开了门。   「她刚才在讲手机。」又是那个男人了,他的声音还是有点远,却带了一丝强硬。「把手机找出来。」   更多声响传了出来。「我们有她的手机号码吗?」另一个男人问道,「要不要打给她?」   「把手机找出来,拿来给我。抽取程序必须提前进行了。」   一阵窸窣声过后,一只手握住了手机,第三个男人的声音清楚地传来:「找到了──干,她还在通话中。」一连串的声响过后,语音留言结束了。   我们三个都动也不动地盯着潘妮洛普的手机。   然后,潘妮洛普猛地伸手关闭手机电源,抬头看着我。「阿嘉莎麻烦大了。」 第33章 阿嘉莎   都没事的。   应该说,似乎有邪教想招募我加入。   极富魅力的邪教教主还想色诱我。   我还被困在他们的宅第里……   不过大致上,一切似乎都「没事」吧?   老实说,我宁可直接回家也不想继续待在这里了,但又不能抛下金洁不管(我从昨天就没见到她了),我也不可能直接走人。   之所以不可能,有部分原因是我完全不知道出口在哪。   他们帮我升级了房间,换到会员区的一间客房。比起暴发户豪宅的厢房,这地方感觉更像间医院。   像是暴发户的豪宅兼医院。   每一条走廊都是不锈钢打造,地板都是打磨得光滑闪亮的水泥地,窗户也比我想象中少得多。   「我们在屋子的这一部分进行很多创新研发,」布雷登带我参观时对我说道,「这里是保密优先区。」   他带我参观了井井有条的实验室,还有一间摆满电脑、感觉像实验室的房间,还有一间感觉像实验室的温泉美容中心──美容中心设有白皮革躺椅与漩涡浴缸。「你该不会请了科学家来帮你们修指甲吧?」我问道。   布雷登笑了。「我大部分时间都用来研究保健科学。深度净化、排毒、回春之类的研究。」   「我妈妈要是看到一定会爱上这里。」   「请进来吧。」他挽着我的手说。我当下对他的魅力有些着迷,于是让他挽着我的手。也许和富比士杰出青年交往也不错,如此一来我就有很多盛装打扮的借口了,而且他似乎也喜欢被我比下去。   我和赛门交往时,完全不能这样开他的玩笑。赛门太过脆弱了,他就像自尊心有问题的核弹,和他相处实在太累了。   我跟着布雷登走进他的不锈钢温泉疗养室,他请我在一张皮革躺椅上坐下。   「握住这里。」他指着一个握把说道。   我握了上去。   「你知道自己是什么血型吗?」他问道。   「不记得了……」   他按下躺椅上的一个按钮,我本以为他要启动按摩功能,没想到一块触控板从椅子旁边滑了出来。「 A(+) 。」他说道,「你看这边,这是你的红血球数,数值很正常。这是你的白血球数。」   「什──它怎么会知道我的这些数值?」   「它刚才采了你的血液样本。」布雷登告诉我,「你完全没感觉吧。」   「是啊,完全没感觉到呢。」   「你的血糖比我预期的高,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你是想拐弯抹角地确认我有没有性病吗?」   「哈,当然不是了。不过顺带一提,你没有性病,也没有任何的异常。我有一种疫苗──」   「布雷登,你在做什么?」   他对我粲然一笑。「我在让你参观我的研究室啊。」他挥手示意整个房间,「这是国内最先进的医疗设备,几乎所有疾病进了这间房间都能被我治愈。」   「你不是该……『告诉』别人吗?」   他又笑了,彷佛听我说了句笑话。我从不说笑话。   「我等不及用电极测量你的其他数据了。」他说道,「我们还得在你空腹的时候再采一次血液样本,这部分等明早再做好了。」   「为什么?我生病了吗?」   「没有,你非常完美。你完美无瑕。」   「你该不会有某种医疗癖好吧?」   他耸了耸肩。「可能有一点吧,每次见了这类东西我都会很激动。我喜欢研究别人内在的机制,喜欢解锁他们的编码。」   我暗自想象自己的DNA被布雷登拆解开来,分成小段小段售出。   「这是你的行销话术,对吧?你是不是想依照血型卖不同的果汁给别人?那种饮料我和金洁已经试过了,根本就是直销骗局。」   布雷登拉起我紧握着椅子扶手的手。   「阿嘉莎,我这个人就是你现在看到的样子啊──我就是个对你倾心的天才亿万富豪──你就不能接受这件事吗?」   那是昨天的事了。   我昨日大部分时间都和布雷登待在一起,一直到接近旁晚才看到了金洁。「你去哪里了啊?」她问道,整张脸闪闪发亮地对着我。「喔喔你不用回答,我都知道了──你是不是『喜欢上』他了?」   「谁?」   「别想唬烂我,乔许有看到你们两个一起出现在会员区。你明明就喜欢上他了!」   「我也不知道耶。」我说道,「他的确是很有趣没错。」   「有趣?他又帅又有权势,而且我从来没看过饮食习惯比他更健康的人喔,他不吃谷类、不吃肉类、不吃茄类,也不吃乳制品。」   「金洁,他不吃这些还能吃什么?」   「很多啊!坚果仁、植物蛋白、绿色蔬菜、藻类──」   「好喔。」我出声打断她。我离开英国后就不再吃肉了,也不使用任何动物非自愿提供给人类的相关产品──但这些人真的很狂热,你可能一回神就会发现自己整盘食物都被扔进垃圾桶了。   「布雷登竟然让你进会员厢房了!」金洁又说道,「我都做了好几个礼拜的排毒调养,到现在都还没有资格进去。他好像打算让你跳过计画的几个步骤耶,他是真的很喜欢你。」   「我又没参加什么计画。」   她兴奋地握住我的双手。「阿嘉莎!我们说不定可以一起升级耶!」   「我没有要升级。」我坚持道,「我只是在……和男生聊聊而已。」   「我现在是亲眼看到你进化了!你现在应该至少有百分之四十活化了吧。」   我翻了个白眼。   话虽如此,我还是让布雷登在晚餐前亲自带我参观整个园区。他带我到室外绕了一圈:花园、高尔夫球场、温室。「你都没参加到活动。」我对他说道。   「我们这些活动的目标就是让人集中精神。」他回道,「我现在精神十分集中。」   一般情况下,我都尽量避免谈论自己的事。大部分的男性都很乐意滔滔不绝地说话,替我省下了不少唇舌,但布雷登对我的一切都深感兴趣。他想了解我的父母、我的故乡,甚至连我有没有割扁桃腺与盲肠都想知道。   我回答得模棱两可。在此之前,我生活中的大部分空间都被魔法占据了。   我告诉他,我父亲是医师、母亲专门参加宴会。我告诉他,我以前不爱上学,现在也不会想念英国。   「你不想念以前的朋友吗?」他问道。   我不想念被怪物追赶的生活,我暗想,也不想念那种帮男友当自己是直男的生活。   「我们在学校是因为机缘巧合才凑到一起的,」我回答道,「现在就没有那种机缘巧合了。」   导览结束后,布雷登送我回房间换吃晚餐的衣服,这不是我和金洁共用的客房,而是会员厢房的一间套房。我的行李全被他派人搬过来了。   我们在度假村理论上不能用手机,刚来时工作人员就请我们交出手机了。「这是远离尘嚣的度假村喔。」金洁解释道。   话虽如此,我还是没交出手机,它现在仍在我的包包里。布雷登等我更衣时,我溜进浴室拨了电话给潘妮,但是她没有接听。   晚餐结束后,我回到房间,发现手机消失了。   我也说不出原因,不过在发现手机消失的瞬间,我反射性地关了房间里的所有电灯。不对,我说得出原因──我怕有人在监视我。   我关了灯,合衣睡下了。这间客房的门有装锁,但我相信布雷登手上一定有钥匙。   这应该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吧。他没有试图伤害我,甚至连过于亲昵的动作也没有,即使是和我的肢体接触也充满了对我的尊重。   也许制药业大亨都是这么和别人谈恋爱的。也许他们都会让女孩子睡不锈钢装潢的套房,聊天就聊她对核磁共振造影仪的看法。   今早,一个女人帮我端了早餐进来。早餐是苔麸麦片粥、苏丹娜葡萄干与一小盘维他命药丸。 第34章 潘妮洛普   以前的我非常擅长思考下一步怎么走。   每每发生糟糕的事件──或是神秘的怪事──赛门便会转向我,我就会把计画告诉他。我总是知道下一步该怎么走,即使那不是「正确」的作法,我也总是会想出一两个办法。我从不执着于对错是非,而是对自己充满了信心,我相信自己能消化眼下的状况,制定出最佳的计画。   有时,我们会面对无路可退的情境,唯一的选择就是战斗。有时,我们会走到不得不背水一战的地步,只能让赛门炸毁一切。   等到尘埃落定,赛门又会转向我,我就会接着把新的计画告诉他。   从下飞机到现在,我就没想过什么计画了。   阿嘉莎那边出了问题,百分之百是遇上了麻烦,但我们不知道她人在何处。除此之外,我们的魔法都被集中用在了几处,我们还留下了一连串的错误,任谁都能追踪我们的行迹。   我已经不记得上次做出好决定是什么时候的事了。可能是在飞机上吧,还好我选的是起司蛋糕,而不是果酱馅饼。   赛门刚才一把抢走了我的手机。「她在哪里?」   「我们施搜索法术找她吧。」贝茨说道。   「就算施了法术,能搜索的范围也不大。」我说道,「我刚才已经把所剩无几的法力都用在『奇异恩典』了。」   贝茨也是。他把空无一物的行李箱踢进了小溪。   「我们可以上网查查看。」赛门说道,「查那个『将新会』。」   「要是拿走她手机的人打给我们怎么办?」贝茨一脸畏惧,「他们现在知道我们的号码了。」   「我该把『我』的手机扔了吗?」我问道,「他们说不定可以追踪我的手机讯号。」   「不行,」赛门说,「阿嘉莎可能会打过来。」   「好喔……」我说道,「好喔。」   贝茨站在溪边,头发软塌、肤色灰败。   赛门啃着自己的嘴唇。我今天的魔法不够用,无法帮他隐藏翅膀──我试过了,结果翅膀就只是闪了一下又再度出现。我从没有这种法力完全枯竭的感觉,为什么在美国光是保住自己的小命就得耗费这么多魔法?   「好。」赛门说,「我们不能停下来太久,雪帕德应该在找我们──那些魔法生物搞不好也在找我们。阿嘉莎之前在圣地牙哥,那我们就继续往西前进,尽量不要让贝茨晒到太阳,尽量不要让人看到我的翅膀。有机会的话,我们就偷一些食物跟衣服──不然就用魔法变出一些。还有,我们现在有网路了,可以上网查查看这些『将新会』的人到底躲在什么地方。」他瞄了我一眼,「你觉得呢?」   我点点头。「嗯,不错的计画。」   贝茨也跟着点头。「不错的计画呢,雪诺。」他望向附近的树林,「我出发前再狩猎一次,晚点就不必停下来了。」   「你不能自己去狩猎。」赛门说。   「你别想看我──」   赛门撑开翅膀。「你不能自己去。」   我现在没办法独处,于是和他们保持一段距离,远远地跟着。   我从至少一年前就知道贝茨是吸血鬼了──而早在那之前的很多年,赛门就开始怀疑他了──但时至今日,贝茨还是非常介意其他人对他的看法,不肯在我们面前进食,甚至只要是以为有人在看,他就连三明治都不吃。赛门说这是因为贝茨的吸血鬼尖牙会突然蹦出来,他会害羞,所以他每次用餐我都会别开视线。(不过话说回来,我其实非常想用科学方法仔细研究他的尖牙。)   我知道贝茨有时会用法术吸引猎物,但今天没这个必要,前方地上就有只体型硕大的野生猫科动物蹲在那里。我等着贝茨进攻。   没想到他非但没有扑上去,还跺脚对它叫喊:「去去去!走开!」   大猫吓了一跳,连忙逃开。   「你在搞什么啊?」我问道,「你难道喜欢跟猎物玩鬼抓人吗?」   「我不杀掠食动物。」他说道。   「为什么?你们是会惺惺相惜吗?」   「它们对生态系统而言很重要,而且这附近有羊之类的动物,我刚才看见蹄印了。」   他领着我们深入树林。「我是真的不需要你们陪。」他嘀咕道。   「好啦,好啦。」赛门悄声说,「你很凶猛啦。」   贝茨沉着脸斜睨他一眼。「我是很凶猛没错。」   树林里较溪边阴暗,我们推开针叶植物的树枝前行,地面还飘着膝盖高度的雾气。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不过我根本没想过美国就连「树种」也和英国迥异。以前在英国,我和赛门花了不少时间在森林里游荡,却从没见过这样的森林。   贝茨停下脚步,看样子是嗅到了猎物的气味。   他跑上前,速度快到我和赛门都跟不上,动作也远比我们优美。我们终于追上时,只见贝茨跪在小溪边,腿上是一只大角羊的尸体,他和羊都被林间雾气笼罩住。他应该是把那只动物的颈子折断了。   「好了,」他说道,「等我一下。」   我低头看去,发现雾气已经上升到胸口的高度了,四周真的很暗。我举起戒指。   「盗猎……」有人说道。那个声音听上去像女人,她似乎在我脑内说话。黑雾不断上升,盖过了我的下巴。「噬血者在老娘的背上盗猎。」那个声音──我敢发誓,它就是在我脑子里回响──带有英国腔,听起来像英国北部人。   「请听我们解释!」贝茨喊道,想必也听到那个声音了。   「我们不知道这是你的地盘!」我高喊。   赛门握住我的手。「我们不是本地人!」   「不是呢。」那个声音说道,「看得出来。闻得出来……你们不一样,不只是噬血者,而是比噬血者更加肮脏的东西……」   我闭上双眼,对着混浊的黑暗施咒──「出来呀出来玩!」   「法师。」那个声音嫌恶地说。   然后,我就被黑暗吞噬了。 第35章 贝茨   我动弹不得。   我再尝试一次──还是动弹不得。双手被绑住了。   我坐不起来。腿也被绑住了。   脸很痛。我趴在一块岩石上。   我无法动弹。   我无法呼吸!   不对──我可以呼吸。可以呼吸。我嘴里塞了东西,但还是能自由呼吸。   我无法动弹,无法视物──   我睁开双眼……   我侧躺在一堆营火边,一个女人坐在火堆另一边。女人年纪很大──或者也可能是留着白色长发的年轻人──她在火堆旁暖手,每一根手指都戴着金戒指,手腕上也戴满了金环。她注视着我。   「呃唔呼咳咳。」我感觉到赛门在一旁奋力挣扎着──听那个声音,他似乎在剧烈扭动。我真想叫他冷静下来。我低哼一声,让他知道我在旁边。   他扭得更用力了。   「该让你们再睡去的。」女人说道。她说话时没有动嘴,声音直接传到我脑中。「让你们全都睡去。不用让你们醒着,也可以处理完。」   她站起身,朝我走来。她「似乎」很老,移动时姿态却像年轻人。她身穿破旧的牛仔裤,上半身裹着满是珠饰的红披巾,珠子在火光下闪耀。她的眼睛颜色非常浅,是猫科动物独有的浅绿色。女人用灰色牛仔靴的靴尖挑起我的下巴。「听过你的事。」她说道,「没想到他们能成功,结果你还真出现了。男孩,你闻起来像血和魔法,两个都酸臭掉了。」她嫌弃地咧起半边嘴,「别。想。上。我。的。山。」她一脚踹在我的腹部。   干。   我试图呼喊,结果却呛到了。先前的枪伤仍未痊愈,令胸膛灼痛不已,而且我必须进食、必须喝血,总之在各方面状况都非常差。   赛门又在卖力挣扎了,女人转头看他。「傻猫儿,交了个危险的朋友呢。你这样会让自己受苦的。」   她究竟是什么东西?是妖精吗?还是艾尔夫精灵?美国还有这类生物吗?还是我们无意中来到了海外仙境?换作是我母亲,肯定答得上来。即使是失落已久或早已灭绝的魔法物种,她也全都认得。   女人抬起头,似乎是嗅到了什么。   我也闻到了──是人类的气味。是凡人。   「雪帕德!」女人开口说道,脸上浮现了灿笑。   「玛格丽特!」是被我们丢在丹佛的凡人青年。我还看不到他,但我认得他的声音与气味,他和这个女人想必是同伙。   凡人青年跨过我的身体,老女人张开双臂拥抱他。   「我本来不确定你醒了没,还担心这次会扑空呢。」他抱着女人说道。   「太热了。」女人气鼓鼓地说,「睡不着。现在天天都太热了。」她用头碰了碰凡人的肩膀,接着往他的手臂碰去。「你带了东西给我。闻得到。」   他笑着摊开手掌。   女人一把抓起他手里的东西──是数枚戒指──戴上已经挤满戒指的手指。「对我太好了,雪帕德。好孩子。好男人。」   「原来你也认识我这几位朋友啊。」他说道。   女人皱起眉头,从他身边后退一步。「不是你的朋友。将与新的。」   「我之前也是这么以为。」雪帕德说道,「我第一次是在奥玛哈碰到他们,不过玛格丽特,他们不可能是将新会的人,我可是亲眼看见他们冷血无情地杀了六七只吸血鬼喔。」   「怎么!多冷血?」   「和冰一样冷。」   凡人青年居然在替我们说情,太不可思议了。我甚至不敢相信他还认得我们──班思对他施下那么多记忆法术之后,他理应连自己在镜中的倒影都认不得了。   「背叛了自己的族类,可能。」女人低头瞅着我,又用靴子碰了碰我的臀侧。「这只是他们的作品。终于来了。混种的。」   「他真的是混种吗?」雪帕德目瞪口呆地盯着我,「我还想说──」他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耶……玛格,我觉得这真的只是巧合,他们好像是观光客。」   她吐了口唾沫,热烫的唾沫喷在我脸颊上。「观光客?!」   「他们不懂这地方的规矩。」雪帕德说道,「之前还为了看巨车阵,直接把车子开进了静区。」   「据说很壮观。」女人不情愿地承认道,「看过照片。」   「我答应要当他们的向导,结果才刚要自我介绍,就突然被一群魔法生物逮住了。」   女人蹲下来检视我,一只手摸着自己下巴。她光是小拇指就戴了六枚戒指,其中一枚是潘妮洛普的魔法戒指。   「法师。」她冷笑着说道,「莽撞的小猫儿,还有混种。新血会麻烦的垃圾……『盗猎者』啊,雪帕德。这只杀了我的公羊。」   「他应该是渴了。」雪帕德说道,「你忘了吗?我以前也喝过你溪里的水,那时候我们还不认识呢。」   女人站起身来,继续对着他皱眉。「但你是好孩子──是无辜的人。不是骑士。不是法师。不是『噬血者』。」   「我们听听他们的说法吧。」雪帕德说道,「如果你听完还是不满意,到时候再吃他们也不迟。」   「不会吃他们。」她瞪着我说道,「酸臭掉了。」   雪帕德先帮赛门松绑。「谢谢你。」我听到赛门对他说,「我真的欠你一份人情了。」   「朋友,」雪帕德说道,「你欠我的人情多到我们该签借据了。」   他接着解开我的塞口布,扶着我坐起身。「别用法术。」他轻声告诉我,「她可以远距离压制你。」   我点点头。   「在他身上找到了这个。」女人举起我的魔杖说,「应该是偷来的。小小象牙做的。绝种了。」她将魔杖往身后一抛。   班思的塞口布还没完全被取出,她就开始大声问话了:「你们说的将新会是什么东西?他们在搞什么?我们的朋友被他们抓走了!」   「这下说到重点了。」雪帕德边扶她坐起身边说。   「别碰我!」班思骂道。雪帕德乖乖放开她,她又摔倒在地上。「你们一定要告诉我们──我们朋友的处境非常危险!」   白发女人(她真的是女人吗?)再次在火堆另一边坐了下来。「没有一定。你们回答问题。」   「请问。」我说道,「你想听我们说什么,都可以问。」我看向赛门,他对我点点头,表示自己没事。他的双手仍被绑着,脚踝与翅膀的束缚也仍未解开,但整体上没有大碍。   「跟玛格说说你们为什么来这里吧。」雪帕德边说边在女人身旁坐下。   我试图掌控情势,我们三个人当中就只有我说话得体一些。「我们是来度假的。」我说道,「我们真的是观光客。」   「那你们说的朋友呢?」玛格丽特厉声问道。   「我们是来探望她的──」   班思出声打断了我:「我们担心她的状况,想来看看她──结果她昨天留了讯息给我们,说她和将新会在一起,他们还要从她身上『抽取』什么东西。你们一定要告诉我们──」   雪诺则抬起了下巴。「『你』是谁啊?」   「这不重要。」我说道,满心只希望他们两个闭嘴。「你们什么都不必告诉我们,我们这就离开,再也不会回来了。」   「你是新血。」她平淡地对我说道。   「不是,我的血脉十分古老。我出身古老的家族。」   她没在听我说话。「『你』。就是混种。」   凡人青年也倾身向前,我恨透了他看我的眼神,他彷佛准备动手撬开保险箱。「将新会,」他说道,「也有人叫他们新血会──他们想教吸血鬼言术……」   「什么?」我大吃一惊。   「太变态了吧!」班思说道。   「没错。」玛格丽特指着我说道,「『你』就是变态!」   「我不是──那种东西。」我说道,「我是法师!我只是小时候被吸血鬼咬了而已!」   「原来如此!」雪帕德打了个响指,彷佛刚解开了谜题。   「不可能。」女人一脸嫌恶地说,「会放逐你,会把你喂给龙吃。是法师的律法。」   「是没错,但我母亲被杀了──被吸血鬼杀了。那时没有足够强大的人来放逐我。」   「还不迟。」女人说道,「龙还很饿。」   「他不是坏吸血鬼,」赛门插嘴道,「他不会咬人,只会吃老鼠跟鹿跟羊──」   「盗猎者!」女人说道。   「我真的很抱歉!」我恳求道,「我刚才真的不晓得那是你的羊!」   「他是真的很抱歉。」雪帕德说道,「我相信他。」   「要我们相信他不是混种?全世界都知道噬血者在混合血和魔法。」   「他们是怎么做的?」潘妮提问道。   女人隔着火堆瞪视我们。「不知道。不会是好方法。黑暗。」   「假如吸血鬼弄到了魔法,」雪帕德说道,「那就谁都没办法阻止他们了,他们会变成食物链的顶层。」   女人发出愤怒的嘶声。   「听我说──」即使像冬至的猪只般被五花大绑、即将成为活祭,班思也依旧无所畏惧。「──我知道我们看起来很可疑,但我们和这些吸血鬼没有任何关系。如果我们的朋友真的被卷进去了,那她想必是遇上了大麻烦,需要我们的帮助。你一定要放我们走!」   女人动了动手指,戒指发出喀啦喀啦的碰撞声。「雪帕德,你认为呢?」   「我相信他们。」他回道。   「太心软了。」女人说道,「谁都相信。」   「我和他们相处了两天,这段期间内他们除了那群吸血鬼之外谁都没有伤害。」   「还有我的羊。」   「真的非常抱歉。」我再次对她道歉。   她挥了挥一只手。「放他们走,噬血者与法师走。小猫儿留下来陪我。」   「什么?」除了她以外,在场所有人异口同声问道。   「她是说我吗?」赛门问道,「我又不是猫!」   女人叹息一声。「傻猫儿。迷了路的小鸟儿。」   凡人青年注视着赛门,赛门似乎取代了我在他心目中的地位,成了新一道难解之谜。「不会吧……」   女人走向赛门,仔细端详他。「孤儿。一定是。竟然和法师与噬血者同飞──太可惜了。」   「我不是孤儿!」赛门抗议道,「不对,我是孤儿没错,但我不是什么猫儿鸟儿。」   「我还以为他是恶魔耶。」雪帕德惊叹道。   「哼。」女人绕着赛门上下打量,「红翅膀,尖尾巴,和我同样来自北方。小猫儿宝宝。失去了自我。」   「不对,不对,不不不。」赛门终于听懂了。   「克──劳──利──的。」我咒骂道。   潘妮选了别的脏话:「干。你。娘。」   「我才不是龙!」赛门大吼。   「还不是。」女人拍拍他的翅膀,「还是小猫儿。有天会是龙。有天会是凶猛的龙。」   「他不是龙!」我说道,「那对翅膀是用法术变出来的。」   「这只不是龙,那只不是吸血鬼。瞎了吗我?傻了吗?」她又在对我怒吼了。   「不是。」我说道,「不是你的问题,是我们太莫名其妙了。」   「我就只是个长了翅膀的凡人而已!」赛门坚决主张。   「龙翅膀。」她点了点头,「巨红龙。」   「你再看仔细一点。」赛门恳求道。   「你闻闻他的味道!」班思说道,「他闻起来像龙族吗?」   女人皱眉瞅着班思,接着伸手抓住赛门胸前的绳索,拉着他站起身。她凑到赛门颈边嗅嗅,赛门昂起了头。女人走到他背后,将脸埋入他被捆住的翅膀。   「闻起来像龙……但也像铁。又是个变态种!」   「那就只是法术而已。」潘妮说道。   「谁的法术?」玛格丽特一扯绳索,将赛门推了回去。   「我、我的。」他结结巴巴地说,「我以前是魔法师,是我施了法术。」   「为什么!」   「我想要翅膀。」他说道,「我想飞。」   「为什么尾巴?」   「我想要自由!」   她从赛门面前后退一步,赛门又摔回地面。玛格丽特看着他挣扎着坐起身。「是……自由。」她在我们脑中说道,「比这个好。最好了……」   她走回火堆旁。   「你相信我们吗?」班思问道。   玛格丽特耸了耸肩。「相信你们是畸形弃儿垃圾观光客。」   在这方面,她并没有说错。「那么,」我小心翼翼地说道,「我们可以走吗?」   「你们会去新血会?和他们战斗?」   「对!」赛门高喊道。   「去吧。」她说道,「告诉新血会,他们永远不会是顶层。是顶层!是。新血会将焚烧,在我们觉醒时焚烧。我们在顶层觉醒时焚烧。」   女人──还是「龙」?──握住凡人青年的手。「带他们走吧,雪帕德。别让他们伤了你。让他们去伤噬血者。」她捏了捏雪帕德的手,转身远离我们与营火。   「等等!」班思喊道,「我的戒指──我需要那枚戒指。」   女人像是被潘妮攻击似地猛然转身,举起一只握紧的拳头,手上戴了不下三十枚戒指与十多条金手环。「是我的了!」她在我们脑中爆吼。   潘妮语带哭音。「求你了,我需要用它施魔法,不然就没办法帮助我的朋友,也没办法伤到噬血者了。」   龙──她绝对是龙──走到潘妮面前,低头瞪着她。她将戴满首饰的手举到嘴边,咬住潘妮的戒指,接着将某样东西吐到脚边的土里。那是戒指中心的紫色宝石。   然后,她就这么离开了。   我们还活着。她就这么离开了。 第36章 赛门   雪帕德先帮我松绑,我接着帮贝茨解开绳子。「你还好吗?」   「老实说,我感觉不算太好。」他说。听他这种说法,他现在应该是感觉离死不远了。   我扶着他站起来。「我们先离开这里,再找东西给你喝。你可以找更多猫,或是喝牛血之类的。」   我的翅膀半失控地乱拍着,刚才被绑得好痛──可能是有哪里扭伤了。希望我的翅膀没有骨折,不然我可没办法若无其事地走进兽医诊所,请他们帮我接骨。   潘妮还没被松绑,就对雪帕德抛出一堆问题:「你们说的吸血鬼在哪里?要怎么找到他们?我们的车呢?」   「你们偷来的卡车吗?」他忙着解开潘妮脚踝的死结,「在山下,就在你们之前停车的位置。」   「我们必须尽快离开这里。」潘妮说。   「你们必须先喘口气。你们刚刚差点死了耶。」   「那真的是龙吗?」我问他,翅膀到现在还在抽搐。雪帕德递了一瓶水给我。   「对啊。」他的双眼闪闪发亮,「她是不是很壮观?」   「那要看情况了。」贝茨说,「她现在有在听我们说话吗?」   「绝对有。」雪帕德说,「这座山上发生的一切,她都听得一清二楚。」   「为什么?」   他露出大大的笑容。「因为她就是这座山。」   我们都低头盯着地面。   「都是龙喔。」他轻声说,「一大群龙,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就睡在这里了。」   「我们必须尽快离开。」贝茨说。话才刚说完,我们就听到一阵回力镖破空的飞旋声,一条长裤「啪」一声打在他脸上。   雪帕德一脸问号。「什么鬼──」   「感谢克劳利。」贝茨边说边从脖子上扯下牛仔裤,「现在要我用一个国家换一件干净裤子,我也很乐意把国家送人。」   潘妮还愣愣地盯着雪帕德。「你说山是『龙』?」   雪帕德点点头。「很不可思议吧?他们大部分是本土的龙,玛格丽特应该是在几百年前过来的。她习惯比较寒冷的气候,所以才会醒过来,不过她说现在其他的龙也快要苏醒了,她迫不及待要和他们见面──好像也有点紧张。」他压低音量,「别跟她说是我告诉你们的。」   「但是她长得像人类女人啊。」   「那只是她的角色设定而已。」雪帕德说,「有点像是魔法使者。」   潘妮终于摆脱绳索了,她双手抱胸。「带我们去取车。」   雪帕德倒退了一步。「你们又想把我的脑袋抹干净了吗?」   「上次怎么会失败?」   他耸耸肩。「可能是因为我多年来接触过太多小精灵粉,记忆魔法好像对我没什么效果了。」   潘妮举起拳头──我伸手想阻止她,可是她已经出声念咒了:「九霄云外!」   雪帕德像是下巴被揍了一拳般往后仰,摇了摇头以后才抬起头,他的眼睛还是很清澈,没有任何迷糊的迹象。「话虽这么说,感觉还是不怎么舒服。」   潘妮垂下了手。   「我不懂,你们为什么不信任我?」他说,「我已经连续救了你们两次,你们现在想活着下山也只能靠我了──为什么不能和我做朋友?」   「你才不想和我们『做朋友』,」潘妮说,「我们又不是在酒吧聊天认识的。你之所以帮助我们,完全是为了得到情报。」   「那也无所谓。」贝茨说。我们都转头看他,他看着潘妮。「我们无法自己拯救维彼罗,甚至连自己都救不了。我们『需要』向导。」   「就是说嘛!」雪帕德说。   贝茨看向他。「你要的是知识吗?那我们就给你知识。你帮助我们找朋友,我们就让你和我们同行,也可以回答你的一些问题,但你不能将知识分享给任何人。」   雪帕德立刻点头。「没问题。」   「什么没问题?」贝茨问他。   「我不会把我学到的事情告诉别人,我会帮你们保密。」   「和我握手约定。」贝茨说。   雪帕德伸出手,贝茨则对潘妮伸出摊开的手掌,潘妮把紫色宝石交给他。贝茨握住雪帕德的手,宝石夹在两个人的手掌之间。「不守誓者,不得好死!」贝茨念道。两个人的手都亮了起来。   雪帕德瞪大了双眼,却没有要把手收回来的意思。「我从不违背承诺。」   「你如果违背承诺,」贝茨说,「就会当场倒毙。」他被这句法术累得整个人软倒在地上,「好了,我的魔杖在哪?」   我们都很想立刻去救阿嘉莎,但是潘妮跟贝茨都被法术耗尽了力气,贝茨看起来就像是被他吸干了血液的动物尸体。   我们抵达下一座城镇时,我帮他偷了只狗──这实在不怎么光彩,不过我们最近做的事全都称不上光彩。   我们又用魔法擅自闯进一间旅馆,贝茨跟潘妮顿时瘫倒在床上。雪帕德说他可以代表我们去买披萨,潘妮虚弱地对他竖起了拇指。   离开房间前,雪帕德站在门口──「你们想趁我出去的时候离开也可以,这次我不会再跟着你们了,但你们也别指望我帮你们处理下一次的危机。」   我们都没有要反驳或安抚他的意思。我已经累到什么都不在乎了。   他关上房门以后,潘妮坐了起来。「我们等个十分钟,然后东西拿了就走人。」   贝茨用枕头丢她。「班思,冷静点。我们需要他的协助,而且我需要冲澡。」喝了那条狗之后,他看起来气色好一点了,但他的头发还是黏答答又乱糟糟的,本来就破破烂烂又脏兮兮的上衣又沾了新鲜的血迹。   怪了,他平常吸血的时候不会弄脏衣服啊……   「贝茨──」他从我身边经过,往浴室走去。我抓住他的手臂。「你该不会在『流血』吧?」   「没有。」   「明明就有。」我动手解开他衬衫的扣子。   贝茨别过了头。「雪诺,」他的声音安静却又严厉,「请不要──」   「贝茨。」他的胸膛到处都是圆形的小肿块,一些肿块破皮了,渗出血液来。我伸手去摸──肿块摸起来像碎石,有几块被我摸过之后就破了,小块小块的黑色金属从他苍白的皮肤下冒了出来。   「你怎么会变成这样?」   「散弹。」他说,「昨晚的枪伤。我的身体似乎在排斥子弹。」   「会痛吗?」   「不太会。」   我抬头看他的脸,指尖还搭在他的胸口。他眯起了眼睛,双眼都蒙上了阴影──看起来是真的很痛。我凑近他的脸,很想安慰他,却不知道该怎么安慰才好。   「赛门……」他说。   「嗯。」   他的气息轻轻吹在我的脸上。「你该先洗手。」   「喔。」我把手抽开,手上沾满了吸血鬼的血。「好喔。」   贝茨洗完澡时穿着干净的牛仔裤,裸着上半身。他的胸口满满都是割伤和瘀伤,身体一侧还有一块深灰色的瘀青。   雪帕德把披萨买回来了,他说这是最最最便宜的口味,但还是比我在英国吃过的披萨都美味。   他回旅馆房间时发现我们都还在,吃了一惊,不过他没有多问什么,我们今晚也都没有要守夜的意思。潘妮跟贝茨睡一张床,雪帕德睡另一张床。我拿了多的枕头和床单,在地板上睡着了。 第37章 贝茨   我知道我的愈合速度比别人快(这也证明了我不是人),但我从未测试过这份自愈能力的极限。从没有人对着我的胸口发射散弹,也从没有人穿着钢头牛仔靴踢过我腹部……   在此之前,我受伤最严重的经验是被愚石怪绑架那次。即使在当时,我的腿伤「似乎」也立刻愈合了──问题是,我当时困在棺材里,结果断腿以「错误」的方式愈合了。   在那之前,我和赛门打过不少次架,多年来被打得多次眼圈瘀肿,还有一次嘴唇破皮。那些小伤很快就复原了,赛门的伤也都迅速愈合了;他以前虽然不会用法术疗伤,魔法还是会自动让他的身体愈合。   然而,他现在已经没有魔法了──他的翅膀出了某种问题,没办法完全收到背后,等他醒了我就用法术帮他治疗看看。   我在其他人转醒前就醒过来了,感觉精神比前几天好很多。卡在我胸口的散弹都在昨晚洗澡时被我刷掉了,胸膛的灼痛也完全消失,皮肤现在生了一层闪亮的白疤。疤痕应该过一阵子也会消失,我过去其他的伤疤也都消失了。   早餐是冷披萨。   我们将所有的钱集中放在床上,所有人的钱加起来只有数百美元。我还有信用卡可以刷,但还是想尽量避免刷卡。   「这样我们连加油的钱都不够。」雪帕德低头看着那堆现金,开口说道。   「我们可以施法术加油。」班思说道,「这些钱我们也可以慢慢用。」她将戒指举到钞票上方。「省一分就是赚一分!」钱堆变成了原本体积的两倍。班思露出了笑容。「我一直很想试这一句……」   雪帕德看得瞠目结舌。「你可以『变出』钱来?」   「看来是可以。」   「你不能一直用这类美国片语。」我对她说道,「法术的效果太难预料了。」   「这也是情势所迫嘛。」班思耸耸肩,「我们需要食物和衣服,而这家伙呢──」她指向雪帕德,「──他必须告诉我们要去哪里找将新会。」   「我其实不知道确切位置。」他说道。   赛门在吃最后一片披萨。「那把你知道的部分告诉我们。」   雪帕德把眼镜往上推了推。「他们是新的一群吸血鬼。我们美国的吸血鬼通常都独来独往,不然就是有自己的吸血鬼家族,平常不太会和别人来往。可是新血会……他们不算是吸血鬼家族,反倒像爱收购别家公司的大企业。他们不会偷偷摸摸地把没人要的凡人抓走,而是要什么就拿什么,而且他们野心很大,就连我也知道他们想得到魔法。」   「那魔法师群体呢?」班思问道,「他们怎么会放任这些吸血鬼?」   魔法师一般不会容许吸血鬼为所欲为,所以大法师过去和吸血鬼暗中协议的事情公诸于世之后,他的声誉大受打击,死后才会连块墓碑也没有。即使是对他忠心耿耿的魔法士团,现在也是一想到他就嫌恶地吐口水。   「魔法师应该有能力阻止他们,」雪帕德说道,「但前提是他们得先形成某种组织。我不晓得你们那边的状况是什么样,不过我们这边的言者都不太会……互相联络。」   我没心情介绍英国的魔法世界。「你说过,这群吸血鬼想学习如何使用语言的魔法。」我说道,「这是不可能的。魔法师的才能都是与生具来的,一个人如果天生不能使用言语的魔法,那他就不是魔法师了。」   赛门清了清喉咙。   「所以这是基因遗传啰?」雪帕德问道,「我一直在想……那假如我跟言者结婚,我们可能会生出有魔法的婴儿啰?」   班思捧腹大笑。   「你怎么知道这群新的吸血鬼想得到魔法?」我问道,「你不是不怎么了解他们吗?」   「他们派人到全国各地搜集情报,到处在找魔术和相关的传说,还联络了我们社群里的魔法爱好者。」   「这就是为什么!」班思指着他,「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要保密!你打算把从我们这里听来的情报分享给那些暴发户吸血鬼吗?」   「没有!」雪帕德十分坚持,「我已经拿自己的命立下毒誓了。」   「他们在哪里?」我问道。   「我不知道新血会在哪里,」他说道,「不过──我知道美国大部分的吸血鬼都在拉斯维加斯。」   「拉斯维加斯啊……」班思露出有些不赞同的神情。   我看向雪诺,只见他笑得合不拢嘴。   离开旅馆前,赛门决定试着拨打阿嘉莎的手机号码。   「那如果将新会追踪来电,追踪到我们这里怎么办?」班思忧心忡忡地问。   「如果他们找到『我们』,」赛门说道,「我们就不用去找『他们』了。」   「还是打吧,」我说道,「也许维彼罗会接起电话,说她是去了疗养度假村,有人在帮她抽取毛孔里的脏污。」   「你不是真心相信这个说法吧?」班思说道。   她说得没错。我确实不相信。   我和班思对她的手机施了保密法术──至少,我们尽量施了几句咒语,也不晓得有没有效──接着拨了阿嘉莎的手机号码。电话直接转到了自动语音信箱,看来阿嘉莎没有录过语音讯息。(她竟然没录「潘妮洛普,别再打过来了」之类的讯息,真是可惜。)班思立即结束通话。   「好喔。」片刻后,赛门说道,「我们继续走吧。」   我们打开旅馆房门准备出发时,我大部分的袜子与三件上衣飞了进来,我开心到紧紧抱住了它们。(我本来打算用魔法变出一件上衣,或派雪帕德到最近一家沃尔玛帮我买衣服穿。在没有上衣的情况下,我连沃尔玛都进不得。)其中一只袜子黏满了羽毛,但上衣都还算干净,我立刻穿上了一件──这件的印花很美,是茄子图案配深蓝色叶片──并将剩下的衣物收进塑胶袋。(我不该将行李箱丢在溪里的,不过现在也没办法回去拿了。)   班思又施法将赛门的翅膀变不见了,他坚持要我和潘妮一同挤入卡车车头,而不是和他一起坐在车斗里。「你已经晒伤了。」他说道,「而且你的头发都会被风吹得乱七八糟的。」   雪帕德叫赛门躺在车斗里,根据他的说法,坐卡车车斗不仅危险,还是违法行为。「『危险』跟『违法』都是我的中间名喔。」赛门说道。   「你才没有中间名。」我说道,结果他似乎有些受伤,我马上就为刚才的多嘴后悔了。我只是很『担心』他而已。我握住他的手,想多少补偿他。「小心一点就是了。」我说道,「等我们要和吸血鬼战斗时,多得是让你展现蛮勇的机会。」   「『蛮勇』是什么?」他问道。   「你的中间名。」   他拉了拉我的手。克劳利啊,我们真是太笨拙了。我总是猜不出赛门要的是什么,这一下轻扯的意思究竟是「我喜欢你」,还是「保重」?还是「放开我的手」?我敢发誓,这一下轻轻的拉扯感觉最像是在说「对不起」。唉,就连牵着手时,我们也在互相道歉。倘若我们掌握了有效沟通的方法,这段感情是不是会就此结束?倘若我们之中一人找到了适当的话语……   「贝茨顿,上车啦。」潘妮洛普开着车门,她想逼我坐在她和雪帕德中间。   我捏了捏赛门的手,乖乖上了车。 第38章 雪帕德   成功了,成功了,成功了!   我找到门路了,而且是比以前更难得的一条门路──我可是接生过半人马!还帮厄怪处理过税务喔!   没有「任何人」有机会结交言者与吸血鬼,言者是不和任何人深交的!即使和凡人往来,他们也不会透露自己的真实身分,听说有时言者和语者结婚后,还是不会将自己的魔法能力告诉另一半。   这些事情要保密可不容易,我恨不得把情报贴上论坛,让所有同好知道我挖到了独家消息。话虽这么说,我也不是没帮人保密过──在昨天以前,我没把玛格的事情告诉过任何人(好像是她先告诉他们的,所以也不算是我泄密)。   知情比到处宣扬好得多。   如果我帮助这三人把他们的朋友救出来,他们说不定会愿意继续和我往来,让我当他们的凡人朋友!(赛门都自称凡人──但他背上长了龙翅膀。)   「我总觉得我们还不算正式自我介绍过。」车子回到高速公路上后,我开口说,「你们知道我是雪帕德了……你是叫贝茨没错吧?」   吸血鬼点点头。   「你是潘妮洛普?」   「大概吧。」潘妮洛普说。我第一次看见她时,她的头发绑成了马尾,现在大部分头发都快从马尾散出来了,狂乱的棕色鬈发全垂在脸边,但她似乎不在乎。她也没抱怨衣服的事,不过从我们认识到现在,她就一直穿着同一件褶裙和同一双及膝袜了。我喜欢她的鞋子──那是一双晶亮的马汀牌玛丽珍鞋,还有银色金属扣。   我的小卡车车头理论上只能坐两个人,我和贝茨挤得手肘不时会相撞。   「你真的都不咬人吗?」我问他。   「目前还没咬过人。」他说道。   「我还以为你们会克制不住吸血的冲动。」   他没有转头,转动眼珠子斜睨了我一眼,然后翻了个白眼。   「那其他吸血鬼怎么不学你?」我问他,「为什么要咬人?」   「我也不确定……」他回道,「我猜是因为人太美味了。」   潘妮洛普气鼓鼓地呼了口气,她上半身向前倾,隔着贝茨看我。「你到底知不知道我们该去哪里啊?」   「我想说可以先去拉斯维加斯──」   「然后呢?『这位先生或小姐,不好意思,能请你带我们去找吸血鬼吗?我们不是指那些很坏的老吸血鬼,而是更坏的新吸血鬼。』」   「假如距离够近,我们可以施法找他们。」贝茨转向她说话,把我阻隔在外。   「我有个朋友住在那附近。」我提出。我必须让他们需要我,不能让他们觉得我失去了用处。「她的『人脉』很广,可以的话她一定愿意帮助我们的。」 第39章 赛门   我真的没看过这么蓝的天。   我躺在卡车车斗里,雪帕德的睡袋被我拿来当枕头靠。贝茨用魔法把我的翅膀治好了,还在上一个休息站帮我买了一副山寨的雷朋墨镜和一箱矿泉水。每隔一段时间,我就会看到他转过头来检查我的状况。   我状况很好。   好得不得了。   在这片蓝天下──这片宽广得不可思议的蓝天下──我几乎能相信我和他以后也会很好。我和他,他和我。我们还是过得不错吧?还算可以吧?虽然有人把我们五花大绑,还有人拿枪射我们,但整体来说还行吧?   我们还行。他一直碰我,我也一直让他碰我,都没有产生之前那种讨厌的静电感觉……我之前都会觉得我们之间发生的事就像一栋快倒塌的建筑,我得趁自己被活埋前赶快逃命。   贝茨常常碰我,感觉好棒。   (「我」摸贝茨每次都感觉很棒,如果可以每次都是「我」摸他、亲他,不用被他亲就好了。)(我也说不出这两件事的差别,为什么亲别人很简单,被亲就好像要窒息一样?)(可是这个礼拜都「没有」窒息的感觉,我们都很好。天空好大,有好多好多空气喔。)   雪帕德尽量不开高速公路主干道,所以大部分时候马路上没有别人。我坐起来靠着卡车看路边,看着大地从绿色变成灰色,然后又变成红色。   你每次移开视线,美国都会变一个样子。   它往四面八方倾撒出去。   太神奇了吧,犹他和爱荷华竟然是同一个国家的两个州!我甚至不敢相信它们都在同一颗星球上。我现在就感觉自己是第一个踏上火星的人──还好贝茨不在我旁边,看不到我目瞪口呆的蠢样。   车外面对他来说太热、太亮了,而且风一直吹、车一直震,我感觉自己被烤得半熟,全身都被风扒下了一层皮。   我感觉很好。   贝茨   我们已经开了四个小时的车,雪帕德表示还有至少八个钟头的车程。班思想施法让卡车加速,但我怕我们在抵达目的地时魔法储量不够用。   雪帕德不停搭话,却徒劳无功。我此生没有任何一次开诚布公地和别人谈过话,班思也对他印象极差。   我们只能眺望越发致郁的风景打发时间。美国的绿色不是绿色,我们行经了各式各样的田园草地,没有任何一片的绿色达到我们英国原野的饱和度。目前车外几乎没有绿色,整片旷野都化成了刺目的红。   我转头确认赛门的状况,刚才给了他防晒乳──   他不在车斗里。   「停车。」我紧抓着雪帕德的手臂,「雪诺不见了。」   班思转头望去。「他去哪了?」   「应该是从车上摔下去了。」我说道,「往回开。」   潘妮解开安全带、摇下车窗,上半身攀到窗外去看。   「他没事!」雪帕德喊道,「快回来!」他用手肘撞我,「她这样会摔出去。」   我抓住班思的腰。   「你们的朋友在那边。」雪帕德指向挡风玻璃外某处,「他在飞。」   我看见前方柏油路上的影子──赛门撑开了翅膀,箭头形状的尾巴在身后舒展了开来。   「他疯了。」我轻声自语。 第40章 潘妮洛普   「这部分需要请你们帮忙。」雪帕德说。   「哪一部分?」我说道,「为什么要我们帮忙?」我得隔着贝茨和这个凡人吵架,越吵越烦躁。我们已经在卡车上坐了至少十一个钟头,这段时间赛门不是在车后就是飞在我们上方,从头到尾都暴露在恶劣的沙漠环境下。我对他施了满身的保护法术,我知道贝茨也帮他盖满了法术,但这真的太超过了。我是很想救阿嘉莎没错,可是我不想让赛门被烤熟啊。   上一次暂停休息时,他看上去没什么大碍,反而显得异常兴奋──甚至可说是兴奋到了危险的地步。「我们竟然到了离大峡谷这么近的地方,都没有要去看两眼!」他一脸难过地说,「六十六号公路也是!约书亚树也是!」   「雪诺,醒醒吧。」贝茨说道,「我们英国多得是树。」   这一段路程贝茨是坐在车内,头上有遮风遮阳的车顶,他的状况比先前好多了。他鼻子上的黑灰大部分都消失了,不过我看到他灰败的肤色还是挺担心的。   他在午餐后吸了条蛇,那之后变得有点暴躁易怒。   「这样也不错吧,」贝茨回到卡车上时,雪帕德说道,「早餐吃蛇,午餐吃蛇,晚上再来一顿健康的晚餐。」   我不理他;我这一路上一直尽可能无视那个凡人男生。我们是答应让他留下来帮我们没错,但我们可没答应要帮他解释任何事情,更没答应过要……娱乐他。   可是他一直试一直试,都没有「闭嘴」的时候。   他问起我们的家庭,看我们没有要回答的意思,他就开始分享自己的家庭故事。他母亲是教师,姐姐是记者;他父母离异,空勤员父亲住在亚特兰大市,不过这也没关系,这样他圣诞节假期就能去个暖和的地方过节,雪帕德有时也能靠他爸爸的关系免费搭飞机──唉,魔法啊,我甚至知道他小学踢过足球,但现在他比较爱玩角色扮演游戏。他还真的把自己生活中所有细节巨细靡遗地告诉我们了。   他最爱的话题就是魔法了,他似乎以为能用自己遭遇各种魔法生物的故事抛砖引玉,引出我们自己的经验。   我们并没有被抛砖引玉到,况且魔法师并不会和魔法生物交流,就算是不邪恶的生物我们也极少结识。我们在学校有几个小精灵和棕仙同学,还有一只比我们大一届的半人马,但他们都至少有「部分」的魔法师血统。(魔法师怎么会爱上人马?他们有什么共同点吗?)(「上半身啊。」我试着和赛门讨论这个议题时,他这么说道。)   雪帕德和我们截然相反,听他的说法,他每次遇到魔法生物就会过去结识对方。   「骗人,你『才没有』和大脚怪背包旅行过。」听了五六个小时的胡言乱语后,我终于忍不住出声吐槽。   「我就说了嘛,他没有背包,而是有一个袋子,袋子里就只装了一把梳子和一把雕刻刀。我送他一支牙刷,他那时候真的是开心得要命呢。我得找时间回山上,送他一把新的牙刷……」   「你哪来的『时间』去到处冒险啊?你应该和我们年纪差不多吧,都不用读大学吗?」   「我二十二岁。你们年纪多大?」   「关你屁事。」   「嗯,好喔。我是暂时不去读大学,等以后知道要读什么科系了再回去。现在我是走『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的路线。」   「还行万里路呢,我告诉你,万里路只会让你分心而已,你对世界了解得多一点,才有办法从世界学到更多。」   「哈,我妈也是这样说的。」   「你妈显然比你聪明很多。」   「这我不否认。那你妈妈是什么样的人?」   「哼。」   我们应该到了亚利桑那州,卡车行驶在漆黑的道路上。我们都尽量不上高速公路主干道,但也一直离市镇与人烟不远。   「我们接下来要试着做一件事。」凡人男生说道,「这件事不算是合法。」   「我还以为你是法网游龙先生呢。」   「我是『不要偷车、制造伪钞或犯其他重大窃盗罪』先生,不过这不会伤到任何人的。我们得进去找我朋友,可是现在已经过了开放时间──」   「你需要什么,直说就是了。」贝茨打断他。   「说几句『芝麻开门』应该就可以了。」   「啧啧。」我哀叹道,「别把咒语说出来啊!照理说,你不该知道这些法术的。」   「我之前在汽车旅馆听你用过啊!全世界都知道『芝麻开门』是魔法咒语嘛,而且它能成为咒语应该就是『因为』大家都听过啊。你有没有想过这个可能性啊?」   我捂着脸,好想同时捂住自己的耳朵。「是『谁』把我们魔法的原理告诉你的?请把那家伙的名字告诉我,我这就确保他们接受国际审讯和严厉的制裁。」魔法世界并没有国际审讯这回事,但我想用假情报混淆视听。   「好啦,」贝茨说道,「我们做就是了。没时间在这里争论不休了。」   我们转上一条较宽阔的马路,顺着告示牌开往某个叫「胡佛水坝」的地方。我似乎听过这个地名。   我从后车窗往外看去,只见赛门坐着,正一脸期盼地靠着车斗边架往外望。他似乎是打从心底享受这趟旅程的一切。(我们险些丧命的那几次除外。)(老实说,那几次他似乎也十分享受。)   「可以的话,也麻烦你们让别人别那么容易看到我们。」雪帕德说道,「这里有监视器。」   贝茨对卡车施一句:「犹在镜中!」   雪帕德点点头。「酷喔。那这边的铁门……」   「芝麻开门!」我说道。我念咒的语调太讽刺、太平板了,再施了一次才生效。   「可能会有警卫。」雪帕德边说边眯着眼睛注视前方的黑暗。   「我来处理他们。」贝茨正经八百地说,「要我让他们睡着吗?」   「喂。」雪帕德伸出手臂阻止他,「我可不想害他们趴倒在控制板上,不小心把整座水坝炸掉……」   「控制板上不太可能有『把整座水坝炸烂』的按钮吧。」我说道。   贝茨越来越不耐烦了。「我来处理就是了。」   我们停了车,赛门从卡车侧面跳下来。「我们的计画是什么?要去看水坝吗?好酷喔!要偷偷溜进去吗?」   贝茨一把揪住赛门的T恤将他拉近,仔细检查他是否受了伤。「你还好吗?会渴吗?快被晒死了吗?」   「我没事。」赛门说,「我们离开的时候,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坐后面?现在太阳下山了,天上有好多好多星星喔。」赛门伸懒腰般撑开翅膀,贝茨帮他拍掉肩膀上的尘土。贝茨表现得有点羞怯,像是不确定自己有没有资格这样温柔地触摸赛门,我看着就觉得难过,只好转过去看雪帕德,他也盯着赛门和贝茨直看。我推了推他的手臂,「我们现在是要怎样?」   雪帕德从卡车车斗拿了一瓶矿泉水。「我朋友住在水里。」他说道,「嗯,算是住在水里吧。我们走到水坝前,看看她想不想和我们聊聊就可以了。」   「阿嘉莎的性命危在旦夕,能不能得救全取决于这个人想不想和你聊天?棒喔。」   「好消息是,大部分的人其实都很喜欢和我聊天,只有你例外。」   我们顺着步道走向水坝。   我和贝茨施了「犹在镜中」与「非礼勿视」的法术组合,确保警卫不会注意到我们。   雪帕德从头到尾都在仔细观察我们,想必等等一有时间就会拿起堆在仪表板上的其中一本笔记本,把这些法术全都记录下来。嗯……我们可没答应之后不会摧毁他手上的所有证据喔。   赛门飞在我们后方,他好像很喜欢自由自在地使用翅膀。等我们回家后,应该想想办法让赛门出去活动翅膀。(如果没立刻被关进魔法监狱的话。)(至少在「魔法」监狱里,赛门不必将翅膀藏起来。)   水坝大得不可思议──也满美的──它是一堵弯曲的水泥墙,阻拦了自然的河流。我们走到高墙中间时,雪帕德尽量将身体探到水面上方,我若是真心关心他,就会把他拉回来──下方的河流想必是最低点,从这里摔下去可不得了。我远远看见水库周围岩石上的湿痕,就像是浴缸边缘的一圈水痕。   「水蓝……」雪帕德低声呼唤道。他将宝特瓶举过栏杆,倒了些水下去。我们没有马上听到回应。   他继续靠着栏杆往下倒水。「水蓝……」   下方传来流水声──那是一道泠泠流水般的话声。   「嘘嘘嘘雪帕。」那道声音说。   一道水柱在我们面前喷了上来,我吓得往后跳一步,赛门搭着我的肩膀稳住我。他不知道什么时候降落了。   水柱落了回去。   又有几道水柱起起落落。   接着,一道较粗的水柱喷涌上来后停滞在我们面前,在那一瞬间显得像女人的形体,彷佛即将融化的冰雕。   「吃吃吃吃起来像嘶嘶嘶塑胶。」那道低沉的声音隆隆说道。那是女性化的隆隆嗓音。   「我知道。」雪帕德说,「抱歉了。」   一只小溪般的手伸了出来,轻碰他的脸颊。「奥加拉拉含水层。」她抚摸着雪帕德,咕噜咕噜道。「洛矶山脉的嘘嘘嘘雪。」   「对啊。」雪帕德说,「我在公路旅行。」   「比较像是救援任务。」我说道。   水柱转向我,接着向后退去。「陌嘘嘘嘘生人。」它说。她说。她咕噜咕噜道。   「是我的朋友。」雪帕德说道。   「嘘嘘嘘雪帕,你太嘁嘁嘁轻易嘻嘻嘻相信别人了。」   「是有可能,」他说,「不过我看人的眼光通常都不错。」   「魔法。」她说道,「危嘻嘻嘻险。让我带走他们,你后退。」   水库的水位逐渐增高,水柱越来越粗,女人的形体也越来越清楚了。我强行压下施咒的冲动,赛门抓着我肩膀的手紧了紧。   「他们对我们没有恶意!」雪帕德主张道,「他们在找一个朋友,那个朋友好像是被吸血鬼绑架了。」   水柱──她是某种河灵吗?还是河川本身?──发出不悦的嘶声。「交友不湿湿湿慎。」她喷着水说道,我的鞋袜都湿透了。贝茨从栏杆边后退一步。   「真的很不慎。」雪帕德说道,「我们猜她现在是在新血会那边。」   整座湖泊都震荡了起来,我们听见了水撞击水泥壁的声响。   「我们想说你应该知道他们的所在处,」雪帕德接着说,「毕竟『你』无所不在嘛。」   「已经没有了呃呃呃。」她啜泣道,「我被水水水坝拦着,嘻嘻嘻消退了,迷湿湿湿失在了雾里。」   「在我看来,」雪帕德对她说,「你还是很壮观。」   水舔过他,发出类似「唉唷」的声响。   雪帕德又往外倾身──他前倾的角度太大,双脚都离地了。他的脸和头发不停滴水。   「嘻嘻嘻新血会尝起来有蒸馏味。」她嘀咕道,「化嘘嘘嘘学药剂和维他命保健湿湿湿食品的味道。」   我越听越没耐心。「他们在哪?」   我被喷了一身水。   雪帕德用「闭嘴啦」的表情对着我。好啊,「他」竟然好意思叫「我」闭嘴?「你肯帮忙的话,我们会非常感激的。」他恳求道。   「嘻嘻嘻西边。」她回道。   「就这样吗?他们在西边?」   「在湿湿湿水岸。嘻嘻嘻咸水。灌溉水。有高尔夫球场。」   「加州有很多地方都长那样啊。」雪帕德喃喃自语。   「有湿湿湿时候我会在近一点的地方尝到他们。」   「是喔?」   「拉嘶嘶嘶斯维加嘶嘶嘶斯。」   「他们有在和其他吸血鬼交流吗?那怎么可能。」   水似乎嘶嘶嘶耸了耸肩。呃不对,是耸了耸肩。「他们最后都会去凯嘶嘶嘶萨琳的。」   「凯萨琳。」雪帕德重复道,「你是指凯萨琳饭店吗?」   「不。」她来回摇头,往四面八方喷水。「危嘻嘻嘻险。你该让他们自己去。」   「水蓝,我已经答应要帮他们了。」   「你太嘻嘻嘻喜欢帮人了。」   「说到这个。」雪帕德微微一笑,脱下背包坐了下来。「我带了好东西要给你喔。」他从背包拿出一本小说,「这本我很喜欢,读起来会有点难过,但笑话都写得很棒。」   「湿湿湿是嘻嘻嘻小说吗?」   「当然啰。」他边说边将书丢进水库,接着又伸手探进背包。「这本写得太正经了,不过我知道你就是爱看西部故事。」他又将一本书抛过栏杆丢下去,「我这次没料到会经过你这边,不然应该会多带几本来给你的。我倒是在路上弄到了这个。」他举起一台收音机,「是防水的喔。」   「没有真正防湿湿湿水的东嘻嘻嘻西。」她滴答道。   「好吧,那算它防泼水好了。」雪帕德将收音机丢下水,对水说道。水涌上来接住了机器。「我之后会带新的电池来帮你换。」   「嘻嘻嘻谢谢你了嘘嘘嘘雪帕。你真湿湿湿是我的好朋友。」   看来关于阿嘉莎的情报到此为止了。他们对话的同时,赛门顺着走道走远了,他拍拍翅膀想往栏杆另一边望去。   一面水墙涌到他面前,女人的形体似乎穿墙走了过来,一只手伸向赛门的下巴。「我认湿湿湿识你。」她沾着赛门说。   赛门在步道上降落下来,完全静止地站着。   「你以前吃吃吃抽干了湿湿湿世界。」   他点点头。「嗯……抱歉。我有抽到你的魔法吗?」   「不湿湿湿是我的,湿湿湿世界的,湿湿湿是吧?」   「抱歉了。」赛门又说道,「我以前不懂。」   她帮赛门把头发往后拨,头发全湿透了。「没关嘻嘻嘻系。」她咕噜咕噜道,「你把它放回去了,比原本更多了。」   赛门对她低下头,任她的手落在他身上。   我和贝茨看得呆若木鸡。站在数英尺外的那个警卫也一样。   我举起原本镶在戒指上的紫水晶。「这不是你要找的机器人!」   「这不是我要找的机器人。」男人一面重复,一面别过头。「我为什么要找机器人……」   「我们得走了。」贝茨说道。他看向河川,「谢谢你。」   「她也没帮到多少忙嘛。」我嘀咕一句,结果被贝茨用手肘撞了一下。   河水回去和雪帕德道别了,他答应会尽早回来探望她,还会去拉普德尔山口看看她的源头。「嘘嘘嘘雪帕,」她央求道,「能不能帮我把湿湿湿水坝炸掉?」   「这次不行。」雪帕德说,「但我会继续考虑的。」   「这样对嘶嘶嘶所有人都好。」   「对我以外的所有人都好。」他说道,「我已经把它列入长期目标清单了。」   「那是恐怖攻击好不好!」我说。   「那湿湿湿是解放。」河川反驳道。   「魔法啊,让我们远离这些激进分子吧。」我说道。我一听自己说出口的话,骇然发现这和我母亲说话的方式一模一样。 第41章 贝茨   有些时候,班思的大胆纯粹是傲慢。回卡车的一路上她都滔滔不绝地数落着雪帕德,彷佛警卫绝不可能识破我们的魔法,彷佛河川绝不可能改变心意,将我们所有人从水坝上的走道扫进水里。   「你干嘛在水里乱丢垃圾?」班思用最大的音量厉声问道。   「她会无聊啊。」雪帕德回道,「人们以前会把各种报纸、火柴盒和离婚协议书丢到她里面,现在她只剩下化学污染物和一碰水就故障的iPhone了。」   「话说回来,你又是怎么『认识』一条河的?」   「我对她自我介绍啊。」   「是这样啊,雪帕。」   赛门飞在我们上方,仍在享受不被人看见的乐趣。   「你该多外出飞行的。」他在卡车附近降落时,我对他说道。   「是啊,」他说道,「我应该去摄政街和皮卡迪利圆环到处飞。」   「我们可以去乡下,去我们家的宅院。」   「到时候我的照片就会出现在Google地图上……」   「我会在去到乡下之前先对你施咒的。」   赛门耸耸肩。   潘妮等着我进车头。「贝茨,动作快一点,我们该走了。」   赛门拉住我的手肘。「跟我坐。」他注视着自己的手与我手臂相碰的位置说,「外面有星星。」   他濡湿的鬈发垂在我们之间,我靠上前,轻轻用头碰了碰他的头。「嗯。」我说道,「好。」   我看不见他的微笑,但他似乎在笑。   他纵身跳上车斗,我也跟着上车。潘妮叹息一声爬进车头,这下没有我挡在中间,她一转头就能和雪帕德吵架了。(我不担心她出事;我已经对凡人青年施了三句意向法术──他并没有直接伤害我们的意图。)   车斗上铺了一个睡袋,赛门在铺开的睡袋上躺下来,同时小心翼翼地为我留出空间。我还蹲在车斗里左顾右盼,卡车发动时,我一时重心不稳。   「来这边。」赛门说道。   我是真的痛恨坐车斗,只感觉自己像是放在车顶的一杯茶,随时可能被移动中的汽车喷飞。「这样太危险了。」我跪着说道,「要是车子经过崎岖路段怎么办?」   「你跟防弹背心一样坚固,不会有事的啦。」   「那你呢?」   「我有翅膀嘛。」   我低头注视着他。卡车加速了。   「贝茨。」他朝我伸出了手,「过来嘛。」   赛门   过来嘛。   来嘛。   拜托了。   让我们享受在一起的这一点点时间。   贝茨   我在赛门身旁躺下,他的左手滑到了我腰下。我们身下的卡车车斗相当坚硬,车轮滚过的每一块砾石我们都感受得一清二楚──但躺着稍微舒适一些,至少风不会直接打在你身上,而是从上方吹了过去。   白天虽然无比炽热,此时却相当凉爽,甚至可以说是微寒。赛门收紧了搂住我的手臂,他的体温没有从前那么高了。(我是说真的,从前的他可是堪比随时会爆炸的内燃机。)但克劳利啊,他还是好温暖。   我尽量不去回想上一次这么感受到他的身体是在何时何地了──我们实在太少这样身体相贴,从肩膀到膝盖都不分彼此。我担心自己一往那个方向想就会抱得太紧,和过去一样将他吓跑。   他指向我们上方的夜空,沙漠的夜晚是镶满了星点的漆黑。我看见了,雪诺。我可是有长眼睛的。   他放下右手后也用那条手臂抱住我。我阖上双眼。   这是什么状况?他为什么让我靠这么近?   这是真正的变化吗?还是沙漠深夜的例外?   抑或是,只有在我们逃亡时,我才有资格拥抱他?   赛门   贝茨的手终于伸了过来,从我上衣的后面钻了进来,熟悉又冰冷的手摸在我的背上。   我都没想过自己会这么渴望一个冷冰冰的人,甚至是因为他这么冰冷,我才会一直想凑得更近。贝茨就是我想用全身盖住的那种冰冷。   (他的手像轻轻掠过我背部的羽毛,冰冰凉凉的羽毛。)   我好想用手让他暖起来,好想用我的热度、我的脸颊、我的肚子温暖他。   我用翅膀裹住我们两个的身体,把他往车斗上按,用自己的身体按住他灰色的全身上下。   上一次是什么时候了……   不行,不要去想上一次的事。   不要把现在当最后一次。   不要再想了。   刚才的河灵摸得我全身都湿答答的,我的鼻子和贝茨的下巴差不多冰凉。   我用我的脸碰他,我撑在他上方。   通常到这个地步,到离他这么近的地方,我就会退开了。   「可以吗?」我边问边靠近。户外的噪音太吵了,我都不确定他听不听得到。   贝茨   他的湿发因尘土而黏腻,脸颊又湿又冷。他动作笨拙地用胸膛、用肩膀碰撞我,将我的头往金属车斗撞去。   我以触碰玻璃制品的谨慎态度触碰赛门·雪诺,彷佛一不小心将错误的两条金属丝碰在一起,他便会瞬间爆炸。   他触碰我的方式犹豫不决,他似乎不确定究竟该推还是拉,最后决定两者都来。   他要我去哪我就去,我努力享受自己仅有的这些。   「可以吗?」他问道。   可以做什么?赛门,你想吻我吗?还是杀了我?还是粉碎我的心?   我轻轻触碰他,彷佛在触碰比蝶翅更加脆弱易碎的事物。   「你不必问。」我说得够大声,即使隔着所有的噪音与喧嚣也要让他听见。   赛门   冰冷的唇,冰冷的嘴。   我从来没听过贝茨的心跳声。   可是我曾经整晚躺在他胸口。   贝茨   我喜欢在赛门发冷时亲吻他,喜欢让他在我的触碰下暖起来,彷佛我才是活生生的营火,彷佛我才是活人。我让他在我的臂弯暖起来,他接着让我在他怀里暖起来,将所有的温暖归还给我。   赛门   我好想把自己的所有都给他。   好想把自己曾经的一切都给他。   好想为他割开血管。   我好想把我们的心绑在一起,心房和心室都再也不分开。   贝茨   感觉好好,好好,太好了。   我压抑住逼他解释的冲动。   为什么是现在?关键是什么?我明天该怎么回到这样的关系?请答应我,明天还要让我回来。   有时,赛门吻我吻得像是到了世界末日,我担心他是真心如此相信。   卡车太快停下了,雪帕德不想在夜里进入拉斯维加斯。「我们白天进去,比较不会引人注目。」他说道。   他驶入一块露营区,我们四人都在车斗睡下,保险起见,我们让潘妮睡在我和赛门之间。睡袋只有一个,但我用一句「枕石漱流」将卡车变软了。   法术效果令雪帕德兴奋不已,他像个玩充气欢乐堡的小孩子般跳上跳下。   「所以呢,」班思说道,「我们接下来要去的这间饭店是怎么回事?」   「凯萨琳饭店吗?」雪帕德说道,「这是吸血鬼经营的饭店之一,好像还是历史最久远的一间。他们都在那里开派对──顶层豪华套房每晚都会办派对,都是一些恶名昭彰的活动。」   「有吸血鬼饭店这种东西喔?」赛门问道。   「拉斯维加斯有很多吸血鬼经营的店家,」雪帕德说道,「说不定还有吸血鬼经营的干洗店、计程车队和会计事务所……」   「你不是说你没遇过吸血鬼?」我说道。   「我没遇过啊。应该说,之前都没遇过。」   「那你怎么知道他们在哪里开派对?」   「我认识知情人士。」雪帕德说道,「呃,他们也不算是『人』啦……」   班思呼了口气。「难道我们要随便闯进吸血鬼办的派对,派你去对他们施展魅力?『嗨,我叫雪帕德,我想跟你们交个朋友,请把你们吸血鬼所有的小秘密都告诉我吧。』」   「老天啊,那怎么可以。」雪帕德说道,「我铁定会被他们吸干。吸血鬼口风都很紧的,他们只会和同类往来。」   「那怎么办?」班思问道。   「所以说,不能派我去对他们说那套话,我们要派贝茨进去。」 第42章 阿嘉莎   我醒着。我不确定我是不是还在自己房间里。   我好像在等布雷登。   昨天我还在吃早餐时他就来了,见到他眉开眼笑的模样,我也不禁对他还以一笑。在那一瞬间,我只觉得自己前一晚的想法荒唐至极。   有什么好担心的?我有了豪华度假村的单人套房,还有个上过《浮华世界》杂志的男人在追我,这有什么不好?   他在我的床上坐下。「早安。」   「早安。」我说道,「今天有什么安排?我和金洁今天的行程似乎是『冥想』静坐,但也可能是我记错了,也许我们的行程是『鸣响』发声才对。」   「阿嘉莎……」布雷登说道,「我想和你好好谈谈。」   「我们之前都不算有好好谈谈吗?我们谈得还不够吗?」   「我想和你坦诚相对。」他说道。   我费了好一番功夫才忍住了翻白眼的冲动。「好喔。」   「阿嘉莎,你真的是最完美的生物样本。」   「布雷登,我知道你是医疗保健业的人,但女孩子一般都不会喜欢被人称作『样本』。」   他笑了。「你真好笑。」   「我还以为你要的就是这种坦诚相对。」   他笑得更大声了,伸手握住我的手。「阿嘉莎……我知道你是什么东西。」他仍在对我微笑。   我脸上没有任何一条肌肉动弹。「我已经把自己的一切都告诉你了。」   「少来了。」他柔声说道,「你不必这样虚伪地说话,我们之间已经没有秘密了。」   胡说八道,我们之间的秘密可多得是。   我默默等他说下去。   「我看到你了。」他说道,「在图书室那天。我看到你点了烟。」   「你不是不介意我在屋子里抽烟吗。」   他的笑容首度变得黯淡。「阿嘉莎,少来了。我还以为我们真的能开诚布公──我还以为我们能不带任何秘密地对话。」   我对他微微一笑,这是我母亲不想听人提起某件事时的惯用笑容,我说我不想读华特福那次,以及后来请她再帮我买一匹马那次,她都对我露出了这种笑容。   「阿嘉莎。」   「布雷登……」   「我知道你有那种突变基因。」   「突变基因?」   「一定是基因上的突变。」他说道,「我们已经排除了它在人与人之间互相传染的可能性。」   我是认真听不懂他在说什么。   「我知道你会用魔法!」   我们有一套应付这类情境的标准程序,第一步是避免这类状况,接着是矢口否认。「我不是很明白──」   「阿嘉莎,我们有影片证据!我不知道你施了什么法术──当时几乎没有动嘴唇。这也是你们学到的招数吗?」   下一步是逃离现场。我豁然起身,朝房门走去。「说什么傻话呢。」这也是我母亲常说的话,「我真的该去找金洁了,你要一起来吗?」我伸手握住门把,它纹风不动。   躲闪、否认、逃跑、战斗。「布雷登,你这是什么意思?」   他也站了起来,将我困在门前。「你不必对我保密。我知道你的秘密,也知道你们这类人的秘密。」   我还剩什么选择?我的魔杖不在身边。我是可以在手心点火,但这只会印证他的猜想,而且打火机程度的小火苗可没办法帮助我脱身。「你这样太过分了。」我说道,「我是你的客人,你应该对我以礼相待。」   「阿嘉莎,你可以放心告诉我啊!」不知为何,他脸上仍带着微笑。「我们都是人类下一阶段的存在。」   「人类下一阶段的存在?布雷登,我是圣地牙哥州立大学的大一生,可能连兽医学院都没办法顺利申请上。我──」   「别、唬烂、我了。」他只差一点便要提高音量了,「我还以为我们能一起前进,还以为你会想和我一起前进。你不是自愿来到这里的吗──你不是『很想』升级、很想在生命中得到更多吗?」   「并没有,我只是陪朋友来的。」   「你这段时间认识了我们,也知道我们是为了进化才来到这里,我们要推进人类的未来。」   「干,布雷登,你确实非常有钱,也很擅长阿斯坦加瑜珈没错──」   「我们就是人类生命的下一阶段!」他嘶吼着对我龇牙咧嘴,露出了他的……尖牙。   我呼吸一滞。   「阿嘉莎,我们会突破所有的限制!我们已经克服了疾病和衰老,接下来就要突破不可能的壁障!」   我从他身旁走过,动作端庄正经地在床上坐下。   他跟了过来,站在我面前夸夸而谈:「我们了解你们这种人,我们『现在』就在实验室里解锁你们的基因组,我还要建另一间研究设施,准备做更多的相关研究。你们的魔杖和法术我们都很了解──『棍棒与石头』,这是一句咒语吧?还有『终获自由』也是吧?」   我双手交迭在腿上。   「我们很快就会了解一切了──你可以帮助我们,大幅提升我们的效率。这对你也有好处,你可以成为我们的一员,变得和我们同样强壮、同样健康,得到同样的永恒。」   我盯着墙壁。「你说完了没有──」   「阿嘉莎。」   「如果你说完了,我该去──」   「我是对你提出了邀请没错,但这件事不容你拒绝。」   「金洁在等我。」   这时,他碰了我的手臂一下,也许又是他那种让人毫无感觉的细针。「麻烦你再考虑一下了。」他的话还没说完,我便感到头晕目眩,头部变得无比沉重。   我现在醒过来了,睁开了双眼。   我无法张口。   我不记得为什么了。   我似乎在等布雷登。 第43章 赛门   贝茨站在等身镜前,身上穿的竟然是──我对梅林发誓,我绝对没骗你──一套印花西装。这件西装的布料摸起来丝滑丝滑的,印着深蓝色和血红色的玫瑰花,里面搭配白衬衫──不对,是浅「粉红色」衬衫。他什么时候这么爱穿印花衣服的?他的头发是什么时候长这么长的?他对头发抹了些什么东西,现在满头波浪黑发垂到了衬衫领口。   「你在跟我开玩笑吧。」我说。   他在镜子里对我扬起一边眉毛。   「很完美。」雪帕德说,「吸血鬼的打扮都『超级』浮夸。」   贝茨转而瞪向雪帕德。「错,它的完美之处在于它很完美。」   雪帕德要是看到贝茨的家,就会知道不只有吸血鬼过这种浮夸的哥德风生活,魔法师富豪也是一样的。   我们走进这家饭店时,贝茨连眼睛也没多眨一下。饭店主题貌似是:要是德古拉开了家饭店,一点也不怕被人猜到他就是德古拉会如何?   饭店里全部的东西都是黑色,墙壁跟家具都是黑的,就只有地毯是酒红色……不对,应该是血色吧。   潘妮洛普才刚走进大厅,就差点掉头走人了。大厅中间挂着十几支鸟笼,那一大堆鸟笼全都漆成了黑色,里头的鸟类也全都是黑色,有黑色的鹦鹉还有黑色的──呃,可能是凤头鹦鹉吧。   「你觉得它们是被『染』成那个颜色的吗?」潘妮问我。她故意靠墙走,离那堆吊挂着的鸟笼远远的。(我们四年级那年,凡庸派懦鸦来攻击我们,我们的眼睛都差点被啄瞎,那之后潘妮就特别痛恨鸟类。)   贝茨走上前订房时,我们都尽量站得离柜台越远越好。我不确定贝茨是用了钱还是魔法,还是员工能看穿他是同类就让他免费入住了?在这边工作的人每个都肤色苍白,每个人也都长得很养眼,男生穿黑西装,女生穿切割成蕾丝花纹的黑皮裙(皮革跟蕾丝两种元素都有耶)。(他们是吸血鬼吗?这里所有人都是吸血鬼吗?我和吸血鬼当了那么久的室友,理论上应该要分得出正常人和吸血鬼,但我也是仔细观察了好几年才看破贝茨的。)   至少我们的套房装潢比大厅稍微缤纷一点,只有「大部分」是黑色而已,墙壁和贝茨新买的衬衫是同一种粉红色(吸血鬼是不是都很喜欢粉红色?),床套组则是灰色的。房间里只要是能用皮革做的东西,就全都是皮革做的。   我们在上午入住,白天剩下的时间都用来把卡在头发里的沙子洗掉、睡午觉,还有叫客房服务。贝茨外出了一阵子,带着现在这套西装和我跟潘妮洛普的换洗衣物回来。雪帕德只准贝茨离开房间。   「拉斯维加斯没有『那么』危险吧。」潘妮说,「有很多世界级魔法师都住在这里耶。」   她躺在一张床上,身上穿着一件漂亮的黄色洋装──她真该多让贝茨帮忙选衣服。(我再也不要让他帮我挑衣服了,他竟然帮我买了有扣子的上衣,我又不是在银行上班!)潘妮洛普叹了口气。「不会吧,我千里迢迢来到了拉斯维加斯,竟然没机会看潘恩与泰勒的表演。」   「拜──托。」贝茨嘀咕一声,「他们可是为了钱出卖魔法的叛徒。」   雪帕德听了眼睛一亮。「潘恩与泰勒吗?」   贝茨整理好袖子和领子,从镜子上移开目光。他看上去还真的很完美──我是不晓得他的装扮主题是什么啦,可能是哥德风流行歌星吧,总之很适合他。   潘妮洛普一脸正经地坐起来。「好喔,贝茨顿,我们会在这边跟听你的状况,你的手机──」   「我会放在口袋的,班思。」贝茨说,「我会在出去前打给你,让你们全程监听。」他已经设定好手机的国际通话功能了。   一想到他要走进满满都是吸血鬼的地方,我就全身发痒。   「他们如果问得太多──」潘妮说。   雪帕德插嘴说:「尽量诚实回答,告诉他们你不是本地人,你是来度假的,你听说他们在这里开派对。」   「你的主意……其实不错。」潘妮说,「他们要是不信──」   「你就把他们全部烧了,」我打断她,「然后我们立刻离开这里。」   贝茨对我微微一笑,眼神很柔和,好像从昨晚就一直这么柔和。我们是不是在卡车后面施了什么法术?   「不对──」我走过去挡在他和房门中间,「──我们还是现在放把火烧了这里,然后立刻离开吧。」   贝茨皱起眉头,一副看不出我是不是在开玩笑的样子。「那阿嘉莎怎么办?」   我好像「真的」是认真的。「这些吸血鬼搞不好都不知道阿嘉莎的事,你可能会白冒生命危险啊。」   「我不会有事的,雪诺,你要相信我。」他又调整了一下袖口。(既然袖子动不动就需要调整,那干嘛还要穿这种袖子的衣服?)他接着拿出手机,拨了一组号码。   潘妮的手机响了,她默默接通电话。   贝茨把手机放回西装外套的口袋,绕过我打开门,然后伸出一只手。我把房间钥匙交给他。   然后他就走了。   潘妮揽着我的肩膀。「赛门,他不会有事的。」她拉着我到床边,把手机放在床中间,点开扩音功能。   我们听到贝茨的手机和口袋摩擦,那是他走路的声音……   然后是电梯来了的「叮」一声……   门开了,有人在谈笑。   几秒钟过后又是「叮」一声,一些人下了电梯。   我们听见电梯上升的声音,它在往这栋建筑的顶楼而去。「相信我。」贝茨轻声说。   电梯「叮」一声,门开了。   他又在走动了,走廊很安静。   他对着某个结实的东西敲了三下。 第44章 贝茨   我敲了敲门……不过我显然不该敲门,应门的女人一脸怒容。我开口想打招呼,没想到她凑近嗅了嗅我,接着一面走远一面挥手让我入内,看来我通过检验了。   我踏了进去。顶层豪华套房比我们房间大得多,里头挤满了人。   不是人──是吸血鬼,是我的同类。我原本担心自己打扮得太花俏了,但雪帕德说得没错,在场所有人都打扮得有些浮夸,男人各个穿了西装,女人则穿着礼服长裙与披风,人人穿戴珠宝、金饰与羽毛……   此处和我与赛门在伦敦去过的吸血鬼具乐部判若云泥,伦敦那群吸血鬼过得十分低调,这里的吸血鬼却「想要」被看见,更想要沐浴在众人钦慕的目光下。他们并没有特别美貌(但确实也有几个特别英俊美丽),吸血鬼的美貌似乎只是传说罢了。   尽管如此,他们明显腰缠万贯,移动方式也特别……流畅,宛如流动的油,宛如暗影,宛如猫。   我也是这个样子吗?我移动时是否也像是全身上下不带任何摩擦力?   所有人都在喝饮料,于是我四下寻找,发现了靠墙而设的吧台。我倒了些金色的饮料,以免因两手空空而显得突兀。   我对赛门说过自己不会有事,我也绝不会出事。我参加过父母举办的上百场宴会──一脸百无聊赖地站在有钱人堆当中还不简单?不过话说回来,这些人可没露出无聊的神情……   有几个人在跳舞。房里没有舞池,人们都是就地舞动起来。我望见两个女人坐在窗前的座位上热吻着。   派对上也有凡人,而且不只一人,我嗅到了他们的心跳。倘若潘妮洛普与赛门在场,此次行动想必会就此结束,他们必然会穷尽全力拯救这里的凡人。   但我想拯救的是阿嘉莎。   另外,我也想趁那群自称将新会的吸血鬼崛起前,早早消灭他们。那头龙说得没错,绝不能让吸血鬼习得言术──无论是谁都不该同时拥有吸血鬼与魔法师的能力。   我朝聚在一起聊天的四五人走去,希望能找到机会自我介绍,但我站过去后不久他们就散掉了。我在原地停顿片刻,低头盯着自己手里的饮料,摆出泰然自若的模样。   一名貌美如花的年轻女人──她和我年纪差不多──跌跌撞撞地大笑着从旁经过,只见鲜血从她颈边流下,她脚上没有穿鞋。我的鼻腔立刻灼痛起来,附近还有几只吸血鬼中断对话,转头瞥向她。四只手搂住她的腰,将她拉进人群。   「你好啊。」有人在我身后说道。我转头远离那名女孩的气味。   对我打招呼的是个男人──应该说,他是吸血鬼,就和我一样。不对,也不是和我一样……他比我矮一些、瘦一些,肤色的苍白程度和我不太一样。他双眼闪烁着笑意,彷佛我什么事都还没做就逗乐了他。   「我帮你弄一点喝的,如何?」他问道。   我举起仍然满着的饮料杯。   吸血鬼歪过头,微微一笑。「你……你不是本地人吧?」   我试着对他还以同样灿烂的笑容。「有这么明显吗?」   他笑了,笑容却闪过一丝别样的情愫。「现在就很明显了。是伦敦人吗?」   「汉普郡。」   「我和那个地区很熟。」他伸出一只手,「兰姆。」   我握住他的手。「查茨。」(班思提议取个和真名发音相近的假名,这样别人喊我时,我才会自然地转头回应。)他的手似乎很冰,但其实没有──其实也就和我同样冰冷而已。我清了清喉咙,「你去过汉普郡吗?」   他故作心痛貌。「我已经离开那么久了吗?已经变得像美国人了吗?」   「真是抱歉。」我说道,「我收回那句话。」他在我看来就是个彻头彻尾的美国人──或者说,他就是一身彻头彻尾的吸血鬼打扮,头上顶着过时的浮夸红棕色头发,身上穿着长春花色上衣。他闪亮的红棕色直发剪得很齐,只稍微长过耳朵尖端,他将头发从面前拨开,头发又会滑顺地落回面前。若是见了他,人们会误以为吸血鬼全都如此美丽妖艳也是情有可原。   「才听你说没几句话,我就知道我该多和你相处了,查茨。我得赶紧恢复从前的口音,母音发得圆一点,子音发得重一点……对了,你怎么会来到离家这么远的地方呢?」   「我是来度假的。我从以前就一直想来拉斯维加斯看看。」   「你飞了很久呢。」兰姆说道,「你是不是在洗发精罐子里装满了O型血──还是和隔壁座的乘客成了关系亲密的好友啊?」   我笑了,满心希望这不过是他的笑话。「我走的是断食路线,这样时差也调得比较快。」   幸好他也笑了。   「你之前想必也是费了好一番功夫才大老远来到这边的吧。」我说道。   「的确,不过我那时不是搭飞机,而是搭了很久的船。」他喝了口饮料,「下次──」他对着门口一点头,「──参加派对前先去弄一分邀请函。你也不是不懂我们的性子,这里人都不信任新来者,而且你来这边一百年以后才能摆脱『新人』身分……」   「那真是可惜,我在两周后就必须返家了。」我努力忍着不瞠目结舌地对着他,同时啜了口饮料。(一百年?搭船?他是搭铁达尼号过来的吗?)饮料下肚后,我更努力忍住了一阵恶心。(这他妈是什么鬼?我是在喝灯油吗?)   我是有些好奇没错──当然会好奇了──吸血鬼会衰老吗?他们真的能长生不死吗?   这位兰姆究竟有多老?他看上去比我年长一些,可能三十到三十五岁吧。他难道是一百三十五岁的老人吗?   我尽量稳住心神。贝茨顿,保持轻快、悠闲的态度,继续和他闲聊。   「那『你』怎么会决定来找我搭话?」我问道。虽是问他问题,我还是没做好从饮料上移开视线的心理准备。「是可怜我吗?还是说,你是负责把我赶走的那个?」   「怎么会呢。」他说道,「我很乐意和新朋友打招呼……」   我抬眼,对上他的视线。   他就是在等我抬头──他又对我微微一笑。「所以,你有两周时间可以品尝我们拉斯维加斯出了名的魅惑力。」   我点点头。   「查茨,我说真的,我要是你就再也不会回家了。你看我,我就这么住下来了。」   「这边真的那么好吗?」   「没错,就是这么好。」他转动手腕,漫不经心地凝视着漂在饮料中的冰块,同时也注视着我。「但我实际上的意思是──那边真的很糟。」   「你是什么时候离开的?」   兰姆摇了摇头,头发的动作慢了半秒。「很久以前了,那是在魔法师刚开始形成组织的时期,也是在他们不再接受我们族类之前。」他露出痛苦的神情,「记得在五零年代,我听说英国已经连一个同类都不剩,全都像被圣派崔克逐出爱尔兰的蛇一样,被碧漆老头驱逐出境了。那个年代,有不少英国朋友来到了海的这一边,我还认识了一个来自利物浦的男人,他是搭驱逐舰偷渡过来的,在横跨大西洋途中把船员一个一个都喝干了。」   我终于目瞪口呆了,经过一番挣扎还是无法闭上嘴。   兰姆用华丽的手势将头发从蓝眸前拨开。「你能想象他的自律和远见吗?时机也抓得太好了吧!」   「听你这么一说,」我说道,「我搭八个小时的红眼班机过来,似乎就没那么伟大了。」当你的头脑即将爆炸时,实在很难开玩笑。他说的「碧漆老头」──那想必是我的曾祖父,我从没见过他,不过──   「我听说在那之后,事态又稍微和缓下来了。」兰姆说道,「这年头我们比较常听到那边的消息,毕竟有网路嘛……」   「是和缓下来了没错,」我说道,「和缓多了。」   他靠得近了一些。「但法师们还是死死压制着你们,对吧?我们听到太多恐怖故事了……」他面露愁容,「地下具乐部、突袭,甚至还有『纵火案』呢。」   「其实也没有那么糟,只要保持低调就好了。」   兰姆哀伤的神情又维持了片刻,接着他又靠得离我更近了,微微仰头对上我的双眼。「朋友,你可以抬起头来了,你现在可是在美国了。」   我以大笑为借口后退一步。「这边真有那么不一样吗?」   他陪我笑了起来,旋即直起身,华丽地一挥手臂。「你看看,拉斯维加斯是『我们』的地盘,而且美国各大城市都找得到我们兄弟姐妹的踪影。」   「这边的法师不介意吗?」   「我们的法师通常只顾着自己的生活,我们要是影响到当地人口,他们可能会以个人名义介入,但这个国家很大,不愁找不到血牲。老实说,血牲他们──你们现在还叫他们『凡人』吗?」   我点点头。   「凡人反倒才是对自己最大的威胁。比起吸血鬼,这边的魔法师还比较担心枪枝问题。」他又看向我的脸,「你真的不会渴吗?」兰姆的脸颊接近粉红色,嘴唇则近乎红润,他想必是喝得极饱。   「怎么说得好像水龙头转开就是红的一样。」我的语调仍然轻快──感谢克劳利,「你们莫非把凡人冰在小冰箱,以便随时取用?」   「这座『城市』就是我们的小冰箱。我在以前那地方从没想象过这样的胜景──查茨,你能相信吗?这可是属于我们的一座城市,是我们的首都!」   「整座城市都是?」   兰姆点点头,神情散发出了得意。「不过我们主要都在赌城大道附近活动。为什么要离开呢?这条四英里长的大道上随处都是游客,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是人,而且他们大多数来这里都是为了疯狂地做些糟糕至极的事情──单身派对啊、行销大会啊,这些还不够糟糕吗?我们简直是在为那些人提供他们想要的服务。」   「本地居民都不会发现吗?」我问道。   「发现什么?」   「那些……尸体。」   「就算发现了,他们也会怪给其他事情,例如『集团犯罪』。」他扬起眉头,「或是『鸦片类药物危机』。不过我们大部分的人都很小心,既然可以让客人心满意足地回去,那何必留下麻烦的尸体呢?」   我想必是露出了不解的神情(我是真心感到困惑),兰姆见了对我眯起双眼。「查茨,」他责备道,「你们在伦敦该不会都把他们吸到『全干』吧。」   我仍然不懂他的意思。难道有别的选项吗?这些吸血鬼喝了血之后……还能够停下来吗?被他们碰过的每个人都变异了吗?   我耸了耸肩,希望这个动作能表现出漠不关心。「我们不能留下目击者。」   「是啊,你们确实没这个余裕……」他满面愁容,小巧的嘴紧紧抿着。他似是怀抱着深深的烦忧。   「真是抱歉。」我说道,「我冒犯到你了。」   「没有。」他搭着我的手臂,「是我失态了,我已经太久没行走在阴影之中,都忘了在恐惧与自卑之中生活的感受。」他捏了捏我的手臂,「查茨,我希望你能在这边尝到自由的滋味。在这里,你不必惧怕真实的自己,而是可以尽情地享受自我。」   他扬起一边眉毛。「陪我出去走走吧?」   如果有吸血鬼邀你前往第二个地点,一个比之前更阴暗、更少人的地点,你千万别去。这是基本的常识……   ……除非,你自己已经是吸血鬼了。   在最坏的情况下,我还能遭遇什么危险?兰姆确实有可能杀了我,他应该对杀死吸血鬼的种种方法了解得十分透彻。   问题是我需要情报,而目前只有他愿意和我对话。   我们今早进入拉斯维加斯时,气温热得难以忍受,天空明亮到我无法同时睁开双眼。现在太阳已然西沉,夜晚温暖而舒适,我穿着西装外套也不嫌闷,兰姆穿着乳白色西装外套也显得十分自在。看他如此轻松自在,我不禁回忆起自己和凡人相处的感觉,我似乎从没有他这般泰然自若过。   他以过来人的身分带我参观赌城大道,每一家赌场都帮我介绍,还讲解了每一个地区的历史与现状,将当地最出名的建筑与耸动传闻都说了一遍。   「好了,就在……这里了。」他在又一面豪华的建筑外墙前停下脚步。这幢建筑前方设有深色的镜池。「有些人会怀念观光客、太阳马戏团与名人主厨入驻前的日子,嫌现在这些都太吵闹了,不过在我看来,赌城就只有越变越好而已。」   「你来这里多久了?」我问道。   「我从一开始就在这里了。」   「那一开始是什么时候?」   「零八年。」他说道,「一九零八年。我花了将近三百年才从维吉尼亚州来到这里。」他对着我微笑,脸上不带任何一丝神秘。   我摇了摇头,此时的脸部表情想必震惊无比。「但是你──」   兰姆停下了脚步,双手插在裤子口袋里,歪着头看我。他注视着我,彷佛我是必须被他从各个角度检视──并且从各个角度微笑以对──的事物。「我怎么样呢,这位先生──你贵姓?」   我不能将真正的姓氏告诉他,一时间也想不到发音和「碧漆」相近的姓氏。「华特福。」我说道。   「查尔斯·华特福,就连你的名字也让我思乡。请继续说吧,我怎么样──了不起吗?」他微笑着,「还是博学多闻?」   你到现在还活着。我心想。   「坦白。」我说道,「你竟然坦白说出了……呃,你的历史,你的……」我再次耸肩,「你不认识我啊。」   「但我知道你是什么。」他说道,「你也知道我是什么。我该隐瞒的事情非常多──但这并非其中之一。」   我点了点头。「说得也是。」   「而『你』呢,查茨,你显然也有不少该隐藏的事,但……『这个』不须隐瞒。」   他说得没错,我对他说了假名、捏造了一段虚假的故事,然而他明白我的真相──就连我家人也不肯直视的真相。   「我一直在等你注意到一件事。」他说道。   「注意到什么?」   他轻碰我的肩膀,拉着我转身面对马路。午夜早已过去,街上依然熙熙攘攘,所有人都穿着午夜后的衣物,所有人都微醺,所有人……   我意识到实情时,呼吸猛地一滞。   每一群人当中都有个人动作太过平顺,某个人的脸在转动的光线下闪烁着珍珠般的苍白。有些和凡人走在一起,有些身边没有凡人,有些三三两两行动,每个人都显得轻松自在。一名坐在凯迪拉克Escalade车上的男子低头看着我,对我露出毫无血色的灿笑。   兰姆的声音就在我耳后。「这是我们的城市。」他说道,「你的城市。」   我转身面对他。他玩味地睁着双眼,舌头抵在门牙后方,似是在等待什么,还在等我明白事实。   忽然间,热烫、甜美的提琴乐声在四周响起,一百束水柱从他身后喷向天际,接着又是一百束水柱。太壮观了!   兰姆看的是我脸上精采的演出,他又畅笑了起来,笑声与他目前为止的一切同样轻松坦白。   我们在喝奶昔,我越喝越觉得身体不稳。「这个冰淇淋该不会加了酒吧?」   「这里无论是什么都有加酒。」兰姆说道,「我还是头一次遇到酒量这么差的同类。」他咯咯笑个不停,奶昔都被他吹出一个个泡泡了。   我也咯咯笑了起来,整个人从高脚椅上滑了下去。(椅垫上铺了毛皮,真是不切实际的设计。)我倒在了坐我身旁的凡人身上。(他闻起来十分美味,是喝奶长大的。)   兰姆拉着我的手臂。「来吧,查尔斯王子,你该喝点东西了。」他拖着我走出冰淇淋吧──但他其实不是拖着我,因为我非常乐意跟着他走。这是我到美国至今最棒的一夜狂欢。   这是我「此生」最棒的一夜狂欢。   我在英国不怎么过夜生活,我和赛门不太会外出狂欢。(翅膀构成了不小的问题,而且我憎恶喝醉酒的人。)(我是真的很讨厌他们。我现在若是清醒,想必会痛恨此时喝醉了的自己。真是无聊透顶。)   兰姆牵着我的手,另一只手牵了另一个男人,他是个戴着冰上曲棍球主题鸭舌帽与足球上衣的凡人,同样喝醉了酒──无聊!──我们三人在街上共舞。无论在大道何处都有音乐,室外感觉和室内没两样,整条道路像舞厅般打满灯光,还有藏在树上的音响播着音乐。   现在这首歌和某个叫「玛格丽特村」的地方有关,我都没喝过玛格丽特调酒,下次应该和奶昔混在一起喝一杯试试。兰姆拉着男人──还有我──进入两家酒吧之间的阴暗角落,窄小的空间还称不上小巷。凡人只挣扎了片刻,接着兰姆不再小巧的嘴就凑到了他喉头。   男人的颈子瞬间瘫软,头往后仰,帽子掉到了地上。他的眼睛立刻变得茫然,我在鹿脸上看过那种表情。   兰姆深深吞咽,到现在还握着我的手。「查茨,」他暂停下来喘息,对我说道,「来嘛。」他将我拉近,男人被我们夹在中间,我无法抗拒鲜血的芬芳,尖牙刺了出来,嘴里已经容不下我的舌头了。   「我──我不能。」我说道。   「你可以的。」   「我们在公共场所。」   「我跟你保证,这完全无所谓。」他将男人的头往后拉,男人脖颈的大片肌肤出现在我面前。   我别过头不看他们两个,同时放开了兰姆的手。「我不能。」   兰姆忽然扑了过来──他放开凡人男子了──将我按在墙上,双手压着我的双肩。他的头发完全遮住了一只眼睛,也搔得我鼻子很痒,我满脑子都想着从他口中飘出的血腥味。「你是谁?!」他厉声问道。   「我已经告诉你了。」我的魔杖在外套里,我也许能施咒,也许能压制住他──   「你叫什么名字?」他骂道,也许还将些许鲜血喷了出来。我没有舔嘴唇。我没有。他用额头顶着我的额头,将我的头死死压在石墙上。「你叫、什么、名字。」   「贝茨。」我低吼着将头往旁边一扯,远离他。「那『你』叫什么名字。」   「你叫我兰姆就行了。」我肩膀上方闪过了火光,他手里握着打火机。「告诉我,你来这里做什么。」   「我刚才就说了,我是来度假的。」   他将打火机凑到我的头发边。   「我是来找新血会的!」我说道。声音太过响亮了。   兰姆放开手后退了一步,握着打火机的手垂在身旁。「唉,查茨,怎么连你也是。」   「那是什么意思?」   他转身要走。   「兰姆!」   「你在这里不会找到他们。」他回头说道,「他们已经不在这座城市了。」   「但是你知道他们的所在处!」我拔腿追了上去。   「他们的所在处是众所周知的事。」   我抓住他的手臂。老实说,我现在还没完全酒醒。「我不知道。我不知道他们在哪里。我朋友在他们那里。」   他停下脚步注视着我,若有所思地噘嘴。「这是真话。」他说道。   「这是真话。」   「这是你对我说过的第一句真话。」   「兰姆──请帮帮我。拜托你了。」   他又毫不同情地注视我半晌,接着双眼向旁一滑。「不能在这地方说。」他将我的手从他的袖子上推开,「明天,下午两点。暹罗之莲。」说罢,他迈开脚步就走,几乎连头也没回。「还不快去找东西喝。」他就这么消失在了人丛中。   我脚步蹒跚地走了一两分钟,试图回想自己来时的方向。我四周都是地标,但每一个地标感觉都一样……兰姆说得没错,我需要喝点东西。老鼠好了。我没看到老鼠……倒是看到了不少被人装在手提袋里的小宠物狗……   我身体向前倾,双手撑着膝盖。贝茨顿,振作点。深呼吸。我闭上双眼吸了口气,世界飘着鲜血与酒精的气味,就如奶昔与烧焦的爆米花──   我猛然抬头。   赛门·雪诺站在离我半个街区的位置,背上的翅膀不见踪影,双手都插在裤子后面的口袋里。他脸上毫无笑意。   我从外套口袋掏出手机。它没电了。 第45章 赛门   刚开始监听的那十分钟有够漫长,贝茨是进了派对会场没错,可是他没在说话,也没有别人在说话。他会不会已经被做掉了?会不会已经被折断脖子了?   这时候,别人的声音传了出来──「你好啊」──我们还听到那个人的名字──「兰姆」。贝茨也太会花言巧语了吧?我笑嘻嘻地看着潘妮,「他很厉害耶。」   「他不会有事的。」潘妮同意道。   「我们应该先帮他弄一份邀请函的。」雪帕德说,「或是帮他伪造一份。」   潘妮翻了个白眼。「等我们下次要渗透吸血鬼领地,我会记得弄一份邀请函的。」   雪帕德皱起眉头。「我们接下来不就是要渗透吸血鬼领地吗?」   「嘘。」我说。吸血鬼对贝茨说起了英国的事,说到什么突袭啊、纵火啊之类的。   潘妮对着手机冷笑。「哼,少在那边。那又不是种族屠杀,是『你们』屠杀人类好不好。」   我又叫她安静。   「他们谈到美国吸血鬼了,」雪帕德说,「贝茨应该趁现在提起新血会的事。」   可是贝茨没有提起这件事。   他继续和对方东拉西扯了一阵子──然后就走了。他跟着那个吸血鬼走了。   「不行。」我对手机说。   潘妮哀叫一声。「干,贝茨顿!」   就连雪帕德也很震惊。「遇到不可信的魔体,绝对不能跟着去到下一个地点──这是第一守则耶!也可能是第二守则──总之是排名前五的守则!」   「我们一定要相信他。」我说,「我们在这边,他在那边,他是在观察情势行动。」   「说不定他离开会场,是不想继续和五十只吸血鬼待在同一个房间里。」潘妮说。   「对啊。」我点点头,「他离开了比较安全。」   「在这座城市里,哪里都不安全。」雪帕德说。   「下楼吗?」我们听到贝茨的声音。   「好家伙。」我打了弹簧床一下,「继续把你们要去的地方告诉我们。」   「出去吧。」兰姆回答。   那之后,贝茨都不必把他要去的地方告诉我们──他的新朋友兰姆全都帮我们完整介绍过一遍了。   两个小时过去,潘妮洛普躺在床上吃冰箱酒柜拿出来的香槟口味软糖宝宝。「欢迎光临吸血鬼历史导览。」她说,「要不要租一台语音导览机啊?」   雪帕德在用饭店的笔记纸写笔记。「干嘛?」潘妮想把纸抢走时,雪帕德对她说,「这又不是你们的秘密,是他的秘密。」   我在房间里来回踱步,他们说到关于乐蜀赌场的趣味小知识,还有一九六○年赌场大道废除种族隔离制度时吸血鬼扮演的关键角色,可是我什么都听不进去,只听到他们一刻也没停过的各种「调情」。   那个兰姆动不动就「查茨」这、「查茨」那的,声音还越来越大──越靠越近了。贝茨竟然没有要阻止他的意思!贝茨竟然很配合!他说得不多,可是我听到他的笑声了。   潘妮拿软糖宝宝丢我。「赛门,放轻松啦,我们不是要相信他吗?」   兰姆带贝茨看了喷泉和灯光秀,还一起上了摩天轮,一起吃了汉堡、喝了奶昔。   「就算没得到什么情报,」雪帕德说,「把这个当第一次约会也不错。」   潘妮踢了他侧腹一脚。   过去一个小时,贝茨的声音变得越来越软烂了,有时候还会被播个不停的背景音乐盖过去。他现在喝到第三杯了。(贝茨从来不跟我喝酒,他嫌无聊。)   「他们都闻起来好美味。」他说,「有种发酵味。像刚出炉的面包。」他说的应该是凡人。   兰姆笑了,声音比刚才近很多。「来吧,查尔斯王子,你该喝点东西了。」   潘妮洛普坐了起来。   雪帕德咬住嘴唇。   我们听到人的笑声、开门声,音乐从嘟哇调变成了弦声──然后,突然就什么都没有了。   「那是什么状况?」我看着潘妮的手机,「发生什么事了?」   「他挂断了。」她说。   「也可能是他的手机没电了。」雪帕德说。   我站在潘妮洛普面前。「快把我的翅膀变不见。」我命令她。   她直视着我的眼睛,我看得出来她在做决定,她决定不要和我争辩。「铃响之时,天使便……」   找到冰淇淋店并不难──兰姆几乎是帮我们画了口述地图──可是他和贝茨已经不在店里了,我在店外也没看到他们。他们可能在附近任何一栋建筑里,也可能上了车──我需要潘妮洛普,需要她来施「失物招领」。   这时候,我看到他们了。兰姆皮肤很白,个头比贝茨矮小,几乎和贝茨一样是吸血鬼大帅哥。(「几乎」而已。)他生了一张《唐顿庄园》角色的脸,彷佛刚从西部战线回到家乡。   贝茨抓着他的手臂──其实是紧抱着他不放──兰姆也往他的脸靠过去,一副准备接吻的样子。   喔……   好喔……   好喔……   我咬紧牙关、握紧拳头。第一次约会发生「这种」事情也不意外嘛。   结果──兰姆好像改变心意了,他转身走了。   贝茨一脸失望。   嗯,我也该走了……   不过转念一想,让贝茨知道我在这里,让他知道我有看到他们,最后可能会轻松一点。这么一来,他就不用亲口告诉我了。 第46章 赛门   贝茨一看到我,就马上转头不看我。   他还想和我擦身而过,一副不认识我的样子。「快回去。」他低声说,「你在这里不安全──你现在被吸血鬼包围了。」   我抓住他的手臂。「你还不是一样。」   他还是不肯看我。「快回去。我晚点和你们碰头。我必须狩猎。」   「我跟你去。」   「克劳利的,雪诺。」   我捏紧他的手臂,样子应该就跟他刚才抱着那个吸血鬼的手臂时一样焦急。「贝茨,你喝醉了。」   他把我甩掉。「我只是口渴而已。」   这时候,我注意到他们了──一对和纸一样苍白的男女靠着一辆黑色礼车,两个都在看我们。「有人在监视我们。」我说,「是吸血鬼。」   他揉了揉额头。「他们当然在监视我们了。」然后他突然搂住我的腰,头凑到我的脖子边。「你假装是被我在路上捡到的,装出被我迷倒的样子。真的被魔法迷倒那样。」(哈──他竟然要我用「装」的。等到哪天我回想起这件事,应该会忍不住哈哈大笑。说不定我以后一想起自己悲惨的人生,就会忍不住哈哈大笑。)他从我脖子旁边退开,拉着我的手带我往前走。   「我们的饭店在另外一边。」我说。   他转了半圈,拉着我往正确的方向走,还把我当第五杯饮料一样上下打量。(他是在演戏。)我用愿意跟着他去天涯海角的眼神看着他。(我没在演戏。)   潘妮放我们进了房间。「感谢摩根勒菲!」   「我们问题大了。」我说。   贝茨用拳头捏着鼻子。「这不是什么大问题,我不呼吸就是了。」   「他喝醉了,而且还口渴。」   雪帕德从我们身边退开。「我还以为吸血鬼不会醉。」   「你几时变吸血鬼专家了?」贝茨捏着鼻子怪叫。   潘妮用舌头抵着脸颊内侧,一副在想主意的样子。「这不成问题。」她转向关着的房门举起一只手,紫色宝石就躺在她手心。「旧燕归巢!」   片刻后,她打开房门。走廊上一片混乱,到处都是不停拍动的翅膀和吱嘎叫声,几十只黑色的鸟飞进了房间。   最后一只鸟飞进来以后,潘妮走到门口,对着走廊施了她最爱的法术之一──「非礼勿视!」。她关上房门,上了锁。   鸟群都降落在床上,还有台灯上,还有床头板上。贝茨一把抓住一只停在吊灯上的鹦鹉,像在开啤酒瓶似地一把扭断脖子,当场就吸了起来。   「我的魔蛇啊,贝茨顿。」潘妮忙着把鸟群从床上赶走,「你就不能去厕所吗?」   贝茨醉醺醺地晃进浴室,我还是第一次看到他这样乱七八糟地进食。(我之前很少看到他进食,而且就算看到了也是远远地看。)   他把鸟拿在浴缸上方吸,我试着帮他脱下漂亮的西装外套,我知道他一定不想把衣服弄脏。「来。」我拉着他稍微转过身,「你这样会弄到血。」我把外套脱掉以后,开始帮他脱粉红色衬衫。   贝茨举着那只鸟大大吸了一口,然后把它丢进浴缸,让我帮他解开扣子。「走开啦,」他说,「我不想让你看到。」   「兄弟,你现在说这个已经太迟了。」   他下唇沾到了血。浴室里有另一只鸟到处飞来飞去(不用这些鸟啊鲜血啊什么的,这间浴室本来就已经够可怕了,整个都是镜面的全黑装潢),贝茨一把抓住在空中乱飞的黑鸟,对着洗手台猛砸。「别。」他说,「别看了。」   「好啦。」我转身说,「我去把剩下的鸟抓来。」   我跟雪帕德用枕头套和毛巾把剩下的黑鸟抓了起来,过程中潘妮一直躲在被子底下不出来。(事后回想这一部分,我可能真的会笑出来。)   贝茨把每一只鸟都吸干了,浴室简直就是鸟类乱葬坑。   他吸完以后,我站在门口看他。他靠墙面对着乱七八糟的浴室,每一次呼吸,赤裸的背部就会跟着起伏。   「好一点了吗?」我问他。   「好一点了。」他说,「抱歉。」   「我可以帮你打扫──」   「不用,我用法术就好了。谢谢你。能不能……给我一点时间?」   我听话地走出厕所,替他关上门。   「把这些羽毛清干净,」潘妮说,「我要叫客房服务了。」 第47章 贝茨   这……   我之前的最惨纪录已荡然无存。   我施咒让鸟尸消失,接着将血迹变不见,然后放了洗澡水。   我泡在浴缸里将洗澡水重新加热了两次,就只为了推迟出去面对其他人的那一刻。他们都看见我了,即使是凡人青年也清清楚楚看见我吸食热带鸟类的血液,行为之粗野,比起人类更近似猫鼬。真正的吸血鬼在狩猎人类时,至少看上去比我「酷」很多。   我现在知道他们狩猎人类的模样了。我看过兰姆吸食人血(兰姆是他的真名吗?),我当时眼睁睁地看着他,然后袖手旁观。(我母亲生前也看过吸血鬼狩猎的场面,她为了阻止这一切而放火将自己也烧了。)   我眼睁睁看着兰姆喝下男人颈部的鲜血,却完全没有阻止他。那个无辜男人现在也变异成吸血鬼了吗?我究竟成了什么东西?   兰姆昨晚花费数小时对我介绍吸血鬼的种种,我每一个字都听得津津有味,而且老实说……我到现在还有些希望他仍在我身边滔滔不绝地说着。   应该说,我不希望他「现在」在我身边,看见我一丝不挂的模样。不过兰姆对我似乎没有那方面的兴趣──我当然也对他没有兴趣了!我对「吸血鬼」都没有兴趣。克劳利的。   我屏住一口气,让头沉到水面下。   有人轻快地一敲浴室的门。是班思。「贝茨,出来啦,食物送来了。」   我没带换洗衣物进浴室,于是只好将西装穿回去。(衬衫已经毁了,被我一把火烧了干净。)   班思坐在一张床的床尾,面前摆了好几个盖着的餐盘,凡人青年坐在床的另一头。赛门将两张皮椅拉到了床边,我在空着的椅子上坐下,他递了一小瓶开过的可乐过来。   潘妮洛普动手掀开餐盘盖:迷你起司汉堡、炸鸡柳、肉汁马铃薯泥。我朝一盘牛排薯条伸出手,尖牙已经从牙龈刺了出来。(我再也不会有摆脱屈辱的一天了。)   班思递了裹着餐巾的餐具给我,朝我投来严肃的眼神。「你吃吧,贝茨。前几天已经够累了,今天又发生这么多状况,我们该看的、不该看的都看光了。」   我叹息一声,从口袋掏出没电的手机。「你们听了多少?」   班思接过手机,接上充电器。「已经够我们写一部《西部吸血鬼纪实》了。」   「我们最后听到你点一杯草莓奶昔,」雪帕德告诉我,「然后电话就挂断了。」   「我们『没有』听到你问新血会的事……」赛门盯着自己手里的迷你汉堡说道。他张开嘴,将整个汉堡塞了进去。   「我一直在等发问的机会。」我说道。嘴里多出的尖牙影响发音,我像个戴牙套的十二岁小孩一样漏风地说话。我将那盘牛排放回床上。「我想先让他信任我。」   「他有吗?」班思问道。   我感觉自己傻到了家。「没有。他一直怂恿我喝……人。他们把这条街当作二十四小时不打烊的吃到饱餐厅,我只能一直对他说『不用,不用谢谢』──你们也听到了吧。我总不能拒绝喝血『又』不喝酒,那太失礼了,后来一切都变得越来越模糊。我们走出冰店时,他随手抓了个凡人,把我们都拉进暗巷,坚持要我和他一起喝血──那似乎是某种测试。」   雪诺恶狠狠地吞下满口食物。「他杀了人?他直接在你面前杀了人吗?」   我对上他的目光。「没有,他喝一些血之后就放了那个男人。」   「他在你面前让别人『变异』成吸血鬼了?」   「我──」我垂头盯着自己大腿。   「我猜他没有让那个人变异。」雪帕德一面说一面将大量番茄酱倒在薯条上,「吸血鬼『最讨厌』让人变异了,他们要嘛喝一小口之后放你走──要嘛把你吸干弄死。」   雪帕德抬头时,我们所有人都盯着他。房间里鸦雀无声,就连地精的细语声也能听得一清二楚。   「这你应该已经知道了吧……」他对我说道,「你就是吸血鬼耶……」   赛门与潘妮洛普愕然转向我。   资讯量太大了,我一时消化不了。(除了雪帕德透露的情报之外,还有近来发生的一切,以及二十多只热带鸟类的血。)我摇了摇头,又再次摇头。「我不肯喝。」我接着说故事,「我说我都不在公共场所喝血,但他不信。他将我压在了墙边,坚持要我说出自己的真实身分──以及我的目的。」   「那你怎么说?」班思问道。   「我说了实话。」   「不妙啊。」她说道──雪帕德则赞许地说:「好主意,还是说实话比较好。」   我揉了揉眼睛。「我将真正的名字告诉了他,但没透露自己的姓氏。我说我的朋友在新血会那里,我是来找他们的。」   「超糟糕。」班思哀声说道,「糟透了。」   「那『他』说什么?」赛门问道。   「他叫我明天下午两点到暹罗之莲和他见面。」   赛门   他坐在那张黑皮革扶手椅上。他坐在那边,身上穿着印了红玫瑰的蓝丝布西装,苍白的胸口是散弹枪留下的一块块白疤。他的头发湿答答的,牙齿很尖锐,脚上没有穿鞋。   他曾经是我的人。   说不定他现在还是我的人,至少还有一点点是吧?说不定我还有资格看着他。   可是我敢肯定,和三个小时前相比,他已经不全是我的人了。我们在这座城市待得越久,他就越是离我远去。   「暹罗之莲。」雪帕德说,「听起来有点像寺庙的名字。」   「这也许是暗号。」贝茨说。   潘妮在看手机。「那是一间泰式餐厅……它在某条商店街上。」   「不在赌城大道吗?」贝茨问她。   「对,」她说,「离大道几英里路程,我们得开车过去。」   「他说过吸血鬼通常只在赌城大道附近活动……」贝茨往椅背一靠,「他可能是想避人耳目吧。」   我伸手再拿了个起司汉堡,顺便把那盘马铃薯泥拉过来。「我们大家一起去。」   贝茨摇摇头。「不行,这样他就『真的』不会相信我了。不能让他知道我是魔法师。」   「他不会知道你是魔法师的,」雪帕德说,「我们跟着去,他才知道有朋友挺你。」   贝茨抬头盯着天花板,还是不肯接受。「绝对不行。」   「我们跟着去,然后跟你坐不同桌。」我说,「以防万一。」   「这样你们什么都听不到啊!还不如在外面等我,像这次一样用手机听我们谈话。」   「我想进去。」潘妮洛普还在看手机,「据说暹罗之莲是全北美最好吃的泰式餐厅耶。」   雪帕德的薯条已经快被番茄酱淹死了,他还不停拍着迷你酱料瓶,想倒出更多。「你和兰姆先生独处的时候,打算怎么问他问题?」   「我会问起新血会的事。」贝茨说,「我们现在是从零开始,他不管分享什么情报,对我们而言都是有用的情报。」   「他没事干嘛跟你讲?」我问道。   「这个嘛,」潘妮说,「只要是和吸血鬼有关的话题,那家伙似乎都说不腻……」   「我们会在外面等你,」我说,「还有注意门口的状况。可是你这次『不可以』再跟他一起走了。」我很想补一句:还有,你不可以跟他调情。   贝茨看着我,一脸抱歉地对我点头。「我不会的。」   然后他站了起来,端着牛排到窗前的沙发上吃。 第48章 潘妮洛普   我不喜欢待在塞满吸血鬼的城市里,整天躲在饭店房间,不过我很喜欢这地方的客房服务。我们家外出旅游时,我母亲从不让我们点客房服务,她嫌太贵了。现在既然要用魔法盗刷信用卡,那不如一口气刷个够,于是我砸下重金点了早餐。「放门口就好了!」餐点送到时,我隔着房门喊道。   「碧漆太太,请您签收!」   我扮了个鬼脸,但饭店员工看不见。   「我去收吧。」雪帕德说,「你做你的。」   我后退一步,拳头里握着紫水晶,嘴随时准备念咒。   雪帕德打开房门,一个男人推着餐车进来,一身黑西装外面又套着黑色围裙,皮肤则是毫无血色的灰。「请签收。」他语调平板地说道。   「没问题。」雪帕德伸手拿帐单夹。   我一直维持同样的姿势,等到灰败男离开房间、房门再次关上之后才放松身体。「怎么会有吸血鬼想当服务生?」我一面低声说话,一面把宝石塞回内衣。(我生怕把它弄丢。我们家的魔法传家宝已经够少了,我父母甚至得到「店里」帮我妹妹买魔杖──那东西毫无历史可言──我弟弟运气很差,只能用老式「单片眼镜」施法。)   雪帕德锁上房门。「说不定他是新来的。」   听到他的言下之意,我不禁全身一抖。   我们将食物摆到床上。「你是打算喂饱一整支军队吗?」雪帕德问道。   「我是打算喂饱赛门。」   但赛门一早醒来发现贝茨已经出门,就不顾我的阻拦直接冲进了吸血鬼城。我甚至为了阻止他,直接站在门口挡住他的去路。   「潘妮洛普,我不会有事的。快让开。」   「赛门,外面可是有满城的吸血鬼,很危险的。」   「我这辈子见过的危险还少了吗?」   「你明明就知道这不一样。」   「我需要新鲜空气。」   「你到楼下的赌场是呼吸不到新鲜空气的。」   「那我就去别地方。快让开。」   「赛门,我可是会在你丧礼上哭得最惨的人,算我求你了,拜托你不要去。」   「潘妮,我再不离开这个房间就要暴走了。」   我本该对他说:「赛门,你不可能暴走的,你已经没有任何法力了。还有,就算你觉得自己会疯掉我也不管──发疯总比死掉来得好。」   结果我还是施法将他的翅膀变不见,然后默默让到了一旁。   我还是很担心他,也担心贝茨,还有阿嘉莎。我忍不住哭了起来。   雪帕德坐在床的另一头。「你想吃什么?」他的声音很温和,「丹佛欧姆蛋?班尼迪克蛋?盐腌牛肉炒马铃薯?」   我指向班尼迪克蛋,他将那个餐盘递给了我。   「如果你想自己一个人静一静的话,」他说道,「我可以离开。」   「我不会再让『任何人』走出去送死了!」   「潘妮洛普,我都不知道你这么关心我。」   我翻了个白眼,努力克制住泪意。「这地方为什么会『存在』?法师都去哪了?我母亲如果来了,一定会放火烧掉这整座城市。」   「说不定我们可以打电话请她帮忙。」雪帕德说道。   「哈!」我用叉子一戳半熟蛋,看着蛋黄流出来。「她会先宰了我,接着再消灭拉斯维加斯。」   「怎么可能,她不会做那种事的。」   「你又没见过她。她可是不容小觑的存在,就像你们说的那种──那东西叫什么?──龙卷风。」   雪帕德笑了。他在吃我帮赛门点的盐腌牛肉炒马铃薯。「那我应该会很爱她。」他说,「我以前其实是追风者喔。」   「那是什么东西?专门追熟女的人吗?」   「不是,是追『风』的人──确切来说,我追的是龙卷风。」   「龙卷风要怎么追?」我说话时满嘴食物,却丝毫不在乎。我没有要给雪帕德留下好印象的意思,等这一切结束后,我还是会抹消他的记忆。「你是用魔法吗?」   「是用气象学,还有自己的感官。龙卷风来时,我就会跟几个朋友一起跳上车,试着去找到它。」   「你们有什么目的?」   「这样很酷啊!我们想接近那份力量,亲眼看见暴风卷动的样子。在龙卷风附近连空气都会变得不一样,手臂上的汗毛会竖起来,那真的是非常特别的体验。」   「听起来像是我有过的体验……」我想到了赛门,然后将那个念头甩到一旁。「听起来很危险。」   「极度危险。」雪帕德笑吟吟地说。   「你说你『以前』是追风者,那后来不做是因为风险太高了吗?」   「也不是,我只是对追魔法起了更大的兴趣。追魔法刺激多了。」   喔。原来如此。我发出「哼」一声鼻音,声音和我的想法同样充满了批判意味。   「那是什么意思?」雪帕德问道。   「没什么。」我说。   「你还是看不惯我对魔法的兴趣吧。」   「你不能随便来『追』我们。」我说道,「我们不是龙卷风,也不是故事,而是人。」   「我不会追『人』。」   我清了清喉咙,抬眉看他。   「我『通常』不会追人。」他说道,「我只是追求……他们的友情而已。」   「还有他们的秘密。」   雪帕德往马铃薯上倒番茄酱。(不论我们点什么,他们总是会附一小瓶番茄酱,雪帕德简直恨不得用吸管将番茄酱全喝下肚。)「他们会『主动』把秘密告诉我,」他说,「我不用去追他们。人们──还有水妖、山怪和巨人──都巴不得把他们的秘密告诉我。」   「『我』可没兴趣把任何秘密告诉你。」   「『你』很特别。」他吃了口食物,「这个炒马铃薯也特别好吃。」   「怎么会有魔法生物主动把秘密告诉凡人?这种行为的风险高得离谱。」   「他们不是把秘密告诉『凡人』,是告诉『我』啊──他们是在对好朋友雪帕说自己的秘密!」   「你这是在掠夺他们!你之所以当他们的朋友,完全是因为你想把他们做成标本收藏起来!」   他一脸受到侮辱的样子。「我从不取样本的。」   「恶,你倒是听听自己说出口的话啊!」   他隔着早餐靠了过来。「我确实会策略性地找出魔法生命体,也确实会结识他们,但我是真心想和他们当朋友啊!」   「你是真心想操弄他们的心。」   「我并不──」   「我还真不晓得你这样算是追星狂粉还是狂热猎人。」   「都不是!我是科学家,是……探索家。」   「喔好棒棒,被探索的人是不是下场都很好?」   「你到底要我怎么做,才愿意相信我没有恶意?」   「那你到底要我怎么做,才愿意相信你就算没有恶意『还是』会伤害到别人?魔法生命体或生物都不能信任凡人,我们保密是有原因的──凡人若是以为把我们绞成香肠就能榨出魔法来,那我们早就都被做成香肠了。凡人光是『以为』大象和犀牛有魔力,就快要把它们屠杀殆尽了。顺带一提,大象和犀牛并没有魔力,它们只是濒临灭绝罢了。」我越说越火大,最后「匡啷」一声将叉子丢在餐盘上,双手捂着脸。   「潘妮洛普,」雪帕德说道,「不会有人把你朋友绞成香肠的。」   「你怎么知道?」   「因为,」他说,「这样没有用。」   「阿嘉莎不知道被关在什么地方,那些吸血鬼不知道用什么方法想榨出她的魔法,结果我们居然坐在这边吃贵得要命的鸡蛋!」   「我们有没有可能用别种方法找她?」   「我不知道──找人的法术是有,但我们必须知道她的大致方位,我还需要她的头发或照片。我可没准备降神会用的工具。」   「你一定有阿嘉莎的照片吧。」   「一定没有。」   「手机里应该有吧。」   我抬头看他。「梅林啊,有道理耶!」我掏出手机,点开阿嘉莎的Instagram页面。「她的照片有好几千张……」   雪帕德边吃鸡蛋与薯饼边凑过来,看向我的手机。「她很漂亮耶。」   「我知道。」我闷闷不乐地说,「她这样太显眼了,我反而更担心她出事。」   「那我们接下来怎么办?」他问道。   「好。」我说道,「我们需要蜡烛。」   「浴室里有蜡烛。」   「我还需要你帮忙。」   「我?我连凡人巫师的那些魔法都不会耶。」   「你只要有灵魂就没问题了。」   他露出担忧的神情。   「雪帕德,没事的──这并不危险。」   他微微一笑。「我的灵魂供你使用。」   我们将床上的早餐餐盘清干净,我重新在床上坐了下来,并示意雪帕德面对我坐着。我把手机放在我们中间,握住雪帕德的双手。客观来说,他的手很美──之所以注意到这点,是因为客观来说我的手不怎么好看。我的手掌宽大,手指也肥肥短短的,当初我们还特地请人把奶奶的戒指加大,否则我根本戴不下。   雪帕德和我不一样,他的双手比例匀称,手指修长漂亮,要是戴上魔法戒指应该会非常潇洒。   我们盘腿坐在床上,我让蜡烛漂浮在手机上方,手机萤幕上是阿嘉莎在海滩上的自拍照。照片拍得很美,她看上去很开心。(我在华特福都没看过她这么愉快的表情。)   「我们要联络的是谁?」雪帕德问道。   「所有帮得上忙的灵体。」   他若有所思地歪着嘴。「是不是该指名召唤『友善』的灵体?」   「闭上眼睛。」我边说边闭上双眼,然后轻声念咒:「聚精会神!」 第49章 阿嘉莎   「阿嘉莎……嗨,早安,你醒了啊……你感觉如何?」   「不把我的嘴贴起来了吗?」   「那其实是一种生物胶,现在动小型手术实已经可以用它来取代缝线了,它的应用性可是非常值得期待……」   「我想离开。」   「我是来和你谈谈的。」   「我不想谈,我想离开。」   「这个嘛。我不能让你离开,这你也懂吧?」   「不懂。」   「阿嘉莎,你的这份能力……这不只是你一个人的事,它可是非常重要的,你知道吗?」   「这世上有比『你』更重要的东西吗,布雷登?有任何一件事物比你重要吗?」   「我有我该扮演的角色。我是历史的参与者,从小就知道自己注定闯出一番大事业。这就是一些人的宿命。某方面来说,你也有特别的宿命,你可能会是替我们解锁命运的关键人物。」   「我不同意。你们对我做的这一切,我都没同意过。」   「阿嘉莎,这不只是一个人自由与否的问题,是类似土地征用的议题。」   「我。不是。给你们。征用的。土地。」   「为什么要反抗我们呢?你到底在为『什么』而战呢?你能回答这个问题吗?」 第50章 贝茨   今早,我险些一通电话打给父亲。   我在浴缸里醒过来(潘妮和赛门睡在床上,雪帕德睡沙发),满脑子想着昨晚的凡人男子,想到自己差那么一点就要咬下去了──差那么一点就要杀了他。   被我吸过血的所有生物都死了。   我一直以为这是较安全的作法,若那些动物没有死透,它们可能会变得像我一样。(老鼠有可能变异吗?那鹿呢?狗呢?我可不想知道答案。)   在我口渴时,其实不会有意识地做决定,而是会一直吸到血液干涸,一次都没试过中断进食。   我从没尝过人血。我过去当然有过几次风险较低的机会:踢足球时到处都有人受伤流血,还有一次我用额头撞得赛门鼻血直流,鲜血几乎直接流进了我嘴里。   尽管如此,我还是一直不愿意跨过那道槛。你只有尝过人血和没有尝过两个选项,一旦尝过以后,你还会在乎那是一个人还是五十人的血液吗?   倘若我无法满足于浅尝即止呢?要是我对那份滋味念念不忘呢?(我还没尝过就已经时时刻刻惦记着人血的滋味了。)   到时又该怎么办?那之后,我还会有什么选择?就我所知,咬人的结果不是大屠杀就是大规模变异。   但也许,我的理解「全」错了。   雪帕德说过,吸血鬼不喜欢使人变异,他们能「喝一小口之后放你走」。   我可以打电话给父亲,我躺在没有水的浴缸里想着,父亲会假装我根本不是吸血鬼,如此一来我就能跟着假装自己不是吸血鬼了。多么令人安心啊。   然而,班思再度用敲门声打断我的思绪,她走进浴室将大把大把用魔法伪造的百元美钞撒在我头上。「去买新衣服,等等穿去跟吸血鬼约会。」她说道,「动作快,我想尿尿。」   于是,我带着现金走在赌城大道上,在各家赌场看看他们都卖些什么。几乎每一间赌场都附有高档服饰店,我还真不晓得到底有谁会来这种店面买衣服──我可没看见哪个观光客身上穿戴古驰精品。也许这整条街的目标客群都是吸血鬼吧……   我帮自己买了几套西装,再加上开车时穿的衣服,以及给赛门的几套换洗衣物。我看见一件很适合班思的洋装,她穿了一定非常美,可惜店内没有她的尺寸。我还是将洋装买了下来,之后可以用法术调整尺寸。   我这是在偷窃。   离开奥玛哈之后,我们就没有老实付过账了。   这迭钞票会在收银机里蒸发吗?还是会在送往银行的过程中凭空消失?这位亲切的店员会不会因此被开除?他们会不会把消失的款项追踪回我们这里?实际上有差吗?   我父亲若是知道了,必定会对我万分失望。   他会很失望吧?还是说,他或许能理解我的处境?假如我现在打给他,他会怎么说?他会空降过来援助我们吗?   不会。   他只会立即将我召回家。   「阿嘉莎·维彼罗闯了什么祸就让她父母去操心,贝茨顿你不能被卷进这类状况──不能和这类人扯上关系。你……这个,你比较弱势。尼可迪穆·派提再次露面已经够糟了,我们可别惹来他人怀疑的目光。」   费欧娜阿姨也许愿意听……   我临时起意,一通电话拨了过去。我在普拉达店外,站在一口巨大的摆饰用盆栽旁,拨了电话给远在英国的阿姨。   她没接电话。   这也无所谓。即使联络上了费欧娜又如何?她总不能在下午两点前来到拉斯维加斯吧?   我提着大包小包徒步回凯萨琳饭店,一名苍白的青年替我开了门。我正准备踏进旅馆大厅,就看见某样蓝色的物品随风朝我翻卷而来──是我母亲的丝巾。   我丢下手里的购物袋,接住了它。   我一回到房间,就看见班思与凡人青年在招魂。两人握着手坐在床上,一支蜡烛飘在中间。   「抱歉,打扰你们了。」我说道。   班思气馁地往后倒在枕头上,雪帕德在蜡烛落到床上前接住它。   「不要紧。」班思说道,「反正没有用。阿嘉莎现在离我们太远了,我的法术捕捉不到她。」   班思没有提及另一个可能性,于是我也识相地装作没这回事。「雪诺去哪了?」我问道。我今早出门时,他还没睡醒。   她拿起手机。「他说他需要新鲜空气,我说他可能得离开这个州才找得到──」   「你让他独自离开房间?」   「贝茨,我不是他的监护人。」   「该死,你就是他的监护人!这可是你唯一的责任啊,班思。」   「我又阻止不了他!」   「潘妮洛普,这座城市满满都是吸血鬼,只要是会流血的东西待在这里都不安全。」   「所以我才在这间房间里关了二十四小时啊,可是你又不是不了解赛门的个性──他到现在还是以为自己胸前绑着原子弹,天不怕地不怕地到处乱闯。」   「下次直接用法术把他黏在床上,就用『原地不动』好了。」   「真是的,贝茨顿,你别把自己的性癖说出来啊。」   房门忽然开了,我瞬间抽出魔杖,班思举起了拳头。   是赛门。   他剪头发了……   他垂着眼帘、有些不好意思地走了进来,头发的两侧修得很短,和他平时的发型很像──不过设计师几乎没碰他头顶较长的鬈发,这些天被阳光晒得金光闪耀的鬈发几乎从头顶溢了出来。   那个发型绝对比他衣柜里所有的衣服加起来还要贵。   「你看看你,」班思说道,「简直变了个人。」   赛门耸耸肩。「都准备好了吗?」接着对我说:「你的手机充饱电了吗?」   我搭计程车前往餐厅,他们开雪帕德的卡车跟在后头。我不希望任何人看见我和他们搭乘同一辆车赴会。   我在离开饭店前换上了新的西装,这次是黑色西装搭配石南与金色的印花衬衫(看来舍不得华特福紫色制服的人不只有班思一个)。「你这是要去商店街耶,」赛门说道,「这样穿不会太正式吗?」   「衣服选得好。」雪帕德上下打量我,如此评判道。   雪帕德又说对了。我走进餐厅时,兰姆已经在大厅等着我了,只见他戴着墨镜,身穿蒂芬尼蓝色三件式西装。这套服装听上去很花俏,实际上却全然不是那么回事,反而为他烘托出了几分端正、几分清新。   「我们得候位。」兰姆说道,「他们没有一次有空位的。」他将墨镜推到了头顶,「你今天气色不错嘛……」   我扬起一边眉毛,意思是我想要表现得酷酷的,实际上却没有酷酷的话可说。   兰姆昨晚的猜忌已然消失无踪,他似乎恢复了我们初见面时那款轻松自在的魅力,于是我也恢复了昨晚的设定。(我也能陪他说笑,装作自己什么都不在乎──这本来就非常接近我的自然状态。)   女服务生前来帮我们带位,只见餐厅内部的装潢和外部同样低调。「我来点菜吧。」兰姆翻开菜单,「这家的面包果料理真的是一绝。」   他也不帮我翻译便直接点了五六道菜,接着往椅背一靠,对着我微笑。我昨晚就是只看见了这抹笑容的表面意义。   「所以呢……」他说道,「贝茨。」他让我的名字悬挂在空气中,「这是昵称吧?」   「本名是贝瑞。」我回道。此话不假,确实有些人将贝瑞昵称为贝茨。(我答应过班思,今天会尽可能说谎。)   「贝茨这个名字很适合你。」兰姆的眼眸闪闪发亮,他这份魅力想必收发自如,我到现在还能感受到魅力对我的作用。「告诉我吧,贝茨,你为什么想打听新血会的消息?」   「我昨晚就说了──我有个朋友在他们那里。」   「哪里?」   「我不知道。」   「为什么?」   「这我也不知道。」   「那你『知道』什么?」他问道。他的墨镜推到了额头上方,一绺丝滑的头发垂落眼前。   「她在浑然不知情的情况下去了新血会的度假村,后来就失踪了。」   「所以你不是为了加入他们而打听他们的消息……」   我向后靠,刚才都没发现自己越坐越往前了。「什么?才不是。」   「贝茨,他们是我们的敌人。」兰姆的眼眸仍然微笑着,却是眼角微微下垂的哀伤微笑。   「谁的敌人?」我问道,「拉斯维加斯的吸血鬼吗?」   他舔过下唇,皱起了脸。「拜托别再用那个说法了,也别跟我说什么要『收回』那个称呼──它太引人注目了。」   「所以是谁的敌人?」我再次发问,这回压低了声音。   「我们的。」他说道,「这里和世界各地同胞的敌人。」   「兰姆,我不明白……」   他眯起双眼。「你显然是真的不明白。你对我撒了谎──你对我说的几乎每一句话都是谎言──但你是真的不明白自己在问什么。」   「英格兰的状况和这边不同,我们和外界没有联系──我还以为你了解我们的处境。」   「我是了解没错。」   说到此处,我们被端着第一道菜走来的服务生打断了,那是某种煎得酥脆的猪肉,都上了桌还在滋滋作响。   情况几乎是立即发生了,我也不晓得我为何没预料到自己的反应(我对猪肉的反应最严重了,从前在华特福食堂飘着培根香味的日子,还必须找借口离开)──我的尖牙从牙龈伸了出来。   兰姆正在帮我盛猪肉。「新血会啊,」他说道,「那是他们对『自己』的称呼──」他抬眼看我,忽然止住了话语,整张脸都垮了下来。「贝茨。」   他注意到了,当然是马上就注意到了。我紧闭着嘴。(『他』的尖牙就没刺出来吗?还是他的反应较慢?)他露出震惊又担忧的神情。   「深呼吸。」他轻声说道。   我深吸了一口气,只觉得身体的反应更剧烈了。我的鼻窦不停灼烧,嘴里的唾液几乎满溢出来,我是拚了全力才抑制住龇牙的本能。   兰姆若无其事地将餐盘从我面前移开,彷佛想在我们之间清出一小块空间。   「看着我。」他低声说道。   我盯着他,锁定他的双眼。   「呼吸。」他对我说。   我听话地呼吸。   「这是动物的本能反应。」兰姆说道,「你不是动物。」   他一次都没有眨眼。我点了点头。   「贝茨,你是人,控制身体的不是食欲,而是『你』。你不是要什么就任意拿什么的那种人,这点我看得很清楚──你昨晚不是完全没受到诱惑吗?」   服务生将第二道菜放到我们之间。鸡肉。椰奶。咖哩。   「你是怎么控制住自己的?」兰姆问道,「在你口渴时,眼前出现一颗跳动的心脏,这时你会怎么控制住自己?」   「我──」   「不要张开嘴。」   我紧紧闭着嘴。   「回想起来……」他说道,「回想起那份控制的感觉。」   我一点头。   「好,现在『控制住』自己。你知道它们刺破牙龈冒出来是什么感觉吧,贝茨。」   我再度点头,眼中盈满了泪水。   「想象自己把它们拉回去,『去感受』它们收回原位的感觉。」   我阖上双眼,垂下了头。尖牙占据了我口中所有的空间,我很难想象它们收回原位,过去也不曾阻止它们冒出来过。   过去的我当真试过要控制它们吗?我平时的策略不过是推托与逃避,不在任何人面前用餐。这是我的铁则。   兰姆从餐桌对面伸手过来,冰凉的手搭在我的手上。「把它们拉回去,收起来。你可以的。」   这次我努力了,我认真尝试了。我吸了口气,将舌头往喉头缩去,收起小腹、将脸颊往内吸,每一根手指都卷成了拳头。   然后──我的尖牙抽了一下。   我再尝试一次,它们就这么溜回牙龈了。(我不晓得它们藏到了哪里,但兰姆应该回答得出来。)我抬头看向他,眼神想必狂乱无比。   他对我微微一笑,露出再正常不过──只是白得过分──的满口亮牙。   他将搭着我的手收了回去,继续替我盛菜。桌上现在摆着三个蒸气腾腾的餐盘。「你可以的。」他镇定地说道。他没在看我,而是注视着自己在盛的食物。   他将满满一盘菜放到我面前,我深吸一口气,心中默念:别出来,别出来,别出来。我的尖牙差一点就要刺出来了,我又将它们收了回去。   我不停努力,就这么忍了一整顿饭的时间。从幼时变异开始,我每次用餐嘴里都多了两颗碍事的尖牙,现在终于能毫无阻碍地咀嚼了,不会不小心咬破脸颊内侧的皮肉。我专注到下颚不住颤抖。   我们双方都沉默不语,兰姆似乎根本没在注意我。服务生将我的空餐盘收走,我再次对上兰姆的双眼,眼中或许盈满了喜悦。他对着我微笑,眼神却透出哀伤。   「贝茨,」他说道,「你年纪多大?」   我没有预先想好假的岁数。「二十岁。」   「好喔,我也才三十四岁而已。老实告诉我,你年纪多大?」   我抬头望向电灯与天花板上的吸音板。「二十岁。」   我听见他吐息的声响。   「好喔。」他说道,「我们来谈谈新血会的事吧。」   餐厅几乎没有别的客人了,服务生帮我们上了小豆蔻咖啡与蒸发乳。兰姆的态度再次转变,这次是我未曾见过的人设──他不再是和我在派对上相遇时那魅力四射、热衷介绍拉斯维加斯的样子,也不是我昨晚在暗处窥见的恐怖吸血鬼。他现在沉静许多,态度严肃到显得近乎柔和。   「把手机关机。」他说道,「放到桌上来。」   我一只手伸进口袋──同时暗暗祈祷赛门不会失去理智。我按下电源键,然后将手机放在桌面上。兰姆几乎连看都没看它一眼,不知是真的怀疑我,还是谨慎行事而已。他将自己的手机放到我的手机旁。   「新血会生理上和我们相像,」他说道,「文化上却和我们天差地远。他们是一群有钱人──大多是男人──之前发现了我们的生活方式……这个嘛,」他不禁翻了个白眼,「他们『表现』得像是发现了我们的生活方式似的,然后决定将我们的能力弄到手。他们四处寻找我们的同胞,要求我们咬他们。   「我们可不会随便答应他人的请求,将他们变成同类。」他直视我的眼眸,「这你也知道的。然而,我们的某个同胞想必是被他们勒索或诱骗,让他们其中一个家伙变异了,那人接着咬了其他离经叛道的家伙,就这么接续下去……」   兰姆面露嫌恶。「在新血会眼里,成为我们的同类就像是参加扶轮社之类的社交具乐部,他们甚至组织了董事会,专门审核新会员。」他挥了挥手,彷佛不敢相信这一切,音量也微微提高了。「简直像是新住户搬入社区前的审核一样。在他们眼里,我们的生活方式是他们成功与成就的延伸──他们彷佛『赢得』了不死的能力,也赢得了将这份能力分享给他人的资格。光是在过去这一年,我们在旧金山的同类数目就增加了一倍,而这全是拜他们所赐。」   我骇然失色,兰姆对我的惊骇露出了赞许的神色。   「他们当中没有任何一个人在乎礼数或传统,也不会去思考我们为什么花费『数千年时间』打造一条不同的路。他们自认是新的世代,是我们的新血──那群家伙忙着治疗癌症和重新发明网际网路,哪有时间关心历史。」   他从头上取下墨镜,放到了桌上。   「贝茨,他们威胁到了我们的安全与自由。你想想看,到时血牲们发现硅谷巨头没有一个会衰老,他们会怎么想?不过等到那个时候,世界上可能已经连一个血牲都不剩了。」   「那──」我结结巴巴地说,「那法师呢?」   「你是真的很介意那些魔法师,是不是?」   我耸了耸肩。   「我之前也告诉过你了,言者基本上都不理睬我们,言者与言者之间似乎也很少交流。他们甚至到现在都还没发现我们这边的状况──但如果新血会达成了目标,言者不想发现也得发现了。新血会可是很执着的,他们的下一个目标就是把魔法弄到手。」   「他们怎么可能弄到魔法?」我说道,「魔法才能都是天生的。」   兰姆又翻了个白眼。「新血会成员将这个视为遗传学上的挑战。他们都是群卑怯的家伙,甚至会往自己身上注射胎盘血──早在变异之前,他们就在干这种事了!」   他倾身靠向我。「这就是我最看不惯的部分。贝茨,他们甚至不『喝血』,而是用『输血』进食。他们只肯碰经过检验和冷冻保存的东西,我还听说他们最近开始『加热杀菌』了……」兰姆的语音不再轻柔,双眼闪烁着刚硬的精光。他对着我冷笑,彷佛──   「尼克斯与斯里克啊。」我咒骂道。(糟糕,我连脏话都受班思影响了。)「你以为我是他们的会员吗!」   兰姆微低着头凝视我,提出无声的挑战。   我忍不住笑了起来,怎么也停不下来。「七只魔蛇啊!」我边笑边说,「八只大蛇和一头巨龙啊!」   「这什么意思?」他问道,「你是在拖时间吗?还是你脑子坏了?我们的协约可是订得清清楚楚,违规者必须接受重罚──」   「不是啦,兰姆!我确实不幸、无知且能力不足,但我不是『那种人』。」   他双眼眯成了细缝。   我站起身来。「陪我出去走走吧?」   那是我在进餐厅路上看到的,宠物店和餐厅位于同一条商店街。我知道赛门与潘妮在某处看着我,希望他们有注意到我垂在身侧的手竖起了拇指。(这是他们两个笨蛋想出来的「一切安好」暗号。)   我买了只兔子,骗宠物店老板说自己家里也有一只,我已经知道怎么照顾兔子了。接着,我带兰姆绕过街角,走到一个大型垃圾桶后。   「现在是大白天。」他说道,「你随时可能会被人看见。」我们一走进宠物店,兰姆便明白了我的意图,他一脸嫌恶地注视着我──但神情也透出了些许好奇。我过去就是和一张同样混杂嫌恶与好奇的脸同住了数年。   「帮我挡着。」我说道。   他站得近一些。   我徒手扭断兔子的脖颈,将它完全吸干。(没有任何一滴血弄脏它的白色毛发或我的袖口。)食用完毕后,我将兔尸丢进大型垃圾桶。   兰姆一脸恶心。「唉,贝茨啊。」他沮丧地说道,「难怪你气色这么差,你根本是营养不良嘛。」   我笑了。「但我不是他们的会员。」   「确实。」他扬起一边眉毛,上下打量我。「你来自受到压迫的国家,是个几乎不认识自己、连吃也吃不饱的孩子。但你确实不是他们的一员。」   兰姆还在替我遮挡路人的目光,我被他、墙壁与垃圾桶夹在中间。我感觉到兔子的鲜血涌上脸颊,尖牙还未完全收回牙龈。   他站得离我很近,我清楚意识到了自己的身高优势。   「请帮帮我。」我悄声说道,「告诉我,他们在什么地方?我的朋友在他们手里。」 第51章 赛门   「他上吸血鬼的车了。」我说,「我们赶快去阻止他。」   潘妮抓住我的手。「赛门,他对我们比了拇指暗号,我们必须让他去。」   「原来吸血鬼会开普锐斯车啊。」雪帕德说。拜托,我们才没有余裕讨论这些好不好!   我打开卡车车门,跳了下去。「把我的翅膀变回来!」   「赛门──」潘妮凶巴巴地说,「──快回来,我们开车跟踪他们。」   普锐斯开出停车场了。好啊,我其实也不需要翅膀。我拔腿朝那台车跑去。   几秒钟过后,我的翅膀从背后爆了出来,然后──然后我全身都「消失」了。   应该说,我人还在,我就飞在普锐斯上方,可以清楚看到车子在我下面开,可是我看不到自己的手。   不知道潘妮施了什么法术,也不晓得什么时候会失效。我紧紧盯着兰姆的车不放。 第52章 贝茨   我答应过雪诺不会跟着兰姆离开餐厅,但我似乎终于突破他的心防了(「他」是指兰姆)。不然我还能怎么办──难道要坚持和兰姆在垃圾桶旁边谈话吗?   我猜赛门和潘妮洛普跟在我后面,等等一有机会我就再打给他们。   兰姆重新戴上了墨镜,他的脸正对着前方道路,双眼朝我斜睨过来。「你是从以前就这么……」   我扬起一边眉毛。「挑食吗?」   他笑了。「对。」   「是啊。」我答道。   他皱起了脸。「可是为什么?」   因为我不想杀人。我心想,但这套理论他必定听不进去。于是我说道:「因为我当初被咬时感受非常差。」   他瞥了我一眼,这次转头看我了。「那咬你的人想必是技术太差了。」   我在座位上挪动身体。「我只是觉得这太野蛮了。我生来是人类,为什么现在就非得转而猎捕他们不可?」   「这是自然的法则。」他说道,「是生命的循环。」   「这并不是循环。」我说道,「我们不会死,当初也不是被生下来的。我们也不会繁衍。」   「我们会。」兰姆主张道,「我们是被生下来的,我们也可以繁衍。」   这回轮到我露出嫌恶的神情了。「吸血鬼能生小孩吗?」   「你不就是被人生出来的吗?」   「把我生下来的人是我父母,后来是吸血鬼杀了我。」   他叹息一声。「那我只能说,我很喜欢和你这个亡魂谈天说地。」   我望向窗外,没在后照镜中看见雪帕德的卡车。   「这或许不是生命的循环,」兰姆说道,「但至少是食物链的规则。你怎么没为我们午餐吃的猪哀悼,或为被你当甜点喝掉的兔子感到难过?所有生物都是吃其他生物维生的。」   我转向他。「那有什么东西会吃你?」   他扬起一边眉毛,以彼之道还施彼身。「对于自身存在的绝望。」   我不禁笑出声来。   他注视着我片刻,然后才转回去看路。兰姆再次开口时,声音变得十分轻柔。「一旦你和人类的连结死去,你就不会觉得自己和凡人有那么亲近了……有一天,你的父母会死去,你的恋人会死去,从你仍是血牲时遗留下来的一切都会淡去……亡故……消失。到时,你会发现自己是和他们不同的东西。贝茨,你是不可能变回人类的,你也不可能逃避自己的真实身分。即使吸干了这世界上所有的兔子,你也变不回去,只会越喝越渴而已。」   我们都沉默了半晌。幸好是他开车,他不能时时刻刻注视着我。   最后,我开口说道:「你运气还真好。」   兰姆歪过头,等我说下去。   「竟然遇到了全拉斯维加斯唯一一个愿意听你高谈阔论的吸血鬼。」   他哑然失笑。   兰姆就住在凯萨琳饭店。他的住所是接近顶楼的一间公寓,公寓里的家具陈设明显是他自己挑选的。(这里没有黑皮革家具,也不见黑色的小冠鹦鹉。)公寓一头是类似客厅的空间,他还用毛玻璃墙隔出了应该是卧室的另一块空间。   我在铺了蓝绿色提花布的古董沙发上坐下,兰姆则在旁边一张华丽的雕木椅上坐下,椅子看上去颇有年代了──这间公寓里的每一件物品似乎都有久远的历史。他脱下西装外套。「所以,」他说道,「你当初不是自愿的吧……」   我听懂了他的意思。「这不重要。」   「对身为你新朋友的我来说,这非常重要。」   「我不是自愿的。」我一面说,一面拨掉裤子上一根白色的兔毛。「你呢?」   「在我那个时代,还没有『自愿』这回事。」他说道。他用双手将头发往后拨。   「怎么说?」   他让头发再次落回脸畔。「我那个时代什么都没有,我们族人只知道战争和饥荒,还有在黑暗中来袭的恶魔。」   「所以说,你遇到了黑暗中来袭的恶魔?」我不习惯将吸血鬼视为受害者,也不习惯和他们同病相怜。   「我哥哥遇到了恶魔。」他说道,「后来,哥哥回来找我了。」   「他是希望你成为他的同伴吗?」   「他是『口渴』了。我们父母都已经被他杀死了,我在被他弄死之前,用桌脚刺穿了他的心脏。」   我们都静了下来。   「辛苦你了。」我终于开口说道。   「那不是他的错──当时没有人教他,他也没有任何同伴。」兰姆倾身向前,前臂靠着大腿。「我们花费数百年在这里打造出了属于自己的文化,达到了新的高度。你的遭遇──还有我的遭遇……我们现在已经不会做那种事了。」   「所以,你们不会让人变异吗?」   「极少。我们大部分的同胞都不希望新人带来混乱与竞争,也几乎没有人愿意承担这份责任。」   「那你们为什么不阻止新血会?」   「我们有在讨论……」   「就只有讨论吗?」   「你很难说服同类加入战争。」他说道,「你活得越久就越会珍视自己的性命,开始将自己视为珍贵的古物。」   「你确定你们不是在观望吗?你们是不是想等着看新血会能不能找到窃取魔法的方法?」   兰姆紧绷地微微一笑。「我要是认为他们愿意分享魔法,也许还会考虑一下。问题是,他们对我们、对我们的历史都完全没有兴趣,甚至不认为他们和我们是同族。」   「他们不把自己当吸血鬼?」   「那当然了,他们可是新世代的『人类』。好了,你告诉我吧──你朋友为什么会被他们抓走?」   「我也不确定为什么。」   「他叫什么名字?」   「阿嘉莎。」   兰姆眉毛一挑。「啊。」   我咽下了一句:「我们不是那种关系。」   「他们抓她的目的是什么?」   倘若他真的要帮我,迟早都会发现实情──「她是魔法师。」   兰姆的双手垂到膝盖之间,圆瞠着蓝眸。「居然是一对悲剧恋人!」   「可以不要吗。」   兰姆摸了摸下巴。「所以说……你女朋友也是被他们掳去的言者白老鼠啊……」   「除了她之外还有别人吗?」   他一耸肩。「应该有吧。」   我突然恶心想吐,身体往前挪到了沙发边缘。「兰姆,拜托了,我也不求你加入我的行动,只请你帮我指明一条路。」   「你『完全』不会有机会接近他们的。」他说道,「他们有守卫、枪械、弓箭手……」   「请把你知道的事情告诉我就好了。」   「贝茨老弟,你会死得很惨的。」   「你忘了吗?我还不是珍贵的古物。」   「你的确不是古物。」   忽然间──在我呼与吸之间的空档──兰姆也出现在了沙发上,就坐在我身旁。我还来不及反应,他的嘴唇就凑到我耳边,我等着他一口咬下──已经是吸血鬼的人还能再变异一次吗?   「房里有东西。」他说道,声音低到只有坐在他身旁的吸血鬼听得见,「你听到它的心跳声了吗?」   我阖上双眼。我听得见吗?我听见自己的心跳声,声响细微且总是慢了数拍。我听见兰姆的心音,是和我相似的一曲挽歌。啊……听到了。我不仅听到那个声音,还认出了发出心跳声的人。   「赛门。」我猛然睁眼说。   顷刻间,兰姆刚才坐的木椅飞了起来,重重砸在了地板上,一根木制椅脚似乎自动拔了下来,飞向兰姆胸口。兰姆露出了尖牙,在半空中抓住那条椅脚,将它像棍棒似地高高举起──   「别!」我大喊一声拉住他的手臂。   而就在此时,他的公寓房门直接从门框被轰了出来。   只见班思与凡人青年站在门前,她一手高举着紫色宝石。   「吸血虫,你给我把双手举高,不然我就把这整座城市都烧得一干二净。」 第53章 雪帕德   吸血鬼举着木棒,那双历经了千年岁月的眼睛恶狠狠地瞪着潘妮洛普,但她没有退让。吸血鬼丢下了棍棒。   我听到赛门拍翅膀的声音。   贝茨闪身挡到兰姆身前,对着房间里某个位置伸出双手。「雪诺,你信不信我会掐死你。」   「贝茨,这是怎么回事?」比起受到威胁,兰姆的语气更多的是困惑。「你和这些法师是同伙吗?」   「不是。」贝茨仍护着兰姆,不让隐形的赛门接近他。「不是『同伙』,他们是我的朋友,只是想保护我而已──但我并不需要你们保护。我都给你们拇指暗号了,你们是看不懂吗?」   赛门大声回骂:「我不是叫你『不要跟他走』了吗,你是听不懂吗?」   「我不是没事吗!」   「你在吸血鬼的卧室里耶!」   「我『自己』就是吸血鬼!」贝茨说道,「而且这是小套房!」   「一个是吸血鬼,」兰姆说着看向潘妮洛普,「一个是法师……」他朝我看来,「一个是……」   「血牲。」我挥着手说,「我叫雪帕德。」   兰姆点点头,隔着贝茨望向被赛门扰动的空气。「那这又是什么鬼东西?」   「他男朋友!」赛门恶声说。   竟然。我原本还不敢肯定的。呃,我是有往那个方向想过啦……   贝茨捂住了脸。   「男朋友?」兰姆重复道,「那『阿嘉莎』呢?」   「这件事没办法用三言两语解释清楚,」我笑吟吟地插嘴说,「不过这真的非常有趣,也很有娱乐价值。另外,我对你发誓,在场没有任何人对你怀抱恶意。」   隐形的赛门拍着翅膀停留在公寓里某个位置,旁边的花瓶摆饰从桌子上砸了下来。   我继续保持微笑。「要不然大家坐下来聊聊吧?」   十五分钟后,我们所有人都坐在兰姆的沙发上……只有赛门没位子坐,但这也算公平,是他自己把另外一张椅子弄坏的。兰姆的目光不停往木椅残骸飘去,眉头深锁着,比起和我们议事,他似乎更想去修理那张华丽的椅子。   和贝茨相比,兰姆的长相「十分」不像典型的吸血鬼。(我之前还以为贝茨出身历史悠久的吸血鬼血脉──可能是来自外西凡尼亚的经典款吸血鬼,族里每个人都有美人尖与黑色长发。不过仔细想想,吸血鬼的血脉传承似乎不是这么一回事……)兰姆的脸型比较没有棱角,他留了一头闪亮又柔滑的头发,看起来就像是珍·奥斯丁电影里的英国人──有种铅笔素描的精致美感。他的肤色当然也很苍白,眼睛周围的皮肤泛灰,但不像贝茨这样全身发灰,没有这种幽灵般被抽干了生命的感觉。   假如这才是吸血鬼该有的模样,那贝茨可能就是缺乏铁质的吸血鬼了。   我们这边人数多,还有魔法之力,不过兰姆绝对是丝毫不怕我们。他看待我们的态度,就像是面前坐了四个不小心用棒球砸破他家玻璃的死屁孩。   贝茨在替我们辩解:「我刚才说的是实话,阿嘉莎真的是我的朋友,我们只是想找她而已。」   兰姆的眉头皱得更紧了。「你怎么可能和法师当朋友?他们恨透了我们。」   「我们从小一起长大。」潘妮洛普解释道,「贝茨一直没把自己是吸血鬼的事告诉我们,瞒了我们好几年。」   「『我』以前就知道他是吸血鬼了。」赛门说。   贝茨翻着白眼摇头。「你说出口的话没有一句有帮助。」   兰姆看穿了赛门。「你也是和他们一起长大的吗,隐形小子?」   「他平常不是隐形的。」贝茨嘀咕道。   「一个吸血鬼,『两个』法师,还有一个血牲。」兰姆叹了口气,站起身来,我们四个人都忍不住往后一缩。「看来我得先喝杯茶再说了。」   「喔,感谢魔法!」潘妮洛普这句话还没说完,赛门也跟着说一声:「要喝茶了吗?」贝茨紧接着说道:「我的克劳利啊,拜托你分我们喝几杯。」   魔体招待我吃喝的饮食我一向会接受,不过这相当危险。(我要是去别人家作客时拒绝了主人的食物,我妈一定会非常惊恐。)但是,我从来没想过「这几个人」会如此重视礼貌。   我转向和我一同坐在古董双人沙发上的潘妮洛普。「你们就不怕被下毒吗?或是被烫伤?」   「等我喝了茶再来烦恼这些。」她回道。   兰姆端了茶盘出来,赛门用的是赌场的塑胶马克杯,我们其他人则拿到瓷制的茶杯。   「我想了一想,」兰姆边说边帮潘妮洛普倒茶,「实在想不到帮助你们的理由,甚至连继续听你们说话的理由都想不出来。」   「这是最起码的礼貌啊。」潘妮洛普提出──吸血鬼居然笑了,整张脸都挤出了笑纹。   「我们还会欠你一份人情。」贝茨补充道。   赛门发出不屑的声音。「才不会!」   「你们已经欠我一份人情了。」兰姆说道,「你们现在还活着,就是我给你们的人情。」   「我们也可以把这句话原封不动还给你。」潘妮洛普反驳道。   吸血鬼轻轻笑了。「你还真是有趣。」他对潘妮洛普说,「但我知道你不是故意搞笑的。」   我举起空空的茶杯,稍微往前用身体挡住她。「你有理由帮助他们。」我说道,「你们有共同的敌人。」   兰姆看着我,动手帮我倒茶。他在听我说话了。   我朝潘妮洛普、贝茨和(应该是)赛门点点头。「他们也不傻,就算你愿意出力帮忙,他们也知道自己没什么机会打败新血会,但他们还是会去试一试。我跟你保证──他们是不会不战而降的。」   我捧着茶杯往后靠坐着。「那些硅谷吸血鬼从来没和言者战斗过,他们不了解被人用魔杖猎杀和围困的感受,也从来没受过什么打击。你派他们几个去对付那群硅谷吸血鬼,这么一来……新血会就会尝到痛苦的滋味了。就算在对我们最坏的情境下,你也能坐收渔翁之利──我们会把新血会搅得一团乱,对他们造成不小的困扰。」   兰姆又在贝茨身旁坐了下来,他眯着眼睛看我。「你怎么知道我和新血会是不是敌对关系?」   「所有人都知道拉斯维加斯和新血会是敌对阵营。」我说道,「而你不正是拉斯维加斯之王吗?」   「吸血鬼之王?!」一进电梯,潘妮洛普就对我怒吼,「你怎么都没说他是他妈的吸血鬼之王?」   「我之前还不确定啊!」这是真话──一直到我把话说出口,看到兰姆微笑着对我露出尖牙,才知道自己猜对了。   「这是需要『确定』的事情吗?你怎么没说:『我觉得他可能是吸血鬼之王。』或是:『喔,对了,你们知道拉斯维加斯有个吸血鬼王吗?对喔!这个人可能就是我说的吸血鬼王喔!』」   「我只听过一个人形容他的长相啊,」我说道,「而且对方还是个喝得烂醉如泥的水沟小邪灵耶。」   「那只小邪灵是怎么形容他的?」她问我。   「美若天仙的娃娃脸,和涂了油的冰同样圆滑。」   赛门呼了口气,潘妮洛普用力敲了我一拳。「那很明显是在说他啊,雪帕德!我的魔蛇啊!」   电梯门开了。   「我们东西拿了就走。」她说,「雪帕德,你去把卡车开过来,我们在楼下集合。」   贝茨皱着眉头。「但是兰姆可能愿意帮助我们──」   潘妮洛普似乎接下来准备要揍他了。「贝茨,我们已经东窗事发了!总不能睡在吸血鬼之王的屋檐下吧!更何况,他现在已经知道我们的身分了。」   「他不知道我的身分。」赛门洋洋自得地说。   「你是指有勇无谋的莽汉吗?」贝茨说道,「这部分他应该相当清楚了。」   「我刚刚要是救了你,你就不会说我有勇无谋了!」   「我分明就『不需要』你来救!」贝茨嘶声回道,「我已经说动他了,他已经在认真『听』我说话了。」   「是『你』在听他说话吧。」赛门说,「他跟你说了一堆莫名其妙的故事,说什么吸血鬼屠龙救公主之类的鬼话,你全部都听进去了!」   「赛门·雪诺,我早就说过了,只有道德沦丧的野人才会去屠龙!」   「我又不是『故意』要杀它的!」   我们转了个弯,房间就在前面了。「五分钟。」潘妮洛普边说边用手机打字,「东西拿了就走。」   我和贝茨停下了脚步。   「你们两个,」她看着手机从我们身旁走过,出声催促道,「动作快一点啦。」   「潘妮洛普。」我静静地说。她终于抬起头,看见两个人站在我们房门口,那一男一女身上都穿着十分昂贵的西装。 第54章 潘妮洛普   肤色灰败、动作优美的女人开了我们的房门──我现在已经非常擅长辨识吸血鬼了。「您先请。」   「我们只是来拿个东西,马上就走了。」我说道。   「您、先、请。」   他们跟着我们走进房间,要不是担心整间饭店都会一起被烧成灰烬,我可能现在就已经放火烧了他们两个。「不用送我们出去了,」我尽量用高高在上的语气对他们说,「我们其实有点赶时间。」   「请坐。」女吸血鬼示意床铺。   雪帕德和贝茨坐了下来,我感觉到赛门飞在我身旁。「你们这是什么意思?」我厉声问道,「我们本来不打算惹是生非的,但你可以去告诉你们的王,这种威胁对我们是没有用的!」   「其实我不是王,这是民选的职位。」兰姆倚靠着门框,「我们有议会,也有任期限制。这是个相互制衡的系统……」   「兰姆──」贝茨站了起来,「你改变主意了吗?」   吸血鬼注视着贝茨片刻,然后踏进房间朝他走去。「我只是需要自己静一静,花一点时间考虑各种可能性而已。你的血牲说得有道理,这确实是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   这段话都是对贝茨说的,他似乎认为连看我们一眼都是在浪费时间。贝茨听了居然傻呼呼地露出满怀希望的表情。「所以,你愿意帮助我们吗?」   兰姆点了点头,在贝茨面前停下脚步。「你们也会帮助我们。」   不知道赛门对他们的对话作何感想。我在考虑对他施麻痹法术,免得他又冲动行事──但他可能会飞到一半摔下来受伤。   兰姆的脸转向我和雪帕德,双眼却仍注视着贝茨。「『我』不是国王,这座城市并不是我的所有物,它比我来得重要许多──我不过是为这座城市奉献心力的头号公仆罢了。至于新血会呢……他们倒是有个王,少了他,新血会就无法运作下去。我不知道你那个下落不明的朋友现在在何处,不过布雷登·巴德莫肯定知道,捕捉落单言者、将他们拆解开来仔细研究的人就是他。」   飞在兰姆身边某处的赛门低吼一声。   兰姆转向那片空气。「你们要帮我杀了他。」   好吧,至少我们现在有了行动计画。   吸血鬼王坐在一张皮椅上,两个穿着体面的同伴分别站在左右两侧。他将计画完整地告诉了我们:   新血会的总部据说在圣地牙哥(该不会每个吸血鬼邪教都有总部吧?美国到底有几座吸血鬼城?),但他们在雷诺市附近也有据点。   据兰姆的情报人员所说(吸血鬼居然有「双重间谍」?),所有将新会高层人物都会在这周末前往雷诺据点,似乎要举办某种仪式。「我们尽可能低调地过去,」他说道,「不要被他们发现。但如果没办法保持低调,那就干脆大张旗鼓地去。你们的血牲──」   「雪帕德。」雪帕德插嘴说。   兰姆停顿一下,对着他微笑,彷佛暗自决定晚点要吃了他。「雪帕德说得没错,新血会成员都不是战斗人员,而是科学家和软体工程师。考虑到对方的人员组成,场面越是混乱对我们就越是有利。」   很好,赛门有事做了。   大魔女摩根勒菲啊──我的法术终于失效、赛门凭空出现时,兰姆那个表情实在太经典了。兰姆解说完毕,准备和手下去集合自己的团队时,赛门突然「啵」一声出现在他们和房门之间,恶狠狠地瞪着他。   兰姆将赛门的翅膀和尾巴收入眼底,然后转向贝茨,摇了摇头。「贝茨,他不只是魔法师,还是个『畸形』的魔法师呢。」   他们才刚踏出门,赛门就抄起台灯往房门砸了过去。「干!」   贝茨把一堆衣服放到床上,拿起礼服衬衫折了起来。   赛门双手叉腰。「谁会想跟他去。」   「我们当然要跟他去了。」贝茨说道。   「我们怎么可以上『吸血鬼车』,让他把我们载去『吸血鬼窝』!」赛门大喊。   贝茨把衬衫丢回床上,大声回道:「这不正是我们来此的目的吗?!我们不正是想请他带我们去新血会吗?!」   「我们是来找阿嘉莎的!」   「他就是要带我们去找阿嘉莎啊!」   「是吗?」赛门和贝茨隔着一张床对视,「他搞不好会用水泥把我们的脚黏住,然后把我们丢在沙漠里!」   「这样做根本就不合理,把我们丢进沙漠就算了,为什么要用水泥黏我们的脚?」   「反正就是那个意思啦!」   「兰姆不会伤害我们!」   「你怎么知道?!」   「因为我相信他!」   赛门似乎想继续叫喊,却一时无言以对。他后退一步。「你相信他。」   贝茨点了点头。「对,我不──我不认为兰姆会骗我。」   赛门听得咬牙切齿,他现在如果还有魔法,我可能就会开始抱头闪避了。「喔,是喔。好啊,那不就还好他不知道你──」   「小心隔墙有耳。」雪帕德打断他,「尤其是在这栋建筑里。」   他说得没错,这是兰姆的饭店、兰姆的城市。我进来时检查过房里有没有窃听器,但那已经是一小段时间前的事了。   赛门气得快沸腾了。   贝茨仍在焖烧,他用刻意的动作再次捡起衬衫。「好啊,我们不必接受他的援助,可以在没有任何线索、毫无头绪的情况下自己去探索。反正阿嘉莎晚一点获救也无所谓,是吧?」   「不行。」我说道,「贝茨说得没错,这是我们唯一的线索。兰姆要是想害死我们,那他现在完全可以动手。但他不会得逞的。」我故意提高音量,免得真的有人在窃听,「他打不赢我们。」   贝茨看向凡人男生。「雪帕德,你还是趁现在离开吧,没必要继续涉险了。」   「很有必要好不好。」雪帕德说,「你们别想赶我走。」   贝茨转向赛门。「你呢,雪诺?」   赛门将剩下一盏台灯撞倒,然后用手指乱抓头发。「如果你真心相信他会带我们去找阿嘉莎,那我就去,可是我才不要帮他把敌对的黑帮老大干掉。」   「是吗,」贝茨说道,「原来你对猎杀吸血鬼这么反感。」   赛门气鼓鼓地呼了口气。   兰姆刚才要我们做好准备,一收到他的通知就立刻动身。贝茨将剩下的衣物都打包好了,但我不确定这是为什么──我们是要去救人,又不会带着行李去。我换上有助于思考的旧衣服,然后躺在床上默默列出杀吸血鬼的法术清单,等到兰姆的「人」来通知我们出发时,我已经列到第六十三项了。   贝茨   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何信任兰姆。   也许是因为他还没对我说过谎。   而且在他注视着我时,我能真确地感受到他对我的关心。他可能将我视为自己的子民──身为吸血鬼的王或市长,他不正该替子民着想吗?他不正该替人民谋求福利吗?我就是他的子民,之类的。   雪诺听了我的理论想必会「很」开心。「我相信他,是因为我们同为吸血鬼。」不过这番解释总好过:「我相信他,是因为他注视着我的眼神。」   赛门不肯看我。他和潘妮一同躺在床上,脚上仍穿着那双脏兮兮的鞋子,脑子里想必满满都是他对我的恨意。   我刚才还以为我们会大打出手──过去在华特福,我们多次隔着两人的床铺高声争吵,那时的气氛和方才太像了。(不过这地方可没有室友革令,我们即使动手厮杀也不会被法术阻止。)   从前的我十分享受和他之间的争执,只有在那些时候我才能尽情看着他、吸引他的注意力,也难得有机会将自己满心的情感甩向他,但纠结复杂的情感脱口而出时却变得又尖又刺。   现在,我已经不享受我们之间的争吵了。这种争吵就像是有一件东西你怎么也修不好,于是你一怒之下干脆把它砸烂。   我整理行囊,洗了把脸。是不是该换上烫得较整齐的衣服?但我们等等又要坐车了,衣服还是会皱掉。   现在可不是心碎的时候。我们不知今晚会驶向何处,不过那必然会是一场恶战。   赛门   好喔,好喔,好喔。所以我们现在要随便相信这些吸血鬼啰?是这样吗?   我们要老实把秘密都告诉吸血鬼,等着他们摸摸良心决定帮我们吗?我以前学到的作法可不是这样,怎么可以把秘密告诉吸血鬼!怎么可以跟他们「谈判」!干,怎么可以让他们开车!   大法师以前都说──   呃不对,大法师应该有跟吸血鬼谈判过──可是那是他自己堕落腐败了嘛!最后大家发现他堕落,就是因为他和吸血鬼勾结啊!   吸血鬼是被「禁止」的东西,我们都不准跟他们互动。这是我们的规定:他们就像精髓斗牛犬或加蛇一样,不准进入法师的魔法世界。你问为什么?因为他们会杀了你啊!   好啦,我知道贝茨是吸血鬼,我知道这有点讽刺,可是最恨吸血鬼的人就是「他」啊!要不是他这么讨厌吸血鬼,我们也不能相信他嘛!   呃,也不是这么说啦。   我想说的是──   我才不要──   那是吸血鬼之王耶!我们怎么可以相信吸血鬼之「王」?凭什么他请我们相信他,我们就一定要信?凭什么他穿着漂亮的蓝西装,用那双漂亮的蓝眼睛看着我们……   干,不用,谢谢。   我们才不需要「他」帮忙,要救阿嘉莎我们自己去救。我救过阿嘉莎「好几十次」了,可是从来没请吸血鬼帮过忙。(好啦,贝茨是帮过一两次忙。)(他从头到尾都在抱怨。)   干──   他们是吸血鬼耶!   我们在这地方待了三十六小时,怎么就突然加入吸血鬼阵营了?那是不是干脆召唤几只恶魔,请他们也来帮忙算了?   干,我认识的每一个人──包括贝茨──我全都救过,而且是救过好几次了,我一次都没有跟敌人「联手」救过人。(好啦,跟贝茨联手算吗?那已经是很后面的事了耶……)   人不是这样救的好不好!   我们在这地方待了三十六小时,贝茨怎么就突然不恨吸血鬼了?他现在竟然还信任吸血鬼──至少是信任那个吸血鬼之「王」。所以贝茨现在也是他忠心的部下了吗?他也把那家伙当成自己的王了吗?   你不能遇到帅哥吸血鬼就随便相信人家啊!   可恶……   我们才不是这样做事的。   事情才不是这样做的。   干,我才不要跟着吸血鬼进沙漠!   可恶……   潘妮洛普   我们在天黑后出发。兰姆准备了两辆饱经风霜的四轮驱动车,本来想让我们分乘两台车,但我和赛门说什么也不肯分开。我小声抗议,赛门就没有我这么收敛了。   赛门根本就不想上车,而是想坐在车顶护送我们前去新血会,结果被兰姆一口拒绝。「法师,我就说要『低调』了,你这算哪门子的低调?」   最后,兰姆拗不过我们,只好向一只打扮体面的吸血鬼借了辆更大的车来。贝茨一把将赛门推上后座之后跟着坐上车,雪帕德自愿和兰姆坐前座,我则坐上了中间那排座位。   我们离开了拉斯维加斯,明亮的灯光霎时转变成黑色夜空。   兰姆表示,我们会在黎明前后抵达将新会据点。我想象了片刻,「既然要偷偷溜进他们的设施,那在夜间行动不是成功率更高吗?」   「在夜里,『他们』占优势。」兰姆说道,「他们可是有超乎常人的感知能力。」   「你们不也一样吗?」   兰姆没认真考虑我说的话。「我和朋友们活过了数百年的日照,这一点阳光奈何不了我们的。更何况呢,年轻法师啊,我们这是在帮你们争取优势,毕竟这次要由你们负责冲锋。」   「为什么是『我们』冲锋?」赛门大声问。(假如不是我们打前锋,他想必会大声问为什么「不是」我们。)   「因为你们有魔杖。」兰姆不耐烦地说。   之前在饭店房间里,我们都已经讨论过了:   吸血鬼王会提供情报与支援,派一批四轮驱动车与至少五十只吸血鬼跟着我们进沙漠,将我们送到将新会的后门。但兰姆也说了,我们必须用魔法闯入据点,率先进攻。「新血会如果是能用蛮力镇压的群体,那我们早就收服他们了。」   「他们那是什么样的设施?」赛门问道,「有什么防卫系统吗?那是他们的家吗?还是军营?」   兰姆直视着前方道路。「那是他们的研究室。」   贝茨   好啊。好吧。我们早就知道情况不妙了。   这并不影响我们的胜算,反倒对我们有利。闯入研究所总该比攻入要塞来得简单。   我已经准备好一连串的法术,溜进建筑后也不会被他们察觉──「芝麻开门」、「小猪、小猪,放我进屋」,以及「来无影去无踪」。   我知道兰姆希望我们和新血会的吸血鬼对战,我其实也很想战斗──很想了结他们──但雪诺说得没错,我们非完成不可的任务就只有一项:拯救阿嘉莎。我也为此准备了相关的法术──「何去何从」与「出来呀出来玩」……(我先前被愚石怪绑架时,费欧娜就是用这句法术找到了我。)   我虽称不上是优秀的吸血鬼,却绝对算得上优秀的魔法师,去年可是以第一名成绩毕业的。若不是她后来没回华特福上学,班思本来该成为第一名的。至于赛门呢,即使现在没了魔法,你也不会想在暗巷里──或在明亮的走廊上──和他起冲突。   我相信我们做得到,也相信兰姆相信我们做得到。他若是不认为我们有胜算,就不会自己带一小批人马出征了吧?   「所以由我们先溜进去……」我坐在后座,不得不提高音量压过空调声。   「你没有。」兰姆用清亮的声音说道,「是魔法师先上。」他指的是赛门与潘妮。   「只有他们两个,人太少了吧。」   兰姆嘲讽地轻笑一声。「当初就是一个法师单枪匹马地杀害了兰开夏所有的吸血鬼。」   「贝特丽丝·波特。」班思补充道。   「你有亲自去过他们的设施吗?」我无视了班思,开口问道。   「没有,他们对我的长相太熟悉了,更何况他们只有顶层会员有资格进那间研究所。话虽如此,我们从之前就在……注意情势了,还是多少对那边的状况有所了解。」   「他们做得到吗?」赛门问道。   「做得到什么?」兰姆回道,「把我们阻挡在外吗?」   赛门往前靠去。「他们能把别人的魔法抢走吗?」   兰姆露出厌烦的神色,似乎是嫌赛门没专心听他说明。「他们的目的不是夺取魔法,而是移植魔法。」   「随便啦──他们做得到吗?」   「想必是做不到。」兰姆说道,「倘若他们成功,世界早就是他们的囊中物了。」   「魔法师有魔法啊,」赛门辩道,「可是世界又不是魔法师的囊中物。」从他说话的方式听来,他对这番话没什么信心,而我也没什么信心。我们对世界的认知是不是狭隘得可怜?   法师的魔法世界不过是个地方派系。   华特福不过是所孤立主义寄宿学校。   我父母甚至不让我上网。   「魔法师生怕被外人发现。」兰姆说道,「新血会什么都不怕。」   潘妮洛普   我们开了一整夜的车,驶过无数英里的荒地。美国的这一部分究竟是怎么回事?这里炎热,到处都是沙,还有一座座小城镇……这地方简直是拚了命在叫你离开,怎么会有人偏偏要住在这种鬼地方?   我们都不怎么想说话,也没办法认真谈论战略,否则就会泄露贝茨的法师身分。我和他不时会交换意义深重的眼神,但我不确定我们到底交流了些什么。   就连雪帕德的闲聊也终于说到了尽头。我们刚出发时,他试着引兰姆和他交谈,结果被无视了。现在呢,雪帕德似乎睡着了──他距离吸血鬼只有两英尺而已,竟然也睡得着!   我也没资格说他,同样的事我自己也做过不少次。   如果赛门也能睡着就好了。他从三个小时前就坐不住了,看得出来他想打架想得不知所措,只能一再大力吐气与乱动。他也不让我帮他把翅膀变不见,翅膀挤在了车子侧面与我们头顶。   平时在这种时刻──在等着战斗开始的这几个钟头──我都会制定计画。我现在也在尝试,虽然车上没有黑板,我还是在脑中画出了表格:「我们已知部分」与「其他未知部分」。   在现在的情境中,我们知道什么?(我几乎能听见阿嘉莎的声音:「我们什么都不知道。」)   一、阿嘉莎被吸血鬼抓了。   一之一、他们是群野心勃勃的吸血鬼。   那我们不知道的部分呢?这一栏就不愁没得写了……   一、兰姆的情报到底是对是错。   二、兰姆到底可不可信。   三、阿嘉莎的状况。   四、如何拯救她。   我又想出了三十四句杀吸血鬼的法术,但太过强大的法术可能会把贝茨一并弄死。   至于兰姆和他那些「朋友」的死活,我就没那么在乎了。老实说,假如我们在这次行动过后还活着,接下来就该灭了拉斯维加斯,这或许还能挽回我们在巫师集会心目中的形象。「我们是违反了《魔法之书》中所有的规则没错,但我们也把美国西部的吸血鬼都清干净了。」   可惜这里有个大前提:「我们在这次行动过后还活着」。   我和赛门多年来冒险过不少次,甚至在睡梦中解除过比这个更严重的威胁、救下了阿嘉莎。(不是我说得夸张,我们二年级那年,凡庸派『数羊』来攻击我们,那次真的是太壮观了。)   问题是,我们已经不是当年的我们了。了结凡庸以后的潘妮洛普与赛门即使多了贝茨的帮助,还是差点在文艺复兴节被七只醉醺醺的吸血鬼弄死,而且要不是有雪帕德帮忙,我们还会在内布拉斯加州西部败给山羊和臭鼬。还有,我们是确确实实败给了那头龙。   这些不是我们有能力解决的问题,而且我们离舒适圈可是有将近半颗地球的距离。从拉斯维加斯开车北上的三个小时过后,我意识到一件事:我们很可能会输。   兰姆不指望我们「打赢」。他载着我们驶入沙漠,从头到尾都没有超速。   我们不过是他泼下城墙的热油罢了。他打算利用我们分散敌方注意力,让我们在死前拖几个敌人下水。   这正是雪帕德对他提出的计画,雪帕德显然也不认为我们有胜算!他只想看好戏而已。他大概会找个山丘安安全全地躲好,边看戏边作笔记。(美国人的国歌就是这么写出来的。)   只有赛门、贝茨和我关心阿嘉莎的安危。现在一想,我怎么会以为光凭我们三个人的力量就能救出阿嘉莎呢……   我怎么会认为我们非得孤军奋战不可呢?   我母亲是全世界最有智慧的女巫之一,也是英格兰最强大的法师之一,我却一次也不曾认真考虑过要请她帮忙。   消灭凡庸前的潘妮洛普一次都不需要母亲帮忙。我最好的朋友曾经是全世界最强的法师,世上根本就没有我们两个无法合力解决的问题。   唉,真是的……就算在从前,我们也不算是无敌吧。   我没有无敌过,就只是一直站在强者身旁而已。   赛门现在没有力量了,而我的力量就和以前一样强──现在看来,我从以前就不怎么强嘛。 第55章 贝茨   我也不晓得自己对新血会怀有什么期待,也许是在等着又一座美国城市或近郊住宅区从沙地崛起吧,或者是期望前方出现看似从宜家家具店运来的办公大楼。总之,我一次也没预料到前方会出现这样的光景……   新血会的基地距离最近的城镇非常远。接近破晓时分,兰姆开车离开马路,直接开进了沙漠。   雪诺一整夜都坐立不定,躁动不安地狠狠瞪着兰姆的后脑杓,观察着他的一举一动。(目前为止,兰姆除了开车之外就只有调整卫星广播而已。)赛门每次挪动身体,翅膀都会打到我,我只能一次次耸肩将翅膀拨开,他则会往我的方向推来,彷佛是「我」弄到了「他」。他不肯让我们将翅膀变不见──顺带一提,这对翅膀上可是长了尖刺──甚至连搭车时也硬要带着翅膀上车。他实在幼稚到了极点,我早在好几个钟头前就用尽了耐心,耐心被我留在内华达州了。说到这个,我们还在内华达州吗?   早知道要和三颗会流血的心脏搭一整晚的车,我出发前就不会只喝一只宠物店买来的兔子,还会多带一些薄荷糖了。(薄荷糖阻隔血味的效果非常好,绿薄荷口味的效果更是无可挑剔。)我不肯开口请兰姆让我下车狩猎──他可能会直接递一瓶人血过来。   赛门的翅膀戳了我耳朵一下。   我将他抖开。   他撑开翅膀挤了回来。   「克劳利啊,雪诺!你是熊吗!我是和熊关在同一辆车上吗!」   「快到了。」兰姆淡淡地说。   我和赛门同时往窗外望去,我们可没有「快到」任何地方的感觉。   兰姆让车子减速,透过后照镜检查后方的车队。我们在一座山丘──沙丘──边停车,其他车辆也纷纷停在我们旁边。「好了。」他转身说道,「准备好了没?」   班思一点头,但我从没见过她如此忐忑的模样。她跌跌撞撞地下了车,右手紧紧握成了拳头,我和雪诺也跟着下车。雪帕德还在睡,我想了想,觉得没理由叫醒他。   其他吸血鬼都已经下车了,每一双眼睛都注视着我们。   兰姆面对我们,轻声说道:「抓紧时间,快速行动。爬上沙丘之后,你们马上就能看见他们的研究所了,那是附近唯一的建筑物。进去以后,打个信号给我们。」   雪诺折着指节,翅膀关节也劈啪作响。「我们走。」   「好。」我对兰姆说道,「我们该打什么信号给你们?」   他眉头微蹙,一只手紧抓着我的手臂。「贝茨,我是说真的,让法师们打前锋──他们才有优势啊。我们别无谓地冒险。」   「兰姆──」我开口想争辩。   赛门打断了我:「没关系,我跟潘妮洛普上就好。需要你帮忙的话,我们会再叫你。」   潘妮洛普可没有他的自信。「我觉得贝茨──」   「没关系的。」赛门又说,翅膀像两条鞭子般猛然撑开,在场所有吸血鬼都在看他,他们想必从没见过他这样的生物。没有任何人看过他这样的生物。   赛门纵身起飞,往沙丘上飞去。   潘妮继续注视着我,我们双方都在努力用眼神传达重要的讯息,似乎在说──「没关系。我马上就跟上。我们可以的。」   她终于转身跟着赛门而去,赛门在她身旁降落片刻后再次起飞,他的精力多到要溢出来,已经等不及战斗了。潘妮身上又穿着彩格短裙和及膝袜了,膝盖后侧有着酒窝般小小的凹窝。   没关系的,我告诉自己。他们不会有事的,他们不是每次都平安归来了吗?只要他们两人齐心协力,就没有任何人能阻拦他们。   我们目送他们爬上沙丘,没有任何人出声或动弹。车门开启的声响传来,我猛然转身,兰姆也吓了一跳,龇牙旋身。   是雪帕德,他下了四轮驱动车,像是刚被恶梦吓醒般惊慌失措。「潘妮洛普!」他用过于响亮的声音说道。   「他们出发了。」我悄声说道,「安静点!」   「出发了。」雪帕德看着我重复道,神情依然迷蒙。他接着看向兰姆。   我往潘妮与赛门的方向一指,他们已经爬到沙丘中段了。   「潘妮洛普!」雪帕德惊呼一声,拔腿朝她奔去。   潘妮洛普   我试图把状况告诉贝茨,试图用眼神告诉他──「我有种很糟糕的预感。救命,救命,SOS。」但我到底是期待他做出什么反应?难道要去搬救兵吗?请他们带圣水来救援吗?   我差点当场施一句「SOS」了,可是在这片荒郊野外,又会有谁来救人呢?还有,如果「我们」被人救了,那又会有谁去救阿嘉莎?   我平常不是这样的。我感觉很不像平常的自己。   以前的我认为自己每次都是对的,所以当然也认定自己每次都会凯旋而归。我好想找回从前那种自信──就算必须配着一大份「无知」将「自信」吃下肚,我也乐意。   我很想相信这是正确的选择,也很想相信我们能因此救出阿嘉莎。我真的很想相信我们的正义与善良能成为成功的关键,而我们的力量就是奠基于这份正义与善良,无人敌得过我们。   结果呢,美国不就证明了我们各方面的错误吗?   我回眸看向贝茨,又望向飞在前方的赛门。   除了前进以外,我们别无选择。   我跑上前追上赛门,他飞到我前方又绕回来等我。从我们进入拉斯维加斯开始,他就一直迫不及待要杀吸血鬼,现在几乎等不及冲上去动手了。   「赛门,」几乎走到沙丘顶端时,我开口说道,「你先下来一下,我帮你变一套盔甲。」   「我不需要盔甲,」他说,「还是你帮我变一把剑好了?」   他在我面前降落,我握住他的手,宝石握在我们两人的手掌之间。我努力思考可以施什么法术。   「潘妮,」他捏了捏我的手说,「别苦着脸嘛。我们本来不是预计要跟着吸血鬼车队过来没错,不过我们还是来了嘛。而且阿嘉莎如果在山丘的另外一边,我们一定会去把她救出来的。」   「那如果她不在呢?」我悄声问道。   赛门吞了吞口水,也握住我的另一只手。「你觉得她不在吗?」   「我已经不知道该怎么想了。赛门,我们真的离家好远好远。」   我紧紧握住他的双手,他更用力地握住我,宝石的棱角压在我们掌心。我闭上双眼,轻声施咒:「全副武装!」   什么事都没发生。   雪帕德   潘妮洛普,潘妮洛普,潘妮洛普。   我卖力追了上去,就在他们即将抵达坡顶时把潘妮洛普扑倒在沙地上。   「我的魔蛇啊,雪帕德──」   「潘妮洛普!这里是静区!我们被吸血鬼王骗了!」   她一把推开我,一面吐出嘴里的沙子一面甩马尾。「那你怎么不在两个小时前告诉我们呢,凡人?你午觉睡得很香嘛。」   我看看她,又看看赛门,赛门双手抱胸飞在空中,表情十分刚硬。「我也很想告诉你们啊!」我说道,「兰姆不知道对我做了什么,我好像是被催眠了。」   他们嫌弃地看着我,彷佛我是黏在他们鞋底的恶心东西。仔细想想,我还真的无从反驳。   他们转身背对我,继续往沙丘上爬。   我手忙脚乱地跟了上去。「等一下!听我说,这是陷阱!」   「我们知道。」潘妮洛普说。   「所以?」我试着拉住她的手。   她转向我。「所以说,我们去了也是跳进陷阱,回去也是跳进陷阱。」她望向我背后,我跟着回头看向站在坡底的那一排吸血鬼。   「你可以回去。」赛门对我说道,「我们要去救阿嘉莎。」   「可是你们要『怎么』救?」   「我们会战斗。」他边说边往上飞。   潘妮洛普似乎没有他那种信心。   「好喔。」刚才的吸血鬼催眠术让我到现在还昏昏沉沉的,但我还是绞尽脑汁思考各种可能性。「好喔,好喔,好喔──说不定这是可以用话术解决的问题。」   她翻了个白眼。「雪帕德,你回去就是了!你要去哪里都没差,总之别一直跟着我们。」   她说得对,我可能有机会跟着兰姆回去,我对他而言或许还有点用处。或者,我可以想办法警告贝茨。我也可以试着独自在沙漠中求生──我有个哨子,吹了之后可以召唤一只巨鹰。(但我不确定巨鹰会拯救我还是吃了我。)(这是一只杰利蝾螈送我的哨子,可能是假货。)   潘妮洛普离我远去,赛门飞在她身旁。   是我带着他们来到这里的。   是我带他们去拉斯维加斯的,是我说服兰姆带他们过来的……   我跑上前加入他们,站上左翼位置。   潘妮洛普   我也不知道自己心中有什么想象,不知道爬到坡顶之后会看见什么东西──但我完全没想到我们会看见阿嘉莎本人。她站在坡底两辆深绿色四轮驱动车之间,双手似乎被绑住了。我们距离她太远,看不清她的脸,不过她似乎在哭。   「阿嘉莎!」赛门大喊一声,马上朝她飞了过去。   「等一下!」我喊道,「赛门!我们不能分开啊!」   「他们拿诱饵来钓我们。」雪帕德说道。   这再明显不过了,但我们如果不上钩,就不会知道接下来将发生什么事。我们就是为了钩上的饵而来,当然必须上钩了。我跟着跑了起来。   雪帕德跑步跟来。「潘妮洛普,你们真的该让我来想办法解决问题的!」   这个凡人男生还真以为我临死前想听到他的声音吗?「雪帕德,拜托你闭嘴。」   我在心中制定一个个计画与备案,想着一句句法术,右手紧紧捏着我的宝石。我告诉自己,我们可能还有机会成功……不过我这辈子还是第一次觉得自己离成功如此遥远。至少阿嘉莎还活着。   我们现在离她够近,能看见她的脸了。她真的在哭,还在频频摇头。   我把宝石往嘴里一塞,吞了下去。   阿嘉莎   我就知道。我就知道他们会来救我,他们简直是控制不住自己救人的欲望,每次都会来救我。   大笨蛋!   他们以为自己每次把头伸到狮子嘴里都不会死,以后当然也不会死。这不合逻辑啊!我早就告诉过他们──说过不知道多少遍了!   你没被怪物弄死并不代表你所向无敌,而你成功脱身「一次」并不会提升你「再次」脱身的机率。   潘妮每次都会和我争辩。「凭过去的经验预测未来本来就是天经地义。」   赛门根本不肯和我们谈论逻辑问题。他七年级那年对我说了什么?「阿嘉莎,别那么紧张嘛,我一定会救你的。我很会救人,而且每次都有在进步。」   「你以为一时的好运能增进你的运气。」我对他说道。当时他刚在一口井底找到我,我的头发还湿答答的。「但你就只是一只把九条命当消耗品用的猫而已。你不只在消耗自己的命,连我的命也用上了。」   他没听进去。他们没有任何一次把我的话听进去。   现在呢,他们又来了。   我们终于来到这里了。   运气他妈的终于用尽了。   贝茨   我还来不及阻止,雪帕德便跟着他们跑了过去,兰姆也不在乎。我看着三人爬上沙丘,雪诺像宠物龙般飞在班思身边。到了坡顶后,他转身对我挥了挥手。   我也对他挥手。   片刻后,枪响传了过来。   潘妮洛普   事情发生得非常快。   赛门朝阿嘉莎伸出手,她奋力摇头,力道大到她整个人摔倒了。   就在此时,吸血鬼从车辆后方走了出来。他们先前甚至没有要躲藏的意思,就只是提着自动式枪械站在那里。   我好想笑。即使还有魔法能用,我们也不可能赢过他们那几把枪,我可能连一句咒语都念不完就被乱枪击毙了。   尽管如此,赛门还是不顾一切地投入战斗。   这些吸血鬼都是相对年轻的男性,大多是白人,打扮得彷佛要外出游猎。他们对着空中开枪,想来是在攻击赛门。   我看不出赛门有没有中枪──他们已经抓住我了,我的嘴被贴了起来,双手被绑住了。他们把我和阿嘉莎一起丢上一辆四轮驱动车的后座,阿嘉莎试图将他们推开,结果却踢到我的耳朵。   就这样。就这么简单。就这样结束了。   我们没救了。 第56章 阿嘉莎   枪声持续不断,彷佛他们要射死的敌人不只两人。   我还以为他们只想用枪械达到威吓效果,还以为那些将新会的变态会想活捉我们所有人,但也许抓到我和潘妮就够了。   她和我一起坐在布雷登的梅赛德斯车后座。   我直视着她的眼睛,心中仍存有一丝希望──她是不是有什么计画?还会有人来救我们吗?不晓得潘妮是否意识到了事态的严重性。我试着用被黏死的嘴与脸部表情告诉她:   潘妮洛普,事态比你想的严重很多,比我们从过去至今遇过的危险都严重很多。   她慌乱地回应我的目光。她没有计画。没有希望了。   没有人将赛门接着丢上后座,但在几分钟后,一名将新会会员坐进了前座。那人兴奋得面颊发红,还回头对我们灿笑,彷佛要我们和他一同欢庆。他们想必是认为这世上没有任何人比他们强大、比他们聪明了吧。   潘妮整个人往前倾,不肯去看他,也不肯被他看见。   我转向车窗。战斗是发生在汽车后方,所以我不知道赛门被他们怎么了,也为此暗自庆幸──我是不是很懦弱?人就是这样,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我凝望空无一物的天际,假装没注意到前座的吸血鬼在自拍。   我还真傻。   想当初,我还以为自己做的是「务实」的选择。   我还以为自己能远离这一切,把魔法当成了可以恣意来去的「地方」。我把魔法当成了一个人,当成了自己能改掉的坏习惯。   赛门刚来到华特福时,怎么样也无法正确使用魔杖,法术也几乎都施不出来。他担心自己的魔法太少了,会被踢出学校。   「你不是在『用』魔法。」潘妮洛普告诉他。「你『就是』魔法。」   「我」……就是魔法。   无论我喜不喜欢,无论我要不要将其视为我的一部分,无论我有没有将魔杖带在身边。   魔法就是在我体内。在我的血里、水里、骨子里。   布雷登会将它抽取出来。   我早该趁他得到这个机会前终结一切的。这才是英雄式的结局。   我早该投井自尽的。换作是潘妮洛普,就绝不可能被活捉。   我都经历过了这么多次幸福快乐的结局,怎么都没学到拯救世界的方法? 第57章 贝茨   枪声响起时,兰姆仍拉着我。「冷静。」他说道。   我可是一点也不冷静。   我拖着他奔上沙丘,其余吸血鬼在我们身后排成了「V」字阵形。我一只手插在外套口袋里,准备等合适的时机开始施咒。   枪声静了下来,接着是「哒啦啦、哒啦啦」几声,然后又静了下来。   兰姆在坡顶阻止我继续前进,紧紧捏着我的手臂。「老弟,冷静点。你必须相信我,我会帮助你度过这一关的。」   我几乎是疯了,满脑子只想跑到沙丘的另一侧。「什么?我信。我会的。我们都跟着你来到这里了。」   兰姆将我拉得更近,鼻尖几乎碰到我的下巴,头发垂到了一只眼睛前。「贝茨,你必须『现在』相信我。我会帮助你的。」   我点点头,继续拖着他前行。他不肯放开我,就这么跟着我上了坡顶。   我们往山坡下望去,看见十多只手持机关枪的吸血鬼。有只吸血鬼举枪抵着雪帕德的头──赛门则倒在了地上。   其中一只吸血鬼抬头看向我们,挥了挥手。   兰姆紧紧抓着我的手臂,我开始担心手臂会被他捏断。他在我耳边低语:「贝茨,我们没有别的选择。这是我们双方的协约。」   「不……」   「只要是踏进了拉斯维加斯的法师都必须交给他们,他们不允许任何例外。我们就是用这种方法将他们阻隔在外。」   我试图推开他。「不!」   「以结局而言,这对你最有利!」   我在口袋里握紧魔杖,隔着布料指向兰姆,嘶声说道:「亦有汝焉,布鲁图14!」   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原文为Et tu, Brute,是一句拉丁语名言,后世普遍认为此为凯撒大帝临死前对刺杀自己的养子布鲁图所说的最后一句话。 第58章 阿嘉莎   起初,我还以为那不过是海市蜃楼。   因为那是我最想看见的画面。   这个周末,我本该去参加火人祭的,我和金洁已经为此规画了数月。这是沙漠里为期一周的庆典,是一座快闪城市──人们在一个没有任何生命、就连死神也少有收获的地方欢庆生与死。   我买了人体彩绘的颜料,还在比基尼上缝了羽毛,打算在最后一天的大游行──火人祭的高潮活动──盛装打扮一番。   同样的画面,我想象了好多次:   众人裸露的肌肤与火焰蜿蜒地穿过沙漠。我想象了那种「闪耀」的感觉,好想在完全没有魔法的情况下,成为这魔幻盛会的一小部分,和众人一同闪烁。   现在,我看见了,它就在天边。   一条闪闪发亮的人龙。   一定是海市蜃楼。一定是阳光与沙地的幻影。   我敢发誓,它离我们越来越近了……   我看见那一长串移动、舞动的身躯,看见最前头的形影──那是一尊巨大的男孩木雕,燃着熊熊火焰。   我看见了……   不是幻觉!那是真的!   它来了!   我的第一个念头是:它来救我了!   我早已习惯被人拯救,此时看见大批人潮走在山丘上,便擅自认定他们是来救「我」的。   并不是。   即使我能张口尖叫,他们也听不见我的声音。   我也无法张口。   但是……   但是!   我错了!   火人祭明明就「充满了」魔法──在每年的这一周,五万个凡人会来此共襄盛举,内华达州第三大城市在沙漠中昙花一现。   那座快闪城市逐渐朝我靠近了!   天际的人龙越来越粗,但凡人依然很远……   没关系,我不需要他们提供太多魔法,也能施出这句法术。这是我在没有魔杖时唯一能施用的法术,我甚至不必移动唇齿。   潘妮洛普   我怕他们不会杀死我们。怕他们不让我们痛快死去。   怕我们的身体存有太多有用的情报,他们研究「数年」都研究不完。   我猜这些吸血鬼终究能成功找到他们想要的东西──魔法毕竟是可以遗传的能力,那它想必是以某种形式编入了我们法师的遗传密码,而这群吸血鬼想必能找到解码的方法。可恶,我们怎么没抢先解开这个谜题?   我妈如果听到我说这种话,一定会说这是异端邪说。我们怎么能试图「解释」魔法的原理呢?   但这不就是……科学吗?   好想和她辩论喔……   我不知在哪读过一种说法,说沙漠里的尸体会完全消失。很好,希望妈永远不要知情,别发现我在这之中扮演的角色。   枪声持续了一阵子。赛门大喊一声。   然后就没再叫喊了。   这──   我不能──   我往前靠着前座的椅背,某个介于啜泣与呕吐之间的东西哽住我喉头,但我的嘴被贴起来了,口鼻都呛到了胆汁。我开始眼冒金星。   就这样了,事情就是这样发生的。我们逃不了了。   我又一阵眼花撩乱,眼前冒出更多火星……   火星在阿嘉莎腿上跃动,就在她被绑缚的手上方。   我抬头看向她的脸,只见她高抬着下巴,微闭着双眼。她似乎在施法。   有魔法吗?阿嘉莎是从哪里弄到「魔法」的?她没有魔杖、不能说话,怎么可能施法?   她发现我在看她。她的神情好悲伤。她的手上又冒出了火星。   阿嘉莎   潘妮洛普对着我点头。   她难道以为我有什么精妙的计画吗?   潘妮,对不起,我没办法和你一起脱身。我从一开始就不是英雄,甚至连称职的朋友也不是──我「早就」告诉过你了。   她把身体挪了过来。前座的吸血鬼忙着滑手机,没在注意我们。我朝车窗一扭头,示意外头闪亮耀眼的游行,见潘妮瞪大双眼,我更加确信那不是我的幻觉了。她的脸挤到我颈边,我感觉到自己的魔法瞬间集中,像是握着魔杖的感觉──在我手上飞舞的火花化成了真正的火焰。   潘妮低哼一声。我稍微后退,对上她的目光,她再次对我点头。   我向前倾,将火焰举到汽车前座。   事情发生得好快,他燃烧时爆出了闪亮的光芒。   我再转向潘妮洛普,她流着鼻水、脸湿湿的,但还是对着我点头。我和她额头相抵,闭上了双眼。   潘妮洛普   阿嘉莎,做得好──真是太聪明了!   结果到了最后的最后,你还是拯救了大家。 第59章 雪帕德   「我的名字是雪帕德,」我说道,「我是内布拉斯加州奥玛哈人。」   「就叫你闭嘴了!」吸血鬼骂了一句,抵着我太阳穴的枪头贴得更紧了。   他的确已经叫我闭嘴了,不过我不管有没有闭嘴应该都会被杀,那干脆继续玩到手上的牌全用光吧。   看到对方举枪的瞬间,我就举双手投降了。吸血鬼似乎知道我不会魔法,潘妮洛普的嘴被他们贴住,他们却没有要来贴我的意思。赛门被他们开枪从空中射了下来。   他像只发狂的蝙蝠般奋力挣扎,刚才被他砸中的吸血鬼可能这辈子再也别想用眼睛看东西了。(不知道吸血鬼能不能长出新的眼珠?)那之后,赛门一把抓住吸血鬼的来福枪,把枪枝甩过去砸在另一个吸血鬼头上──他根本是《真人快打》游戏中的角色。   吸血鬼又朝他开枪。   这次,他没再爬起来了。   贝茨从山坡上跑下来,似乎吓得六神无主了,兰姆几乎在支撑他全身的重量。   「我母亲叫蜜雪儿,」我对抓着我的男人说道,「是『蜂蜜』的『蜜』。她是西班牙文老师。我爸妈离婚了,你爸吗呢?」   其中一名将新会会员踏上前和兰姆打招呼,那人穿着全新的高级野营装──所有将新会员都是这副打扮,腿上穿着太空时代风的拉链尼龙裤,脸上戴着雪地用墨镜,甚至还有一个人手上提着铝制登山杖。我们难不成是被拿着重兵器的《GQ》杂志封面照突袭了?   那个新血会吸血鬼气坏了。「干他妈的,兰姆,你怎么没说他们其中一个是疯子!」   「我有确实警告过你们。」兰姆平静地说道,「没有违反协约。」   「你怎么还带了个有手机的路人过来?!」(他指的应该是我。)   「就把他当成附赠品吧。」兰姆想要转身,但贝茨不愿意跟着走,他的目光紧锁着赛门。   「你答应要给我们两个法师的!」新血会的吸血鬼仍然怒不可遏。   「我『带了』两个法师来给你。」兰姆说到破音了,他似乎不敢相信自己非得处理这些破事不可。他挥手示意赛门,「你们自己把一个法师玩坏了,可不能怪我!」   「这个嘛,」另一个吸血鬼闷闷不乐地说,「至少把那小子带走吧。你明知我们不喜欢和NPC扯上关系。」   兰姆笑了,还有几个拉斯维加斯吸血鬼轻笑了起来。   「所以你们不会把我杀死吗?」我问举枪抵着我太阳穴的男人,「你们这样真的很不错,我很欣赏。」   兰姆仍在微笑,彷佛很高兴能有个这么值得他仇视的对象。「你们当真认为自己比我们优良,以为自己是演化上的下一步……那怎么连个未成年的血牲都处理不了?」(我其实已经二十二岁了,但我决定先别打断他。)「你们连处理这种事情的SOP都没有吗?那把他给我们吧,布雷登!我们来让你看看真正的吸血鬼是怎么处理问题的。」   拉斯维加斯吸血鬼们对着我邪笑。   另一个吸血鬼──布雷登──像是在用全身翻白眼。「兰姆,『真正的』吸血鬼并不存在!这是你杜撰出的概念!」   「我告诉你,我就是真的!」兰姆放开了贝茨,大声怒喝。总觉得这不是他和布雷登第一次为此大吵了。   「我们不必照你的规则去玩!」布雷登大声骂了回去,「我们没必要遵守你们过时的谬论!」   「是啊,你们可以自己选择当没文化的懦夫!」   「我们不是懦夫!」抓着我的吸血鬼大喊,枪口又戳了我太阳穴一下。   怎么是往这个方向前进了?这样不妙啊。   「你别听那边那个赌城先生乱说,」我用说悄悄话的语气说道,「那家伙绝对『不是』在为你着想。」   「你们都是在否定自己!」兰姆对在场所有吸血鬼说道,「你们都生活在恐惧之中。」   在兰姆分心时,贝茨往前──往赛门──踏了一步,他似乎站不稳了。   我额侧的枪移开了,两只手死死抓住我的两边上臂。「我们才不怕你们的生活方式呢!」我身后的男人高喊。   我闭上一只眼睛,暗自做好心理准备。「这位朋友……拜托别这样,我们双方都会很难受的。」   布雷登转向我们。他和兰姆的「酷」不太一样,但绝对是这群吸血鬼的老大。「乔许,别这样──别学他们那些低贱的作法。」   「对啊,乔许,别这样。」我同意道。   「布雷登,我已经不想再被他们『嘲讽』了!在必要时,我们也是可以展现出力量的!」   「这不是真正的力量啊,乔许!」我和布雷登异口同声说。   布雷登火大了,他对我挥着枪。「你为什么没把他的嘴黏死?!」   拉斯维加斯众吸血鬼都一脸无聊,甚至有几个在笑。兰姆又抓住贝茨的手臂了,他想防止贝茨去找赛门,但贝茨不肯受他阻拦。他跪在赛门身边,拉扯着自己的头发。   「我可以的。」乔许边说边把我往自己胸前扯去。他粗重地吸了口气,尖牙在我的脖子咬下──   然后他就颓然倒地,油腻的浓烟从他嘴里盘旋上升。   「乔许,」我边说边踉跄地往前倒,「我就说我们双方都会难受了。」   倒地的过程中,我看见贝茨飞奔向布雷登,双手手臂卡住了对方的颈子。 第60章 贝茨   这里是死角。我们早该──我早该──   赛门倒在地上,翅膀折成了不自然的形状。   兰姆:「好啦,我是背叛了你们没错。贝茨,总之你先保持冷静,只要能活下来,以后多得是时间恨我。」   我会活下来……   赛门。   我们听到了枪响。从山丘另一侧传来。然后就没有了。   赛门倒在地上,翅膀折成了不自然的形状。我们得找人替他治疗,或是帮他施法术──我可以施法术,但这里是死角。我在静区里。我的魔杖藏了起来,我在假装自己是寻常吸血鬼。   「赛门……」   赛门·雪诺。   遥想过去的你。我从没想过我们能一同度过万难,迈向未来。   (度过什么,度过什么,度过什么?)   兰姆:「没有违反协约!」   赛门:   赛门倒在了地上。刚才传来枪响,然后就没有了。他的翅膀折成了不自然的形状,他的头发乱成一团,他手边没有剑。   我对他说过不会有事的。   我对他说过……   我没对他说过,一次也没有。没有说过他能相信的话语,没有说服他让我的话语进入他的心扉,让他留存在心中。他在我心中的意义,在我心中的所有。   赛门,赛门……   你曾是太阳,我只能往你扑去。   我每天醒来都会告诉自己……   都会告诉自己……   「你们都是在否定自己!都生活在恐惧之中!」   赛门倒在了地上。他的翅膀折成了不自然的形状。他鲜红色的血液流了一地。闻起来像微焦的奶油。他的头发乱成一团,脸埋在沙子里。他不知道我有多么爱他,他一次都没听我认真说过。   我每天早上醒来都会告诉自己……   「赛门……我的爱……起来吧。我们还得去救阿嘉莎。」   赛门倒在了地上。   这一切都将在烈焰中终结。 第61章 赛门   我要起来了。等我的脑袋清楚一点,我就起来。如果我的脑袋还有办法变清楚的话。   我的翅膀好像破洞了……我的身体本来没有这些部位,那如果翅膀受伤了,我会流血致死吗?   我要起来了。一有力气就起来。我在等正确的时机。   等正确的时机到了,我就要灭了其中一个混蛋吸血鬼。(我已经弄伤一个了,他的眼球被我拔了出来。)(有本事就再长一颗啊,混蛋。)   我要起来了。这样才能壮烈牺牲。   他们把潘妮洛普抓走了。   我不能──   我好像没办法──   吸血鬼好像打起来了,说不定他们会自相残杀,这样我就可以轻松完成任务了。   我的任务是起来。   我的任务是死掉。   壮烈牺牲。   之前阿嘉莎被狼人抓走,我救了她。还有一次是口吐白沫的飞马。我杀过一头龙,但不是故意的。我告诉你,有一次凡庸还把阿嘉莎藏在一口井底喔。我后来有找到她,把她拉了上来。   他派了懦鸦过来,我就赤手空拳抓住它们。   有一次是无用独角鲸,出现在护城河里。   然后我……   有很多很多的哥布林。   很多很多的山怪。   我杀了它们。   有狮鹫,有双元音,有暗杀角蝰。然后我……   阿嘉莎在他们手里。潘妮洛普被他们抓走了。   这里没有魔法,可是没关系──反正我已经没有魔法可以用了。   我会在死前再拖一个下水。等我起来的时候。等我死去的时候。   我会至少再拖一个下水。   为了阿嘉莎。还有潘妮洛普。   为了……   「赛门……」   贝茨! 第62章 雪帕德   咬我的吸血鬼绝对死透了。若不是贝茨一把抓住新血会首领的脖子,一把将他的下颚扯下来,在场其他人可能会为这只吸血鬼的下场大惊小怪一阵子。   其余圣地牙哥吸血鬼都对着贝茨与兰姆狂开枪──顺带一提,他们还对着彼此开枪。兰姆的手下之前都不怎么认真看待整件事,言者被正式移交之后,甚至已经有几个人往沙丘上爬,准备回去了。现在呢,他们大张着嘴、完全露出了尖牙,全都一头冲进了吸血鬼群。   我感到头昏脑胀、虚弱无比,但还是拖着身体躲到一辆梅赛德斯G-Wagen后面。潘妮洛普在另一辆车里,我趴着爬到两辆运动休旅车之间,只求没有人拿枪对着我。才刚爬到一半,另一辆车就突然烧了起来。我跳起来冲过去,扯开后座的车门,浓烟涌了出来,接着是金发少女,然后是潘妮洛普。她们还活着。她们……似乎很惊讶。我替她们松绑,但两人的嘴都被黏死了,我怎么也弄不开。   潘妮洛普焦急地伸手从我口袋里拿出瑞士刀,举在自己脸前。   我尽量保持动作平稳。尽量无视眼前的鲜血。 第63章 贝茨   要朝我开枪就来吧,反正这件不是我最喜欢的衬衫。   那群吸血鬼都不知所措,只能眼睁睁看着我将他们的总裁还是执行长一口一口咬掉。他非常强壮,但我也非常强壮,而且非常愤怒,而且也下定了决心要将他撕成碎片,即使他能像海星那样再生也别想完整地活下来。   我们来互相厮杀吧,看看最后有哪些部位还能再生。这套西装被撕烂了也无所谓。   兰姆试图抑止我。兰姆,你滚开。布鲁图。叛徒。吸血鬼。   「贝茨!」他喊道,「我们还是可以活命的!」   哈!我已经没有救了,我的一切都消失了。我的牙齿宛如利刃,也被我当刀刃使用。   「贝茨!听我说!」   一只吸血鬼跳到我背上,兰姆叹息一声将他扯了下来。「看来我们也只能战斗了……」   从兰姆的战斗方式看来,他不愧是个活了三百多年的东西。   他不怕机关枪。   「贝茨!」   刚才那不是兰姆……   我放开了布雷登(还有一些部位黏着我),猛然旋身──   赛门·雪诺用膝盖撑起了身体。   赛门·雪诺还活着……   还算是活着。   「赛门!」我尖叫道,「别起来!」   他当然不会听话了。   赛门   贝茨在和二十六只吸血鬼打架,我这就起来帮忙。   我应该马上又会被射中了。   我还来不及被射中,其中一辆高级豪华休旅车就烧了起来,吸血鬼们慌忙远离汽车。其中一只吸血鬼手里有金属棒,是可以伸缩的那种,我抢过棒子、一把刺穿他的心脏。这毕竟不是木棒,不确定有没有效果,不过我很乐意多试几次。   潘妮洛普刚刚就在那辆车上。我试着拍翅膀,它们还能用……吧。   我再刺穿一只吸血鬼。   阿嘉莎刚刚也在那辆车上。   我用金属棒猛敲某个人的背,那种感觉就和你拿铅制水管去砸砖墙没两样。   我正在暖身,准备帮潘妮洛普和阿嘉莎报仇,就看到她们两个手牵着手自己从火堆走了出来。她们的嘴都在流血──看上去简直像两只血淋淋的厉鬼从火场中走出来。   潘妮洛普举起一只手,尖叫:「铸剑为犁!」   机关枪一枝枝掉到沙地上,被她变成了……呃,那应该就是「犁」吧。我的金属棒也变了。好吧,在这种情况下,我的武器也要一起变成犁才公平。   「潘妮洛普·班思。」贝茨说,双眼闪烁着惊奇。   两边的吸血鬼都一脸问号。   我低头一看……   犁其实就是一种很宽的斧头嘛。我用两只手握着它,挥舞了起来。   贝茨   我愿意大方承认,潘妮洛普·班思真是个不容小觑的魔法师。   她才刚摆脱手铐、逃出熊熊燃烧的汽车,现在居然还能在死角、在没有魔杖的情况下施法,直接将哈利·胡迪尼比了下去。   而且,她还带着阿嘉莎逃出来了──她们都活着。   「贝茨顿!」班思喊道,「有魔法了!」   她指着远方某处。那是一排树木吗?不对,它在动……那些是「人」吗?   吸血鬼们再次打了起来,布雷登的其中一个朋友朝我冲来。我抽出魔杖指着他。「人头落地!」   没有效果。   但是我感觉到了,感受到了在我手腕与舌尖跃动的魔法,彷佛在我腹中努力想发动的一台引擎。「人头落地!」我再试了一次。   成功了。我忍不住粲然一笑。   我转过身就见兰姆圆睁着蓝眸在看我,掐着他的吸血鬼也盯着我猛瞧。「你成功了。」那个男人惊奇地对我说道,「你升级了。」兰姆用额头猛撞对方的鼻子。   这里的魔法相当善变,我施的法术有半数都不灵,于是我施了两倍的法术。情势──不对,应该说是混战──就这么逆转了:   吸血鬼失去了枪械,赛门手里却多了某种镰刀,只见他满身是血、T恤与翅膀同样血红,乍看下宛若手持镰刀的死神。他的一只翅膀垂在背后,似乎飞不了了,但他也不需要飞行。没有武器又没受过训练的吸血鬼怎么可能敌得过手持刀刃的赛门呢──无论是何种刀刃,赛门都能如臂使指。   潘妮洛普与阿嘉莎并肩战斗着,她们手牵着手,空出来的手则当喷火器使用。吸血鬼只要太过靠近,都如干柴碰到烈火,瞬间焚烧殆尽,两个女孩子也丝毫不在乎她们烧的是哪方阵营的吸血鬼。兰姆的手下逐渐撤退,有人跑上了沙丘,还有几个已经往沙丘的另一侧跑下去了。   我举着魔杖转身寻找下一个敌人,现在火堆已经比敌人更多了。   兰姆仍在我背后。(这样才方便背刺嘛。)「贝茨!」他嘶声说道,「快点!跟我们走!」   「你在开玩笑吧。」   他拉着我的手臂让我转身面对他,他的西装沾了血渍,秀发也不再整齐。「你朋友能活下来是好事,」他说道,「但这并不能改变现实──没有『任何事物』能改变你的本质。」   「我的本质是什么,你也看见了吧。」我说道。   他严肃地一点头。「看见了。你是他们的同类,这我明白了,但是贝茨,你也是我们的同类啊。你最终还是得遵从自己的血脉的。」   「那兰姆,我能作为法师生活在你的塔里吗?」   「你能作为自己和他们生活在一起吗?」   我没有回答。他仍然抓着我的手臂。「跟我走吧。」   我甩开了他。「不要。」   他转身跑走了。也许我不该让他逃走。   我转回去面对战场时,最后一个新血会会员朝我直奔而来,他已经着火了。我举起魔杖。「干你去死!」   法术没有生效。   我又试了一次。   还是什么都没发生。   这时,有「什么事情」发生了:赛门·雪诺一把将我抱了起来,带到空中。   他抱着我的腰,翅膀大力扇动。我拚命抓着他。 第64章 雪帕德   战斗结束前,我都躲在没被烧毁的梅赛德斯车里避难。我是有勇无谋没错,但终究还是有脑袋的。   吸血鬼烧得很快,一下子就全部烧成了灰烬,只留下仍在燃烧的衣服。到了最后,沙地上除了一滩一滩仍在焚烧的衣物之外什么都不剩了。   阿嘉莎解决了最后一只吸血鬼。她和潘妮洛普仍手牵着手,两人的嘴都鲜血淋漓,阿嘉莎的手掌不时会喷出火花。   赛门还没降落,他不太平稳地拍着翅膀,一再迅速下沉后急忙飞回刚才的高度。贝茨从头到尾都被他抱着腰部。   我从车内爬了出来,往一堆着火的衣物踢了些沙子灭火。「所以呢,」我说道,「这辆梅赛德斯的钥匙还插着,各位有兴趣开着它扬长而去吗?」   潘妮洛普和阿嘉莎默默盯着我,她们有点像是从史蒂芬·金电影里走出来的恐怖画面。   我走到她们面前,拍了拍手。「各位!」我又拍了一下,「朋友们!该走啰,见好就收啰。潘妮洛普?」我碰了她的肩膀。   她眨眼看着我。「也是。」她悄声说。   她拉着阿嘉莎朝车子走去。「走啦,阿嘉莎……」她接着抬头望向赛门与贝茨,「赛门!我们要走了啦,赛门!」   赛门继续拍翅膀。   我打开车门,扶着阿嘉莎上车。「我是雪帕德。」我握住她的手说。   潘妮洛普跑回去找赛门,她跑到赛门正下方,抓住他的脚踝。「赛门!快下来啦!已经结束了……赛门!」两个男孩子落到地上,比起降落更像是摔倒。「梅林的。」潘妮洛普说,「赛门,小心别碰到火了──他毕竟是易燃物。贝茨,你走得动吗?」   他们三人互相扶持着站起身。   「嗯。」贝茨说,「不要紧。」   赛门的一只翅膀呈深红色,无精打采地垂着。我绕过一堆堆火焰朝他们走去,近看才发现两个男孩子都流了不少血,贝茨满身是伤,彷佛刚才在衣服里藏了爆竹。「走吧。」我边说边揽住赛门,他沉沉靠在我身上。   潘妮洛普用肩膀撑起贝茨的手臂,但赛门说什么也不肯放开他,一只手还紧紧抓着贝茨血淋淋的上衣。   「没关系的,」我说道,「我们不会分开的。」赛门还是不放手。我和潘妮洛普半拖着他们两个到车上,先让贝茨坐到后座中间,然后让他抱着赛门的腰将赛门拉上车。一坐上车,赛门就失去了意识。「我们可以直接去医院。」我说道。   贝茨对着我冷笑。「你在开玩笑吧?我们用魔法帮他治疗,这一切都用魔法解决。可以的话,你想办法带我们离开这地方就行。」   这我办得到。钥匙已经插在车上了,这辆车也配有卫星导航系统,于是我绕过车身坐上前座。「你们刚才怎么有办法施法术?这里是静区啊。」   「沙漠里有凡人。」潘妮洛普说道,「离我们有点远──但也够近了。」   他们几乎是立刻恢复了魔法。那块静区非常小,吸血鬼一定是很清楚静区的界限,才会把我们带到那个位置。   潘妮洛普先帮赛门疗伤,她弯腰对着赛门,一只手拉着受伤的翅膀。   「你的宝石呢?」贝茨问她。   「在我这里。」她闭上双眼,「焕然一新!」   赛门呻吟一声展开翅膀,不小心把潘妮洛普撞倒回座位上。   同样的法术她又施了三次,替赛门治疗头部、心脏与腹部。   我透过后照镜观察他们,我知道应该要专心开车才对,但这个画面太「壮观」了。   潘妮洛普接着朝贝茨伸手,却被他抖开。「我现在满身是铅弹,」他说道,「不知道用了法术会有什么效果。我只要喝点东西就好了。」   「我们很快就会到牧牛的地区了。」我回头喊道。   贝茨点点头。「那我等一下。」他拉住潘妮洛普的手,「班思,过来。」   「我没事啦,贝茨。」   「别逼我从赛门身上爬过去。」   潘妮洛普叹一口气靠了过去,让贝茨将魔杖对着她的嘴。「亲一亲,痛痛飞走!」   「贝茨顿,那是家人之间用的法术耶!」   「嘘。」贝茨边说边亲了她脸颊一下,用衣袖抹去她嘴边的血液。他的手臂在抖。「你还好吗?」   潘妮洛普泪眼汪汪地点了点头。   「魔法还够用吗?能帮阿嘉莎疗伤吗?」   「当然能。」   潘妮洛普坐回位子上,轻轻一碰阿嘉莎的脸。我没听见她念的咒语。   贝茨喝了一头牛。   赛门还在睡。   阿嘉莎依旧沉默不语。   从这里去圣地牙哥是十小时的车程。贝茨坐到我身旁,应该是在对车子施法术;他彷佛用鲜血泡了澡,模样实在惨不忍睹。到了雷诺市,我匆匆踏进目标百货商场替他买干净衣服,他在加油站厕所里梳洗了一番,然后面色苍白地穿着平价衣物走了出来。   虽然他施了不少法术,我还是担心在路上被警察拦下。「我们等等要弃车吗?我们应该有被人看见了。」   「我们等等会毁了这辆车,」这是阿嘉莎第一次开口说话,「有人问起这辆车的事,我们也一并毁了他们。」   贝茨叹了口气。「二○一八年,G级,玉石绿金属烤漆。」   我也在等他们将我抛弃在路边。(希望在一同经历过这么多风波之后,他们不会毁了我……不过就是因为一同经历了这么多风波,他们才更想毁了我吧。)   然而,终于抵达阿嘉莎的公寓时,我还站在人行道上思考要怎么回拉斯维加斯,就看到贝茨替我开着公寓的门,等我进去。   序章   贝茨   再过一个钟头,我们便要出发前往机场了──我冲澡冲得够久,该出去了。我稍微伸展,又一颗子弹从我肩头的皮肤钻了出来,「匡啷」一声落在浴缸里。希望这是最后一颗了。   我再也不想──是真的「再也不想」──体会这种感受了。我不想测试这具身体的极限,不想以这种方式加深对自己的了解。   在这最后一天,我们不是在吃饭睡觉就是在互相施法。阿嘉莎像个搭地铁时紧拉着母亲不放的小女孩,说什么也不愿意离开潘妮。她会随我们回国。阿嘉莎竟然会随我们回国。「我只是去拿魔杖而已。」她说道,「不代表我会住下来。」   我走出浴室时,阿嘉莎的朋友金洁过来接小狗了,是我之前在伦敦偷来的小猎犬。当初将维彼罗介绍给将新会吸血鬼的人似乎就是金洁,她后来都没听到那群吸血鬼的消息了,还为此气得噘嘴。   「乔许都不回我的简讯。」金洁说道。   「你还想和他联络吗?他可是把你丢在圣塔菲牧场不管耶。」   「阿嘉莎你还不是把我丢下不管了!」   班思站在金洁身后,她举着紫色宝石,无声地表示她可以对金洁施迷糊法术。   阿嘉莎同时对她们两人摇头。「金洁,我就说那真的很无聊了!而且我一发现你不在,不是就马上离开了吗?」   金洁看似泫然欲泣。她的上嘴唇上方有半圈红印,我花了片刻才发现那是甜菜汁留下的痕迹。「我还以为他们会让我升级。」她哀声说道,「结果,他们甚至没邀请我一起续摊!」   「他们不可能邀请你啊。」阿嘉莎边说边搓着金洁的手臂安抚她,「你人这么好,一定会马上看穿他们,让他们觉得自己是伪君子。」   金洁沮丧地垂头。「也是啦……」   「别再和乔许联络了,」阿嘉莎说道,「就算他再打电话过来,你也别理他。」   我相信他再也不会打过来了。   金洁吸了吸鼻子。「我考虑看看。」   我环顾公寓客厅。「雪诺人呢?」   「他刚才走去海边了。」班思说道。   「我去叫他。」我说道,「我们该准备出发了。」   「帮他补一下……」她上下扇动手肘,「必要的话。」   我点了点头,伸手触碰藏在衣服下的魔杖,它现在塞在这条(恶心的廉价)牛仔裤裤腰里,被上衣盖住了。我运气很好,魔杖没有弄丢,手机也还在身上,除此之外所有的行李都没了。   我们都还没打电话回家,但回去后总得和家长讨论这边发生的一切──至少必须将新血会的状况告诉他们。兰姆说过他们还有更多党羽,阿嘉莎也认为他们是真的在沙漠中盖了间研究所。   我们当中没有任何一个人提议要去找他们的研究所,就连赛门也没提。   来圣地牙哥的这一路上他都在睡,似乎是在战斗中受了内伤。班思认为她已经用法术治好了赛门,不过我们还是打算一回到家就带他去给维彼罗医师瞧瞧,以防万一。   潘妮洛普   阿嘉莎的朋友金洁在哭,为什么呢?因为她错过了变成机车吸血鬼的机会。我还没看过阿嘉莎这么温柔地安慰人。难道这就是她不回我简讯的理由吗?是不是嫌我的讯息不够蠢?   我在阳台上找到了雪帕德。从这里看得到海景,他却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机。   「是不是在把这些事情贴上部落格?」   「不是啦,」他说道,「那个等我回家再贴。我不喜欢用手机打字。」   「哈他妈哈哈。」我边说边低头往他的手机萤幕一瞥,他是在看客运购票网站。他想买回拉斯维加斯的车票。「雪帕德,不可以!绝对不行!」   「潘妮洛普,我得回去拿车。」   「你的卡车在『吸血鬼』那边耶!」   「我停的是短期车位,」他说道,「一个晚上四十三块。」   「雪帕德,你不用执着那辆卡车啊。」   「是没错。」他耸了耸肩,「可是我不能乱偷别人的车。」   他耸肩时,我看到了──外套领子下的两个牙印。就和贝茨说的一样。   「喂。」我边说边把紫水晶从内衣里挖出来。(它终于「离开」我的消化道了。我的瑟西啊,那个过程还真是不堪回首。)「让我看看你被咬伤的地方。」   「我没事。」他说,「你省省魔法吧。」   「魔法又不是你说省就省的。」我说道,「又不是零钱。」   「不是吗?」他眼里闪烁着令人火大的光芒。   「不是。过来啦,这其实昨天就该治治了。」   他把椅子挪到我的椅子旁,我将他的衣领往下拉,看到两个结痂的小伤口,以及被吸血鬼其他牙齿咬出的瘀痕。我忍不住全身一颤。「你会不会担心自己被他们……」   「变异吗?」他替我说完,「不会。我没觉得特别嗜血,而且……而且,总之我不担心。」   我把宝石举到他的伤口上方,说道:「焕然一新!」   我移开了手,伤痕却没有消失。我皱起眉头。「雪帕德……你是对魔法免疫吗?」   「不是。」他用指尖抚过伤口,彷佛对它有点好奇。「我没有免疫。」   我往后一靠。「贝茨说吸血鬼咬了你之后,自己反而出了问题。」   他凝望海洋。「说不定是『吸血鬼』对我过敏。」   「雪帕德。你这个人不是都直来直往、实话实说吗?」   他转头看我,露出了痛苦的神情,但那不像是吸血鬼咬痕造成的。「是啊。」   我又往后靠了一点。「你到底是什么?」   他全身都转向我。「潘妮洛普,我就是表面上的样子,是语者,是血牲,是凡人。」   「还有呢……」   「还有,我有一点点……有那么一点……」他咽了咽口水,「我受过诅咒。」   我没想到他会说出这种话来,甚至连他想表达的意思都不太明白。「你受『诅咒』了?」   他揉了揉戴眼镜的双眼。「是啊,我……科技宅男吸血鬼乔许没办法把我的灵魂带走,是因为『技术上来说』,我的灵魂已经是别人的东西了。」   「谁的?」   「应该不是你认识的人。我希望不是。对方是一只恶魔,或是恶魔之类的东西。我也很想把他的名字告诉你,但我怕他会直接出现。我……」他一脸害羞,彷佛陷入了窘境。他缓缓脱下了牛仔外套……   他双手手臂上爬满了纠结的黑色刺青,有卢恩符文与数字,还有荆棘图案。   「雪帕德。」   「很哥德吧?让我自己选的话,我可能不会选这种造型。我考虑过刺个冯内果名句,可是太没特色了……」   「这是怎么来的?」   他低下头。「这个嘛,你也懂的──其实就是糟糕的天时地利人和。召唤圈、午夜,然后是……一系列的沟通问题和文化差异。」   我还盯着那些诅咒标记。我将宝石按在他身上。「顽垢一干二净!」   法术窜下我的手臂,接着似乎反弹了回来。我像是触电般抽回手,宝石掉到了地上。   阳台地上铺了木板,宝石掉到了一块木板的边缘,雪帕德小心翼翼地捡起宝石拿给我。「谢谢你。」他说道,「但我的诅咒应该是没办法解除了。有些魔法对我有用,不过只要是可能改变我命运的──」   我紧紧握住紫水晶,将手按在他颈侧。   「潘妮洛普。」他握住我的手腕说。   「早日康复!」我说道。我感觉到法术在他身上生效,他自己也感受到了。他的头稍微往后仰,握住我手腕的手紧了紧。   我移开了手,吸血鬼咬过的伤口看起来已经没刚才那么严重了。很好。   他还是握着我的手腕。   「雪帕德,你别想回拉斯维加斯。」   「可是我的──」   「你敢再提你的卡车,我就把你变成青蛙。」我把手抽回来,「被恶魔诅咒的青蛙。」   「我得回家。」   「不行。」我双手抱胸,「你得跟我们回伦敦,我要带你去找我母亲,她会帮你解决这个。」   「谢谢你的好意,不过我的状况不是魔法可以──」   「『没有』魔法解决不了的问题!」   雪帕德闭上了嘴,希望这是他放弃争辩的意思。   我站起身来,用夸张的动作朝阳台门走去,像在说:讨论结束。   「应该说,」我头也不回地说道,「我知道你觉得自己了解魔法世界的一切,但连我都不了解魔法世界的一切了──我可是比你聪明,还花了一辈子研究魔法。」   「潘妮洛普,我付不起机票钱。」   「我来就好。」   「我没有护照。」   「你也对我太没信心了吧。」   「这句是法术吗?」   我在拉门前停下脚步,看着他在玻璃上的倒影。「跟我们回伦敦,你就会知道了。」   赛门   太平洋比大西洋暖。   至少这一部分比较暖。   我脱了靴子、卷起裤管坐在沙滩上,可是牛仔裤还是湿了。反正潘妮会帮我弄干,从我们离开死角以后,她就把各种法术都往我身上施──我现在出来就是为了让她休息一下,还有努力整理自己的想法。   我以前对美国有过一种想法……   我以为可以在这里找到我自己。   人们跳上敞篷车,不看地图就直接开车上路,不就是为了找到自己吗?这就是公路旅行给人的承诺啊:等你来到不认识的地方,就终于可以看清自己了。   说不定我成功了。   我爱上了这边的蓝天和阳光──然后就被这个国家拖着到处跑,一路上一直受伤、一直挣扎。每一次的测试我都没有过关,我一直失败,一直不及格,最后也是靠别人的法术才重新站起来、继续呼吸。   我不能再假装自己是什么超级英雄了。我「曾经」是超级英雄──这是真的──但现在已经不是了,我不属于魔法师和吸血鬼的世界。那不是我的故事。   维彼罗医生说过,他可以帮我移除翅膀,还有尾巴也可以,我什么时候准备好了就可以去找他。到时候我可以回去上课,或是找工作──我应该会比较想找工作,自己赚钱,自己缴房租。   想到这个,我就有点开心。   我感觉──干,我哭了。感觉实在很糟糕,可是我心里好像也变干净了。   一片海浪往我这边扑来,它们有时候一开始来势汹汹,结果还没到沙滩就慌了。   这次的海浪毫不犹豫。   贝茨   赛门坐在沙滩上,宛如MV里的男孩子。白T恤、裤管卷起的牛仔裤、满头灿烂的阳光。   一波海浪潮他袭来,他想必是看见了却没有移动,静静等着水浪卷过双腿。他向后仰头,脸上似乎带有一抹微笑。   我脱下鞋袜放在一块岩石上,走了过去。我的影子碰到他时,他抬起头来,在阳光下闭着一边眼睛。「嗨。」   我微微一笑。「嗨。」   又一波海浪袭来,我向后跳开,赛门笑了。浪涛在离他数英尺处破碎。   我决定和他一起坐在沙滩上──等等再用法术把自己弄干就好了。我坐在他的侧后方,在稍微高一些的沙地上。   他回眸看我。「喔,对了。」他彷佛刚想起了什么,身体往后仰,伸手从口袋拿出一团蓝色丝布。   「是我母亲的丝巾!」我伸手过去。   他摊开手掌,丝巾在我的拉扯下滑过他指间。「抱歉啦,」他说,「我都忘了它在我口袋里。」   「我还以为它被我放在饭店房间了。」   「你是放在饭店房间了没错。」   我轻轻将丝巾折好。雪诺看了我片刻,然后又望向别处。   「这下,」我说道,「你就能跟别人说你开车横跨了美国。」   「也不算是。」他两条手臂在膝盖上交迭,「我们是从中间出发的,而且从内华达到加州的路上我都昏迷不醒。」   「你没错过什么好东西。」   他垂着头往前倾。「我本来想去看那些古树的──是叫红杉木吧。」   「你下次回来,它们还会在那里。」   他摇了摇头。「我不回来了,你可以寄明信片给我。」   「我?这之后,我应该再也不会离开坎伯韦尔了,顶多圣诞节去探望我父母。等十二月再来决定好了。」   他回头看着我。他歪着脸坐在沙滩上,样子像极了孩童,像极了凡庸。「你其实不用跟我们一起回去。」   「什么?」   他又转向大海。「我看到你……跟兰姆在一起的样子了。也听到你们说的话了。」   「雪诺……」   「他会让你留在那边的。」   「你以为我想住在拉斯维加斯的华丽摇滚风饭店里?不用,谢谢。」这是错误的回复,但赛门说出口的话语本身就是错误,这根本是场错误的对话。   他不耐烦地举起双手。「贝茨,我都看到了!你──你很融入那边。」   「那是因为我『努力』融入那边。」   「你跟他们一样!他还可以教你怎么变得『更』像他们,你不用再翻书找答案了。贝茨,那些书我们都读过,法师根本就不了解吸血鬼,只知道怎么杀死他们而已!」   「我近期也用上了这些从书本学来的知识。」   赛门低吼一声转向我,一条屈起的腿落到沙地上。「贝茨,你如果留下来就不用再藏着自己了!」   「我一辈子都必须藏着自己!你也一样!」   「你在这边明明就可以过得比较快乐,你为什么就是不承认?」   我提高音量,「我明明身边没了你就不可能快乐,你为什么就是不明白?」   他彷佛被我甩了一巴掌,身体向后一靠。   「赛门……」我悄声说道。   我等着他听懂,等着他终于接受。   抑或,我是在等他宣布我通过了测验。   然而,他只摇了摇头。「贝茨……」他的声音彷佛随时会消失在风中。   「贝茨!」有人高喊道。   潘妮洛普上气不接下气地朝我们奔来,我们看见她的表情时不约而同地站起身,我抓住她的双肩。「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   她的棕色眼眸闪烁着惊骇。「贝茨,华特福有麻烦了,我们『现在』就必须回家!」